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包 保利招标采购公告(2025)



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朝阳路58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613143373

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pdf

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名称: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建设单位: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深圳市中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俊锐建设单位: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盖章)编制单位:深圳市中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盖章)电话:0755-27536498,电话::0755-28749506传真:/,传真:0755-28749506邮编:518100,邮编:518172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嶂背社区朝阳路58号保利包装有限公司,创业二路1号厂房3层一、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名称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朝阳路58号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朝阳路58号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朝阳路58号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朝阳路58号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朝阳路58号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朝阳路58号保利包装有限公司邮编邮编518100联系人黄俊锐黄俊锐黄俊锐黄俊锐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5-275364980755-275364980755-27536498建设项目性质新建(√)迁扩建()技改()新建(√)迁扩建()技改()新建(√)迁扩建()技改()新建(√)迁扩建()技改()新建(√)迁扩建()技改()新建(√)迁扩建()技改()新建(√)迁扩建()技改()新建(√)迁扩建()技改()新建(√)迁扩建()技改()主要产品名称PE胶袋、PP胶袋PE胶袋、PP胶袋PE胶袋、PP胶袋PE胶袋、PP胶袋PE胶袋、PP胶袋PE胶袋、PP胶袋PE胶袋、PP胶袋PE胶袋、PP胶袋PE胶袋、PP胶袋环评核准生产能力PE胶袋(共2500kg)、PP胶袋(共1143kg)PE胶袋(共2500kg)、PP胶袋(共1143kg)PE胶袋(共2500kg)、PP胶袋(共1143kg)PE胶袋(共2500kg)、PP胶袋(共1143kg)PE胶袋(共2500kg)、PP胶袋(共1143kg)PE胶袋(共2500kg)、PP胶袋(共1143kg)PE胶袋(共2500kg)、PP胶袋(共1143kg)PE胶袋(共2500kg)、PP胶袋(共1143kg)PE胶袋(共2500kg)、PP胶袋(共1143kg)实际建成生产能力PE胶袋(共2000kg)、PP胶袋(共855kg~890kg)PE胶袋(共2000kg)、PP胶袋(共855kg~890kg)PE胶袋(共2000kg)、PP胶袋(共855kg~890kg)PE胶袋(共2000kg)、PP胶袋(共855kg~890kg)PE胶袋(共2000kg)、PP胶袋(共855kg~890kg)PE胶袋(共2000kg)、PP胶袋(共855kg~890kg)PE胶袋(共2000kg)、PP胶袋(共855kg~890kg)PE胶袋(共2000kg)、PP胶袋(共855kg~890kg)PE胶袋(共2000kg)、PP胶袋(共855kg~890kg)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04年7月开工建设时间开工建设时间开工建设时间开工建设时间开工建设时间2004年9月2004年9月2004年9月投入试生产时间2004年10月验收现场监测时间验收现场监测时间验收现场监测时间验收现场监测时间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24你12月2024你12月2024你12月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深宝环水批文号文号[2012]600040号[2012]600040号[2012]600040号时间2012年1月16日2012年1月16日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深圳市宝安区环保科技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环保科技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环保科技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环保科技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环保科技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环保科技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环保科技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环保科技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环保科技服务中心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建设内容PE胶袋84吨,PP胶袋36吨,牛皮胶纸10吨PE胶袋84吨,PP胶袋36吨,牛皮胶纸10吨PE胶袋84吨,PP胶袋36吨,牛皮胶纸10吨PE胶袋84吨,PP胶袋36吨,牛皮胶纸10吨PE胶袋84吨,PP胶袋36吨,牛皮胶纸10吨PE胶袋84吨,PP胶袋36吨,牛皮胶纸10吨PE胶袋84吨,PP胶袋36吨,牛皮胶纸10吨PE胶袋84吨,PP胶袋36吨,牛皮胶纸10吨PE胶袋84吨,PP胶袋36吨,牛皮胶纸10吨项目变更情况(与环评核准情况比较)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无投资总概算58(万元)58(万元)环保投资环保投资环保投资4.1(万元)比例比例7.1%实际总概算58(万元)58(万元)环保投资环保投资环保投资6.0(万元)比例比例10.3%验收监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4);(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3)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指引》DB4403/T472-2024;(4)《深圳市保利制胶袋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8月3日);(5)《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2]600040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4);(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3)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指引》DB4403/T472-2024;(4)《深圳市保利制胶袋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8月3日);(5)《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2]600040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4);(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3)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指引》DB4403/T472-2024;(4)《深圳市保利制胶袋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8月3日);(5)《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2]600040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4);(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3)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指引》DB4403/T472-2024;(4)《深圳市保利制胶袋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8月3日);(5)