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热电储能一体化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3368659、336867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54-3368755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邮 编:0306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晋中市汇恒供热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城南生物质热电储能一体化项目
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北田镇小赵村西侧,916县道北侧
晋中市汇恒供热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大成至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 2台 100t/h 循环流化床生物质蒸汽锅炉、2台 7.5MW 汽轮发电机组、1套地源热泵机组并配5500口浅层地热井(单井井深120米)以及配套的公用辅助系统等。主要生产设备有循环流化床生物质蒸汽锅炉2台、汽轮发电机组2台、1套地源热泵机组、1套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等。项目总投资54970.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3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07%。
废气:(1)2 台100t/h 生物质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产生废气经炉内SNCR+火花捕集器+高效半干法(钙基)脱硫+布袋除尘器+中温SCR处理,燃烧废气通过1根高60m的排气筒(DA001)排放。(2)灰库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渣仓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4)2个消石灰仓废气分别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5)2个炉前料仓废气收集后分别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6)生物质破碎废气经破碎机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7)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放(DA009)。废水:(1)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修文污水处理站处理。在管网接通前,建设单位要及时与污水处理站签署拉运协议,不外排。待市政管网接通后,项目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立即按照要求排入。(2)软化水制备排水和锅炉排水经集水池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除灰渣抑尘、地面冲洗和储料棚抑尘用水,不外排。噪声:运营期噪声设备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定期维修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1)锅炉灰渣、灰库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渣仓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定期外售,作为肥料用于当地农田,实现综合利用。(2)消石灰仓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回用于脱硫系统。(3)生物质破碎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炉前料仓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回用于锅炉燃烧。(4)除尘器废布袋由更换厂家回收。(5)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催化剂、废棉纱、废手套、在线监测废液等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在危废贮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质热电储能一体化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