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2025年1月22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北滘)
索引号:
11440606MB2D25481M/2025-00087
分类:
发布机构: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1-24
名称:
关于2025年1月22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北滘)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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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月22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北滘)
发布日期:2025-01-2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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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1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勇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06环审〔2025〕1号
2025年1月22日
见附件
2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塑晟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佛环0306环审〔2025〕2号
2025年1月22日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佛山市司法局一楼南侧,电话:83382285,邮编:528000)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邮编:528300
联系电话:0757-22835872、0757-22833056、0757-22832641。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塑晟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勇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主动公开,佛环0306环审〔2025〕2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塑晟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山塑晟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由佛山市天泰利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塑晟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你单位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佛山市天泰利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二、佛山塑晟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黄涌工业大道1号万洋科创园四区1栋。按照《报告表》,本项目迁扩建后预计年产注塑塑料件28000万个、五金件180套、五金注塑件40000个。项目的规模及工艺见《报告表》。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三、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一)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北滘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二)落实《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相应控制要求,做好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等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并采取有效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影响。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统一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约15m高排放筒FQ001排放。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规定。颗粒物执行广—2—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本项目营运期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六)项目迁扩建前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为0.588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095t/a,无组织排放量为0.493t/a。迁扩建后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指标为1.208t/a,需新增VOCs总量指标为0.620t/a,其中VOCs有组织年排放量为0.582t/a,新增年排放量为0.487t/a,无组织年排放量为0.626t/a,新增年排放量为0.133t/a。四、《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3—(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2025年1月21日抄送:佛山市天泰利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主动公开,佛环0306环审〔2025〕1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勇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山市勇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报来由佛山市天泰利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佛山市勇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你单位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佛山市天泰利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二、佛山市勇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环镇东路19号启德慧业6-401、6-402。按照《报告表》,本项目迁扩建后预计年产小家电塑料配件928万件。项目的规模及工艺见《报告表》。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三、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一)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北滘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二)落实《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相应控制要求,做好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等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并采取有效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影响。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统一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约36m高排放筒FQ001排放。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规定。颗粒物执行广—2—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本项目营运期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六)项目迁扩建前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为0.459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081t/a,无组织排放量为0.378t/a。迁扩建后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指标为1.689t/a,需新增VOCs总量指标为1.230t/a。其中VOCs有组织年排放量为0.813t/a,新增年排放量为0.732t/a,无组织年排放量为0.876t/a,新增年排放量为0.498t/a。四、《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3—(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2025年1月21日抄送:佛山市天泰利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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