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推车 氨氮 总磷 悬浮物招标采购公告(2025)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南星物流器械(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32059475643129X5

建设单位法人:陆建芬

建设单位联系人:严玲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5370088689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8号东景产业园16号厂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南星物流器械(苏州)有限公司年产550万件脚轮、30万件手推车、30万件车轮(注塑件)生产搬迁项目

项目代码:2410-320571-89-01-438792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地点:江苏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8号东景产业园16号厂房

中心坐标:经度:120.761308 纬度: 31.286170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4-12-14

环评审批文号:20240123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59475643129X5001W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4-12-23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21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1.0

运营单位名称 :南星物流器械(苏州)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9475643129X5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南星物流器械(苏州)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2059475643129X5

验收监测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绿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94773757486C

竣工时间 :2025-01-06

调试起始时间 :2025-01-06

调试结束时间 :2025-02-28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5-02-08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5-03-07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南星物流器械(苏州)有限公司年产550万件脚轮、30万件手推车、30万件车轮(注塑件)生产搬迁项目自主验收公示-苏州世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epsip.cn/nd.jsp?id=1012&groupId=-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搬迁(含扩建)

实际建设情况 :搬迁(含扩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建成后年产550万件脚轮、30万件手推车、30万件车轮(注塑件)

实际建设情况 :项目建成后年产550万件脚轮、30万件手推车、30万件车轮(注塑件)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为搬迁(含扩建)项目,主要进行车轮(注塑件)、脚轮、手推车的生产。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1)车轮(注塑件)产品: 搅拌:人工将外购的新塑料粒子和本项目注塑后回收的少量边料塑料粒子投入拌料机料斗内,进行塑料粒子的搅拌混合。 边料回收原理:本项目注塑后修毛边得到的部分边料经人工收集后放入慢速机边回收机内,通过设备内置刀具对边料进行小块切断回收造粒处理(非传统破碎),得到边料塑料粒子(回收率约为外购塑料粒子原料的0.5%)。 回收和搅拌过程均常温进行,设备均可实现密闭,不产生颗粒物。仅投料时产生极少量颗粒物,忽略不计,不进行量化分析。 烘烤:搅拌混合均匀后的塑料粒子人工放入烘箱内(80~110℃,1~4h),对粒子内水分进行一定烘烤干燥处理。该过程塑料粒子未达到分解温度,基本无废气产生,为热排气无组织排放。 注塑:将烘烤干燥后的塑料粒子放入注塑机内,进行加热(电加热,170~280℃,均未达到所用塑料粒子的分解温度)软化,并挤压至相应模具中注塑成型,其中塑料粒子中残留单体挥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成型时间约10s;对模具进行喷脱模剂辅助脱模,产生少量脱模废气,得到注塑车轮半成品。注塑过程使用冷却水对设备进行间接冷却,控制注塑机成型温度,冷却水循环使用(循环量0.78m3/min),损耗后定期补充,不外排。注塑过程产生注塑有机废气G1、脱模有机废气G2(注塑机挤出头上方设有集气罩,对注塑过程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少量散落废边角料S1-1。 修毛边:人工对注塑车轮半成品进行多余边料修剪。部分可回用边料人工收集后进入回收工序,汇同外购的新塑料粒子原料一并进行搅拌等系列工序。该过程产生少量不能回用的废边角料S1-2。 整体组装:修毛边后的注塑车轮半成品与外购轴承进行人工组装,并使用冲压机、压装机等辅助组装设备进行整体组装压平处理,得到车轮(注塑件)成品。该过程无污染物产生。 检验包装:对整体组装好的车轮(注塑件)成品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的成品全部包装入库暂存,其中约34%的车轮(注塑件)外售,剩余约66%的车轮(注塑件)和外购车轮一起用于厂内脚轮产品整体组装工序。该过程产生一定量不合格品S1-3(次品率约0.08%)。 (2)脚轮产品: 上油:使用黄油和TIM3油脂对外购支架进行人工上油处理,黄油、FIM3油脂的主要成分基础油,为非挥发性油脂,常温下挥发性极小,忽略不计,不进行量化分析。该过程产生少量废油脂L1,含油废擦布S2-1。 组装及铆接:上油处理后的支架与外购的钢珠、平板进行人工组装,部分连接处使用旋铆机进行铆接,得到脚轮半成品。该过程无污染产生。 间隙检验:对脚轮半成品人工进行间隙检验。该过程产生一定量不合格品S2-2(次品率约0.08%)。 整体组装及旋铆:使用旋铆机将间隙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与外购/自制车轮(注塑件)进行整体组装为脚轮成品。该过程无污染产生。 检验包装:对整体组装好的脚轮成品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的成品全部包装入库暂存。其中约80%的脚轮外售,剩余约20%的脚轮用于厂内手推车产品整体组装工序。该过程产生一定量不合格品S2-3(次品率约0.08%)。 (3)手推车产品: 组装:将外购的支架、台板、手把等零部件进行人工组装,得到手推车半成品。该过程无污染物产生。 性能检验:对手推车半成品进行外观检验,并进行人工拉、伸等牢固性检验。该过程产生一定量不合格品S3-1(次品率约0.08%)。 整体组装:使用旋铆机对检验合格的手推车半成品和自制脚轮进行整体组装为手推车。该过程无污染物产生。 检验包装:对整体组装好的手推车成品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的成品全部包装入库暂存。手推车产品均外售。该过程产生一定量的不合格品S3-2(次品率约0.08%)。

