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受理温岭市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2025年1月27日)
关于受理温岭市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2025年1月27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温岭市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
温岭市东部新区长新塘
台州曙城京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7日
见附件
温岭市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本公告期为2025年1月27日-2月12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项目代码:2409-331081-04-01-891776温岭市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EnvironmentTechnologyCo.,Ltd二〇二五年一月目录1前言1.1项目由来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1.3分析判定情况简述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5环评主要结论2总则2.1编制依据2.2评价因子、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2.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5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项目概况3.2飞灰的接收和鉴别3.3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3.4正常工况污染源强核算3.5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污染源强3.6交通运输移动源3.7总量控制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1地理位置4.2自然环境4.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4.4温岭东部北片污水处理厂4.5项目周边污染源调查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1页5.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5.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6.1水污染防治对策6.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6.3废气污染防治对策6.4固废防治处置对策6.5噪声防治对策6.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6.7污染防治措施清单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1环境影响预测与环境质量现状对比7.2环保投资估算7.3环境效益7.4经济效益分析7.5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果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8.1环境管理8.2环境监测8.3污染物排放清单8.4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管理8.5排污许可证制度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9.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9.2基本结论9.3综合结论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2页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3页1前言1.1项目由来目前我国飞灰处理的主要方式是“稳定化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的方式处理。其中稳定化固化多在生活垃圾焚烧厂完成,填埋时需进入填埋场独立分区。这种处理方式以无害化为目的,固化稳定化重金属,利用防渗手段,隔绝重金属与二噁英与外界的联系。但是《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通知限制了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原则上地级以上城市以及具备焚烧处理能力的县(市、区),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能力相对有限,飞灰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处置从经济和技术上均不可持续。浙江省为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10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浙江省危险废物“趋零填埋”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提出2024年底前,形成满足实际需求的焚烧灰渣、废盐等大宗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到2025年,全省危险废物填埋比控制在5%以内。加快提升资源化利用能力,杭州市、金华市和衢州市要加快提升现有水泥窑设施协同处理焚烧灰渣的能力,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温岭市和台州市要推动建设水洗预处理、高温熔融、低温热分解或高温烧结处理设施,2024年底前,全省焚烧灰渣年资源化利用能力不低于120万吨。对焚烧灰渣,以水泥窑协同处理为主要模式,稳步推进高温熔融、高温烧结和低温热分解等新处理技术研究和工程示范。目前,温岭市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各类废弃物的产生量将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垃圾焚烧已成为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导技术,目前温岭市已经在垃圾分类、收运、焚烧方面做到了全省示范和标杆,但在垃圾焚烧残余物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方面能力不足,需要尽快完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减量化处置。温岭市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是温岭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建筑材料生产。浙江京兰环保是一家集研发、咨询、设计、制造、投资、建设与运营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环保企业,以京兰控股集团雄厚实力为依托,专注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及其他危险废物环保技术开发与推广,是“固体废物能源化清洁利用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成员单位。与浙江大学研发团队联合成立了企业研究院,并与上海大学、中国环科院等多个科研院校建立了深层次产学研战略合作关系,拥有国内领先的飞灰处置工艺技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1页术和多项国家发明专利,研发的“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技术”成果入选中华环保联合会“2022一带一路生态环境治理技术及产品推荐目录”和“2023年度浙江省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名录”,荣获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23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两家公司强强联合,于2024年成立合资公司台州曙城京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温岭市东部新区长新塘。台州曙城京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温岭市东部新区长新塘建设温岭市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该项目已列入《关于下达2023年度台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台环函[2023]29号)中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计划,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备案(项目代码:2409-331081-04-01-891776),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本项目的核准批复(温发改证[2024]162号)。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有效扩大城市废弃物处理利用能力,极大的缓解温岭市城市环保压力,且及早补全垃圾焚烧飞灰的地区处置能力缺口,提升区域循环经济能力,实现区域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置的产业闭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台州曙城京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我单位在组织了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温岭市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25年1月7日台州市污染防治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在温岭主持召开了技术评审会,我公司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温岭市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报请审批。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图1.2-1。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2页依林州关1研仙们关文件业I图1.2-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分析判定情况简述1.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危险废物治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鼓励类”中的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6、危险废弃物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和高效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利用处置中心建设和(或)运营。