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没处理方案 双泉水库综合治理安全提升 山风电场二期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湖南省澧水宜冲桥水库库区溪口镇淹没处理方案等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25-02-11
名 称:关于湖南省澧水宜冲桥水库库区溪口镇淹没处理方案等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2月11日,我局受理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24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联系电话  0744-8202140(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传    真  0744-8223439
通讯地址  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705室(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  42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湖南省澧水宜冲桥水库库区溪口镇淹没处理方案
慈利县溪口镇
张家界市水利局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5.2.11

2
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
张家界市慈利县高峰土家族乡、江垭镇、甘堰土家族乡
张家界中电高飞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葆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2.11

3
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配套220kV升压站
张家界市慈利县高峰土家族乡
张家界中电高飞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葆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2.11

4
慈利县岩泊渡风力发电项目
慈利县岩泊渡镇
张家界中电岩腾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葆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2.11

5
双泉水库综合治理安全提升项目
张家界市桑植县马合口白族乡双泉村
桑植县双泉水库管理所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2.11

6
桑植县杨旗山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
桑植县芙蓉桥白族乡大庄坪村、瑞塔铺镇潮水河村
张家界桑植中电溇澧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2.1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目录目录概述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可行性分析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五、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第1章总则1.1编制依据1.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1.4环境功能区划1.5评价标准1.6评价重点1.7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第2章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2.1环评工程概况2.2工程分析第3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1自然环境概况3.2区域污染源调查3.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4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第4章环境可行性分析4.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4.2与风电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4.3与行业发展规范符合性分析4.4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4.5与相关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4.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4.7与《湖南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性分析4.8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4.9选址合理性分析4.10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4.11项目环境制约因素分析第5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2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5.3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5.4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第6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6.2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6.3生态保护措施6.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第7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1环保投资估算7.2环境损益分析7.3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第8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8.1环境管理8.2环境监理8.3环境监测8.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9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9.1结论9.2建议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慈利县高峰一期风电场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各风机380M、500M包络线图附图4高峰一期风电场监测布点图附图5项目区域水系图附图6项目茅庵水库、九龙水库位置空间分布图附图7项目GF1-11(备选)风机点位与茅庵水库位置关系图附图8项目GF1-02、GF1-03、GF1-05、GF1-06风机点位与茅庵水库位置关系图附图9项目GF1-01(备选)风机点位与九龙水库位置关系图附图10大气和声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11集电线路示意图附图12项目三区三线套合图附图13风机点位现状图附图14用地预审风机点位与现状风机点位对比图附图15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图附图16生态系统类型图附图17调查样方、样线等布设图附图18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19项目与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20项目与张家界市慈利县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位置关系图附图21项目与张家界市慈利县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位置关系图附图22植被类型图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监测报告附件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4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审意见附件5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结果附件6林业局意见附件7大鲵保护区意见附件8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件9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附件10水利局意见附件11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承诺函附件12文旅局意见附件13人民武装部意见附件14鸟类影响评价审查意见附件15房屋租赁意向协议-高峰土家族乡龙泉村附件16房屋租赁意向协议-江垭镇圻岩坪村附件17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重点建设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附件18行业类似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噪声报告附件19项目核准文件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建设附表2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建设项目声环境评价自查表概述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张家界中电高飞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高峰土家族乡、江垭镇、甘堰土家族乡投资建设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计划安装8台WTG220-6.25型风机,轮毂高度140m,装机容量50MW,本阶段年上网发电量为90.05GW·h。