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废气检测口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平顶山正大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轮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5〕2号),平顶山正大有限公司是2025年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确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我公司自2025年1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平顶山市鸿程环保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指导,预计2026年1月底完成本轮审核。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平顶山正大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410400614865033R
3.法人代表:王鸿章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5.企业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建设路东段626号院(中心坐标:E:113°24′13.571″,N:33°44′2.259″)
6.企业生产规模:年产12万吨猪、鸡各生长阶段的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
7.所属行业:C1329其他饲料加工
8.主要原辅材料:玉米、麸皮、鱼粉、豆粕、菜籽粕、大豆油、氨基酸、微量元素、维生素、天然气、水、电。
9.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
10.主要环保设施:布袋除尘系统、低氮燃烧器、化粪池等。
11、环保手续情况:公司现有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和竣工环保验收等手续,公司于2022年8月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10400614865033R002Y),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环保部门已备案。
12、公司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颗粒物:120mg/m3、速率3.5kg/h);《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颗粒物5mg/m3。
13、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情况
①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我公司于2014年开展了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评估验收,该轮审核共产生38项可行清洁生产方案,其中无/低费34项、中/高费4项,本轮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完毕后,节煤74 t /a、节电18.385万kwh/a、节水500m3/a。减少原料、产品损失564.5t/a,减排原煤堆场煤尘4.0 t/a、产生经济效益41.142万元,实现了减污、增效、降耗。
②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2019年开展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评估验收,该轮清洁生产审核,共提出29个清洁生产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26个,中/高费方案3个。方案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55.132万元,节电25000kwh/a,减少废品300t/a、节约蒸汽640t/a,实现了减污、增效、降耗。
二、审核前企业产排污情况
1.废水
公司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公司设有食堂与职工宿舍,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食堂、办公室洗涤用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污染物浓度较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平顶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回用或排入湛河。
2.废气
公司大气污染源主要有主车间工艺粉尘、锅炉废气。
(1)工艺粉尘
公司主车间粉尘产生点主要有:原料卸料粉尘;清理、磁选粉尘;原料粉碎粉尘;粉碎后的物料及其他粉状原料向料仓运输时产生的粉尘;配料、混合、制粒粉尘;制粒破碎筛分粉尘。
①原料卸料粉尘
原料向受料口倾倒过程将产生一定的粉尘,该粉尘主要为原料粉尘,公司在受料口上方安装集尘罩,集尘效率为95%,将废气引入辅助除尘器处理。辅助除尘器安装在筒仓上方,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风机风量15000m3/h,粉尘处理后排至密闭车间内,不外排。
②清理、磁选粉尘
原料在清理磁选过程产生粉尘,同时清理磁选完毕向料仓输送落差处也产生一定的粉尘,在清理、磁选、落差处分别设置集尘罩,集尘效率为95%,用管道将废气引入辅助除尘器处理。辅助除尘器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粉尘处理后排至密闭车间内,不外排。
③原料粉碎粉尘
颗粒状物料在粉碎过程产生大量的粉尘,粉尘主要是玉米粉尘,在粉碎机在各产尘点上方安装集尘罩(收尘率约95%)、引风机将气体抽至风管进入脉冲除尘器(除尘效率99%)进行处理,粉尘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④粉碎后的物料及其他粉状原料向料仓运输时产生的粉尘
粉碎后的物料及其他粉状原料向料仓运输时产生的粉尘主要是各种原料粉尘,粉碎后的粉料由提升机向中间料仓运输、运输落差处产生的粉尘、原料向受料口倾倒过程将产生一定的粉尘及格粉仓上方呼吸孔所产生的粉尘,在各产尘点上方安装集尘罩(收尘率约95%)、引风机将气体抽至风管进入脉冲除尘器(除尘效率99%)进行处理,粉尘处理后排至密闭车间内,不外排。
⑤配料、混合、制粒粉尘
配料及原料混合、制粒产生的粉尘,此工段主要是各种原料粉尘,在各产尘点上方安装集尘罩(收尘率约95%)、引风机将气体抽至风管进入脉冲除尘器(除尘效率99%)进行处理,粉尘处理后排至密闭车间内,不外排。
⑥制粒破碎筛分粉尘
制粒冷却后的成品需要破碎筛分,在破碎筛分过程有粉尘产生,在各产尘点设置集尘罩(收尘率约95%)、引风机将气体抽至风管进入脉冲除尘器(除尘效率99%)进行处理,粉尘处理后排至密闭车间内,不外排。
综上所述,公司原料卸料、清理、磁选、粉碎物料转运、配料、混合、制粒、制粒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至车间内,不外排。有组排放废气有原料粉碎工序和燃气锅炉。
目前,公司主车间工艺粉尘除尘器、引风机、集尘罩运行稳定,粉尘排放达标。
(2)蒸汽锅炉
公司有1台4t/h的燃气蒸汽锅炉,燃料为天然气,主要污染物是烟尘、SO2、NO2废气排放属于有组织排放,经8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2024年自行检测报告,我公司各个废气排放口各项污染物含量均满足应执行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排放标准。
3.固废
①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生产不外排;②原料堆放过程中,由于环境变化,会导致不合格原料产生;生产过程由于加入不合格原料、配比控制不合理、制粒冷却不够等导致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原料、不合格的产品,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③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
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合理布局,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三、企业污染检测情况
3.1原料粉碎废气
为了了解公司原料粉碎工序袋式除尘器达标情况,河南嘉森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对原料粉碎工序袋式除尘器有组织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见下表1。
表1原料粉碎工序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点位
检测日期
废气量(m3/h)
颗粒物

