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招标采购公告(2025)
【环评审批决定公示】关于《合肥市庐阳区慕恩宠物医院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经审查,我局对《合肥市庐阳区慕恩宠物医院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及第二十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文件名称:环建审〔2025〕7004号关于合肥市庐阳区慕恩宠物医院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批文号:环建审〔2025〕7004号
发文日期:2025年2月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合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合肥市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1-65699328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北二环与大房郢路交口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环建审[2025]7004号关于合肥市庐阳区慕恩宠物医院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合肥市庐阳区慕恩宠物医院:你单位报来的《合肥市庐阳区慕恩宠物医院中心项目》及要求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现场勘察、资料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安徽众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合肥市庐阳区慕恩宠物医院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经营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及第二十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经审核,本项目系租赁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颖上路58号都市清华C11#楼商业106-206室,项目经合肥市庐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12-340103-04-01-174205),项目北侧为都市清华C12#楼,南侧为都市清华C10#楼,东侧为都市清华C6#楼,西侧为颖上路。项目建筑共2层,拟购置血球仪、生化分析仪、荧光分析仪、DR机、彩超机、洁牙机等设备;拟设综合处置台、DR室、诊室、化验室、隔离区、猫狗住院区、手术室、消毒区、美容室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2.1万元。建成后可达到接诊量12000只次/年(其中手术量300只次/年)、美容量800只次/1年的服务规模。未经批准,不得扩大建设规模或改变经营内容。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为保护周边环境质量,项目单位必须做到: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诊疗废水、美容清洗废水及动物笼清洗废水经滤网过滤+氯片缓释消毒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保洁废水依托都市清华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本项目不设食堂,无油烟废气。动物粪便及尿液及时清理,定期喷洒除臭剂,保持住院部门窗关闭,污水处理设施和危废库保持密闭,避免废气、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3.空调外机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宠物管理,采取安装隔声窗、不过夜等有效措施避免宠物扰民。4.生活垃圾、动物毛发、动物粪便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动物尸体由宠物主人自行带回,宠物医院不负责宠物尸体的处置;诊疗废物、化验室废物、动物切除组织,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5.建设单位应在院内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建立相应台账,贮存区应进行分区堆放,并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等措施。6.该项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不涉及辐射放射范围。项目单位若建设相关内容,须另行办理环评手续。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等规定,项目单位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环保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经营。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庐阳大队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管理及督促落实工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经营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登记,不得无证排污。四、环评执行标准1.地表水和污水排放地表水南淝河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标准。522.环境空气及废气排放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3.声环境及噪声排放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4.固废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医疗废物暂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中相关规定。2025年2月8日抄送: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庐阳大队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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