2022年6月21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湘发改函[2022]52号)内容,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已纳入十四五第一批风电名录,其中高峰一风电场项目代码为ZJJ-FD-001,批复规模为50MW。2023年5月,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通过专家审查。2023年11月29日,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取得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许可永久用地面积2.2271公顷,拟建12台风机发电机组及一座220KV升压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其中6台风机涉及了茅庵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范围。2024年10月21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重点建设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已纳入重点项目库,允许装机规模为5万千瓦。2024年11月,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完成了《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项目场地实际测风情况,结合禁建因素同时为了避免对饮用水源的影响,取消了4台风机点位(其中3台作为备用点位,原GF1-4点位取消),优化略微偏移了部分风机位置,最终确定8台风机,单台风机调整为6.25MW,同步可研规划了3台备选风机点位,总装机规模5万千瓦保持不变,风机点位变化情况见附图。优化调整后,1台备用风机及风机平台(GF1-11备)、1台风机及风机平台(GF1-05)、3台风机平台(风机不位于,GF1-02、GF1-03、GF1-06)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范围。目前该方案已于2025年1月18日取得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岩泊渡风电场项目的批复》(湘发改许[2025]8号)。2024年12月,张家界中电高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此方案编制了《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报送湖南省发改委审查。2025年1月18日,湖南省发改委依据其申请报告同意项目核准,发布《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岩泊渡风电场项目的批复》湘发改许【2025】8号。本次环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8台风机点位(单台6.25MW)进行评价,同步环境影响考虑3个备选点位,项目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面积均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2023年7月,建设单位委托湖南葆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踏勘和资料收集等工作,最后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编制了《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二、建设项目的特点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选址在张家界市慈利县高峰乡、甘堰土家族乡及江垭镇,项目所在区域有林地、基本农田较多,对项目机位选址造成很大困难。项目区域排除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林业禁建因素(Ⅰ级保护林地、公益林地等)、景区不得可视化、高速公路不得可视化、300m范围不得存在居民集中区等禁止建设要求后,结合区域风资源现状,可选点位极少。根据可研设计及环保多轮优化,企业风机选址规避掉天然林、公益林、基本农田、居民集中区等禁止建设区域,取消原用地预审阶段拟设置的1台风机点位,将GF1-02、GF1-03、GF1-06风机位置移出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范围,仅风机平台占用,最终可研确定1台备用风机及风机平台(GF1-11备)、1台风机及风机平台(GF1-05)、3台风机平台(风机不位于,GF1-02、GF1-03、GF1-06)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范围范围,其中连接这些风机的道路及连接线也不可避免的选址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范围范围(GF1-02、GF1-03、GF1-05、GF1-06风机南侧坡陡,无法修路,只能依据地势道路沿北侧修建)。关于GF1-11、GF1-1、GF1-10风机点位作为备选的说明:由于风电场核准点位需和用地预审点位个数位置基本保持一致,因此建设单位选择GF1-11、GF1-1、GF1-10三台风机作为备选,该3台风机与其余风机不在一台山脊线上,需要修建较远的道路,会增加近2000万的总投资,因此企业及设计单位将GF1-11、GF1-1、GF1-10三台风机作为备选。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装机规模50MW,工程范围涉及茅庵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属于环境敏感区(第三条(一)),本项目属于第四十一大类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第90小类(陆上风力发电4415)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陆上风力发电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升压站另行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为避免和减少对周边饮用水水源的影响,本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了多次调整,在均衡建设区域地形、建设条件、环境保护、禁止建设因素、风力资源等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确定了最终平面布置方案,即为本次评价对象。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法律法规符合性本工程弃渣场不涉及各类敏感区和禁建区域,但受建设区域地形、建设条件、风资源、禁建因素等限制,仍有部分风机、风机平台、场内道路等用地不可避免地涉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施工过程中通过采取加强弃土管理、限制施工活动范围、开挖面土层及时夯实、开挖边坡在雨季用苫布进行遮盖、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污染控制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对水源地保护区水体水质造成的影响风险可控。风电场风机、施工道路等不属于排放污染物类的子项,水源地及集雨范围内不设置弃渣场及临时堆土区,也不会向水体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本项目的建设与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冲突,在严格落实本环评及以上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对水源地影响可控。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各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2、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被列入鼓励类;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及禁止类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50MW,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90.05GWh,符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的相关要求。4、“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主要利用原料为钢筋混凝土,能源主要为施工机械用油,不属于高能耗行业,同时本项目建成后可以提供电能,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因而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各环境要素环境功能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原有环境功能,符合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项目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套合图(见附件),项目不占生态保护红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未纳入湖南省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张家界市慈利县高峰乡、江垭镇及甘堰土家族乡内,慈利县高峰乡、江垭镇属于慈利优先保护单元,编码为ZH40382110002;慈利县甘堰土家族乡属于慈利一般管控单元,编码为ZH43082130001;项目符合《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要求。