《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2]600040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4);(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3)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指引》DB4403/T472-2024;(4)《深圳市保利制胶袋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8月3日);(5)《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2]600040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4);(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3)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指引》DB4403/T472-2024;(4)《深圳市保利制胶袋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8月3日);(5)《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2]600040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4);(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3)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指引》DB4403/T472-2024;(4)《深圳市保利制胶袋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8月3日);(5)《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2]600040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4);(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3)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指引》DB4403/T472-2024;(4)《深圳市保利制胶袋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8月3日);(5)《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2]600040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4);(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3)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指引》DB4403/T472-2024;(4)《深圳市保利制胶袋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4年8月3日);(5)《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2012]600040号);验收监测依据(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6日);(7)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6日);(7)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6日);(7)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6日);(7)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6日);(7)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6日);(7)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6日);(7)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6日);(7)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6日);(7)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一、废水该项目产生的排放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表1-1废水执行标准二、废气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是在印刷工序时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总VOCs,排放印刷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的第Ⅱ时段标准和无组织限值;其他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二时段无组织限值;所排废气须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经过管道高空排放。表1-2工业废气执行标准一、废水该项目产生的排放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表1-1废水执行标准二、废气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是在印刷工序时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总VOCs,排放印刷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的第Ⅱ时段标准和无组织限值;其他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二时段无组织限值;所排废气须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经过管道高空排放。表1-2工业废气执行标准一、废水该项目产生的排放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表1-1废水执行标准二、废气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是在印刷工序时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总VOCs,排放印刷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的第Ⅱ时段标准和无组织限值;其他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二时段无组织限值;所排废气须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经过管道高空排放。表1-2工业废气执行标准一、废水该项目产生的排放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表1-1废水执行标准二、废气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是在印刷工序时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总VOCs,排放印刷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的第Ⅱ时段标准和无组织限值;其他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二时段无组织限值;所排废气须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经过管道高空排放。表1-2工业废气执行标准一、废水该项目产生的排放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表1-1废水执行标准二、废气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是在印刷工序时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总VOCs,排放印刷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的第Ⅱ时段标准和无组织限值;其他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二时段无组织限值;所排废气须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经过管道高空排放。表1-2工业废气执行标准一、废水该项目产生的排放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表1-1废水执行标准二、废气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是在印刷工序时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总VOCs,排放印刷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的第Ⅱ时段标准和无组织限值;其他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二时段无组织限值;所排废气须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经过管道高空排放。