实际建设情况 :本项目为搬迁(含扩建)项目,主要进行车轮(注塑件)、脚轮、手推车的生产。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1)车轮(注塑件)产品: 搅拌:人工将外购的新塑料粒子和本项目注塑后回收的少量边料塑料粒子投入拌料机料斗内,进行塑料粒子的搅拌混合。 边料回收原理:本项目注塑后修毛边得到的部分边料经人工收集后放入慢速机边回收机内,通过设备内置刀具对边料进行小块切断回收造粒处理(非传统破碎),得到边料塑料粒子(回收率约为外购塑料粒子原料的0.5%)。 回收和搅拌过程均常温进行,设备均可实现密闭,不产生颗粒物。仅投料时产生极少量颗粒物,忽略不计,不进行量化分析。 烘烤:搅拌混合均匀后的塑料粒子人工放入烘箱内(80~110℃,1~4h),对粒子内水分进行一定烘烤干燥处理。该过程塑料粒子未达到分解温度,基本无废气产生,为热排气无组织排放。 注塑:将烘烤干燥后的塑料粒子放入注塑机内,进行加热(电加热,170~280℃,均未达到所用塑料粒子的分解温度)软化,并挤压至相应模具中注塑成型,其中塑料粒子中残留单体挥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成型时间约10s;对模具进行喷脱模剂辅助脱模,产生少量脱模废气,得到注塑车轮半成品。注塑过程使用冷却水对设备进行间接冷却,控制注塑机成型温度,冷却水循环使用(循环量0.78m3/min),损耗后定期补充,不外排。注塑过程产生注塑有机废气G1、脱模有机废气G2(注塑机挤出头上方设有集气罩,对注塑过程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少量散落废边角料S1-1。 修毛边:人工对注塑车轮半成品进行多余边料修剪。部分可回用边料人工收集后进入回收工序,汇同外购的新塑料粒子原料一并进行搅拌等系列工序。该过程产生少量不能回用的废边角料S1-2。 整体组装:修毛边后的注塑车轮半成品与外购轴承进行人工组装,并使用冲压机、压装机等辅助组装设备进行整体组装压平处理,得到车轮(注塑件)成品。该过程无污染物产生。 检验包装:对整体组装好的车轮(注塑件)成品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的成品全部包装入库暂存,其中约34%的车轮(注塑件)外售,剩余约66%的车轮(注塑件)和外购车轮一起用于厂内脚轮产品整体组装工序。该过程产生一定量不合格品S1-3(次品率约0.08%)。 (2)脚轮产品: 上油:使用黄油和TIM3油脂对外购支架进行人工上油处理,黄油、FIM3油脂的主要成分基础油,为非挥发性油脂,常温下挥发性极小,忽略不计,不进行量化分析。该过程产生少量废油脂L1,含油废擦布S2-1。 组装及铆接:上油处理后的支架与外购的钢珠、平板进行人工组装,部分连接处使用旋铆机进行铆接,得到脚轮半成品。该过程无污染产生。 间隙检验:对脚轮半成品人工进行间隙检验。该过程产生一定量不合格品S2-2(次品率约0.08%)。 整体组装及旋铆:使用旋铆机将间隙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与外购/自制车轮(注塑件)进行整体组装为脚轮成品。该过程无污染产生。 检验包装:对整体组装好的脚轮成品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的成品全部包装入库暂存。其中约80%的脚轮外售,剩余约20%的脚轮用于厂内手推车产品整体组装工序。该过程产生一定量不合格品S2-3(次品率约0.08%)。 (3)手推车产品: 组装:将外购的支架、台板、手把等零部件进行人工组装,得到手推车半成品。该过程无污染物产生。 性能检验:对手推车半成品进行外观检验,并进行人工拉、伸等牢固性检验。该过程产生一定量不合格品S3-1(次品率约0.08%)。 整体组装:使用旋铆机对检验合格的手推车半成品和自制脚轮进行整体组装为手推车。该过程无污染物产生。 检验包装:对整体组装好的手推车成品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的成品全部包装入库暂存。手推车产品均外售。该过程产生一定量的不合格品S3-2(次品率约0.08%)。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废气: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楼顶,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少量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在室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隔声减振,距离衰减,降噪≥25dB。 固废:本项目危废委外处置,一般固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实际建设情况 :废气: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注塑和注塑脱模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楼顶,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少量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总磷、总氮,水质简单,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噪声:本项目室外噪声源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冷却塔,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室内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拌料机、慢速机边回收机、冲压机、压装机、螺杆空气压缩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经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废油桶、沾染类废耗材和包材和废活性炭,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未沾染类废耗材和包材外售;生活垃圾由苏州工业园区斜环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清运。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①本项目须以租赁厂房边界为起算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②设备数量详见环评批复。 ③原辅材量详见环评批复。

