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 固体废物治理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宿迁点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单一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名称
关于宿迁点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单一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索引号
014331978/2025-00013
分类
审批公示 其他 公示

发布机构
泗洪县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2-05

文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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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点击生物年产7万吨单一饲料项目环评报告表.doc

时效

关于宿迁点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单一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关于宿迁点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单一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86280038。
Email:shhbsp@126.com。
通讯地址:泗洪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编:223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年产7万吨单一饲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双沟镇双高线西侧
三、建设单位:宿迁点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机构: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新建厂房11000平方米,购置水处理设施、烘干及其配套施设施、尾气处理设施等设备3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单一饲料7万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烘干废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氨、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SNCR+旋风除尘器+旋流板塔喷淋+碱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湿电除尘+30m排气筒(DA001)排放。
2、粉碎包装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16m排气筒(DA002)排放。
3、项目运营期间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产废水经“气浮+混凝沉淀+SBR+二沉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废活性炭、检验废物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贮存过程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防渗漏、防淋雨、防扬尘等相关要求。固体废弃物严禁随意排放,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5日

相关信息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产7万吨单一饲料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宿迁点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5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4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8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85六、结论

86附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7万吨单一饲料项目

项目代码
2401-321360-89-01-284275

建设单位联系人
许洪峰
联系方式
15805283808

建设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双沟镇双高线西侧

地理坐标
(33度15分4.273秒,118度11分10.806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1329其他饲料加工
N7723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5、饲料加工 132*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泗洪县双沟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泗洪双沟行服备〔2024〕22号

总投资(万元)
20000
环保投资(万元)
630

环保投资占比(%)
3.15
施工工期
1年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202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环境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修编》(2024-2035)
审批机关:/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修编(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修编(2024-2035)》正在编制中,规划相关内容如下
(1)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调整范围为:东至新扬高速,西至S121,南至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侧厂界,北至醉猿大道,将双沟镇刘符套社区、临港产业园和峰山全民创业园的部分建设用地纳入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进行高质量开发管理总规划面积8.0169平方公里。其中本项目所在地为拓展区刘符套片区,位于刘符套社区张庄,规划用地面积0.1576平方公里。
(2)产业定位:以酒类酿造、食品加工、印刷包装、机械制造、纺织服装为主, 同时兼顾绿色家居等其他无污染和低污染类产业。
本项目位于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双沟镇刘符套社区西南角,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饲料加工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符合园区规划的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符合《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修编(2024-2035)》的入园要求。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修编(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中,环境准入内容如下:
(1)产业园引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严格执行《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关于促进长三角地区 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十条、土十条、《“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文件要求,以上文件中禁止或淘汰类的项目,一律禁止引入园。

邻近怀洪新河清水通道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禁止引入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禁止在拓展区峰山片区、临港片区引入高排水、难降解工业废水排放项目。

(2)新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标准,并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区域和企业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需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3)危险化学品及危废运输路线避免经过集中居住区。 禁止引入重大风险等级的项目。

(4)水资源利用总量: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吨/万元)≤8.0;能源利用总量: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0.5。

本项目与《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修编(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1。

表1-1 与《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修编(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

管控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相符

空间布局约束
(1)产业园引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严格执行《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关于促进长三角地区 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十条、土十条、《“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文件要求,以上文件中禁止或淘汰类的项目,一律禁止引入园。禁止引入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2)邻近怀洪新河清水通道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

禁止在拓展区峰山片区、临港片区引入高排水、难降解工业废水排放项目。

1、本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利用酒厂固废酒糟进行饲料加工,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符合《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关于促进长三角地区 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十条、土十条、《“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文件要求,不属于禁止上述文件中禁止或淘汰类的项目。不属于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2、本项目设置了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容积180m3,初期雨水池100m3,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敏感区域。本项目不位于拓展区峰山片区、临港片区,不属于高排水、难降解工业废水排放项目。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新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标准,并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区域和企业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需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1、本项目执行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2、本项目不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危险化学品及危废运输路线避免经过集中居住区。禁止引入重大风险等级的项目。

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及危废运输路线不经过集中居住区,不属于引入重大风险等级的项目。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水资源利用总量: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吨/万元)≤8.0;能源利用总量: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0.5。

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486 吨标煤/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量7.29 吨/万元,工业用水重复率61.6%。
符合
由表1-1可知,本项目符合《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修编(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准入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①拟建项目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2 本项目与苏政发〔2020〕1号文及苏政发〔2018〕74号文相符性分析
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名称
县(市、区)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位置关系
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泗洪县

生物多样 性保护

以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批准的范围为界,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保护区位于江苏省泗洪县境内,范围在118°12'14"E至118°37'09"E,33°10'48"N至33°23'34"N之间。北以石集多姬埂村前石台向南350米、西距防洪大堤500米处为起点,经柳山村部、李台村部、城头乡莫台村部,至高台子东沿线北100米处,向西经徐台村部、大冯台村部、胡台村部西侧,至刘台子西100米处,向东经马楼村部、三分场场部和湖滩村部,至姬楼村部。经周台村部、老汴河至陈圩多朱台村部南600米处,再折向陈圩林场东南与临淮镇北界线交汇处,沿临淮镇北界线、临淮镇溧河村北防洪大堤至西端,再沿西防洪大堤至南防洪大堤西端,沿临淮镇避风港及东防洪大堤至黄岗村部东南700米处,再至陈圩乡渔沟村养殖场东南端。沿洪泽湖湖岸线经半城镇濉河东岸至濉河闸,沿洪泽农场南防洪大堤外缘向东,延伸至龙集镇南殿村防洪大堤,沿洪泽湖湖岸线延伸至高嘴村为北界;从高嘴村防洪大堤起至临淮镇南部泗洪县辖区水面与淮安市盱眙县辖区水面交汇处为东界线;向西延伸经下草湾新河口(与洪泽湖水面交汇处)泗洪与淮安市盱眙县界线至老淮河交汇处为南界:西界沿双沟镇老淮河东岸150米向北至怀洪新河与洪泽湖交汇处的小刘庄,沿双沟镇东防洪大堤外150米北端,至新汴河入湖口南岸交汇处,经溧河洼水面与石集乡姬埂村前石台南350米处与起点交汇

南北长12公里,南至淮安市界,北至盐河的水域及河道东岸背水坡堤脚外110米、西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

拟建项目在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西,距离4.88km左右,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
怀洪新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泗洪县

水源水质 保护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2000米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

拟建项目在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西,距离10.14km左右,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

怀洪新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泗洪县

水源水质 保护

/

怀洪新河及两岸各100米范围

拟建项目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北,距离1.65km左右,不在管控范围内

淮河洪水调蓄区

淮安市盱眙县

洪水调蓄

/

盱眙县淮河洪水调蓄区途经盱眙县铁佛镇、兴隆乡,西北起淮河下草湾入境断面,东南至淮河入洪泽湖入湖口

拟建项目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西北,距离8.13km左右,不在管控范围内

由表1-2可知,建设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为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距离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边界4.88km左右;距离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怀洪新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边界1.65km左右,均不在其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相符。

②拟建项目与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3 拟建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管控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相符性分析
判定结果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本项目执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

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
符合
③根据《关于印发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宿环发〔2020〕78号)文件中内容,涉及到的泗洪县环境管控单元名录见下表。
表1-4 宿迁市环境管控单元名录表(泗洪县)
行政区
单元总数
优先保护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中心城区)
一般管控
单元*
泗洪县
58
17个

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泗洪洪泽

湖省级森林公园、泗洪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红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怀洪新河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徐洪河(泗洪县)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泗洪县成子湖龙集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洪泽湖秀丽白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

区(生态保护红线)、洪泽湖秀丽白虾国家级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洪

泽湖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洪泽湖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洪泽湖黄颡鱼国家级水 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洪泽湖 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空间 管控区)、洪泽湖(泗洪县)重要湿地、老汴 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怀洪新河清水通道维护 区、徐洪河(泗洪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27个

江苏泗洪经济开发区、西南岗经济开发区、瑶沟乡工业集中区、瑶沟乡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魏营镇工业集中区、车门乡全民创业园、归仁镇工业集中区、金锁镇工业集中区、朱湖镇工业集中区、峰山乡工业集中区、孙园镇工业集中区、四河乡工业集中区、天岗湖乡工业集中区、石集乡工业

集中区、城头乡工业集中区、临淮镇工业集中区、陈圩乡工业集中区、半城镇工业集中区、曹庙乡工业集中区、太平镇工业集中区、龙集镇工业集中区、上塘镇工业集中区、梅花镇工业集中区、界集镇工业集中区、大楼街道工业集中区、重岗 街道工业集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

27个

归仁镇、曹庙乡、金锁镇、梅花镇、

界集镇、洪泽湖、朱湖镇、太平镇、

重岗果园场、洪泽农场、龙集镇、上

塘镇、魏营镇、陈圩乡、半城镇、城

头乡、瑶沟乡、陈圩林场、双沟镇、

峰山乡、天岗湖乡、临淮镇、四河乡、

车门乡、石集乡、青阳镇、孙园镇
*注:本意见一般管控单元指各镇区扣除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和中心城区后的区域,统一以乡镇/街道名称命名。
本项目位于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属于宿迁市环境管控单元名录中的重点管控单元。

根据《关于印发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宿环发〔2020〕78号)文件中内容,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的总体准入要求如下表。

表1-5 与宿环发〔2020〕78号相符性分析

管控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相符

空间布局约束
产业发展方向:以食品酿造为主导,同时重点培育印刷包装和机械装备产业。水域面积13.03 公顷,绿地及广场用地124.73 公顷,限制占用。
本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利用酒厂固废酒糟进行饲料加工,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不占用水域、绿地及广场用地。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2)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小于 14.972 吨年,氮氧化物小于 39.8556 吨/年,颗粒物排放量小于 41.8977 吨/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小于 6.62 吨年。水污染物排放量(外排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小于 95.6 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小于 9.56 吨/年,总氮小于 28.68 吨/年,总磷小于0.96 吨/年。