表1-2工业废气执行标准一、废水该项目产生的排放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表1-1废水执行标准二、废气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是在印刷工序时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总VOCs,排放印刷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的第Ⅱ时段标准和无组织限值;其他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二时段无组织限值;所排废气须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经过管道高空排放。表1-2工业废气执行标准一、废水该项目产生的排放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表1-1废水执行标准二、废气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是在印刷工序时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总VOCs,排放印刷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的第Ⅱ时段标准和无组织限值;其他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二时段无组织限值;所排废气须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经过管道高空排放。表1-2工业废气执行标准一、废水该项目产生的排放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表1-1废水执行标准二、废气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是在印刷工序时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总VOCs,排放印刷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的第Ⅱ时段标准和无组织限值;其他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二时段无组织限值;所排废气须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经过管道高空排放。表1-2工业废气执行标准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气筒高度排放速率限值监控点浓度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1非甲烷总烃1201814/4.0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2总VOCs80185.1/1.0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污染物名称排放限值执行标准pH值6-9无量纲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标准色度60倍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标准SS100mg/L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标准CODcr110mg/L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标准BOD530mg/L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标准石油类8.0mg/L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标准动植物油15mg/L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标准氨氮15mg/L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标准三、噪声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表1-3厂界噪声执行标准三、噪声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表1-3厂界噪声执行标准三、噪声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表1-3厂界噪声执行标准三、噪声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表1-3厂界噪声执行标准三、噪声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表1-3厂界噪声执行标准点位限值(dB)限值(dB)东面60(昼间)50(夜间)南面60(昼间)50(夜间)西面60(昼间)50(夜间)北面60(昼间)50(夜间)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等规定执行。二、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建设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朝阳路58号保利包装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主要生产、加工各式各样塑料胶袋,包括PP/PE/LDPE/HDPE/PPE/CPP/OPP自贴袋Ziplock袋、文件贴箱袋、速递贴箱袋、空运贴箱袋、保用证贴箱袋、书籍/杂志用CD黏贴袋、各款购物袋(原材料全部外购)等及牛皮纸的印刷。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6667.2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560平方米。项目投资:设计投资58万元、环保投资4.1万元,实际投资58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占比10.3%项目由来: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朝阳路58号,始建于1990年4月,于2005年从深圳罗湖区迁至现宝安区,独资经营(港资),现有职工24人,公司主要从事的胶袋的印刷生产加工,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PE胶袋、PP胶袋等。涉及VOCs产生和排放的主要工序为印刷工序,在印刷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企业委托深圳市宝安区环保科技服务中心编制完成了《深圳市保利胶袋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1月16日取得了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为:深宝环水批[2012]600040号。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本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规定的需要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的行业,项目已按要求进行申领,排污许可证见附件。2、建设内容项目具体的产品方案及建设内容如下表所示:(1)主要产品及年产量:表2-1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实际最大年产量年运行时间1PP胶袋36吨36吨2400h2PE胶袋84吨84吨2400h3牛皮胶纸10吨10吨2400h(2)项目建设内容表2-2项目建设内容工程内容项目组成环评阶段建设内容及规模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厂房1000m2与环评一致辅助工程宿舍500m2与环评一致3、总图布置公司厂区内拥有2栋3层的生产厂房和1栋4层的宿舍,总建筑面积9560平方米,生产厂房主要包括一楼的印刷车间和二楼的制袋车间等。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2-1,厂区平面布置见图2-2所示。