实际建设情况 :①本项目以租赁厂房边界为起算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②设备数量详见验收报告。 ③原辅材量详见验收报告。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本项目1楼车轮生产区域的烘料区面积由10平方米减半为5平方米,粉料间调整至减半的烘料区南侧,原粉料间区域更改为卫生间;2楼部分脚轮和手推车组装区域调整为料架区;本项目厂区总面积无变化和与环评一致,仅对车间总体布置进行简单调整,未涉及重新选址,且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和新增敏感点。本项目增加3个防爆柜,用于1楼和2楼试剂分类存放,为辅助设备变动,不影响项目产能及生产工序,未新增污染因子及污染物排放量,没有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增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
0.1872
0.0
0.0
0.0
0.0

COD(吨/年)
0.0
0.0
0.7488
0.0
0.0
0.0
0.0

氨氮(吨/年)
0.0
0.0
0.0562
0.0
0.0
0.0
0.0

总磷(吨/年)
0.0
0.0
0.0094
0.0
0.0
0.0
0.0

总氮(吨/年)
0.0
0.0
0.0749
0.0
0.0
0.0
0.0

悬浮物(吨/年)
0.0
0.0
0.5616
0.0
0.0
0.0
0.0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0
0.0149
0.0
0.0
0.0
0.0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DA00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
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注塑和注塑脱模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楼顶,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少量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注塑和注塑脱模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楼顶,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少量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本项目室外噪声源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冷却塔,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室内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拌料机、慢速机边回收机、冲压机、压装机、螺杆空气压缩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本项目室外噪声源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冷却塔,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室内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拌料机、慢速机边回收机、冲压机、压装机、螺杆空气压缩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经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本项目室外噪声源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冷却塔,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室内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拌料机、慢速机边回收机、冲压机、压装机、螺杆空气压缩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经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现有最新一次环评为2019年申报的从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42号搬迁至华云路20号东坊产业园B区5号楼厂房的《南星物流器械(苏州)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已于2019年11月18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盖章确认的“申请人的承诺”,批复产能为年产脚轮492万件,手推车28万件,车轮注塑件28万件。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该项目已于2020年04月26日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自主验收),年产脚轮492万件,手推车28万件,车轮注塑件28万件。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本项目须以租赁厂房边界为起算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本项目以租赁厂房边界为起算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手推车 氨氮 总磷 悬浮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