1、本项目执行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2、本项目不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区内符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中要求的企业,应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重点风险源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2)储罐区应远离村镇集中区、区内人群聚集的办公楼周边村庄及河流,且应在园区的下风向布局;园区内不同企业风险源之间应尽量远离。(3)罐区按相关要求设置围堰、围护拦杆区,设置危险区、安全区,采取红线、黄线和安全线进行区分;按照《储罐区防火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原料罐区、中间罐区、成品罐区设置防火堤和防火隔堤,并设置防日晒的固定式冷却水喷雾系统。(4)增加可能发生液体泄漏或者火灾事故的罐区围堰面积,尽可能将罐区事故下产生的废水控制在罐区围堰内,降低事故状态下废水转移,输送的风险。合理设置应急事故池。

1.本项目后续将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定期进行预案演练,与上级预案实行联防联控。

2.本项目不含储罐区。

3.本项目合理设置180m3应急事故池。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1)水资源可开发或利用总量:0.71万吨/天,约 255 万吨/年。(2)土地资源可利用开发区总面积上线 752 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上线 738.97公顷,工业用地总面积上线 394.83 公顷。(3)能源利用上线: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0.5 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工业增加值9亿元/平方公里。(4)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量<8 吨/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50%。

1.本项目用水取自市政给水管网,用水量较小,不突破区域水资源要求。

2.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目前经开区未超过建设用地总面积上线及工业用地总面积上线。

3.本项目不使用煤炭,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486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工业增加值11.02亿元/平方公里。

6.本项目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量7.29吨/万元,工业用水重复率61.6%。
符合
根据表1-5分析可知,项目与《宿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宿环发〔2020〕78号)是相符的。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位置关系见附图4。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3年宿迁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全市空气中 PM2.5、PM10、NO2、SO2指标浓度均值分别为39.8μg/m3、63 μg/m3、25 μg/m3、8 μg/m3,相较2022年同比分别上升 7.9%、3.3%、8.7%、33.3%;O3、CO 与 2022 年持平,浓度均值分别为 169 μg/m3、1mg/m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年度评价,泗洪县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
项目废水接管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进入厂外的天然湿地-多级塘系统深度处理后,入导流通道排入怀洪新河。根据《2023年宿迁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为 100%。全市 15 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水体比例为 86.7%,无劣Ⅴ类水体。全市 35 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 100%,优Ⅲ水体比例为 100%,无劣Ⅴ类水体。
声环境:根据《2023年宿迁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均达标;区域环境噪声方面,全市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6.8dB(A),达二级水平,与2022年相比,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全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2.1dB(A),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集中处理;厂区生产废水收集后通过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接管至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进行集中处理。本项目1条烘干生产线,热风炉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烟气及烘干废气混合,经由“SNCR+旋风除尘器+旋流板塔喷淋+碱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湿电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冷却废气经由沙克龙除尘器处理,粉碎、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均经16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产车间臭气采用车间密闭、渗滤液收集池和循环沉淀池设置盖板、厂房内设置生物除臭剂高压喷雾系统定期对厂房进行喷雾除臭等措施处理,处理后由无组织排放。厂区设备噪声采用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和墙体隔声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项目营运期,各类污染物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均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6。
表1-6 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

内容

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

是否符合

1

能耗

消耗

不增加煤炭使用;不属于压缩产能、过剩产能,“两高”行业;本项目用电量约为879.13万千瓦时/年,项目所在地可以满足用电需求,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2

水资源消耗

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严重缺水地区;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本项目用水量为16230t/a;区域供水管网可以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3

土地

资源消耗

本项目位于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项目地块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以及其他农耕用地。



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①本次环评对照《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修编(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产业园生态准入清单进行说明,具体见表1-7。
表1-7 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生态准入清单

清单类型

具体内容

项目情况

相符性

优先引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鼓励类或优先承接的产业类项目,且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园区产业定位

符合

禁止引入

1、不符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的企业或项目;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其他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淘汰类或禁止类的建设项目和工艺;

2、禁止引进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清洁生产达不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

3、禁止引进法律、法规、规章明令禁止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禁止的项目和存在严重污染且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

4、产业控制带内禁止引入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企业或布设有明显异味和恶臭污染物排放生产车间及仓储;

5、禁止引入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6、禁止在拓展区峰山片区、临港片区引入高排水、难降解工业废水排放项目;

7、禁止引入重大风险等级的项目。
1、本项目符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其他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淘汰类或禁止类的建设项目和工艺。

2、本项目不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486吨标煤/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量7.29吨/万元,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3、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明令禁止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禁止的项目和存在严重污染且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

4、本项目距离最近的集中居住区1km以上,不属于园区设置的产业控制带内;本项目酒糟储存于厂房内,厂房内设置生物除臭剂高压喷雾系统,定期对厂房进行喷雾除臭,确保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属于设有明显异味及恶臭污染物排放的生产车间及仓储。

5、本项目不属于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6、本项目不属于在拓展区峰山片区、临港片区引入高排水、难降解工业废水排放项目。

7、本项目不属于重大风险等级的项目。

符合

空间布局约束

(1)严格执行《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关于促进长三角地区 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十条、土十条、《“263”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文件要求。

(2)提高环境准入门槛,落实入区企业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固废处置措施,强化新建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足够的环境防护距离,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

(3)严格开发区内一般耕地开发用地使用,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用地规定的占补原则。

(4)园区邻近的现有及规划集中居住区应设置产业控制带和绿化隔离带建设。靠近居住区一侧设置合理的产业控制带,产业控制带内禁止引入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企业或布设有明显异味和恶臭污染物排放生产车间及仓储。同时加强对区内现有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5)邻近怀洪新河清水通道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

(6)禁止引入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7)禁止在拓展区峰山片区、临港片区引入高排水、难降解工业废水排放项目。
1、本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利用酒厂固废酒糟进行饲料加工,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符合《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关于促进长三角地区 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十条、土十条、《“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文件要求,不属于禁止上述文件中禁止或淘汰类的项目。
2、本项目已设计合理的废气、废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固废处置措施,制定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需求划定卫生防护距离50m。
3、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一般耕地开发用地使用。
4、园区周边无现有及规划集中居住区,周边5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
5、本项目设置了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180m3,初期雨水池100 m3,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敏感区域。

6、本项目不属于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7、本项目不位于拓展区峰山片区、临港片区,不属于引入高排水、难降解工业废水排放项目。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废气污染物排放:二氧化硫 9.104 吨/年,氮氧化物 24.704 吨/年,烟粉尘 85.27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 31.751 吨/年。

(2)废水污染物排放(外排量):废水 245.22272 万吨/年,化学需氧量 122.61 吨/年,氮氧化物 9.81 吨/年,总磷 1.23 吨/年,总氮 29.43 吨/年。
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来自泗洪县总量储备库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建立区域监测预警系统,健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实现联防联控。

(2)完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制度,园区应急预案应及时修编备案,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3)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预案要求,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4)危险化学品及危废运输路线避免经过集中居住区。

(5)禁止引入重大风险等级的项目。

(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组织对园区建设的重点环保治理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区内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7)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使用权人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1、园区规划环评及区域监测预警系统正在积极编制规划中,本项目将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实现园区和项目的联防联控。
2、本项目将根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

3、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及危废运输路线不经过集中居住区。
4、本项目不属于重大风险等级的项目。
5、本项目建成后将积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配合园区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6、本项目不涉及变更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使用权人。

符合

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水资源利用总量: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吨/万元)≤8.0。

(2)能源利用总量: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0.5。

(3)土地资源总量:总用地不突破 801.69 公顷,建设用地不突破 512.9 公顷。
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486吨标煤/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量7.29吨/万元。
符合

②项目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1-8和表1-9。
表1-8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

序号
文件名称
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
1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上,无规划码头项目
符合
2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不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符合
3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 、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
符合
4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 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占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
符合
5

禁止违法利用、 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 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上
符合

6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7

禁止在“ 一江一口两湖七河” 和 332 个水生生物保 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8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 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 1km 、3km 范围内
符合

9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 、扩建钢铁 、石化 、化 工 、焦化 、建材 、有色 、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符合

10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不设石化、现代煤化工产业
符合

11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 目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落后项目,并已将相关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章节
符合

12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

表1-9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
序号
文件名称
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性分析
1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苏长江办发[2022]55号)
禁止新建 、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符合
2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 间体化工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 间体化工项目。
符合
3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 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
符合
4
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符合
5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利用酒厂产生的一般固废酒糟加工生产饲料,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第一类 鼓励类 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0.工业‘三废’循环利用: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三废’处理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附件3中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且项目已取得泗洪县双沟镇人民政府关于本项目的备案登记,备案证号为泗洪双沟行服备〔2024〕22号,项目代码:2401-321360-89-01-284275。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政策要求。

3、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的相符性

本项目饲料加工的原料为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废酒糟,通过对其加工生产单一饲料也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本项目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0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符合性分析
文件名称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建设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区域性环境保护规划和当地的城乡总体规划
本项目选址位于西南岗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区域性环境保护规划和当地的城市总体规划
符合

应对固体废物再生利用各技术环节的环境污染因子进行识别,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配备污染物监测设备设施,避免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妥善处置产生的废物
本项目酒糟利用过程加强对原料存储的管控,原料场地进行防渗处理,原料仓储区域四周设置导流槽及渗滤液收集池,收集的渗滤液重新加入酒糟;车间设置除臭生物除臭剂高压喷雾系统进行除臭;烘干、生物质燃烧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臭气浓度、氨、SO2、NOX,通过“SNCR+旋风除尘器+旋流板塔喷淋+碱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湿电除尘”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包装粉尘经脉冲除尘器治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地面冲洗水以及车辆清洗废水,通过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固废经收集后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
符合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过程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与排污许可要求
本项目热风炉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的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的排放限值;排放的NH3、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的标准限值;冷却、粉碎、包装产生的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的排放限值。
符合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物作为产品的,应符合GB34330中要求的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
本项目利用酒糟生产饲料,生产的饲料产品执行《饲料卫生标准》

(GB13078-2017)中的相关标准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中的相关要求。

4、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分析

本项目利用生物质热风炉对酒糟进行烘干,生物质热风炉属于工业炉窑。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11与《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符合性分析