深圳山水美都市农业观光园S31S33阳路欢东路雄宇路燕岭公园华路保利包装有限公司水公明李松葫社果广田路路区体育中心家宝大厦广田大厦E牛黄山社区公园心山J大李松葫社区对面山社区公园西田社区燕川社区莲塘商业城洋涌路罗田社区下村东宝体育场本公明北环大道北松福松罗立交松福大道合水口公园下村上村社区L路裕湖公园龙腾阁公寓民生大道o长春北路1路图2-1项目地理位置图道路N保利包装有限公司邻厂邻厂邻厂图2-2项目厂区平面4、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表2-3原料/辅料用量清单编号名称环评年用量实际年用量用途1薄膜130吨/年117吨/年印刷工艺2牛皮胶纸10吨/年8吨/年印刷工艺3油墨0.2吨/年0.2吨/年印刷工艺4天那水0.1吨/年0.1吨/年印刷工艺5、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表2-5主要设备一览表类型序号设备名称环评数量(台/套)实际数量(台/套)备注主要设备1铜版印刷机11印刷工序主要设备2胶版印刷机77印刷工序主要设备3切袋机88切袋工序主要设备4发电机11燃烧工序主要设备5废气处理设施11废气处理主要设备6危险废物收集桶11固废处理6、劳动定员和生产制度本项目员工人数为24人,均在产业园内食宿,项目无独立宿舍楼与厨房;工作制度为1日1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7、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工艺流程简述及污染物标识(i为源编号):(废水:Wi;废气:Gi;固体废物:Si;噪声:Ni)原料印刷切袋成品Gi、NiSi、Ni该项目在运行期主要从事PE胶袋、PP胶袋的生产,主要有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污染:(1)废水主要是厂内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排出的生活污水。(2)废气主要是印刷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备用发电机使用时燃烧柴油产生的烟气。(3)在生产过程,使用印刷机、切袋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还有备用发电机使用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4)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在印刷工序用天那水擦拭时会生产的废天那才和废棉纱等,以及各种机械设备在运行和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油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边角废料;此外,还有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该生产工序主要包括原料、印刷、切袋、成品等。包装视客户的要求和产品的外观保护的需求来定制,一般最常用的包装材料有塑胶袋,牛皮胶纸等。8、项目变更情况8、项目变更情况8、项目变更情况8、项目变更情况8、项目变更情况序号变更内容环评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变更情况1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项目拟在所在建筑建一套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项目生活污水。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是在印刷工序时产生的,安装通风换气装置,在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产线上方的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车间密闭,废气通过顶部集气管道收集引至楼顶,经过废气治理设施净化后进行高空排放。经过处理预防能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小。项目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装置,安装通风换气装置,有效处理废气排放问题。无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本项目工艺无变动情况,不会造成环境要素变化,不会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无显著变化,且不会使区域环境功能以及环境质量下降,可满足环保要求,故判定为不存在重大变动。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本项目工艺无变动情况,不会造成环境要素变化,不会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无显著变化,且不会使区域环境功能以及环境质量下降,可满足环保要求,故判定为不存在重大变动。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本项目工艺无变动情况,不会造成环境要素变化,不会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无显著变化,且不会使区域环境功能以及环境质量下降,可满足环保要求,故判定为不存在重大变动。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本项目工艺无变动情况,不会造成环境要素变化,不会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无显著变化,且不会使区域环境功能以及环境质量下降,可满足环保要求,故判定为不存在重大变动。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本项目工艺无变动情况,不会造成环境要素变化,不会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无显著变化,且不会使区域环境功能以及环境质量下降,可满足环保要求,故判定为不存在重大变动。五、VOCs综合整治任务对照完成情况及实施计划5.1企业车间排放口设置情况公司目前针对印刷车间产生的VOCs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在楼顶有组织排放,设置有1个排放口。公司的排放口具体信息详见下表。表5-1VOCs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废气来源所在厂区位置地理坐标地理坐标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废气来源所在厂区位置经度纬度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1BL-FQ-1甲苯、VOCs印刷车间厂房楼顶22°48361135153150.95.2排放口治理设施情况综合整治前,公司暂针对印刷车间有机废气设置末端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UV光解,VOCs污染物净化后在楼顶排放。图5-1UV光解治理设施第19页—70—5.3排放口废气达标情况5.3.1排放标准根据保利公司环评批复的要求,公司排放的废气需达到规定标准后,通过管道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如下表所示。表5-2环评批复允许的排放标准(第Ⅱ时段)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苯10.40.1甲苯与二甲苯合计151.60.8总VOCs805.12.05.3.2监测及达标情况公司定期委托第三方对有组织排放的印刷废气进行检测。委托委托第三方有资质企业对有机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根据检测报告可知:排放口的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总VOCs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需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达标率为100%,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第20页—71—表5-1治理任务对照表(印刷业)序号环节控制要求溶剂型凹印油墨,VOCs≤75%实施要求依据已实施或计划实施情况拟实现的VOCs减排量/减排效果无法实施的原因/未来实施计划(成本估算等)证明材料源头削1减控制要求溶剂型凹印油墨,VOCs≤75%要求(7)目前全厂整体使用溶剂型凹印油墨溶剂型凹印油墨用量为1.52吨,VOCs产生量为1.04吨见12页及附件12用于吸收性承印物的水性凹印油墨,VOCs≤15%要求(7)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3凹印用于非吸收性承印物的水性凹印油墨,VOCs≤30%要求(7)2023年已使用0.11吨水性油墨替代可实现VOCs减排0.06吨公司市场规模较小,目前仅10%水性油墨替代,受限于成本无法大规模替代14能量固化油墨(凹印油墨),VOCs≤10%。要求(7)无能量固化油墨(凹印油墨)替代油性漆/墨的技术一直无法突破,目前暂无法使用水性漆和水性墨5溶剂型柔印油墨,VOCs≤75%要求(7)自前全厂整体大部分使用溶剂型柔印油墨溶剂型柔印油墨用量为3.05吨,VOCs产生量为2.089吨见12页及附件16用于吸收性承印物的水性柔印油墨,VOCs≤5%要求(7)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7柔印用于非吸收性承印物的水性柔印油墨,VOCs≤25%要求(7)2023年已使用0.22吨水性油墨替代可实现VOCs减排0.12吨公司市场规模较小,目前仅10%水性油墨替代,受限于成本无法大规模替代。/8能量固化油墨(柔印油墨),VOCs≤5%要求(7)无能量固化油墨(凹印油墨)替代油性漆/墨的技术一直无法突破,目前暂无法使用水性漆和水性墨/第21页序号9环节控制要求溶剂型喷墨印刷油墨,VOCs≤95%。实施要求要求依据(7)已实施或计划实施情况不涉及拟实现的VOCs减排量/减排效果不涉及无法实施的原因/未来实施计划(成本估算等)不涉及证明材料101112喷墨印刷水性喷墨印刷油墨,VOCs≤30%能量固化油墨(喷墨印刷油墨)VOCs≤10%溶剂型网印油墨,VOCe≤75%要求要求要求(7)(7)(7)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131415网印水性网印油墨,VOCs≤30%。