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工程 加油站站房及附属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7日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市黄楼公园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徐州市鼓楼加油站站房及附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2月7日
联系电话:0516-80282729
传真:0516-80282712
邮箱:xzsthjspc@126.com
通讯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厅生态环境局窗口(2210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批复全文

1
关于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市黄楼公园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徐环项表〔2025〕4号
2025年1月26日
见附件

2
关于徐州市鼓楼加油站站房及附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徐环项表〔2025〕5号
2025年2月7日
见附件

 

附件下载:
徐环项表〔2025〕4号关于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市黄楼公园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公示稿.pdf
徐环项表〔2025〕5号关于徐州市鼓楼加油站徐州市鼓楼加油站站房及附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公示稿.pdf

徐环项表〔2025〕4号关于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市黄楼公园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你单位委托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并报送的《徐州市黄楼公园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一、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投资6585万元,建设徐州市黄楼公园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项目位于夹河东街以北、故黄河以南、解放北路以西、中山北路以东。项目工程包括黄楼公园修缮和景观提升工程、黄河南路至夹河街上盖广场通道建设工程。上盖广场通道一层为黄河南路隧道,二层为上盖广场,黉学巷以东、夹河东街以北停车场翻新,现有公交站台原位改建成港湾式站台。工程实施后,将对沿线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等产生一定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减轻对生态环境和敏感目标的影响,并应着重落实以下工作:(一)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你单位应按照《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印发徐州市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要求,施工场地内道路定期清扫洒水;在施工场地进出口处对车辆的轮胎进行冲洗;采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覆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沥青铺设时间,尽可能减轻沥青烟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本项目不得设置沥青拌合站和混凝土搅拌站。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限值。(三)做好水环境保护。施工期严禁向周边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固体废物;施工人员如厕等利用周边公用设施,通过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或车辆冲洗,不得外排;对施工材料堆放区域进行遮挡并加强防渗,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不良影响。运营期隧道排水采用独立的排水系统,经雨水沟收集后,通过雨水管道接入强排泵站,排入夹河街现状雨水管道。(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操作规程,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需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获得许可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间,你单位应根据交通噪声的实际情况,采取加强绿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保证道路沿线噪声敏感建筑物声环境达到《报告表》所列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功能区标准,并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五)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合理布置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土壤、动植物的破坏。采取绿化补偿措施,临时工程拆除后综合利用建设停车场。对黄楼公园修缮过程不得破坏周边历史文物黄楼公园其他建筑和绿化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六)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场地设置专门临时堆土场,土方暂存期间须做好临时水土保持,弃方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施工期建筑垃圾按《徐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向环境排放各类固体废物。(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沿线设置限速、禁止危险品车通行的标志;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完善应急措施。三、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工作由鼓楼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四、你单位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工程建设需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该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工程环保验收。五、本意见下达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2025年1月26日抄送:徐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徐环项表〔2025〕5号关于徐州市鼓楼加油站站房及附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徐州市鼓楼加油站:你单位委托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并报送的《徐州市鼓楼加油站站房及附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一、徐州市鼓楼加油站拟投资1900万元,在徐州市鼓楼区天齐路以西、九里山路南建设徐州市鼓楼加油站站房及附属工程项目。项目设置汽油罐4只,加油机4台,总储油量140m3。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综合考虑,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应着重落实以下工作:(一)项目已建成站房罩棚,存在未批先建行为,我局已于2024年12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徐08环罚决〔2024〕13号),目前已经履行完行政处罚手续。(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环境污染。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相关标准;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应分类收集,经处理达标后用于施工区或周围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临时排污管排入丁万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须按照《徐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的要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作业,加强卸油、储油、加油全过程管理,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油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排放限值,场界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丁万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丁万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具体接管要求按市水务局《关于徐州市鼓楼加油站站房及附属工程项目污水排放意见的复函》执行。(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设施设备,做好产噪设备基础减振,注意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紧邻九里山东路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六)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由环卫定期清运;含油抹布存放于站区内生活垃圾桶,由环卫定期清理;清罐油泥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清洗单位清理并进行妥善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转移。危险废物不在站内暂存,站内不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七)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措施,做好经营区、储油罐、输油管线、化粪池等场所的防渗措施维护工作,防止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八)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和《报告表》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九)项目以加油站边界为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三、项目建成后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向徐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营和使用。四、徐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监督管理,并对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及使用情况以及环评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项目须按要求做好安全应急防范工作。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六、本意见下达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2025年2月7日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徐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工程 加油站站房及附属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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