文件名称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

本项目选址位于西南岗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SNCR+旋风除尘器+旋流板塔喷淋+碱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湿电除尘”设施,确保废气高效处理。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业;不建设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符合

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重点区域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加大煤气发生炉淘汰力度。2020年年底前,重点区域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

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重点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

本项目拟使用生物质燃料
符合

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见附件3),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见附件4),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许可要求。

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包括铸造,日用玻璃,玻璃纤维、耐火材料、石灰、矿物棉等建材行业,钨、工业硅、金属冶炼废渣(灰)二次提取等有色金属行业,氮肥、电石、无机磷、活性炭等化工行业,应参照相关行业已出台的标准,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见附件4),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地区,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本项目热风炉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以满足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3728-2020)地方排放限值。
符合
本项目与《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24〕97号)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12与《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24〕97号)符合性分析

文件名称
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24〕97号)

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加快“两高”行业产能压减和淘汰。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对照《宿迁市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焕新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加快退出落后产能、淘汰落后工艺装备,2025年底前实施去产能项目50个以上,对未达到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造的项目,参照淘汰类管理。加快推进全市347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不属于落后产能,不含落后工艺装备,不属于全市淘汰的347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
符合

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和固定源提标改造。

持续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分类处置,2024年11月底前完成一轮排查整治。
本项目使用生物质热风炉,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486 吨标煤/万元,符合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采用“SNCR+旋风除尘器+旋流板塔喷淋+碱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湿电除尘”设施,不属于简易低效的污染治理设施,不属于整治名单。
符合

开展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异味和恶臭扰民问题。完善化工园区“嗅辨+监测”异味溯源机制,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无异味园区”创建。

本项目异味来源主要为原料酒糟,对人体无毒害,且厂界50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生产车间臭气采用车间密闭、渗滤液收集池和循环沉淀池设置盖板、厂房内设置生物除臭剂高压喷雾系统定期对厂房进行喷雾除臭、厂区周围实施立体绿化等措施处理,确保异味不对当地居民产生影响。
符合
5、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正在送审的《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修编(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范围,本项目位于泗洪县西南岗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对照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相关名录,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范畴。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范围内无生态红线及生态管控区域,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 项目由来

酒糟是酿酒发酵后产生的大量废弃物,高含水量、高含酸量的特性致使其极易腐烂变质,滋生黄曲霉素等毒素,造成二次环境污染。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实施,酒企绿色循环低碳转型迫在眉睫,利用相关技术将其制备成饲料,对其进行大体量、规范化处理,能够真正做到酒糟的无害化与资源化利用。

酒糟富含有机物质,可以生产出的高附加值产品,用作饲料反哺畜牧业,一方面可以提高动物生产能力和免疫能力,另一方面有助于降低抗生素等药物的使用量、实现减抗甚至无抗目标。酒糟资源化实现了“农业-酿酒-畜牧-农业”的完美生态循环,在实现酒糟价值的同时,能够减少酒糟的排放量,避免对环境的污染,提高酿酒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为此,宿迁点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宿迁市泗洪县双沟镇刘符套村研学基地西南边800米新建酒糟饲料化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30.3亩,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12517m2,用于酒糟饲料的制造。本项目于2024年04月26日取得泗洪县双沟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的备案(备案证号:泗洪双沟行服备〔2024〕22号,项目代码:2401-321360-89-01-284275),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处理酒糟15万吨,年产单一饲料7万吨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的要求:

①本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属于“十、农副食品加工业”中“15. 饲料加工 132”中“年加工1万吨及以上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②本项目利用双沟镇及泗洪县内的各大酒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酒糟,通过对其加工生产单一饲料,也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中“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因此本项目应编制报告表。据此,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并对该项目的有关文件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我公司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呈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名称:年产7万吨单一饲料项目
2、建设单位:宿迁点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行业类别:C1329其他饲料加工、N7723固体废物治理
4、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双沟镇双高线西侧,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3°15′4.273″,东经118°11′10.806″,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5、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本次评价项目投资为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0万元,占总投资的2%。
6、产品方案

本项目详细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

规格型号

年产量(t/a)

生产时间

备注

1

单一饲料

水分≤12%
7万
7200h

《饲料卫生标准》

(GB13078-2017)
表2-2 《饲料原料 干白酒糟》QNSDJ001-2023产品要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指标
年产量(t/a)

芝麻香型

浓香型

1

粗蛋白质,% ≥
16.0
13.0
2
粗纤维,% ≤
28.0
31.00
3
粗灰分,% ≤
8.0
9.0
4
卫生指标
应符合《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17
7、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200m2,建筑面积12517m2。

8、工程内容

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具体内容见表2-3。

表2-3 项目主体工程及公用、辅助工程一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厂房

1条单一饲料生产线;
建筑面积12517m2
位于厂区西南角
辅助工程

实验室

办公楼一楼东侧,90m2
厂区东北角

办公楼

建筑面积两层面积约860m2
厂区东北角
储运工程

酒糟堆存区
存放面积约2600m2(65米*40米*13.15米),堆存区四周设置导流沟与渗滤液收集池
位于1#厂房东南角
成品库

建筑面积3500m2
位于1#厂房北面

生物质库
建筑面积887m2
位于1#厂房西北角

运输

汽运,运输车辆应采用塑料或其他防渗漏物品作为铺垫,并采用封闭式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酒糟洒落

/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用水量16230 m3/a
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排水系统

接管量10200 m3/a
接入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供热系统

1台生物质热风炉

型号:900万大卡
/

供电系统

用电量879.13万k·Wh/a

市政电网供给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烘干废气、热风炉烟气
1套“SNCR+旋风除尘器+旋流板塔喷淋+碱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湿电除尘”设施+ 30m高DA001排气筒
达标排放

冷却、粉碎、包装废气

1套沙克龙除尘器设施(冷却废气)+1套脉冲除尘器+16 m高DA002排气筒
达标排放

车间无组织废气

生产车间密闭;渗滤液收集池、循环沉淀池设置盖板;车间厂房内设置生物除臭剂高压喷雾系统,定期对厂房进行喷雾除臭

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

化粪池

接入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气浮+混凝沉淀+SBR+二沉
接入污水处理厂
噪声防治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

厂界达标

固废处理

废包装袋
废包装、污泥、灰渣和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约30 m2,委托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0 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洗车沉淀污泥
除尘器废布袋

灰渣

废活性炭

产品检测检验废物

生活垃圾

其他
渗滤液收集池

约20m3
酒糟堆放区域四周设置导流沟与渗滤液收集池
喷淋废水循环沉淀池

约10m3
设置在生产厂房内

事故应急池
约180m3(6m×6m×5m)
设置在厂区东南角
初期雨水池
100m3
设置在厂区东南角
9、项目平面布置及周边关系

平面布置:本项目拟在泗洪县双沟镇双高线西侧,总占地面积20200m2,建筑面积12517m2。厂区南侧自东向西依次为原料堆放区、生产车间,厂区北侧自东向西依次为办公楼、成品库、生物质堆放区、一般固废库及危险固废暂存库。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周边关系:本项目东侧为卡斯维诺厂房园区,南侧为正源生物厂房园区,北侧为酒为媒厂房园区,西侧为涟高路。
10、劳动制度及定员

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运行300天,实行3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运行时间7200小时。

11、给排水及供电

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新鲜用水量为16230m3/a。

排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接排入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年用电量约879.13万k·Wh。

供热:本项目生物质颗粒用于酒糟烘干工序供热,生物质颗粒的单位消耗量为966.7吨/万t,酒糟的烘干量为15.00万吨,生物质颗粒的年消耗量为14500吨。

12、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项目配备的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4。

表2-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生产单元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1
烘干设备

生物质热风炉
SWJL-900
1

3
炉排减速机
ZJ20WE-1

1



5
传动减速机
ZSY-355
1



6
星形电动出料机
XCL-350

1



7
尾气引风机
Y4-68№12.5D

1



8
成品皮带输送机
PYJ08150

1



9
摆线针轮减速机
BWD3-59-4kw

1



10

湿料料仓
V=10m3
1400



11

螺旋给料机

ULX3030,叶片δ20

1

Kg

12

耙齿打散机
/

1



13

摆线针轮减速机
BWD3-59-4kw

2


14

冷却设备
皮带输送机
10000*800
2

15

斗式提升机

TDTG50/33

3



17

螺旋喂料器

TLSS32

1



18

风机

4-72-8c

1



19

翻板冷却器
SLNF2.8*2.8

1


21

冷却风网管
φ600

1



22

四轴出仓机

/

1



23

刮板输送机

TGSS42

3



25
粉碎设备

变频喂料机
TWLY20*100
3

26

风机

9-28-5.6D

3
/

27

闭风式绞龙

TLSS25

3


28

粉碎机

/

3


29

斗式提升机

TDTG60/33

1



30

成品包装设备

自动包装机
/

1

31

皮带输送、缝包机

/

1



32

自动码垛机

CP-180

1



13、原辅材料消耗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5。
表2-5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t/a)
序号

名称

成分、规格

形态

年用量(吨)

贮存方式

最大贮存量(吨)

备注

1
酒糟

水分≤63%
固态

15万
室内堆放
2500

来自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
生物质颗粒
见附件组分检测报告
固态

14500
袋装,25kg/袋

400

外购

3

生物除臭剂

植物提取液

液态

3

桶装,25kg/桶
1

用于酒糟堆场除臭
4

尿素

总氮≥46.2%

固态

66

袋装,25kg/袋
/
烟气脱硝
5

液碱
30%NaOH

液态

20
储罐
20
废气处理

项目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2-6。

2-6 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

名称

理化特性

危险性

毒性

酒糟

一种或几种谷物为原料,以稻壳为填充辅料,经固态发酵、蒸馏提取白酒后的残渣,呈黄褐色或黑褐色,粉状,含有少许纤维状,无霉变、结块。
/
/

液碱

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钠,纯度为30%,液态,无色液体;