能量固化油墨(网印油墨)。VOCs≤5%单张胶印油墨,VOCs≤3%要求要求要求(7)(7)(7)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161718胶印冷固轮转油墨,VOCs≤3%热固轮转油墨,VOCs≤10%能量固化油墨(胶印油墨),VOCs≤2%。要求要求要求推荐(7)(7)(7)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192021印铁制罐使用无/低醇润湿液。使用辐射固化涂料、辐射固化油墨。使用紫外光固化光油。推荐推荐(4)、(5)(4)、(5)(4)、(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22232425纸加工和书本装订上光使用水性油墨、水性涂料。本体型胶粘剂,MS类、聚氨酯类热塑类、其他类,VOCs≤50g/kg。使用水性光油。使用UV光油。推荐要求推荐推荐(4)、(5)(8)(5)(4)、(5)(9)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26272829清洗水基清洗剂,VOCs≤50g/L半水基清洗剂,VOCs≤300g/L。有机溶剂清洗剂,VOCs≤900g/L使用低(无)挥发和高沸点的清洁剂。要求要求要求推荐(9)(9)(4)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30所有印刷油墨、粘胶剂、清洗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存储、转移、放置密闭要求(1)、(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第22页—72—序号环节控制要求实施要求依据已实施或计划实施情况拟实现的VOCs减排量/减排效果无法实施的原因/未来实施计划(成本估算等)证明材料31生产类型油墨、粘胶剂、清洗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在分装容器中的盛装量小于80%推荐(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31生产类型液态含VOCs原辅材料(油墨、粘胶剂、清洗剂等)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推荐(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32生产类型液态含VOCs原辅材料(油墨、粘胶剂、清洗剂等)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推荐(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32生产类型向墨槽中添加油墨或稀释剂时宜采用漏斗或软管等接驳工具。液态含VOCs原辅材料(油墨、粘胶剂、清洗剂等)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推荐(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33生产类型推荐(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34生产类型调墨(胶)过程应密闭,采用全密闭自动调墨(胶)装置。推荐(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34生产类型调墨(胶)废气通过排气柜或集气罩收集。要求(5)已通过集气罩密闭收集//详见图4-735生产类型要求(5)已通过集气罩密闭收集//详见图4-735生产类型印刷、烘干、覆膜、复合等涉VOCs排风的环节排风收集,采用密闭收集,或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组成的排气系统。要求(1)已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组成的排气系统//详见图4-136生产类型要求(1)已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组成的排气系统//详见图4-136生产类型生产车间进行负压改造或局部围风改造。推荐(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37生产类型推荐(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38使用溶剂型油墨、胶粘剂、涂料、光油、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相关工序,采取整体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要求(5)已采取整体密闭收集措施//详见图4-839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要求(1)按要求执行,废气收集为负压/不涉及1不涉及40送风或吸风口应避免正对墨盘集中清洗应在密闭装置或空间内进行,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应通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推荐要求(5)(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41送风或吸风口应避免正对墨盘集中清洗应在密闭装置或空间内进行,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应通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推荐要求(5)(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4243胶印印刷机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及时清墨,油墨回收。采用自动橡皮布清洗技术。要求推荐(1)(4)、(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44采用零醇润版胶印技术。推荐(4)、(5)第23页序号环节控制要求实施要求依据已实施或计划实施情况拟实现的VOCs减排量/减排效果无法实施的原因/未来实施计划(成本估算等)证明材料4546采用无水胶印技术。使用低(无)挥发和高沸点的清洁剂。推荐推荐(4)、(5)(4)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47凹印采用无溶剂复合技术、共挤出复合技术。推荐(4)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4849网印采用封闭刮刀,或安装盖板。采用配备封闭刮刀的印刷机,或采取安装墨槽盖板、改变墨槽开口形状等措施,縮小供墨系统敞开液面面积。推荐推荐(4)(4)、(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5051凸印采用配备封闭刮刀的印刷机,或采取安装墨槽盖板、改变墨槽开口形状等措施,缩小供墨系统敞开液面面积使用水性胶粘剂替代。推荐推荐(4)、(5)(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525354覆膜/复合采用无溶剂复合技术。采用共挤出复合技术安装胶槽盖板或对复合机进行局部围挡。推荐推荐推荐(5)(5)(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末端治理55凹印吸附技术+燃烧技术,典型治理技术路线为“旋转式分子筛吸附浓缩+RTO和“活性炭吸附/旋转式分子筛吸附浓缩+C0"。推荐(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56凹印吸附技术+冷凝技术,典型治理技术路线为“活性炭吸附+热氨气再生+冷凝回收”。推荐(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57凹印燃烧技术,典型治理技术路线为“减风增浓+RTO/C0。推荐(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58凸印吸附技术+燃烧技术,典型治理技术路线为“旋转式分子筛吸附浓缩+RTO和“活性炭吸附/旋转式分推荐(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第24页—73—序号环节控制要求实施要求依据已实施或计划实施情况拟实现的VOCs减排量/减排效果无法实施的原因/未来实施计划(成本估算等)证明材料59复合/涂布子筛吸附浓缩+00”。吸附技术+冷凝技术,典型治理技术路线为“活性炭吸附+热氨气再生+冷凝回收”。推荐(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60复合/涂布燃烧技术,典型治理技术路线为“减风增浓+RTO/TO”。推荐(5)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61排放水平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若国家和我省出台并实施适用于包装印刷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则应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建设VOCs处理设施且处理效率≥80%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6mg/m,任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20mg/m要求(1)、(2)按要求执行采用两级活性炭治理,提高废气治理效率/62治理设施设计与运行管理吸附床(含活性炭吸附法):a)预处理设备应根据废气的成分、性质和影响吸附过程的物质性质及含量进行选择:b)吸附床层的吸附剂用量应根据废气处理量、污染物浓度和吸附剂的动态吸附量确定;c)吸附剂应及时更换或有效再生。