项目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409-331081-04-01-891776。对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长江办[2022]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N7724危险废物治理,项目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3页属于国家、省、市等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长新塘,项目产品未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1.3.2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判定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长新塘,在温岭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装备配套园区(长新塘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根据用地红线图,项目用地性质属于环卫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为危险废物治理项目,区内给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均已完善,故用地性质及基础设施要求与规划相符;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符合规划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不属于规划环评中的禁止、限制类产业清单,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1.3.3“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现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长新塘,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根据《温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3年)》,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集中建设区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对建设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质、声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等进行监测和收集,项目区域地表水质中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有所超标,主要超标原因可能是农业面源污染,再加上河流流动性较差,环境自净能力较弱。近岸海域水质不能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要求,主要原因为项目所在区域靠近海域,且与周边地表水水力交换频繁,水质受附近地表水影响较大。为了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当地政府根据《台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4页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大力推进“五水共治”,以“治污水”为重点,以消除劣Ⅴ类断面为突破口,加快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农业源和工业源废水治理,切实削减废水污染物排放,加强河道生态补水,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预计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有所提升。随着规划目标的实现,区域水环境质量将有所改善。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预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不会突破环境空气质量底线。本项目实施后厂区废水经处理后均可达标纳管,只有后期洁净雨水外排,对周边区域水体水质影响较小。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可达标,厂区固废均可做到无害化处置。总的来看,在加强三废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基本可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废气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均通过区域替代平衡。因此,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能源,主要为天然气、电能及自来水,项目用气、用电、用水量均在区域水、电资源量范围内,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温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拟建地位于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108120078),本项目为危险废物治理业,不属于环境功能区划负面清单行业,不属于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因此,本次项目实施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5页温岭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温岭市图例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水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所在地图1.3-1温岭市“三区三线”图1.3.4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判定根据分析,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1.3.5评价类型及审批部门判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N7724危险废物治理”。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归入该名录中“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产生单位内部回收再利用的除外;单纯收集、贮存的除外)”小项,评价类型为报告书。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治理项目,拟建地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长新塘,根据《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23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23]33号)及《关于台州市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责任分工的通知》(台环函[2020]20号)等文件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6页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并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及应急响应体系。(5)通过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对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与隔声装置,并加强设备维护工作,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噪声,保障厂界噪声稳定达标。综上可知,本次项目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可靠、有效,可以确保各类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9.1.1.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科学性分析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评价过程均依照环评相关技术导则、技术方法等进行,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科学。9.1.1.5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选址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长新塘,土地性质为环卫用地,区内给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均已完善,故用地性质及基础设施要求与规划相符。项目废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处理后可达标纳管,噪声值较低,各类固废可以得到妥善处置,符合规划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中的相关要求。因此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9.1.1.6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对建设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现状、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等进行监测和收集,除项目区域地表水质中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有所超标,其他相应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气经治理之后能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经处理后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不会突破环境空气质量底线。本项目实施后厂区废水经处理后均可达标纳管,只有后期洁净雨水外排,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区域水体水质影响较小。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可达标,厂区固废均可做到无害化处置。本项目要求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采取地面硬化、防腐防渗等分区防渗措施,确保污染物不渗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45页入地下水和土壤。总的来看,在加强三废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基本可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废气污染物(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均通过区域替代平衡。