本品不燃,具有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

尿素

又称脲、碳酰胺,化学式是CH4N2O,是由碳、氮、氧、氢组的有机化合物,是一种白色晶体。最简单的有机化合物之一,是哺乳动物和某些鱼类体内蛋白质代谢分解的主要含氮终产物。工业上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排气后处理是通过尿素在燃烧排气中热解反应产生的氨,来与氮氧化物(NOx)进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反应的一种技术,是降低燃烧锅炉和柴油发动机等燃烧废气中的有害物质 NOx 的关键而主流的技术。

本品不燃,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次氯酸钠、次氯酸钙反应生成有爆炸性的三氯化氮。

LD50:14300 mg/kg(大鼠,经口)。

本项目的主要原料酒糟来自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供应距离近,通过汽运运输,有效降低运输成本。

14、水平衡分析

(1)员工生活用水

本项目定员30人。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3.2.11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宜采用(30~50)L/人•班”,本项目生活用水按50L/人•班计,全年按300天计,则生活用水使用量为450m3/a。

(2) 喷淋废水循环沉淀池补水

本项目烘干废气采用“SNCR+旋风除尘器+旋流板塔喷淋+碱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湿电除尘”处理后排放。其中,喷淋除尘产生的废水排入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喷淋除尘。废气喷淋循环沉淀池废水经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再由泵提升至气浮,进入混凝沉淀中投加PAC、PAM、Ca(OH)2药剂,后进入澄清池后泵提至SBR反应池进一步对废水中有机物降解,处理后的尾水进入二沉池,泥水分离后接管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根据废气设计方案,本项目喷淋塔配套的循环泵设计流量为80 m³/s,喷淋水蒸发损耗取循环泵设计量的1%,则蒸发损耗为0.8m³/s。同时,为保证喷淋效果,污水池的污水需连续向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排放,废水排放设计流量约为30.8m³/d(9240m³/a)。综上,本项目循环沉淀池每年补水量为15000 m³/a。
(3)生物除臭剂高压喷雾用水

厂房内设置生物除臭剂高压喷雾系统,定期对厂房进行喷雾除臭。生物除臭剂使用时需用水稀释100倍,生物除臭剂每天用量约为0.006t,则全年用水量约为180m3/a,全部蒸发损耗。

(4)车辆冲洗用水

项目在厂区车辆出入口设置清洗沉淀池,对酒糟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冲洗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沉淀池污泥定期委外处置。本项目拟采用货车运输酒糟,普通货车载重10t,全年运输车次约为15000辆/a。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表3.2.7 汽车冲洗最高日用水定额”,载重汽车采用高压水枪冲洗,用水定额为80~120L/(辆·次)。本项目仅对运输车辆外部进行清洗,因此每次每辆车冲洗用水定额取80L/(辆·次),循环水冲洗量总计为1200t/a。车辆携带及蒸发损耗约占循环水量的10%,每日产生废水量约为1.5m3,年排放量约为450 m³/a,则补充新鲜用水量为570m³/a。

(5)车间地面冲洗用水

本项目生产厂房主要分为原料区、烘干区以及粉碎、包装区。其中原料区的地面需用清水冲洗,平均每周对其冲洗一次,每次用水量以2L/m2计,清洗区域总面积为2600 m2,年水用量为223.6m³/a。蒸发损耗约20%,每日产生废水量约为0.5m3,年排放量约为150 m³/a,则补充新鲜用水量约为195m³/a。产生的地面冲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6)冷却水
本项目热风炉关键部位使用冷却水间接冷却设备,循环水量2 m3/h,全年用水量为14400m3。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少量新鲜水。根据《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17)说明,冷却水系统蒸发水量约占循环水量的1.0%,则本项目补水量为144m3/a。

图2-1 项目水平衡 单位:m3/a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三、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

1、单一饲料生产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设置1条单一饲料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烘干:装载机将酒糟投加至进料仓,再通过输送皮带输送至滚筒烘干机进料端。滚筒烘干机四轮驱动,内部设交叉式混合抄板。热风炉通过燃烧生物质颗粒产生热风,热风进入到烘干机后与湿物料同方向在滚筒内从一端到另一端。同时物料在抄板的作用下在滚筒内翻滚、抛撒,热风和物料充分进行热交换,物料中水分气化蒸发(水分含量≤12%),干燥物料从滚筒烘干机另外一端底部排出,通过皮带输送机输送到后序冷却工序,完成烘干过程。该过程生物质颗粒燃烧产生燃烧烟气、烘干产生干燥废气G1-1以及噪声N;

冷却:烘干后的物料正常情况下温度在80℃-90℃,通过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等输送设备输送到翻板冷却器,在翻板冷却器中与空气进行换热,降低物料温度。该过程产生冷却粉尘G1-2以及噪声N;

粉碎:冷却后的物料通过滚筒筛、永磁桶进行除杂后,通过斗式提升机至粉碎机进行粉碎,粉碎后的酒糟即为产品单一饲料,通过沉降箱、刮板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等设备进入到后续的成品仓。该过程产生粉碎粉尘G1-3以及噪声N;

检验、包装:成品仓的饲料通过抽检合格后,通过缓冲仓进入到自动包装机、码垛机,最后周转至成品仓库。

3、产排污环节

经分析,本项目的产排污环节信息详见表2-7。

表2-7 项目产排污环节信息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

类别

污染物名称

产排污环节

处理措施

1

废气

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氨气、臭气浓度
烘干、热风炉燃烧
SNCR+旋风除尘器+旋流板塔喷淋+碱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湿电除尘
2

颗粒物

冷却

沙克龙除尘器

3

颗粒物

粉碎、包装
脉冲除尘器

4

臭气浓度

原料存放

渗滤液收集池加盖、设置生物除臭剂喷雾系统

5
臭气浓度
废水处理站

密闭、加盖
6

废水

生活污水
员工日常生活工作
化粪池

7

生产废水

车辆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

气浮+混凝沉淀+SBR+二沉
8

噪声

设备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过程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

9

固废

废包装
生产
单独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10
废布袋

废气处理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1
灰渣

生物质热风炉燃烧
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12

污泥
污水处理

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13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4

检验废物
产品检测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5

生活垃圾

员工工作生活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于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范围现状为空地,地块历史未用作工业生产,无原有污染及遗留环境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达标判定
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泗洪县双沟镇双高线西侧,项目所在地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宿迁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 26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 71.5%;空气中 PM2.5、PM10、NO2、SO2指标浓度同比上升,浓度均值分别为39.8μg/m3、63 μg/m3、25 μg/m3、8 μg/m3,同比分别上升 7.9%、3.3%、8.7%、33.3%;O3、CO 与 2022 年持平,浓度均值分别为 169 μg/m3、1mg/m3;其中,O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为53天,占全年超标天数比例达 51%,已成为影响全市O3、CO 指标浓度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指标。

表3-1 2023年宿迁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
(μg/m3)
占标率(%)
达标
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8

60

13.3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5
40

62.5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63
70

90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9.8
35

113.7
不达标

CO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
1000
4000
25

达标
臭氧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
169

160

105.6

不达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宿迁市城区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PM10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PM2.5、臭氧未达标,区域为不达标区,本项目所在区域判定为不达标区。

为加强市区扬尘污染治理,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宿迁市 2023 年大气、水、土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持续推进产业能源结构调整:①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②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③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④严控化石能源消费;⑤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⑥积极发展清洁能源;⑦常态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

二、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①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友好减排;②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③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④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三、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①深入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治,推动纳入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企业编制实施“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治理效果;②开展特色产业专项整治;③深入开展低 VOCs 含量清洁原料替代;④开展简单低效 VOCs 治理设施提升整治;⑤推进 VOCs 在线数据联网、验收;⑥强化 VOCs 活性物种控制;⑦持续推进重点企业优化提升;⑧加强臭氧污染应急管控。

四、深入打好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①持续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②加强汽修行业监管;③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④大力推进传统车船清洁化;⑤开展在用机动车专项整治;⑥推进成品油码头和油船 VOCs 治理;⑦加强车船油品专项整治;⑧推动港口船舶绿色发展;⑨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五、深入打好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①加强工地厂区扬尘污染防治;②加强渣土清运扬尘污染防治;③推进堆场、码头扬尘污染防治;④加强裸露地块扬尘污染防治;⑤持续推进清洁城市专项行动;⑥严防人为干扰监测数据。

六、深入打好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①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②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③加强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监管;④开展散煤非法销售专项治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有效的改善。

(2)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本次环评收集了泗洪县 2015-2022 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统计见下表。2015年到2020年环境空气中NO2、SO2、CO、臭氧、PM10 、PM2.5 年均浓度基本呈逐年降低趋势,2020-2022年各指标呈现出回弹上升趋势。
表 3.2 环境空气质量2015~2022年基本污染物近年均值(mg/m3)
时间
SO2
NO2
PM10
O3(8h)
CO
PM2.5
2015 年

0.029
0.022
0.094
0.091
0.962
0.050
2016 年

0.021
0.021
0.068
0.090
1.081
0.042
2017 年

0.016
0.021
0.068
0.104
0.953
0.044
2018 年

0.015
0.018
0.070
0.093
0.838
0.047
2019 年

0.015
0.016
0.073
0.106
0.698
0.043
2020 年

0.006
0.025
0.067
0.170
1.200
0.045
2021 年

0.006
0.025
0.066
0.157
0.900
0.038
2022 年

0.006
0.023
0.061
0.169
1.000
0.037

图 3.1 2015~2022 年历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图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生产废水接入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主体采用“A2O生化池+MBR膜池”工艺,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经厂外天然湿地-多级系统深度处理后,入导流通道排入怀洪新河。
根据《宿迁市2023年环境状况公报》,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为 100%。全市 15 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 100%,优Ⅲ水体比例为 86.7%,无劣Ⅴ类水体。全市 35 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 100%,优Ⅲ水体比例为 100%,无劣Ⅴ类水体。

泗洪县境内无地表水国考断面;地表水省考断面 1 个,为双沟大桥,河流为怀洪新河。本次评价选取 2021-2024 年监测结果进行汇总统计,怀洪新河双沟大桥断面历年水质情况如表 3.2。