推荐(10)计划采取两级活性炭进行整改采用两级活性炭治理,提高废气治理效率/6364治理设施设计与运行管理催化燃烧:a)预处理设备应根据废气的成分、性质和污染物的含量进行选择:b)进入燃烧室的气体温度应达到气体组分在催化剂上的起燃温度。蓄热燃烧:a)预处理设备应根据推荐推荐(11)(12)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第25页序号环节控制要求实施要求依据已实施或计划实施情况拟实现的VOCs减排量/减排效果无法实施的原因/未来实施计划(成本估算等)证明材料废气的成分、性质和污染物的含量等因素进行选择:b)废气在燃烧室的停留时间一般不宜低于0.75s,燃烧室燃烧温度一般应高于760℃。密闭排气系统、VOCs污染控制设备按要求执行,废气密闭收//65废气的成分、性质和污染物的含量等因素进行选择:b)废气在燃烧室的停留时间一般不宜低于0.75s,燃烧室燃烧温度一般应高于760℃。密闭排气系统、VOCs污染控制设备按要求执行,废气密闭收//65应与工艺设施同步运转。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要求要求(1)(1)集,治理设施同步运行按要求执行//66要求要求(1)(1)集,治理设施同步运行按要求执行66集,治理设施同步运行按要求执行//附件1环67境管理管理台账建立含VOCs原辅材料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及其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含VOCs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要求(2)(13)、(14)按要求执行量。建立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台账,记录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数据(废气量、浓度、温度、含氧量等)、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关键参数、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等)购买和处理记录。要求(2)、(13)(14)按要求执行//附件1068建立危废台账,整理危废处置合同、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理方资质佐证材料。要求(14)(1)(13)按要求执行////附件369要求(14)(1)(13)按要求执行////附件37071自行监测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印刷设备、烘干箱(间)设备、复合、涂布设备通过废气捕集装置后废气排气筒,重点管理类自动监测,简化管理类一年一次要求要求要求(14)(4),(6)(4)、(6)按要求执行按要求执行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72其他生产废气排气筒,一年一次。第26页—74—序号环节控制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一年一次。实施要求依据已实施或计划实施情况拟实现的VOCs减排量/减排效果1无法实施的原因/未来实施计划(成本估算等)/证明材料7374危废管理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要求要求(4)、(6)(2)按要求执行按要求执行//附件375危废管理废油墨、废清洗剂、废活性炭、废擦机布等含VOCs危险废物分类放置于贴有标识的容器或包装袋内加盖、封口,及时转运、处置。要求(1)、(5)按要求执行//附件3其他76建设项目VOCs总量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应执行总量替代制度,明确VOCs总量指标来源。要求(15)(16)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77建设项目VOCs总量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和现有企业VOCs基准排放量参照《广东省印刷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进行核算。要求(15)、(16)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依据文件:(1)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838722-2019)(3)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5)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7)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8)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9)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10)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11)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HJ2027-2013)(12)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1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153号)(1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VOCs管控台账清单的通知(粤环办函〔2020]19号)(15)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16)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19]243号)依据文件:(1)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838722-2019)(3)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5)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7)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8)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9)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10)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11)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HJ2027-2013)(12)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1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153号)(1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VOCs管控台账清单的通知(粤环办函〔2020]19号)(15)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16)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19]243号)依据文件:(1)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838722-2019)(3)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5)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7)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8)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9)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10)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11)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HJ2027-2013)(12)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1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153号)(1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VOCs管控台账清单的通知(粤环办函〔2020]19号)(15)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