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设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水土保持施工 水土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现将《临沧市镇康县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如对《临沧市镇康县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福友 联系电话:13529981478

建设单位: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林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
备注:

附件1:临沧市镇康县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项目名称临沧市镇康县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0-530924-83-01-035118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验收单位镇康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1月6日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临沧市镇康县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行业类别社会事业类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方)镇康县教育体育局项目性质新建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镇康县水务局;镇水承诺〔2023〕4号;2023年3月9日镇康县水务局;镇水承诺〔2023〕4号;2023年3月9日镇康县水务局;镇水承诺〔2023〕4号;2023年3月9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22年8月至2024年8月2022年8月至2024年8月2022年8月至2024年8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云南风向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风向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风向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水土保持施工单位临沧新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新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新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林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林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林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二、验收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镇康县教育体育局于2025年1月6日在镇康县主持召开了临沧市镇康县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镇康县教育体育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云南风向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临沧新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林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及云南省省级特邀专家组成,共6人,名单附后。验收会议前,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查初验,委托云南林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临沧市镇康县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上述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和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概况临沧市镇康县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位于镇康县南伞镇工业园区,项目地理坐标中心位置为:东经98º50'30.15",北纬23º44'41.86",项目地块东南侧为边关大道、东北侧为市政道路,项目对外交通便利。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幼儿园主楼1栋,厨房及教职工餐厅1栋及配套的道路、排水、绿化等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0.80hm2,工程等级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小型。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2024年8月完工,总工期25个月(2.08a);项目总投资207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0万元。(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2023年3月9日,镇康县水务局以“镇水承诺〔2023〕4号”文对《临沧市镇康县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批复的总占地面积为0.70hm2,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5.44万元。(三)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情况该项目为补报项目,在方案介入前已处于场地平整阶段,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也已完成编报,且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设计完善。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水土保持方案补充了临时措施。(四)水土保持方案变更设计批复情况水土保持方案无变更。(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2024年12月,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委托云南林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工作组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及分析后,于2025年1月编制完成了《临沧市镇康县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审批手续齐备,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建设及档案管理规范。工程现已建设完毕,已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与临时措施相结合,形成完整的防护体系。本项目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为:①工程措施:雨水管网315米,盖板沟86米,表土剥离0.08万立方米;②植物措施:景观绿化0.21公顷;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268米,临时覆盖3200平方米,抽排设施1套。本项目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总投资39.0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1.21万元,植物措施23.10万元,临时措施2.54万元,独立费用2.23万元,无基本预备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通过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工程区内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形成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9%,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25,渣土防护率为99.0%,表土保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6.25%,与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六项指标目标值相比,均达到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防治目标值。(七)验收结论本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成了镇康县水务局批复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得到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八)后续管护要求(1)加强植被的管护工作,对长势不佳的植被进行补植补种;(2)加强雨水管和盖板沟的管护工作,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排水畅通;(3)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运行期间水土流失治理及管护责任,与当地有关部门共同配合,作好水土保持措施的管理工作。三、验收组成员名单分工姓名单位(全称)职务/职称签字备注组长陈飞镇康县教育体育局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成员刘艳琴昆明睿清水土保持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特邀省级专家成员***云南林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成员罗成明临沧新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成员赵东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成员张旭云南风向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幼儿园建设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水土保持施工 水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