表 3.2 2021-2024 年地表水监测点位水质情况
河流
怀洪新河
监测断面
双沟大桥
断面属性
省控断面
监测因子
溶解氧
高锰酸盐指数
氨氮
总磷
化学需氧量
生化需氧量
水质类别
2021年
8.6

5.5

0.2
0.1

18.2
2.6

2022年
8.6

4.8
0.2
0.1

16.5
2.6

2023年
8. 1
5.3

0.2
0.1

17.9
2.3

2024上半年
9.3

4.7

0.2

0.1

14.5

3.1


执行标准
≥5
6.0
1.0
0.2
20.0
≤4

根据统计结果显示:怀洪新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21 年~2024 年历年水质均达到 III 类标准,达标率均为 100%。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23年宿迁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均达标;区域环境噪声方面,全市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6.8dB(A),达二级水平,与2022年相比,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全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2.1dB(A),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

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4、生态环境
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现状调查。本项目位于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内,不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应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对项目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

本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不需要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和评价。

6、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属于农副食品饲料加工业,不涉及石油类、重金属、有毒有害物料以及持久性污染物。并且厂区及车间地面均按硬化地面设计,车间地面、沉淀池、化粪池以及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池体按防渗要求进行设计、建设。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不需要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

环境

保护

目标
周围500m环境状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于宿迁市泗洪县双沟镇双高线西侧,属于西南岗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本项目东侧为卡斯维诺厂房园区,南侧为正源生物厂房园区,北侧为酒为媒厂房园区,西侧为涟高路。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

原刘符套村村委会已改为研学基地用途,不属于人群较集中区域,最近距离约420.5m。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位于西南岗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不属于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的范围,不新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为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约4.88km。

本项目水环境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5 本项目水环境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表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距离(m)
规模
环境保护目标

(功能要求)
水环境
怀洪新河
S
1650
大河
(GB3838-2002)Ⅲ类水体
生态环境
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E
4880

生物多样性保护
淮河洪水调蓄区

S
8130

洪水调蓄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场地扬尘排放标准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 4437-2022),具体标准见下表。

表3-2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 4437-2022)

监测项目

浓度限值/(μg/m3)

TSP
500
PM10
80
本项目运营期热风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的排放限值;烘干、冷却、粉碎、包装产生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的排放限值;NH3、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的标准限值。具体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指标见下表。
表3-3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标准限值

边界外浓度最高点监控浓度限值(mg/m3)

执行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颗粒物

20
/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二氧化硫

80
/
/
氮氧化物

180
/
/
非甲烷总烃
60
3
4.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颗粒物
20

1

0.5


/

4.9
1.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臭气浓度
/
10500*

(无量纲)
20(无量纲)

注:*本项目排气筒DA001高度为30米,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内插得臭气浓度排放标准。
2、水污染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车辆及地面冲洗水。喷淋废水、车辆及地面冲洗水经沉淀后,上层清液回用,剩余浊液经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接入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废水执行《关于泗洪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增效工程-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宿环建管表〔2022〕3012号)的接管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经天然湿地-多级塘进一步净化后排入怀洪新河。具体标准详见下表。

具体标准详见下表。

表3-6 废水接管标准和尾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

项目

pH

COD

BOD5
SS

NH3-N

TP

TN

接管标准

6~9

350
200
150
35
4

45
排放标准

6~9

50
10
10

5(8)
0.5

15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位于泗洪县双沟镇双高线西侧,其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区,项目施工期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具体见表3-8。营运期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见下表3-9。

表3-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标准值

标准来源

昼间

夜间

GB12523-2011

70
55
表3-9 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
位置

声环境功能区

标准值

标准来源

昼间

夜间

东厂界

3类

65
55
GB12348-2008

南厂界

3类

65
55
西厂界

3类

65
55
北厂界

3类

65
55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鉴别、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危险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0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规定。

总量

控制

指标
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见下表。
表3-10 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一览表单位:t/a
污染物

产生量

削减量

申请总量

接管量

排入环境量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131.771
127.752
4.019

SO2
23.227

20.904

2.323

NOx

31.946

27.154

4.792

NH3
14.55
13.095

1.455

非甲烷总烃

1.530

0.612

0.918

无组织

颗粒物
0.3612
0
0.3612
废水

全厂综合废水

废水量(m3/a)

10200
0

10200
10200
COD

16.480
14.540

1.940

0.510

BOD5
6.182
5.392

0.790

0.102

SS

3.462
3.003

0.459

0.102

NH3-N

0.139
0.050

0.089

0.051

TN

0.608
0.271

0.337

0.153

TP

0.152
0.120

0.032

0.005

固废

废包装

2

2

0

0

废布袋

0.04

0.04

0

0

灰渣

1037.9
1037.9
0

0

废活性炭

143.6
143.6
0

0

沉淀池污泥

13

13

0
0
检验废物

0.1

0.1

0

0

生活垃圾

4.5

4.5

0

0

2、总量控制指标

结合本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4.019t/a、二氧化硫2.323t/a、 氮氧化物4.792t/a、氨1.455t/a、非甲烷总烃 0.918t/a;废气污染物总量在泗洪县内平衡。
无组织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0.3612t/a。
废水:废水水量为10200m3/a。
本项目全厂废水各项污染物接管量/外排量为:COD 1.940/0.510 t/a、BOD5 0.790/0.102 t/a、SS 0.459/0.102 t/a、NH3-N 0.090/0.051 t/a、TN 0.337/0.153 t/a、TP 0.032/ 0.005 t/a;废水污染物总量在泗洪县内平衡。

固废: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可以实现零排放。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施工扬尘

①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在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②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

③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④应首选使用商品混凝土,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

⑤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⑥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本项目所在地区风速相对较小,只有在大风及干燥天气施工,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将有较多粉尘存在。通过洒水抑尘、密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等措施,预计施工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房屋装修的油漆废气

装修阶段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材料主要是人造板、饰面人造板以及漆料、涂料等有机溶剂。其主要污染因子为挥发性有机物,但排放量、排放时间和部位都不能十分明确。装修阶段的有机废气排放周期短,且作业点分散。因此,在装修漆料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建设单位装修采用环保漆料、水性涂料和环保材料,减少有机废气产生量,并加强通风,有利于产生的有害物质扩散。

3、汽车尾气

施工期产生的交通废气通过采用可行的控制措施,可减轻污染程度,缩小其影响范围。

①燃油机车和施工机械尽可能使用柴油,若使用汽油,必须使用无铅汽油。

②建议对排烟量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装置,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综上所述,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以上一系列措施,可大幅度降低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影响,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具有可行性。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均来自周边居民,施工过程不在现场设置营地,可在施工场地建设移动式卫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定期由环卫清运。

2、施工机械冲洗废水

本项目施工时修建临时沉淀池,对泥浆废水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用于地面冲洗、构件与建筑材料的保湿、材料的拌制和施工场地抑尘洒水,不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期间进行强噪声施工或在场界施工时,施工期噪声不可避免会对周围部分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施工厂界围挡后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建设方在做好施工期噪声防治工作的同时,需同当地居民做好协调工作,取得谅解。待施工结束,其造成的影响将随之消失。

1、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放置在远离居民点的位置,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加装减振、消声、吸声设备。

3、加强现场管理,精心安排,减少昼间施工噪声影响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如需夜间施工,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夜间禁止强噪声工种施工作业,并张贴安民告示。

4、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

5、尽量压缩施工区域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工地汽车应慢速行驶,控制汽车鸣笛。

通过以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对项目边界噪声影响较小,项目边界外噪声能够达标。

因此,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四、固体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产生的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两类。

为减少施工期固体废物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的管理: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的管理,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抛洒,应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2、施工生产建筑垃圾的处理:对钢筋、钢板下脚料可以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其他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堆放场;

3、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油漆、废涂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管理规定,废油漆桶经集中收集后可由原供应商进行回收再利用,废油漆、废涂料等须由专人、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并定期送至有资质的专业部门处置。

根据各类固体废物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的、合理可行的处理处置,并将其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和废物的妥善处置,方法可行。在严格执行上述处置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五、装修阶段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室内装修材料尽量采用具有绿色环保标志的绿色建材,装饰建材主要分为天然材料和人工合成材料,天然材料有石料、木料、竹料、棉料等,人工合成材料包括壁纸、水性涂料、复合地板、粘合剂等,提醒企业注意从环保和对人体健康的角度优选装饰建材。对装修过程中的施工噪声要严格管理,装修垃圾应及时清运。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一、废气
1、废气污染源强分析

(1)烘干废气
本项目共设有1条烘干生产线,对单一饲料进行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生物质颗粒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SNCR脱硝处理过程逃逸的氨;酒糟烘干产生的颗粒物,醇类、脂类、有机酸类等挥发性有机物以及臭气浓度。
①生物质颗粒热风炉燃烧废气
本项目烘干工序采用生物质颗粒热风炉提供热量,通过风机将热风引入滚筒烘干机对酒糟进行烘干。生物质燃烧会产生烟尘、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

根据质量检测中心检验生物质颗粒报告,生物质颗粒检测结果如下表。
表4-1 生物质颗粒检测结果

检验项目

符号

干燥基

收到基

灰分

%

1.45
1.35
挥发分

%

75.87
75.75
低位发热量

kJ/kg

19332.37
18967.89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 991-2018),燃生物质热风炉物料横算法颗粒物(烟尘)排放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EA——核算时段内颗粒物(烟尘)排放量,t;

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

Aar——收到基灰分的质量分数,%,取1.45;

dfh——锅炉烟气带出的飞灰份额,本项目采用链条炉排炉,燃用生物质,取50%;

ηc——综合除尘效率,本项目采用脉冲除尘+湿电除尘,综合除尘效率取97%;

Cfh——飞灰中可燃物含量,依据附录B,可在GB/T17954限值范围内选取,本项目参照GB/T17954表4,取13%。

计算可得,生物质热风炉颗粒物排放量为120.458 t/a。

氮氧化物排放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ENOX——核算时段内氮氧化物排放量,t;

ρNOX——锅炉炉膛出口氮氧化物质量浓度,根据供应商及同类热风炉监测数据,取260mg/m3;

Q——核算时段内标态干烟气排放量,m3;

