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育成示范场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凤冈县正大龙凤生猪育成示范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 《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凤冈县正大龙凤生猪育成示范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凤冈县正大龙凤生猪育成示范场建设项目
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永和镇双山村
建设单位:
贵州龙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凤冈县正大龙凤生猪育成示范场建设项目
位于遵义市凤冈县永和镇双山村,由
贵州龙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85183327°
,北纬:27.913818847°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6304.8m
2
,建筑面积12760m
2
,其中猪舍占地面积18812.09m
2
,建筑面积12160m
2
,新建8座猪舍,单座猪舍存栏1400头,并配套建设洗消中心、食堂、宿舍、消毒间及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不涉及育种,以及后续屠宰、饲料加工、生鲜肉加工、冷链物流等内容,仔猪由正大集团统一提供,经保育和育肥后由正大集团负责回购和销售;本项目年存栏育肥猪11200头,年出栏育肥猪22400头。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胥总 联系电话:1350827395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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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正大龙凤生猪育成示范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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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猪育成示范场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