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2月6日作出辽宁靖康通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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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辽宁靖康通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经开审字〔2025〕5号
2025年2月6日
关于辽宁靖康通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沈环经开审字〔2025〕5号关于辽宁靖康通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辽宁靖康通宝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辽宁靖康通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2-1-2号,购买哈特曼机电液压工程(沈阳)有限公司全部厂区及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11944.85m2,年生产铜丝10000万米,其中2000万米用于生产低压电线,8000万米用于外售。本项目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5万元。劳动定员10人,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不设置食堂和员工宿舍。项目供水、供电由市政提供。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绝缘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和臭气)。—1—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活性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塑料、不合格产品、循环水池污泥和生活垃圾。三、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绝缘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顶吸式集气罩(两侧设置软帘)收集并通过“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9m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标准要求;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内少部分未被收集的绝缘挤出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和臭气)。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9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要求。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经市政管网排入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要求。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项目北、南、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东厂界(临四环路)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活性炭等,收集后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塑料、不合格产品和循环水池污泥等,废塑料和不合格产品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循环水池污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掏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3—运处置。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罐区防渗地面、围堰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五、建设单位应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未获许可不得无证排放污染物,如发生环境信访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尽快解决。六、建设工程若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不得超过国家现行有效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并符合我市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有关管理要求;按照环评及审批批复要求将移动源和固定源纳入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4—定,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八、“报告表”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需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后续若实施改扩建,应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6日抄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经办人:朱迎丽,共印3份—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