ηNOX——脱硝效率,%,根据设计资料及同类措施氮氧化物进出口浓度监测数据,本项目脱硝效率取85%。

本项目生物质颗粒燃料无元素分析,干烟气排放量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表5经验公式计算。根据表4.1,本项目生物质颗粒Vdaf(76%)≥15%,Qnet,ar为19332.37kJ/kg>12540kJ/kg,则烟气量计算公式如下:

Vgy=0.393Qnet,ar+0.876

式中:Vgy——基准烟气量,Nm3/kg;

Qnet,ar——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MJ/kg),根据检测报告,取19.33237MJ/kg;

计算Vgy为8.07 Nm3/kg,本项目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为14500t/a,则基准烟气量为17064.93m3/h,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1.946 t/a。

表 4-2 生物质热风炉燃烧污染物产生量核算表

燃料
污染物
废气量(m3/h)
污染物产生量t/a

生物质颗粒

颗粒物(烟尘)
17064.93
120.458
NOx

17064.93
31.9

由于生物质颗粒样品检测结果未获得有效的基硫数据,二氧化硫排放量采用下文②中烘干废气的实验法确定。
②酒糟烘干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及臭气浓度
脱硝后的高温烟气通过引风机的大风量引入滚筒烘干机,与脱水后的酒糟直接接触将其加热烘干。烘干过程中,细小的酒糟颗粒会被热风带起产生烘干粉尘;酒糟中残留的醇类、醛类、有机酸等物质受热后挥发性成有机废气,并伴有异味,分别以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表征。

根据HJ 884-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规定:污染源源强核算可采用实测法、物料衡算法、产污系数法、排污系数法、类比法、实验法等方法。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饲料加工行业,由于目前还未发布该行业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没有酒糟烘干所适用的产排污系数。且由于生物质颗粒样品检测结果未获得有效的基硫数据,因此,烘干烟气及热风炉粉尘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NMHC、臭气浓度排放量采用实验法确定。
本项目烘干废气源强,引用江苏点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烘干设备厂家于2024年1月9日在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区金港路108号进行的酒糟的烘干生产实验数据。在实验中测定烘干废气中的污染物及污染物浓度。实验流程如下:
主要原料:白酒酒糟;
热风炉燃料:生物质颗粒;
主要设备:生物质热风炉、滚筒烘干机、旋风除尘器等,本次实验设备除热风炉燃烧的生物质外,其余设备与本项目设备型号一致。

实验过程:热风炉使用生物质颗粒加热炉内空气,产生900℃左右的热风,风机风量14000m3/h。热风进入烘干机与脱水后的酒糟在滚筒内从一端到另一端,将酒糟干化至水分含量12%。干燥过程所有废气通过窑尾上方的排气口,先经过旋风除尘器后,引风机排出。检测风机排出的废气成分及浓度,作为本项目废气源强的参照。实验废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及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源强取值见下表:

表 4-3 本项目烘干废气污染物源强表

序号

项目

实验实测污染物源强
本项目污染物源强
风量

(m³/h)

平均浓度(mg/m³)

平均速率(kg/h)
风量

(m³/h)

产生浓度(mg/m³)

产生速率(kg/h)
产生量(t/a)

1

二氧化硫

14000
15.5
0.217
29000

111.240

3.226

23.227
2
颗粒物

120*

1.680

615.517

17.85

128.52
3
NMHC

45.3

0.634

69.684

2.021

14.55
4
臭气浓度

27835(无量纲)

≤48711(无量纲)

注:*颗粒物的实测浓度为经过旋风除尘处理后的浓度。
表4-3中颗粒物平均浓度为热风炉生物质燃烧产生的颗粒物及烘干过程中细小的酒糟颗粒被热风带起产生的烘干粉尘之和,通过基准氧含量换算,本项目14%含氧量下,颗粒物总量产生浓度为615.517 mg/m3,产生量为128.52 t/a,则粉尘产生量为8.062 t/a。
③氨逃逸废气

为降低燃烧过程产生的NOx量,本项目采用SNCR(尿素还原法)进行脱硝处理,通过尿素喷射系统将尿素直接喷入炉内高温段,与烟气充分混合,在高温区域(约900℃)与废气中的氮氧化物发生还原反应,生成无害的氮气、二氧化碳和水。与NOx进行选择性还原反应:

NO+CO(NH2)2+1/2O2→2N2+CO2+H2O

在脱硝系统中,尿素溶液通过喷射装置雾化喷入炉内,绝大部分与烟气中的NOx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生成N2、CO2和H2O,极少的尿素被热解生成氨后随烟气经烟道排出。参考《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的规定,氨逃逸浓度宜小于8mg/m3,本次评价根据废气设计要求,氨逃逸浓度约为7.328mg/m3,废气总风量为29000 m³/h,则氨逃逸产生量为1.53 t/a。
本项目烘干生产线的烘干废气采用“SNCR+旋风除尘器+旋流板塔喷淋+碱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湿电除尘”处理,脱氮效率取85%,除硫率90%,颗粒物去除效率取97%,氨去除效率取40%,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取97%,恶臭物质去除率取90%(酒糟中的异味物质主要为醇类、醛类、有机酸类物质,易溶于水)。废气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粉碎、包装粉尘废气
本项目单一饲料生产线中转料仓中的烘干酒糟通过变频喂料机送至粉碎机进行粉碎,粉碎后的酒糟颗粒通过斗式提升机等设备进入到后续的成品仓进行包装。在粉碎、包装等过程中将产生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本项目粉碎、包装工序的粉尘产生系数参考饲料加工行业“配合饲料粉碎+混合+制粒(可不制粒)+除尘工艺”的产污系数,为 0.043 kg/t-产品。同时本项目酒糟粉属于预混合的半成品饲料产品,产污系数需乘以调整系数1.2。本项目年产饲料共计7万t/a,则粉碎、包装粉尘年产生量为3.612 t/a。
本项目针对单一饲料生产线粉碎、包装粉尘设置“脉冲除尘器”,用于粉尘废气的净化。风机设计风量为15000m3/h,通过管道连接粉碎机以及包装机处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的收集,收集率按90%计,处理效率95%。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6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具体粉碎、包装粉尘产排情况详见表4-4。
(3)车间原料堆存、进料废气

本项目酒糟在车间堆存、进料过程会产生异味,以面源形式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车间产生的异味废气以臭气浓度表征。参考古蔺瑞丰饲料有限公司《5000 吨/年酒糟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2022年1月)中的验收监测数据,企业产生的臭气污染物,通过厂房密闭、渗滤液收集池加盖、堆存区域及时清洗、设置生物除臭剂喷雾系统等措施处理后,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臭气浓度的二级标准值。

表4-4 废气污染物有组织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产污
环节
排气筒

编号
污染物
种类
废气量
m3/h
有组织产生情况
治理设施情况
排放情况

排放标准
达标
分析
产生

浓度
mg/m3
产生

速率
kg/h
产生量
t/a
名称
治理
效率
是否为可行

技术
排放
浓度
mg/m3
排放
速率
kg/h
排放量
t/a
烘干
DA001
颗粒物

烟尘

17064.93

980.389

16.730

120.458

SNCR+旋风除尘器+旋流板塔喷淋+碱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湿电除尘
97 %

18.466
0.536

3.85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达标

粉尘
11935.07
93.841
1.120

8.062

达标

汇总
29000
615.517
17.850

128.520

SO2
29000
111.240

3.226
23.227

90%

11.124

0.323

2.323

达标

NOx
29000
153
4.437
31.946

85%

22.950
0.666

4.792

达标

非甲烷总烃
29000
69.684
2.021

14.550

90%


6.968

0.202

1.45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达标

NH3
7.328
0.213
1.530

40%



4.397
0.128
0.91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达标

臭气浓度
48711
90%

4871.1
达标

粉碎、

包装
DA002
颗粒物
15000
30.102

0.452

3.251
脉冲除尘器

95%

1.505
0.023
0.16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达标

*颗粒物(烟尘)、氮氧化物产生浓度为标干烟气量下污染物浓度;排放浓度为工况风机量下污染物浓度。

表4-5 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气筒基本情况
经度
纬度
高度(m)
内径(m)
烟气温度(℃)
类型
1
DA001
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NH3、臭气浓度
118.162575430
33.240989602
30
0.8
85

一般排放口
2

DA002

颗粒物
118.162607617
33.240737474
16
0.6
25
一般排放口

表4-6 废气污染物无组织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位置
污染物种类
污染工序
产生情况
排放情况
面源参数
产生速率(kg/h)
产生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量
(t/a)
长度(m)
宽度(m)
高度(m)
1
车间厂房
颗粒物
粉碎、包装
0.0502
0.3612
0.0502
0.3612
65
40
13.15
2

臭气浓度
酒糟堆存、进料
15(无量纲)
15(无量纲)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γ——有害气体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r=(S/π)0.5;

A、B、C、D——计算系数,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4-15中选取。
建设项目有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且其排放量大于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1/3,故建设项目按Ⅰ类进行取值;同时项目所在地近5年平均风速为3.172 m/s,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取值见下表。

表4-10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系数
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
卫生防护距离L/m
L≤1000
1000<L≤2000
L>2000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










A
<2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80
80
80
2-4
700*
470
350
700
470
350
380
250
190
>4
530
350
260
530
350
260
290
190
110
B

<2
0.01
0.015
0.015
>2
0.021*
0.036
0.036
C

<2
1.85
1.79
1.79
>2
1.85*
1.77
1.77
D

<2
0.78
0.78
0.57
>2
0.84*
0.84
0.76
注:Ⅰ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或等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1/3者。

Ⅱ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1/3,或虽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指标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Ⅲ类:无排放同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排放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注:*表示本项目取值
根据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情况,由公式计算确定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需要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见下表。
表4-11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计算结果

污染源位置

污染物名称

排放速率

(kg/h)
标准限值(mg/m3)

卫生防护距离初值(m)

卫生防护距离终值(m)

生产车间
颗粒物
0.0502
0.45
7.474
50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分别以车间厂房边界外50米作为卫生防护距离。今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本项目卫生防护包络线图详见附图3。
7、废气污染源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HJ 986-2018)中相关规定,排污单位应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监测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按照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排污单位应详细记录其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做好记录并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应进行常规自行监测,废气排放监测方案要求如下表。

