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肃州区营尔河红星渠首分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肃州区营尔河红星渠首分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单位: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建设地点:肃州区营尔河红星渠首位于酒泉市肃州区总寨镇三奇堡村,三奇堡村一组东侧,水闸距酒泉市区东南约12km,距离总寨镇约5.0km;项目建设任务主要为对营尔河红星渠首进行除险加固,项目建成可以更好的保证渠首正常引水灌溉。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营儿河干渠渠底凿除现有砼套衬渠底,重新进行砼现浇套衬,对渠道两侧进行加高;红星渠首闸前修建沉沙池一座;红星渠首水闸拆除重建;四道海子水库引水渠道进行加高等。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表、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109370304
邮箱:214205936@qq.com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肃州区营尔河红星渠首分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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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肃州区营尔河红星渠首分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工作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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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