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5)
沈丘县SQ2023-39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 沈丘县SQ2023-39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河南豪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二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5-01-23 10:25 至 2025-02-07 10:25 行政区划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 地块面积(m
2) 2380.13 地块规划用途 居住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周口市沈丘县石槽集乡后张营村 经度 115.101052 纬度 33.352833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4-11-22 至 2024-12-31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河南豪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田澄 单位联系电话 18234863149 土壤是否超标 否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无 地下水是否超标 否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无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田澄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8234863149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沈丘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李舒畅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8939252516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行政新区群贤路 报告主要结论
1.沈丘县SQ2023-394号地块位于周口市沈丘县石槽集乡后张营村。调查四至范围:地块南至空地及S329国道,东至金双诚门业,北至漯阜线、仓库,西至居民区及空地。中心坐标经度:115.101052°,纬度:33.352833°调查地块面积为2380.13m2(合3.5702亩)。地块原为沈丘县石槽集乡后张营村集体用地,后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本地块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调查地块原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三调),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地块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居住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2.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为仓库及农田,地块现状为仓库,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历史,无异味;调查地块内未见槽罐、工业废水排放管道;调查地块内没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堆放历史;调查地块内没有槽罐使用历史;调查地块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相邻地块主要为居民区、道路,经分析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相邻地块未发现土壤污染异常痕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事故以及环境投诉事件;分析认为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未发现潜在的污染源。3.地块周边历史使用情况:周边地块1km范围内主要存在河南都士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南博瑞克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机械创业园、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建材租赁公司、沈丘槐店金麦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金双诚门业、河南省连农农资有限公司、沈丘县外环路加油站、沈丘县惠农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沈丘县首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沈丘县明志加油站、巡防大队、河南华丰化肥有限公司、城东钢材市场、顺丰驾校、养殖场、沈丘县鑫鑫农机有限公司、沈丘县林家建材租赁有限公司、家具城、沈丘县金大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建材市场、沈丘亿来买卖2手车行、河南浩创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沈丘直属库有限公司、沈丘县磐石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沈丘县广亿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金廊庭门窗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瓷砖批发城、永昌加油站、金荣医院,经分析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进而对本地块造成影响较小。综上,本次调查认为:沈丘县SQ2023-394号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明确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周围区域对本地块造成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调查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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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