表4-12 本项目废气监测要求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1
DA001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1次/半年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非甲烷总烃
1次/半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氨、臭气浓度

1次/半年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

DA002

颗粒物
1次/半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3

厂界
颗粒物
1次/半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臭气浓度、氨

1次/半年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8、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1条烘干生产线废气由引风机引入“SNCR+旋风除尘器+旋流板塔喷淋+碱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湿电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经一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6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产车间臭气采用车间密闭、渗滤液收集池和循环沉淀池设置盖板、厂房内设置生物除臭剂高压喷雾系统定期对厂房进行喷雾除臭等措施处理,处理后由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的排放限值;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排放限值;排放的NH3、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的标准限值。

本项目以车间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分析,本项目营运期排放的各类废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二、废水
1、废水污染源强分析
根据水平衡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喷淋废水、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
(1)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定员30人。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3.2.11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宜采用(30~50)L/人•班”,本项目生活用水按50L/人•班计,全年按300天计,则生活用水使用量为450m3/a。排水量按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 350mg/L,BOD5200mg/L,SS 250mg/L,氨氮为30mg/L,总氮35mg/L,总磷为4mg/L。
(2)废气喷淋循环沉淀池废水

本项目烘干废气采用“SNCR+旋风除尘器+旋流板塔喷淋+碱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湿电除尘”处理后排放。其中,喷淋除尘产生的废水排入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喷淋除尘。废气喷淋循环沉淀池废水经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再由泵提升至气浮,进入混凝沉淀中投加PAC、PAM、Ca(OH)2药剂,后进入澄清池后泵提至SBR反应池进一步对废水中有机物降解,处理后的尾水进入二沉池,泥水分离后接管西南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根据废气设计方案,本项目喷淋塔配套的循环泵设计流量为80 m³/s,喷淋水蒸发损耗取循环泵设计量的1%,则蒸发损耗为0.8 m³/s。同时,为保证喷淋效果,污水池的污水需连续向污水处理站排放,废水排放设计流量约为30.8m³/d(9240m³/a)。排放水质约为:COD:1575.12mg/L、BOD5:630.05mg/L、SS:300mg/L、NH3-N:10mg/L、TN:45mg/L、TP:15mg/L。
(3)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
本项目酒糟运输车辆进出厂区需对车辆进行冲洗,冲洗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每天排放一次至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每次排放水量约为1.5 m3,年排放量约为450 m³/a;本项目车间原料区的地面需用清水冲洗,平均约每周对其全面冲洗一次,年排放量约为150 m³/a。则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产生量为600 m³/a。清洗废水各污染物浓度约为COD:3000mg/L,BOD5:1200mg/L,SS:1000mg/L,NH3-N:60mg/L,总氮:300mg/L,总磷:20mg/L。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具体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13 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废水类别

污染物产生情况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情况

名称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生活废水

废水量

360

化粪池

360

COD

350

0.1260

300

0.1080

BOD5

200

0.0720

160

0.0576

SS

250

0.0900

150

0.0540

NH3-N

30

0.0108

30

0.0108

TN

35

0.0126

35

0.0126

TP

4

0.0014

4

0.0014

废气喷淋废水

废水量

9240

气浮+混凝沉淀+SBR+二沉

/

COD

1575.12
14.554

BOD5

630.05
5.822
SS

300

2.772

NH3-N

10

0.092

TN

45

0.416

TP

15

0.139

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

废水量

600
COD

3000

1.8
BOD5

1200

0.72
SS

1000

0.6
NH3-N

60

0.036
TN

300

0.18
TP

20

0.012
生产废水合计

废水量

9840
9840
COD

1661.992
16.354
186.143
1.832

BOD5

664.837
6.542
74.462
0.733

SS

342.683
3.372

41.122
0.405

NH3-N

13.008
0.128

7.989
0.079

TN

60.569
0.596
32.95
0.324

TP

15.346
0.151
3.069
0.030

全厂综合废水

废水量

10200
/

10200
COD

1615.686
16.480
190.161

1.940

BOD5

648.431
6.614
77.481

0.790

SS

339.412
3.462

44.965

0.459

NH3-N

13.608

0.139

8.766

0.089

TN

59.667

0.609

33.022

0.337

TP

14.941
0.152

3.098

0.032

2、废水污染防治技术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360 m3/a,经过化粪池处置后直接接入西南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主要为废气喷淋循环沉淀池废水、车辆及地面冲洗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西南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为:“气浮+混凝沉淀+SBR+二沉”的组合处理技术,不仅能有效去除悬浮类SS杂质,还能降低废水COD和TP浓度。

图4-1 厂区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
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说明:

该项目生产工艺较为简单,原料中仅涉及酒糟,工艺废水中特征污染物主要为COD、SS和TP,B/C大于0.3,可生化性较好。

一、预处理

预处理指的是pH调节、废水均质均量等物化预处理。

(1)调节池

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循环沉淀池废水经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

(2)气浮
各股废水由泵自调节池提升至气浮,气浮工艺适用于水中悬浮物分离及物料回收,对密度小的纤维类、油类、微生物、表面活性剂的分离尤具优势。本项目采用气浮处置工艺通过浮渣去除部分可能存在的油污及SS,并对COD浓度进行削减。

(3)沉淀池

混凝:指投加混凝剂,在一定水力条件下完成水解、缩聚反应,使胶体分散体系脱稳和凝聚的过程。絮凝:指完成凝聚的胶体在一定水力条件下相互碰撞、聚集或投加少量絮凝剂助凝,以形成较大絮状颗粒的过程。

针对本项目COD和TP的去除要求,采用混凝沉淀法,利用药剂完成混凝反应,使水中污染物凝聚成絮体,再通过沉淀方法去除,即投加PAC+PAM去除相应COD,同步投加Ca(OH)2,削减部分TP。在沉淀池内,喷淋废水及冲洗水沉淀处理后取上层清液循环使用。

二、好氧生物处理
本项目废水的COD和总磷去除要求较高,采用序批法(SBR)进一步对沉淀尾水净化,以确保出水稳定达标。

序批法(SBR)及程序控制的批量活性污泥法,主要构筑物为序批反应池。在序批池的一个工作周期内,运行程序依次为进水、反应(曝气等)静沉、排水。在SBR反应池内活性污泥进一步对废水中有机物降解,废水中COD得到进一步削减,总磷随着污泥排出,废水中总磷浓度也得到削减,处理后的尾水进入二沉池。

三、二沉池

在二沉池中,悬浮物依靠重力沉降到池底,形成污泥层,再通过污泥层的过滤作用进一步捕捉水中的SS,从而去除废水中的部分悬浮物。

二沉池设有污泥螺杆泵,沉淀下来的污泥通过污泥泵回流至污泥池,泥水分离后生产废水进入排放水池,与生活污水混合后接管排放。
表4-14 本项目废水系统去除率一览表
单元

项目

CODCr
BOD5
SS
氨氮

TN
TP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调节池
进水

1661.992
664.837
342.683
13.008
60.569
15.346
出水

1661.992
664.837
342.683
13.008
60.569
15.346
去除率(%)

/

/

/

/

/

/

气浮
进水

1661.992

664.837

342.683

13.008

60.569

15.346

出水

1329.594

531.870

137.073

11.057

48.455

15.346

去除率(%)

20%

20%

60%
15%
20%

/
混凝沉淀
进水

1329.594

531.870

137.073

11.057

48.455

15.346

出水

930.716

372.309

68.537

9.398

41.187

3.837

去除率(%)

30%

30%

50%

15%

15%

75%
SBR
进水

930.716

372.309

68.537

9.398

41.187

3.837

出水

186.143

74.462

68.537

7.989

32.950

3.069

去除率(%)

80%

80%

/

15%

20%
20%
二沉池
进水

186.143

74.462

68.537

7.989

32.950

3.069

出水

186.143

74.462

41.122

7.989

32.950

3.069

去除率(%)

/

/

40%
/

/

/

3、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见下表。
表4-15 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

去向

排放

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排放口类型

污染

治理

设施

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1

生活污水

COD、BOD5、SS、NH3-N、TN、TP
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

TW001

化粪池
-

DW001

(是

□否

(企业总排

□雨水排口

□清净下水排口

□温排水排口

□厂房或厂房处理设施排口

2

生产废水
COD、BOD5、SS、NH3-N、TN、TP
连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稳定

TW002

预处理+好氧生物处理+二沉池

气浮+混凝沉淀+SBR+二沉池
本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口信息见下表。
表4-16 本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放量(t/a)
排放

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收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1
DW001
118.164302773
33.240104473
10200
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连续排放
/
综合废水排放口
COD
50
BOD5
10
SS

10

NH3-N
5(8)
TN
15

TP

0.5
pH
6~9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下表。

表4-17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名称
浓度限值/(mg/L)
1
DW001
COD
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50
BOD5
200
SS
150
NH3-N

35
TN
45
TP

4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见下表。
表4-18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日排放量

(t/d)

年排放量(t/a)

1

DW001

COD
190.161
0.00647

1.940
BOD5
77.481
0.00263

0.790
SS

44.965
0.00153

0.459
NH3-N

8.766
0.00030

0.089
TN

33.022
0.00112

0.337
TP

3.098
0.00011

0.032
全厂排放口合计

COD

1.940
BOD5

0.790
SS

0.459
NH3-N

0.089
TN

0.337
TP

0.032
4、接管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分别经化粪池及“气浮+混凝沉淀+SBR+二沉”组合处理技术处理后统一接管至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泗洪县双沟镇北环路南侧,新扬高速公路西侧,占地13000m2,设计规模为1万m3/d,设计年排放量365万m3。尾水湿地面积12000m2。主要服务范围包括西南岗经济开发区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其中工业废水占比30%,生活废水占比70%。
污水处理主体采用“A2O生化池+MBR膜池”工艺,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经厂外的天然湿地-多级系统深度处理后,入导流通道排入怀洪新河。
①水量接管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综合废水产生量为32.8m3/d,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万m3/d,实际处理现状4300m3/d,本项目综合废水量仅占其设计日处理水量的0.33%。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有足够富余量处理本项目的综合废水。因此本项目所排废水的水量在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内。