5、选址环境合理性项目风机位均选址在山顶、山脊处,地质条件满足相关要求,在经过合理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冷却系统维修保养等措施后,项目居民点夜间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经排查,项目工程区域不涉及生态敏感区,针对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范围,经评价分析,工程在满足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后,选址基本可行。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功能现状等的要求,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1、施工期生产废水、水土流失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2、施工占地、施工活动对生态评价范围内动植物的影响。3、运行期风机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五、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风电行业发展规范要求,符合张家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工程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后,可使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基本可行。第1章总则1.1编制依据1.1.1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7月1日施行);(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修订);(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14)《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1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1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1年第144号令);(1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12月29日第三次修正);(18)《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2012〕131号);(1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2010年12月22日修订);(20)《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2015年11月);(2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0年11月30日);(2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5)《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07〕37号);(26)《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5月1日实施);27(27)《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号);(28)(29)《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30)《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1.1.2地方法规和环境保护文件(1)《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11月29日实施);(2)《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6月1日施行);(3)《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施行);(4)《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四次修订)(2018年7月);(5)《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湘政办发〔2021〕61号(6)《张家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7)《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发展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6〕822号)》(2016年10月);(8)《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2022年3月12日施行);(9)《湖南省水功能区划(修编)》(湘政函〔2014〕183号);(10)《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11)《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发〔2012〕39号);(12)《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湘政函〔2016〕176号);(13)《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张环函〔2024〕31号);(14)《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电秩序维护条例》(2017年5月31日起施行);(15)《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11月29日);(16)《张家界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2021-04-30)。③调查污染事故和研究治理对策,负责编制环保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环保事故的处理;参与环保设施质量的检查和竣工验收。④监督检查本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负责污染源监测;负责厂区绿化工作。⑤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环境教育、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⑶环境管理制度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或环境保护条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备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环境统计制度、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建立环境管理台账等。8.2环境监理为确保风电场评价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施工期建设单位必须成立环境管理机构,设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环境监理。(1)监理目的对本项目在设计、施工、试生产(运行)、验收各阶段环境保护设施及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与督促。(2)监理模式本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以驻场、旁站或巡查方式实行本项目的环境监理。(3)监理内容环境监理单位从设计、施工、试生产(运行)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各个环节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如下环境监理工作。1)设计阶段的环境监理a、环境监理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对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全面核对,并出具核对意见,随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文件一同上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机构。上报后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文件和核对意见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重新上报。b、审核施工合同中环境保护条款、施工单位环境管理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保措施,核实工程占地和准备工作。