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测站建设 海堤水闸重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1月23日-26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项目一览表

附件: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盐洲海洋观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新增球罐及配套设施工程、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连通中海壳牌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惠东县稔山镇蟹洲海堤水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市环建(2025)14号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新增球罐及配套设施工程、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连通中海壳牌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批的《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新增球罐及配套设施工程、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连通中海壳牌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新增球罐及配套设施工程、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连通中海壳牌管线项目位于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荃湾港区黄毛洲岛,建设内容包括新增球罐及配套设施和连通中海壳牌输送管线。其中,在B一期球罐区预留位置新增4台容积为4000m常温压力LPG球罐及配套连接、压缩机、装卸等设施,新增库容为1.6万m,新增LPG周转规模为80万吨/年,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液化烃周转规模为.330万吨/年;新建1条输送液态LPG管线,年输送量144万吨,管线途经荃湾港区、淡澳河口和石化园区,最终与中海壳牌一期和二期项目连接。项目施工周期为12个月。经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生态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同时结合《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初审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我局同意批准《报告书》。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施工及营运期间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施工,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划定施工范围,确保项目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避免对周边生态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二)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较为敏感,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涉海区划、规划的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垃圾需到合法的消纳场进行处理。(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作业生产废水需经沉淀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陆域生活污水委托有接收能力的公司妥善处理;机修等含油污水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不得排海。运营期间加强污水收集设备的检修,确保收集后---2-的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初期雨水收集过滤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外运至大亚湾石化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陆域生活垃圾委托有接收能力的公司妥善处理;机修及作业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运营期间需定期清理污水收集池产生的固体废物。(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气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扬尘7个百分百管理要求;营运期间产生的各类无组织排放废气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进行有效控制,降低无组织废气量,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全厂VOCs排放量控制在15.918吨/年。(六)项目施工及营运期间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控制施工机械的噪声源强,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七)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切实开展项目施工过程的环境监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到位;制定符合国家监测规范的环境监测方案,组织协调开展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跟踪监测工作。上述工作方案及成果及时报送我局。(八)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置完备的应急事故处理设施设备,加强作业事故造成的环境风险防范,防止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定期清理事故应急池,确保设备正常有效使用;组3-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工作。应急预案按备案流程报备。三、《报告书》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需严格落实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做好工程建设及运营期间的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管理工作。六、请你公司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惠州市生环境局巴山2025年1月23.日BY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市环建(2025)14号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新增球罐及配套设施工程、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连通中海壳牌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批的《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新增球罐及配套设施工程、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连通中海壳牌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新增球罐及配套设施工程、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连通中海壳牌管线项目位于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荃湾港区黄毛洲岛,建设内容包括新增球罐及配套设施和连通中海壳牌输送管线。其中,在B一期球罐区预留位置新增4台容积为4000m常温压力LPG球罐及配套连接、压缩机、装卸等设施,新增库容为1.6万m,新增LPG周转规模为80万吨/年,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液化烃周转规模为.330万吨/年;新建1条输送液态LPG管线,年输送量144万吨,管线途经荃湾港区、淡澳河口和石化园区,最终与中海壳牌一期和二期项目连接。项目施工周期为12个月。经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生态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同时结合《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初审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我局同意批准《报告书》。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施工及营运期间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施工,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划定施工范围,确保项目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避免对周边生态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二)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较为敏感,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涉海区划、规划的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垃圾需到合法的消纳场进行处理。(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作业生产废水需经沉淀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陆域生活污水委托有接收能力的公司妥善处理;机修等含油污水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不得排海。运营期间加强污水收集设备的检修,确保收集后---2-的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初期雨水收集过滤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外运至大亚湾石化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陆域生活垃圾委托有接收能力的公司妥善处理;机修及作业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运营期间需定期清理污水收集池产生的固体废物。