②水质接管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气浮、沉淀池、好氧生物处理的组合处理技术。根据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酒槽废水设计的处理方案,本项目废水经“气浮+混凝沉淀+SBR+二沉”处理,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COD、SS、总氮、总磷的去除效率可达到88.8%、88%、45.6%、80%。处理后的废水可满足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
因此,从水质上来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③管网配套可行性分析

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服务于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本项目位于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内,在其服务范围内。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于2016月20日开始运营。本项目的建成时间晚于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时间,在时序上可满足接管要求。

综上,待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及其管网建设到位后,本项目的废水接管至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可行。
5、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到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且从水量、水质、配套管网建设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项目废水接管至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6、废水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HJ 986-2018)中相关规定,排污单位应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监测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按照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排污单位应详细记录其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做好记录并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应进行常规自行监测,废水排放监测方案如下表。

表4-19 新建项目废水监测要求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1

DW001

流量、pH、COD、BOD5、SS、NH3-N、TP、TN、
1次/半年
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噪声
1、噪声源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固定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风机以及水泵等。根据类比分析,设备运行时机械噪声值在755~85dB(A)之间。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见下表。

表4-20 项目室内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序号

声源名称

数量(台/套)

单台声源源强

(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1m)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声源源强

(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1m)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dB(A)

削减后声源源强(声压级/距声源距离)/(dB(A)/1m)

建筑物外距离/m

X

Y

Z

1
热风炉

1

75

建筑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
-39
-36.5
1.2
25.1
55.12
00:00

~

24:00
25
30.12

1

2
螺旋给料机
1

80
-19.5
-38.5
1.2
23.1
56.47
31.47
1

3
风机

10
80
-39
-43
1.2
18.6
54.02
29.02
1

4

粉碎机

2

85
隔音室

-58.3
-21.4
1.2
27.1
60.34
35
25.34
1

5

包装机

1

75
建筑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
-27.3
-21.4
1.2
40.2
61.45
25
36.45
1

6

水泵

4

75
48.3
-49
1.2
5

63.77
25
38.77
1

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和对策如下:

(1)从声源上降噪

重视设备选型,选择自动化程度高、噪声低的生产设备。项目粉碎机等设备选用满足国标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与润滑,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

(2)从传播途径上降噪

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在平面布置上,尽量将厂房内的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间,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厂界,将高噪声设备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各生产设备按照规范安装,主要生产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厂房墙壁采用具有较高隔声、吸声功能的建筑材料,通过建筑物封闭隔声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量;并对高噪声设备粉碎机设置隔声室、底座采用减震基座等措施,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中,隔音消声设计等方面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087-2013)的要求进行。

管道采用隔震避震喉,以减少噪声的传播;合理安排装卸作业,避免噪声设备同时运转。

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建设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2、噪声预测

本项目位于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其声环境功能为3类区,营运期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噪声在传播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使其产生衰减,根据建设项目噪声源和环境特征,预测过程中考虑了隔声罩等的屏障作用、空气吸收。预测模式采用点声源处于半自由空间的几何发散模式。
①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式①近似求出: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A声级的隔声量,dB。

也可按式②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


式中: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α/ (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 —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然后,按公式③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
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公式④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
然后,按公式⑤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

②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
③预测点预测值计算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

的要求,项目采用的模型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A(规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B.1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本项目对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4-21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 单位:dB(A)
预测方位
最大值点空间相对位置/m
时段
贡献值(dB(A))
标准限值(dB(A))
达标情况
X

Y

Z

东侧
68.55
-30.40
1.2
昼间
47.8
65

达标
68.55
-30.40
1.2
夜间
47.8
55

达标
南侧
-39.38
-57.65
1.2
昼间
53.83
65

达标
-39.38
-57.65
1.2
夜间
53.83
55

达标
西侧
-80.34
-31.82
1.2
昼间
52.53
65

达标
-80.34
-31.82
1.2
夜间
52.53
55

达标
北侧
-38.46
56.93
1.2
昼间
41.6
65

达标
-38.46
56.93
1.2
夜间
41.6
55

达标
由上表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HJ 986-2018)中相关规定,排污单位应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监测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按照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排污单位应详细记录其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做好记录并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应进行常规自行监测,由于夜间持续生产,属于夜间频发噪声,需监测最大A声级Lmax。噪声监测方案如下表。
表4-22 项目噪声监测要求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1
四周厂界
等效连续A声级、最大声级
1次/季度

GB12348-2008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循环沉淀池池底沉积物主要为酒糟颗粒的沉淀物,定期清理直接回用于生产,不作为固废管理;脉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颗粒均为干燥后的酒糟颗粒,收集后直接作为产品包装外售。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 2017),以上循环沉淀池池底沉积物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颗粒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废布袋、灰渣、沉淀池污泥、废活性炭、检测废液和员工生活垃圾。

(1)废包装
企业原料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塑料编织袋、塑料桶,年产生量约为2 t/a,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污泥

项目在厂区酒糟运输车辆出入口设置清洗沉淀池,对酒糟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冲洗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清理底部沉淀污泥。沉淀污泥年产生量约为5t/a。

生产废水处理站设置混凝沉淀及二沉池,均会产生污泥沉淀,通过污泥螺杆泵等装置进入污泥池,污泥年产生量约为8t/a。

本项目沉淀污泥共约13t/a,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3)废布袋
本项目脉冲除尘器中的布袋每半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产生废布袋量约为0.01t/a,则废布袋年产生量为0.04t/a。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4)灰渣

本项目生物质热风炉燃烧产生灰渣,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 991-2018),灰渣产生量计算按下式:

式中:Ehz——核算时段内灰渣产生量,t,根据飞灰份额dfh可分别核算飞灰、炉渣产生量;

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

Aar——收到基灰分的质量分数,%,根据换算,取1.45;

q4——锅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本项目采用链条炉排炉,取10;

Qnet,ar——收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根据检测报告,取19332.37。

根据计算,本项目灰渣产生量约为1037.9t/a。
(5)废活性炭
本项目烘干过程中酒糟内含有的醇类、醛类、有机酸类物质受热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烘干废气采用“SNCR+旋风除尘器+旋流板塔喷淋+碱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湿电除尘”处理后排放。由于酒糟中的有机物质易溶于水,因此废气处理设施中的“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对其具有去除效果。二级活性炭吸附环节会产生废活性炭。在选择活性炭时,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参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1]218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文件中计算方式计算活性炭更换周期,活性炭更换周期计算公式如下:

生产车间:
T=m×s÷(c×10-6×Q×t)

式中:

T—更换周期,天;

m—活性炭的用量,kg(本项目活性炭单次装填量取8t);

s—动态吸附量,%,(本项目动态吸附量取10%);

c—活性炭削减的VOCs浓度,mg/m3;(本项目为22mg/m3)

Q—风量,单位m3/h;(本项目为29000m3/h)

t—运行时间,单位h/d。(本项目为24h/d)。

经计算,理论上,本项目活性炭更换周期为52天更换一次,平均每年更换6次。本项目活性炭单次装填量取8t,则活性炭年使用量共为48t,本项目被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量约4.59t/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52.59 t/a。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39-49,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检验废物
项目产品需进行抽检,对成本饲料的水分、蛋白质含量、灰分、粗纤维等含量进行检测。检验过程会产生检验废物,检验废物主要为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检测试剂、检测用品、试剂废包装物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检验废物产生量约为0.1t/a。检验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室主要设备及化学制剂见下表。

表4-23 验室主要设备及化学制剂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数量

1
鼓风干燥箱

1

2

高温炉

1

3
电子天平

1

4

凯氏定氮仪

1

5

电炉

2

6

真空泵

1

7

标准筛

2

8

标准通风厨

1

9

硫酸(AR级)

10瓶(500ml)

10
盐酸(AR级)

5瓶(500ml)

11
硫酸铜(AR级)

2瓶(500g)

12
无水硫酸钠

5瓶(500g)

13
硼酸(AR级)

2瓶(500g)

14
氢氧化钠(AR级)

10瓶(500g)

15
硫酸铵(AR级)

1瓶(500g)

16
溴甲酚绿指示剂

1瓶(5g)

17
甲基红指示剂

1瓶 (25g)

18
无水乙醇

10瓶 (500ml)

19
95%乙醇

2瓶(500ml)

20
乙醚

2瓶 (500ml)

21
邻苯二甲酸氢钾(基准级)

1瓶(25g)

22
酚酞指示剂

1瓶(25g)

23
粗海沙

2瓶(500g

24
盐酸标准溶液

5瓶(浓度:0.1mol/L)
(7)生活垃圾
本项目定员30人,年生产300天,生活垃圾产量按0.5 kg/人·天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5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表4-23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环节

属性

性状

有害成分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危险

特性

产生量

(t/a)

利用量

(t/a)

处置量

(t/a)

贮存方式

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

1

废包装

原料拆袋

一般固废



/

SW17

900-003-S17

/

2

2

0

打捆袋装

外售综合利用

2
废布袋

废气处理



/

SW17

900-007-S17

/

0.04

0.04

0

暂存

3

灰渣

生物质燃烧



/

SW03

900-099-S03

/

1037.9
1037.9
0

暂存

4

沉淀池污泥

污水处理



/

SW07

900-099-S07

/

13
13
0

吨袋包装暂存

5

检验废物

检验

危险

废物

液/固

废试剂等

HW49

900-047-49

T/C/I/R

0.1

0

0.1

密闭桶装,危废间暂存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

活性炭

废气处理



有机物

HW49

900-039-49

/

143.6

0

143.6

吨袋包装,暂存

7

生活垃圾

员工工作、生活

生活固废



/

SW61

900-002-S61

/

4.5

0

4.5

桶装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综上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可以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固废管理要求

(1)一般固废管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沉池剩余污泥、洗车沉淀池污泥。其中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池剩余污泥、洗车沉淀池污泥委托一般固体处置单位处置。废包装及污泥收集后暂存于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约30 m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饲料 固体废物治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