因此,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可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9.1.1.7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9.1.1.8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企业对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分别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在总投资中考虑了环保投资,能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9.1.1.9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环评报告采用基础资料数据均采用业主实际建设申报内容,环境监测数据均引用由正规资质单位监测取得,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遗漏。9.1.1.10小节综上,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可行、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可靠、环境保护措施有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科学;且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但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可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项目针对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内容无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要求。9.1.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修正)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46页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上述内容均已在9.1章节环境可行性中予以分析,在此不再重复,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中要求。9.1.3总结综上所述,本次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预测结果来看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质量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82号令)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修正)中要求,符合环保审批原则。9.2基本结论9.2.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温岭市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建设单位:台州曙城京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址:温岭市东部新区长新塘项目性质:新建总投资:20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万元2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5万元。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本项目实施后员工65人,采用四班三运转制,年生产330d(7920h)。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40亩(总建筑面积15804平方米),利用飞灰规模5万吨/年。计划投资建设5万吨/年飞灰资源化处置场方及设备。产出产品氯化钠约16560吨/年,氯化钾约3156吨/年,氯化钙约49265吨/年。服务范围:以温岭本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为主,富裕产能兼顾温岭周边区域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47页9.2.2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度)》,2023年温岭市和路桥区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O3、CO百分位日平均或8h平均质量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相关判定规则,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中特征污染因子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汞、镉、铅、砷、总铬、镍、NH3、TSP、臭气浓度均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附近的水体水域现状水质已经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体要求,超标因子为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主要超标原因可能是农业面源污染,再加上河流流动性较差,环境自净能力较弱。海水水质:近岸海域水质不能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要求,主要原因为项目所在区域靠近海域,且与周边地表水水力交换频繁,水质受附近地表水影响较大。地下水: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为V类水质标准。声环境:项目拟建地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土壤环境: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拟建地S1~S7、厂外S9、S11监测点位各项土壤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二类筛选值要求;S10各项土壤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筛选值要求;厂界外农用地S9点位的各项土壤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6618-2018)中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9.2.3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污染源汇总情况具体见表9.2-1。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48页表9.2-1本项目污染源汇总情况(单位:t/a)种类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备注废气颗粒物//1.188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气SO2//1.463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气NOx//4.488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气CO//1.267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气HCl//0.147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气HF//0.024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气二噁英类//9.278mg/a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气Pb//0.002862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气As//0.000792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气Cd//0.000428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气Tl//0.000792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气Hg//0.0000318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气Cr//0.001584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气Sn+Sb+Cu+Mn+Ni+Co//0.00475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气NH3//1.520包括飞灰料仓废气、破袋废气、低温热分解烟气、燃烧烟气、水洗废气、盐酸储罐废气等废水废水量915309153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废水CODcr2.9972.631近期0.458(远期0.366)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废水NH3-N0.5110.493近期0.046(远期0.018)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固废固废名称废物代码产生量排放量去向固废废脱硝催化剂772-007-502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飞灰处理产物待鉴别39040.540委托单位综合利用固废除重污泥772-003-183800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固废废包装900-041-4930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废矿物油900-249-080.2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772-006-490.2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废布袋900-041-491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实验室废物900-047-495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废活性炭900-039-490.2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生活垃圾/10.7250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合计/39469.8650/9.2.4污染治理措施项目污染治理措施具体见表9.2-2。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49页表9.2-2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汇总分类工程措施对策措施说明预期目标废水废水收集系统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污水管道必须采用架空管或明渠暗管,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废水废水处理工程1、低温热分解烟气脱酸废水、储罐废气吸收废水、设备、地面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送至飞灰水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MVR蒸发结晶蒸汽冷凝水进入飞灰水洗系统回用,不外排。