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安徽龙亢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安徽龙亢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蚌埠港怀远港区龙亢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4年7月22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备案,项目代码:2407-340321-04-01- 96143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符合《蚌埠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及规划环评的要求,鉴于该项目建设涉及工程拆迁,你单位应主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在项目施工前完成拆迁及安置工作。在落实《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修改完善后的《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环境保护及生态影响控制。开展水生生态影响监测,及时调整保护措施,配合蚌埠港主管部门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港池开挖及疏浚安排在枯水期进行,疏浚时在涡河上下游设置围堰,减轻水体扰动;晾晒区外围设置沉淀池,余水处理达标后用于港区的洒水抑尘;施工船舶污水分类收集后定期送船舶生活污水接收点进行处理;施工废水分类收集处置。运营期港区职工生活污水由后方陆域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港区污水处理站,船舶生活污水通过潜污泵泵入港区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设施暂存,再由潜污泵泵入后方陆域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港区污水处理站,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及绿化;舱底油污水和压舱油污水通过潜污泵泵入港区船舶油污水收集设施暂存,由港航管理部门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车辆冲洗废水经后方陆域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港区地面冲洗废水与初期雨水一同通过潜污泵排至后方陆域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后方陆域堆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沉淀池和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的回用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港区职工生活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经过港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要求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及绿化。
2.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营期,严格管控粉尘排放,仓库需封闭,装卸时使用喷雾抑尘,散装粮食采用密闭输送,吸尘口配置干式布袋除尘装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落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中清洁运输方式和清洁运输管理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运输路线,优先选用低噪设备,控制施工船舶、车辆车速,减少鸣笛,降低噪声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影响,厂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置,采取减振隔音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强船岸协调和车辆调度,减少鸣笛;开展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保护措施,采取设置隔声墙、隔声沟、隔声窗等方式确保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码头平台区域(北厂界)位于涡河航道一侧,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强化土壤和地下水保护,加强废水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管理,对重点防渗区采取严格有效的防渗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妥善收集堆放,及时合理处置,码头港池开挖、桩基钻孔挖孔及航道开挖等产生的弃土通过排泥管全部运至指定弃土区进行自然干化,不单独设置取弃土场,干化后的弃土用于项目区及道路的绿化施工使用;运营期浮油、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其他工业固体固体废物交由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
5.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日常管理和应急准备,足量配备围油栏、收油机、油拖网、吸油毡等应急设备和物资;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与当地政府、海事部门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应按《报告表》所列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MADQL66H2N)

2025年2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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