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石化码头新增货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414室,邮编:51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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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hjhyk@huizhou.gov.cn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石化码头新增货种项目
建设单位:
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惠州港荃湾港区泽华码头东侧
环评机构:
广东创绿智谷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满足市场需求及提高企业竞争力,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码头泊位吨级、用海范围、岸线长度、水工结构及总吞吐量均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在石化码头增加油品、化工品货种装卸,项目扩建后码头装卸总规模保持240万吨/年不变,其中装船量142.5万吨/年、卸船量97.5万吨/年。扩建后装卸货种类别由25种增加到78种。改建后码头设计通过能力及设计吞吐量不发生改变。扩建后码头泊位吨级、岸线长度、用海范围保持不变,不进行港池、航道的疏浚,不新增水工结构及装卸设备。对现有管道增加保温伴热功能,并新增3根管线(其中2根为工艺管线,1根为污油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本次扩建后,码头泊位吨级、岸线长度、用海范围保持不变,不进行港池、航道的疏浚,并利用现有装卸臂及管道进行货种装卸,对现有管线新增保温伴热功能,新增3根管线(其中2根为工艺管线,1根为污油管),施工期为3个月,故施工期影响较小。(1)海水水质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水污染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此部分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惠州市鹏兴达实业有限公司接收处置,对周围附近海域环境影响较小。工程运营期,项目扩建后不新增劳动定员,装卸区位置及面积不发生变化,故不新增职工生活污水、码头装卸区及转换平台初期雨水。本次扩建是在现有码头吞吐量不变的基础上增加货种,调整不同货种的装卸量,故扩建后不新增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项目不考虑收集压舱水、不建设压载水接收处理设施,运营期不接收到港船舶压载水。船舶压舱水由船方按照海事部门的规定排放至指定海域,远洋船舶的压舱水在公海排放,确保压舱水不在港区内排放。本次新增的2根管线为惠州兴盛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专用化工管,需要更换品种并进行管道清洗时,将化工管道末端与污油管用软管连接,从惠州兴盛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库区往化工管道内注入清洗介质,从库区往码头方向通球污油通过污油回收管收回油库,不在码头排放,清洗油污水由建设单位和兴盛石化公司双方明确处置责任。本次扩建新增洗舱货种,新增船舶洗舱废水。现有码头设有废水接收设施,洗舱废水由码头接收设施接收后委托惠州市交通运输局认可的有资质公司接收处置。综上所述,本项目扩建后运营期产生的废污水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并无直接排海,对大亚湾海域水质影响较小。(2)环境空气影响项目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废气,施工大气污染排放量小而分散,且项目附近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空气环境敏感点,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将随施工的完成而消失,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运营期扩建项目废气主要有船舶装载挥发损失废气、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为无组织排放。船舶装载挥发损失废气通过1套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根据估算结果,本项目正常排放工况下最大占标率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地面浓度为0.0218mg/m3,占标率为19.85%,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尚可接受。(3)声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方案为对现有管道增加保温伴热功能,并新增3根管线。施工噪声源位于海上。在施工场地20m外,所有施工阶段产生的噪声衰减后均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昼间标准的要求(即昼间:70dB(A));100m外均可满足夜间标准(即夜间:55dB(A))。不过施工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的,其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作业的结束而消除,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持续性影响,故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本项目仅增加货种,拟在原有装卸臂中进行重新分配,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机械噪声、船舶运行鸣笛声等。通过限制到港船舶鸣笛,加强管理和检测、保养各种机械设备以降低噪声强度等措施,且项目20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根据建设单位委托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检测中心于2024年3月11日昼间、2024年3月15日夜间对厂界噪声进行的检测(报告编号为A4C105311Y81)结果来看,码头厂界外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昼间Leq(A)≤65dB(A)、夜间Leq(A)≤55dB(A))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转运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项目改扩建前后劳动定员不变,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本次扩建是在现有码头吞吐量不变的基础上增加货种,调整不同货种的装卸量,故扩建后不新增到港船舶生活垃圾。扩建项目产生的船舶装载挥发损失废气依托现有的一套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进行回收处理,处理工艺为“三级冷凝+活性炭吸附”,产生的冷凝废液、废活性炭收集至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工作楼一楼)暂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接收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二、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1、废气施工:通过加强对焊接等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运行,减少施工机械废气。运营期:通过选用性能、材料良好、合格的输送管道、阀门、法兰等设施设备,避免因设备密封性能缺陷而产生的油气无组织排放;制定设施设备检查、维护计划,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和保养,提高设备运行的完好率,防止管线、阀门、软管的跑、冒、滴、漏。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降低码头装卸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量,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无组织防治措施可行。2、废水施工期:施工期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惠州市鹏兴达实业有限公司接收处置,对周围海域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扩建后新增2根工艺管线的清洗油污水经污油回收管输送至惠州兴盛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库区处置,由建设单位和兴盛石化公司双方明确处置责任。扩建后有新增洗舱货种,故新增船舶洗舱废水,新增废水委托惠州市交通运输局认可的有资质公司接收处置。3、噪声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其排放强度与施工作业内容及机械、数量不同而有所不同,具有间断性和暂时性。同时,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且工期较短,对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限制到港船舶鸣笛,加强管理和检测、保养各种机械设备以降低噪声强度。4、固体废物施工期:码头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岸上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危险废物收集至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工作楼一楼)暂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5、环境风险为有效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和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项目从船舶碰撞、溢油泄漏、自然灾害等方面识别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并对应制定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可能产生于运营期,经风险预测码头装卸操作性事故、船舶碰撞事故结果可知,由于本项目邻近广东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缓冲区,周围有大亚湾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若发生溢油,油膜抵达大亚湾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最短时间0.1h。根据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扩散预测分析,由预测结果可知,最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下,辛醇挥发扩散预测浓度没有超过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800mg/m3)、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110mg/m3);戊烷挥发扩散预测浓度在风险源下风向没有超过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570000mg/m3)、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96000mg/m3);汽油泄漏发生火灾爆炸时,产生的CO下风向超过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的最大距离为1250m,未超过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并不涉及项目周边大气敏感点。由此可见项目油品/化工品泄漏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对周围区域大气环境影响是可控的。因此,在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管理,加强防范,完善事故溢油应急设施,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建设单位在认真、切实落实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公众参与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信息来源:海洋生态环境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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