(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气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扬尘7个百分百管理要求;营运期间产生的各类无组织排放废气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进行有效控制,降低无组织废气量,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全厂VOCs排放量控制在15.918吨/年。(六)项目施工及营运期间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控制施工机械的噪声源强,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七)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切实开展项目施工过程的环境监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到位;制定符合国家监测规范的环境监测方案,组织协调开展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跟踪监测工作。上述工作方案及成果及时报送我局。(八)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置完备的应急事故处理设施设备,加强作业事故造成的环境风险防范,防止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定期清理事故应急池,确保设备正常有效使用;组3-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工作。应急预案按备案流程报备。三、《报告书》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需严格落实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做好工程建设及运营期间的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管理工作。六、请你公司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惠州市生环境局巴山2025年1月23.日BY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市环建(2025)16号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惠东县稔山镇蟹洲海堤水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惠东县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你中心报批的《惠东县稔山镇蟹洲海堤水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惠东县稔山镇蟹洲海堤水闸重建工程位于惠东县稔山镇五配村水文虾场,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并重建蟹洲海堤水闸,新建配电房及配套设施和修缮管理房。重建后水闸共7孔,单孔净宽10米,总净宽70米,较现状水闸增加37米净宽,同时水闸左岸设1孔独立排水闸,净宽5米,水闸底板高-1.2米;工程范围占地面积68551.14m²,其中,永久工程占地面积23247.91m,临时占地面积为45303.23m2。重建后蟹洲海堤水闸为I等中型工程,可满足50年一遇洪峰安全泄流。蟹洲海堤水闸重建后采用集中控制,统一调度的管理方式。对闸门启闭运行设置计算机综合监控系统,实现集中监视、控制和运行。工程总投资为15388.96万元,施工周期为24个月。根据《报告书》内容,该工程属于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已列入《广东省堤防达标加固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经惠东县自然资源局证明(惠东自然资函(2024)1685号),工程属于原址重建。经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生态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工程建设可行,我局同意批准《报告书》。二、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工程建设和营运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划定施工范围,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避免对周边生态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较为敏感,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涉海区划、规划的要求,主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合理规划时序,采取截、排水沟、挡渣墙以2---及植被恢复等方式,减轻水土流失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强度,高强度施工应避开所在海域的底栖生物和鱼类产卵季节,施工过程应合理布设悬浮泥沙防污屏障,尽量减少悬浮泥沙的扩散,加强对重要物种及其生境的保护。(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委托有接收能力的环保公司接收处理;机修油污水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施工期陆域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外运至污水厂进行处理,施工车辆的冲洗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营运期管护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至稔山镇生活污水厂处理。(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期间做好因施工物料、焊接、喷漆作业及船舶、机械等产生的扬尘和废气的防护措施,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七个百分百要求,船舶需使用符合国家含硫标准要求的燃油;做好淤泥恶臭防治措施,避免臭气逸散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无组织排放废气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措施进行有效控制,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陆域及船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接收处理;机修和隔油池等作业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建筑垃圾(含工程弃渣)应到合法陆域地点处置,不得海抛。营运期机修产生废机油、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定期清理闸口周边的漂浮垃圾,避免上游河道的垃圾入海。(六)强化噪声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应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有效控制施工机械的噪声源强,减轻对海洋1生物及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禁止在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段进行1打桩等噪声大的施工作业,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工程施工噪声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营运期加强对水泵房和发电机房的设备保养,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切实开展工程施工过程的环境监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到位;制定符合国家监测规范的环境监测方案,组织协调开展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的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工作。上述工作内容及成果及时报送我局。(八)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设须符合生态安全,要结合施工期工程环境风险因素,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置完备的应急事故处理设施设备,防止事故造成生态环境污染。(九)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损坏谁修复”的原则,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海洋生物资源补偿措施,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损岸线和红树林等全面落实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措施。—4-三、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投资纳入工程投资概算以及设计、施工等招标文件及合同予以落实,并明确责任。四、你中心应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批准后,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五、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负责;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海上执法监督工作由海洋综合执法机构与海警执法机构按职能负责。六、请你中心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评报告书送市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26日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东分局,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惠州海警局,广东中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观测站建设 海堤水闸重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