16)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19]243号)依据文件:(1)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838722-2019)(3)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5)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7)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8)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9)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10)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11)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HJ2027-2013)(12)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1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153号)(1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VOCs管控台账清单的通知(粤环办函〔2020]19号)(15)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16)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19]243号)依据文件:(1)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838722-2019)(3)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5)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7)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8)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9)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10)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11)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HJ2027-2013)(12)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1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153号)(1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VOCs管控台账清单的通知(粤环办函〔2020]19号)(15)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16)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19]243号)依据文件:(1)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838722-2019)(3)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5)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7)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8)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9)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10)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11)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HJ2027-2013)(12)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1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153号)(1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VOCs管控台账清单的通知(粤环办函〔2020]19号)(15)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16)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19]243号)依据文件:(1)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838722-2019)(3)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5)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7)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8)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9)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10)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11)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HJ2027-2013)(12)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1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153号)(1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VOCs管控台账清单的通知(粤环办函〔2020]19号)(15)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16)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19]243号)依据文件:(1)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838722-2019)(3)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5)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7)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8)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9)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10)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11)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HJ2027-2013)(12)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1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153号)(1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VOCs管控台账清单的通知(粤环办函〔2020]19号)(15)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16)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19]243号)依据文件:(1)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838722-2019)(3)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HJ1066-2019)(5)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7)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8)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9)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10)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11)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HJ2027-2013)(12)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1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153号)(1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VOCs管控台账清单的通知(粤环办函〔2020]19号)(15)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16)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19]243号)第27页—75—六、总结6.1VOCs废气整治要求根据《深圳市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方案》及《关于加快推进宝安区VOCs重点监管企业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能力,需要在11月底前完成UV光解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工作。