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砂土资源综合利用招标采购公告(2025)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采场表层废弃砂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的公告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采场表层废弃砂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采场表层废弃砂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翁环审[2025]2号
2024.1.25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红岭钨矿原有选矿厂车间内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或者翁源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512600。联系电话:0751-2821862传真:0751-2821862
韶环翁审[2025]2号 关于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采场表层废弃砂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韶环翁审[2025]2号关于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采场表层废弃砂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报来《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采场表层废弃砂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核,提出审批意见如下:一、项目概况: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至2019年间,探获矿区内白钨资源量约6.4万吨。因此,该公司于2021年开展6000t/d采选改扩建项目,并于2021年9月29日取得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韶环审[2021]46号)。现有白钨资源露天开采工艺方案需对露天采区表层风化花岗岩需剥离、堆存、排弃处理,无法充分利用资源,为避免矿产资源浪费,该公司选址于红岭钨矿原有选矿厂车间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5749.987”,N24°2749.842”)改造现有选矿厂,对矿区露天采场表层废弃砂土(不涉及尾矿库尾砂、低品位矿等)进行综合利用,回收砂石等资源,建设65万t/a废弃砂土综合利用生产线。本项目总投资1497.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总占1地面积约为11000m。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劳动定员为56人,均不在在厂内食宿。每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作业。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0-440229-04-02-898045。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进行建设。三、原则同意韶关市科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采用的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评价结论。四、本审批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未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控制指标为粉尘(粒物)1.37t/a。六、本项目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针对性做好如下工作:2(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管网。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初步浓缩沉淀处理后大部分水回用于本项目生产,小部分废水排入现有项目2#废水站经“二级化学混凝沉淀+氧化+多介质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生产;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作物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不外排。(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粉尘(颗粒物)通过在生产区内设置雾炮机喷洒水雾降尘及在厂区内对料堆、运输道路等定时洒水,有效降低起尘量,使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应重视高噪声设备及车间的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和职工环保意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四)严格落实原料堆放、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根据生产需求合理设置贮存场所,原料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禁露天堆存,堆放点须按照防风、防雨、防渗漏的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要求。运营期高白瓷泥作为产品外3售,富铁瓷泥作为瓷泥加工原料外售;外排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作为建筑材料委外综合利用;废机油(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区域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五)项目运营期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置,精准识别、研判潜在的环境风险,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有效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事故发生。应合理布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并严格落实防渗漏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落实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措施,确保初期雨水、事故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杜绝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六)建设项目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在投入运营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完善相关的排污手续。项目建成运行后,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七)项目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监测手段,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机构和各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监测检查,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及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4(八)项目营运期必须接受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管。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25日主题词:环保建设项目报告表审批函抄送:韶关市科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执法股、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翁源分站、法规股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弃砂土资源综合利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