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单位《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请求审批含城农贸市场钢构大棚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含市监〔2024〕279号)文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含城农贸市场钢构大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含城农贸市场钢构大棚工程项目位于含山县城环峰西路北侧,华阳路南侧,含山县应急管理局西侧。
二、含城农贸市场钢构大棚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960.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5.46平方米,建筑层数为1层,为半开敞式大棚,可布置各类售菜摊台80个。项目代码:2501-340522-04-01-712851。
三、含城农贸市场钢构大棚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约6个月。
四、含城农贸市场钢构大棚工程项目核定投资概算115.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7.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2万元,预备费5.48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五、请你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要求以及《政府投资条例》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各项工作,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工程建设等相关手续,在满足《******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工程施工图限额设计,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满足使用、安全可靠,减少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安全、水利、交通、地震、航道、消防、市政、园林、节能、节水、海绵城市、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项目未取得和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不得开工建设。要在招标投标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和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
七、请你单位通过《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保障企业费用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超过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且未获准延期,项目文件自动失效。需要延期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及省、市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含山县发改委
2025年1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棚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