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改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桃花大道20号
邮  编:401220
传 真:40460453
电子邮箱:cshbjjgk2014@163.com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项目代码
审批时间
审批决定

1
重庆长川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晏恩线道路及附属设施管廊项目
渝(长)环准〔2025〕1号
2408-500115-04-01-791495
2025年1月9日
批准

2
重庆博洲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长寿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改建项目
渝(长)环准〔2025〕8号
2405-500115-07-02-726040
2025年1月23日
批准

附件下载: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2025.1.24.docx

1号(长川).pdf

8号(博洲).pdf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桃花大道20号邮编:401220传真:40460453电子邮箱:cshbjjgk2014@163.com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审批文号项目代码审批时间审批决定1重庆长川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晏恩线道路及附属设施管廊项目渝(长)环准〔2025〕1号2408-500115-04-01-7914952025年1月9日批准2重庆博洲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长寿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改建项目渝(长)环准〔2025〕8号2405-500115-07-02-7260402025年1月23日批准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长)环准[2025]1号重庆长川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晏恩线道路及附属设施管廊项目(项目代码:2408-500115-04-01-791495)环评文件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相关要求。根据昀启(重庆)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DETU1W1Y)编制的《重庆长川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晏恩线道路及附属设施管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和你单位承诺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及防范环境风险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由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有关职责实施。此批准书生效时间为公示期满之日起自行生效(受理和拟审批决定同步接续公示,共计十个工作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如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情形、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或其他不能审批的情形,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单位承担。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9日抄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寿经开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长)环准【2025]8号重庆博洲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长寿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改建项目(项目代码:2405-500115-07-02-726040)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5U5P5431)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长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博洲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车间拆除4条回转窑高温焚烧处置线、4个糠粉储罐及位于1#车间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在1#车间内设置污泥压滤隔间、混合物料堆放区、陈化隔间、干化污泥密闭堆放室,并重新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2#车间新建2条回转窑高温焚烧处置线并设置2个从1#车间拆除的糠粉储罐;新建3条冷却窑,其中1#和2#回转窑高温焚烧处置线各设置1条冷却窑,3#和4#回转窑高温焚烧处置线设置1条冷却窑;配套建设1个生产废水处理站。项目实施后,全厂年处置污泥规模为9.9万吨,处置污染土和页岩年规1模为21万吨(其中污染土年处置规模不超过13.2万吨),年产陶粒16.5万吨(约27.5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7万元。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糠粉破袋及卸料废气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卸料间内无组织排放,糠粉储存废气经现有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车间内污泥压滤隔间废气、干化污泥密闭堆放室废气、陈化隔间废气负压收集后与1#~6#污泥储罐废气一并送至4条回转窑窑头焚烧后进入烟气处理系统处理(此股废气应分别与4条线的窑头连通,并设置止回阀)1#车间整体负压收集废气经新建“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氨、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XGB14554-93)要求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2#车间新建2条回转窑高温焚烧处置线并配套建设2套废气处理设施,现有2条回转窑高温焚烧处置线依托现有2套废气处理设施,窑尾烟气经“干沉降+两级干法脱硫+袋除尘+高效陶粒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并预留脱硝装置区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659-2016)要求,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2镉、铅、砷及其化合物、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满足参照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要求,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后经4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陶粒冷却废气经新建3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后经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页岩仓库内破碎及筛分废气经新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页岩仓库内无组织排放,页岩仓库和污染土仓库负压收集废气一并经新建“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氨、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仍维持现有厂界外300米环境防护距离。(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后,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堆场洒水降尘,不外排;烘干冷凝水、污泥压滤及滤布冲洗废水产生量合计约201.5立方米/天,经新建处理能力300立方米/天的废水处理站通过“pH调整+初沉+絮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处理;生活污水产生量9.45立方米/天,经现有处理能力15立方米/天的生化池处理,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3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重庆长寿中法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其中化学需氧量(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包括给料机、破碎机、对辊机、搅拌机、造粒机、回转窑、风机和泵等,噪声源源强为70~90分贝。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1#车间和废水处理站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中1#车间内新建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防渗措施。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地上“可视化”设计,依托现有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开展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同时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和物料输送管道可视化、分区防渗、设置罐区围堰、设置事故池和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以及土壤跟踪监测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项目实施后,除尘灰、废吸附陶4粒、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新增2223.07吨/年、525.32吨/年、6.7吨/年,沉降室粉尘、不合格残次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减少626.29吨/年、225吨/年,作为陶粒生产原料综合利用,不再产生脱硫石膏残渣。新增危险废物废活性炭5.79吨/年,收集后作为燃料使用。新增生活垃圾1.25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新增餐厨垃圾0.29吨/年,由餐厨垃圾单位收集处理。项目新建1个24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贮存需要。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要求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禁止接收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泥和污染土;现有污泥储罐架空设置;1#车间、污染土仓库、页岩仓库及污泥罐卸料口等区域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回转窑烟气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厂区设现有1座有效容积2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管设置雨污切换阀;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5(七)加强碳排放控制管理。项目实施后全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18708.5吨二氧化碳/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少5325.7吨二氧化碳/年,其中净购入电力排放量为5132.7吨二氧化碳年,生产过程排放量为13575.8吨二氧化碳/年。企业应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通过设备、技术、工艺改造等节能措施,进一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八)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总量分别为33.054吨/年、196.2吨/年、29.308吨/年和21.912吨/年,分别减少1.406吨/年、29.17吨/年、5.792吨/年和4.488吨/年;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3.834吨/年和0.639吨/年,分别增加3.647吨/年和0.608吨/年。(九)建立健全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并根据运营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依据有关规定向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6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并报我局备案。六、项目按规定接受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环保日常监管。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23日抄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寿经开区生态环境局。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改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