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回收 油气回收设施招标采购公告(2025)
鲅鱼圈港区一港池、A港池码头油品泊位油气回收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1-20
项目名称
鲅鱼圈港区一港池、A港池码头油品泊位油气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一港池码头、A港池码头
占地面积(平方米)
660
建设单位
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涛(负责人)
联系人
赵洪帮
联系电话
138****9677/0417***5339
项目投资(万元)
3020
环保投资(万元)
144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11-30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一港池码头11#、12#、13#泊位,A港池码头A1、A2泊位新建两套油气回收设施。将一港池码头11#、12#、13#泊位,A港池码头A1、A2泊位汽油装船作业调整为密闭汽油装船作业,同时增加船岸对接装置和油气回收设施,其中一港池码头11#、12#、13#泊位设置一套油气回收设施,油气回收设施处理工艺:吸收 吸附,处理能力:1800m3/h;A港池码头A1、A2泊位设置一套油气回收设施,油气回收设施处理工艺:吸收 吸附,处理能力:1000m3/h。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张涛(负责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张涛(负责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2108040000000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气回收 油气回收设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