2、水洗废气喷淋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实验室废水、其他喷淋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均纳管进入污水管网,送温岭东部北片污水处理厂处理。3、新建25m3/d规模的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规范化标准排放口排放。废水总排放口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方便加强对项目废水的达标排放监测管理。近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远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废气废气收集从废气分质分类原则考虑,项目产生工艺废气须在车间内加强分类收集。分质分类收集废气工艺废气处理1、飞灰料仓输送废气经布袋除尘后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2、吨袋飞灰破袋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后排气筒DA005排放。3、低温热分解烟气采用一级布袋除尘+消石灰喷射+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二级布袋除尘+SCR脱硝+湿法脱酸工艺处理,通过排气筒DA006排放。4、燃烧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烟气通过排气筒DA007排放。5、水洗废气经多级水喷淋处理后排气筒DA008排放。6、储罐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排气筒DA009排放。7、危废暂存库废气经多级水喷淋处理后排气筒DA010排放。8、实验室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气筒DA011排放。达标排放噪声生产车间局部隔声,在四面厂界内设宽绿化带,并种植高大树木,同时对高噪声设备空压机增加消音器等设施,加强设备维护。厂界达标固废危险废物1、固废贮存:企业设置1个420m2的危废暂存库用于存放飞灰处理产物,同时设置有一个272m2的危废暂存库用于零排放分类工程措施对策措施说明预期目标固废危险废物暂存本项目自产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2、固废处理处置:(1)危险废物废脱硝催化剂、除重污泥、废包装、废矿物油、污水站污泥、废布袋、实验室分析废物、废活性炭均为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2)待鉴别本项目产生的飞灰处理产物按照HJ1134—2020要求进行检测,可按照GB34330进行鉴别,经鉴别不属于固体废物的,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经鉴别属于固体废物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不符合6.3条、6.5条的处理产物继续返回进行处理直至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后续飞灰处理产物能满足符合政策要求的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后,报备属地管理部门后可按相关产品管理。零排放固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负责清运和处置。零排放风险事故应急防范措施本项目拟建设容积不小于350m3的事故应急池,能满足应急要求。同时配套的雨水阀门、应急阀门和应急泵等。减少风险9.2.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废气: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SO2、NOx、二噁英、氯化氢、氟化氢、NH3、铅及其化合物(Pb)、镉及其化合物(Cd)、砷及其化合物(As)等。各废气经相应处理后排放,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经预测对周围大气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企业日常营运过程中无组织废气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标准浓度(一次值),无超标点位,即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废水:项目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低温热分解烟气脱酸废水、储罐废气吸收废水、设备、地面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送至飞灰水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MVR蒸发结晶蒸汽冷凝水进入飞灰水洗系统回用,不外排。本项目水洗废气喷淋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实验室废水、其他喷淋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均纳管进入污水管网,送温岭东部北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可接受。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51页地下水:场地地下水类型有潜水含水层和承压水含水层,拟建工程对地下水影响一般波及到浅层含水层。本项目污水池之下地层为杂填土层、淤泥质土及粉质黏土,含水层具中等透水性,地下水以水平运动为主,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为其主要补给源。项目在工程上采取分区防渗,日常生产过程中严格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可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在正常工况下,一般不会发生废水的泄露,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通过预测,污水池发生泄漏时,其泄露的耗氧量、Pb等污染范围只局限在厂区内含水层中,对区域含水层中的地下水水质影响相对较小。项目废水泄露基本可控,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但要求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池体的地面硬化及防渗层措施,并做好危废暂存车间、生产车间及其他易污染区域的防渗工作,另外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地下水监控计划做好本项目的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噪声:本项目实施后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同时,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等声敏感点,因此,本项目排放噪声经距离衰减后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厂内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在落实上述措施后,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9.2.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引进先进设备,利用成熟的生产工艺,生产的产品成本低、科技含量高,提高了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给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生产过程中三废产生量少,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可以保证项目投产后,周边环境不致恶化,具有明显的环境正效益;项目的建设也给当地带来了就业机会和税收,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在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上都能得到统一,总体上看是可行的。9.2.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建设项目将根据要求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加强日常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管理工作,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管理台账;按规范要求开展厂内环境监测、监督,并把环保工作纳入生产管理。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便于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内容。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52页9.2.8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建设单位严格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并单独编制完成了《温岭市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秉承了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取了网站发布、报纸公开、张贴公示的形式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反馈意见。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公众参与相关文件要求。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与周边企业和居民的沟通及联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以使企业更好地生存和发展。9.3综合结论温岭市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选址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长新塘。该地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经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园区规划;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在落实区域总量替代及排污权交易前提下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四性五不批”相关要求,也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公众参与满足相关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温岭市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项目在温岭市东部新区长新塘实施是可行的。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53页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