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0000320东莞市精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20250000320
项目名称
东莞市精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福东路5号2号楼101室
建设单位
东莞市精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市新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莞市精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福东路5号2号楼101室(详见附图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CW8P9C5J。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建设单位于2023年09月委托广东牧景生态治理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精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4年1月9日取得《关于东莞市精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4〕437号。 项目于2024年7月18日首次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900MACW8P9C5J001W;有效期限:2024年7月18日至2029年7月17日。 项目于2024年9月24日取得了《东莞市精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由于生产规模未达到,项目4台立式注塑机、1台卧式注塑机、5台碎料机、2台混料机、10台铣床、10台CNC数控车床、7台端子铆合机、1台滚涂研磨机未验收。 现因企业生产发展需要,项目拟在原厂址进行扩建,具体内容如下: (1)增加投资100万元,员工增加10人; (2)原厂址车间仓库部分区域改为熔化、压铸车间,增加熔化、压铸工艺,增加金属压铸配件产品1800万个/年,用于与原环评五金件、注塑配件组装。 (3)扩建1个生产车间,租用同园区4号楼4楼整层(占地及建筑面积均为1500m2)作为攻牙、钻孔、组装、仓库、办公室。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30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件、五金件、金属压铸件的加工生产,生产电子产品零配件6070万个/年(其中塑胶件2470万个/年、五金件1800万个/年、金属压铸件1800万个/年)、车削轴承件1800万个/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熔化、压铸、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配套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磨削工序粉尘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较严值排入市政管网;冷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新鲜水;脱模剂用水:定期添加,无外排。 声环境: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2025-01-23
联系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81266411
通讯地址
东莞市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