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对嘉兴君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核心金属部件及其配件5500万套、手机背板55万m2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2-07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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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君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核心金属部件及其配件5500万套、手机背板55万m2技改项目
嘉环(善)建〔2025〕33号
2025年2月7日
嘉环(善)建〔2025〕33号.pdf

公告期为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7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科室:环评科联系电话:84228416通讯地址:嘉善县政务服务中心(嘉善县大云镇创业路388号)邮编:314100

信息来源: 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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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嘉环(善)建〔2025〕33号关于嘉兴君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核心金属部件及其配件5500万套、手机背板55万m2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嘉兴君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嘉兴君宏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新增年产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核心金属部件及其配件5500万套、手机背板55万m2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我局按规定对该项目报告书受理后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未接到意见、反映。经审查,现将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项目位于嘉善县干窑镇康宝路118号,改建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建成后总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本项目规模为新增年产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核心金属部件及其配件5500万套、手机背板55万平方米。该项目符合嘉善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落实好清洁生产措施及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一、在落实好原有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同时,本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公司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减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根据建设项目审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化学需氧量10.305t/a;氨氮0.515t/a;二氧化硫0.45吨/年,氮氧化物2.156吨/年,烟粉尘1.761t/a,VOCs7.527吨/年,上述指标涉及新增量通过以新代老、区域平衡及总量交易予以削减平衡。总铬0.022吨/年,总镍0.006吨/年。2.废水污染防治。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生产废水汇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现企业废水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铜、总氰化物等指标纳管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260-2020),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按照《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要求执行;其它CODCr8978-1996)三等指标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3/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物间接排放限值》(DB31962-2015)B级标准,总铁指标执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3/844-2011)。本项目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生产线产生的废水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水排放相同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严格的浓度限值。3.废气污染防治。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气分别经有效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全自动电镀生产线、全自动铝阳极氧化线、独立打样测试线、退镀线等生产线有组织排放的氯化氢、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喷砂粉尘、喷塑粉尘、喷塑固化废气及电泳废气、喷漆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油墨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酸洗线、全自动挂式喷涂线、涂印生产线及喷漆线前处理工序产生的挥发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喷漆线RTO天然气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电泳线烘干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要求,污水站和危废暂存库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值,技改项目实施后,企业厂区喷涂生产线、全自动电泳线、涂印生产线等无组织废气排放分别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等相关标准;项目全自动电镀生产线、酸洗酸等无组织排放酸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37822-2019)规定的特别排放限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值,具体要求见环评报告书。4.噪声污染防治。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5.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别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按照要求建设专用的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6.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有效落实各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二、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各污染源监测,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环境风险评价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相应人员及装备、措施,有效控制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四、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的范围、规模和工艺组织生产。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时须重新报批。五、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六、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并纳入安全管理体系。七、项目的现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由属地生态环境分队负责督促落实。八、你单位对本审批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7日抄送:嘉善县经信局、嘉善县发改局、嘉善县应急管理局、嘉善县陶庄镇政府、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2月7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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