浓度mg/m3
速率kg/h

袋式除尘器排放口
2024.6.25
12400
5.5
0.0682

(GB16297-1996)
120
3.5

由表1可知,原料粉碎工序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120mg/m3,速率3.5kg/h)要求。
3.2锅炉废气
(1)烟尘
为了了解公司锅炉烟尘达标情况,河南嘉森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对锅炉有组织排放烟尘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见下表2。
表2锅炉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点位
检测日期
废气量(m3/h)
颗粒物

实测浓度mg/m3
折算浓度mg/m3
速率kg/h

锅炉废气检测口
2024.6.25
1670
3.3
4.7
0.00551

DB41/2089-2021
5
/

由表2可知,锅炉烟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颗粒物5mg/m3的要求。
(2)氮氧化物
为了了解公司锅炉氮氧化物达标情况,河南嘉森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5日、4月18日、5月28日对锅炉有组织排放氮氧化物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见下表3。
表3锅炉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点位
检测日期
检测频次
废气量(m3/h)
氮氧化物

实测浓度mg/m3
折算浓度mg/m3
速率kg/h

锅炉废气检测口
2024.3.25
第一次
1770
25
25
0.0442

第二次
1610
21
22
0.0338

第三次
1850
23
24
0.0426

平均值
1740
23
24
0.0402

2024.4.18
第一次
1880
24
13
0.0451

第二次
1760
27
19
0.0475

第三次
1710
21
17
0.0359

平均值
1780
24
16
0.0428

2024.5.28
第一次
2550
21
11
0.0536

第二次
2460
28
8
0.0689

第三次
2420
24
8
0.0581

平均值
2480
24
9
0.0602

DB41/2089-2021
30
/

由表3可知,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氮氧化物30mg/m3的要求。
3.3无组织废气
为了了解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是否达标,河南嘉森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对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见下表4。
表4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采样日期
采样时间
采样点位
颗粒物(mg/m3)
气象参数

气温
气压
风速
风向

2024.6.25
2:40-3:41
上风向1#a
0.203
21.5-32.8℃
99.2kpa
0.3-1.5m/s
西北

下风向2#a
0.392

下风向3#a
0.403

下风向4#a
0.407

4:00-5:01
上风向1#b
0.21

下风向2#b
0.409

下风向3#b
0.406

下风向4#b
0.399

5:16-6:17
上风向1#c
0.212

下风向2#c
0.401

下风向3#c
0.416

下风向4#c
0.407

(GB16297-1996)
1.0

由表4可知,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1.0mg/m3)要求。
综上所述,平顶山正大有限公司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3.4厂界噪声
为了检验公司厂界噪声排放是否达标,河南嘉森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对对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如下表5。
表5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测点名称
检测日期
昼间dB(A)
夜间dB(A)

测量值
达标情况
测量值
达标情况

南厂界
2024.6.25
56
达标
48
达标

东厂界
2024.6.25
53
达标
46
达标

注:北厂界、西厂界为公用墙,不具备检测条件。
检测结果表明:公司东、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东、南厂界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公司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四、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公司已按照要求落实了风险物质贮存过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产过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废气处理过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且已成立环境管理机构,具有健全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按要求编制了《平顶山正大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为一般风险,已在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平顶山正大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733902605
咨询单位:平顶山市鸿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37512295联系人:蔡工
意见反映邮箱:pdshchb@126.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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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锅炉废气检测口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