关于加快推进宝安区VOCs重点监管企业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工作的通知燕罗环保所: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年挥发性有机物(YOCs)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深环办〔2024]50号)及《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深污防攻坚办〔2024]37号)相关要求,开晨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对不能达到治理要求光催化、光氧化、水喷淋、低温等离子及上述组合技术的低效VOCs治理设施实施更换或升级改造,改造后的企业废气收集治理应达到分级规则B级或A级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提升辖区企业环保主体治污水平和能力,现请燕罗环保所督促辖区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于11月底前完成UV光解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工作,并通过省固定源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应用平台更新相关企业升级后的治理设施特此通知。图6-1VOCs废气处理设施整改要求6.2拟实施的VOCs整治方案由于公司目前由于技术局限,暂时无法实现从100%实现源头替代,为了减少VOCs的排放,拟在原先UV光解设备的基础上,增设1套有机废气末端治理设施,治理工艺为两级活性炭箱,设计处理风量为26000m/h,设计排放为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第28页—76—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标准。表6-1VOCs废气处理设施主要设计参数一览表(整治后)序号治理设施名称对应排放口编号废气来源废气成分废气治理设施设计参数废气治理设施设计参数废气治理设施设计参数废气治理设施设计参数序号治理设施名称对应排放口编号废气来源废气成分处理风量(m3/h)处理工艺及技术处理装置出风管直径(mm)风机额定功率(kw)去除效率1有机废气处理设施BL-F0-1印刷车间甲苯、醇类酯类和VOCs等260002级活性炭9003017%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设计参数如下:一级活性炭、二级活性炭:规格:40000m/h尺寸:2820*1650*1650mm材质:不锈钢201:厚度:门板T=1.4mm,其他T=1.2mm;进出风口:1530*1380mm活性炭抽屉数量:24个,含960个蜂窝炭活性炭装填量:1吨(单一活性炭箱)活性炭碘值:800。蜂窝状活性炭风速<1.2m/s。活性炭层装填厚度不低于400mm6.3VOCs减排量核算根据以上核算结果:综合整治前,VOCs产生量为9.658ta,排放量为8.789ta:综合整治后,按活性炭每季度更换1次,每次2吨活性炭计算(由于活性炭碘值较高,活性炭吸附比例按20%),预计通过本轮综合整治采取的末端治理措施,公司VOCs预计年去除量为4*2ta*20%=1.6ta,减排量为8.789ua-(9.658ta-1.6ta)=0.731ta。去除效率约为17%。第29页—77—深圳市保利包装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规环评[2017]4号)和《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发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规定,“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施工简况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各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等会产生污染物的工序均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要求建设了环境保护对策措施。2、验收过程简况本项目于2020年7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于2024年12月委托深圳市中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协助组织自主验收,委托机构主要负责本次验收的技术指导、验收检测等工作。于2024年12月18日至19日,对项目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验收监测报告完成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验收监测报告结论为本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及要求,建议通过验收。于2024年1月17日以验收会议的形式召开验收评审会议,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意见。根据本项目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工程的建设情况和验收监测情况,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源、污染物得到了有效控制,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的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8—3、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本项目在建设、施工、调试和验收期间均没有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本项目设立了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成立以应急预案总指挥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应急预案副总指挥任副组长,废水处理设施主管、废水处理设施操作工、废气处理设施主管、废气处理设施操作工等组成小组成员。制定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及作业规范,主要如下:1)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2)环境监测和日常检查制度;3)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操作规程、运行维护台账及岗位制度;4)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操作规程、运行维护台账及岗位制度;5)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危险废物堆放场所环境安全管理制度。(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所使用的药剂均存放于化学品仓,存放场所有防泄漏措施:地面采用防腐防渗漏材料、设有导流槽、围堰等,配有沙袋、应急泵等应急物资。项目制订了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规定了应急机构/人员职责和应急程序,指出各类环境风险源,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环境应急事件进行了管理及处置规定;风险评估报告指出了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实施计划,提供企业的环境预警和环境应急能力。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建设及运行不涉及本项内容。(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项目建设及运行不涉及本项内容。三、整改工作情况无。—7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利包 保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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