排气筒招标采购公告(2025)


昆山协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排气筒合并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1-20

项目名称
昆山协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排气筒合并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高新区大澞河路111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108432.956

建设单位
昆山协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斌

联系人
王海国
联系电话
137****4543

项目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万元)
3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排气筒进行合并调整。合并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取消昆高环建[2024]51号环评批文中的调胶车间废气排气筒(环评及环评批文中编号:DA001),并将经处理后的调胶车间废气合并至研发车间废气排气筒(环评及环评批文中编号:DA004)与研发车间废气一起排放。合并后的排气筒名称暂定为调胶、研发车间废气排气筒,编号暂定为DA001,高度仍为30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昆山协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范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昆山协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范斌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320583000000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气筒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