c、督促建设单位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抄送至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2)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a、环境监理单位根据本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或满足专业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建立工程环境监理日志、巡视及旁站记录、环境监理会议纪要、环境监理定期报告和专题报告等环境监理档案,监督和记录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及时纠正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不符的问题,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b、环境监理单位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进度安排。c、环境监理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督查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不符的问题。本项目施工阶段主要环境监理要点见下表。表8.1-1施工期环境监理一览表项目环境监理要点施工活动生态保护(1)施工方式的合理性、要求采取符合环保要求和生态景观保护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2)控制施工作业区面积,限制施工活动扰动范围区域,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到非施工区域。(3)施工车辆必须沿规定运输路线行驶,不得随意越界行驶。(4)施工开挖表土和弃渣应就近集中分开堆存,以利于回填。(5)场内道路、施工生产设施等区域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措施须落实。(6)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必须严格落实。施工后期生态恢复(1)场内道路区:要求清理公路沿线渣料,对沿线裸露区域覆土恢复植被。(2)施工营地:要求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再覆土恢复植被。(3)主体工程区:风机基础区覆土植草,电缆沟沿线整地恢复植被。废水(1)生产废水采取沉淀加隔油池处理,施工废水回用;(2)建设过程中,杜绝向周边水体排放施工废水。固废(1)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堆放及最终处置去向,是否在场区内填埋丢弃。(2)施工开挖回填弃土弃渣是否就近堆放,弃渣是否采用生态恢复措施,并采取拦挡措施。噪声(1)施工机械和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居民点附近夜间不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废气(1)施工营地的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和堆场临时遮盖等措施;对施工机械定期废气进行检修保养。(2)居民点附近加强洒水降尘。3)试生产阶段的环境监理a、督促建设单位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在试生产阶段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试运行。b、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境保护部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试生产条件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的环境监理a、协助建设单位应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申请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需要延期的,协助建设单位申请延期验收。b、监督试运行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建设单位正常运行和维护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c、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向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本项目环境监理报告8.3环境监测(1)水质监测施工期:由于项目部分工程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为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必须采取严格的监测措施。在茅庵水库、九龙水库处取水口处分别设置监测断面,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SS、粪大肠菌群、CODCr、BOD5、总磷、氨氮、石油类等。施工期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涉及到饮用水源施工时期,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按水污染监测调查与有关饮用水监测规定的方法进行。运行期:在正常情况下,风机运行不会产生生产废水。(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大气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运行期不会产生影响。因此,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只考虑施工期,在岩板溪、芦峪沟、丁家湾设置3个大气环境监测点。监测项目为TSP、PM10。施工期间,共监测2次,冬季、夏季各监测1次。监测方法按国家规定的大气监测方法进行。(3)声环境监测施工期与运行期分别在施工场地以及风机周边居民点设置声环境监测点,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并且进行昼间和夜间测量。每年各季度监测1次,2天/次;运营期内,如有居民投诉,应立即安排噪声监测。监测方法按国家规定的噪声监测方法进行。(4)生态监测监测内容及方法:植被分布和恢复情况。布点:结合工程考虑在各临时占地区域布置植物监测点。监测时间与频次:施工前后各监测一次,其中植被恢复情况主要在施工后监测。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统计见下表。表8.3-1环境监测计划表监测项目监测点监测内容监测时段和频次废气岩板溪、芦峪沟、丁家湾TSP、PM10施工期,冬季、夏季各监测1次噪声龙泉村2#、龙泉村3#、彭家湾、丁家湾、打谷塌昼间、夜间的Leq(A)施工期,每年各季度监测1次,2天/次运行期,每年各季度监测1次,2天/次水环境茅庵水库、九龙水库处取水口处水温、pH值、SS、粪大肠菌群、CODCr、BOD5、总磷、氨氮、石油类施工期,1次/季度;涉及茅庵水库饮用水源施工期每周监测一次,特殊情况加密监测。生态道路沿线、弃渣场、升压站及其他临时占地区域植被分布和恢复情况施工前后各一次,植被恢复情况主要为施工后监测8.4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见下表。表8.3-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一览表环境因子实施地点环境保护措施时间安排验收要求水环境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区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和场区绿化。工程施工时设置截、排水、引流、拦挡、覆盖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位于茅庵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及九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附近的施工区应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具体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严禁排放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期检查施工监理报告,确认施工期生产废水隔油池、沉淀池建设和使用情况。施工废水不外排。未对茅庵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九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不良影响。大气环境施工区施工期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覆盖土工布,及时维修保养施工机械。料仓及拌合设备顶端设置收尘装置、堆场封闭等。施工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声环境施工噪声施工区高噪声设备远离场界布置,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禁止夜间爆破,采取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禁止夜间运行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道路施工路段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高噪声作业安排在居民房屋50m以外,噪声设备施工时周边采取临时围挡措施。在靠近居民路段设置减速警示牌和禁鸣标志,运输车辆在居民聚居点时减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施工期调查施工期是否发生了噪声扰民投诉,以及处理情况。检查施工环境监理,调查施工时间是否安排在白天,调查施工期噪声跟踪监测结果及相应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标准风机运行风电机组选择低噪声机组和设备,加强冷却系统维修保养、加强偏航系统的维护保养并应尽量避免夜间运行偏航系统。预留风机噪声治理环保资金。GF1-1(备选)、GF1-02、GF1-12、GF1-09、GF1-10(备选)、GF1-11(备选)风机采用尾缘锯齿降噪。运行期《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固体废物弃渣场弃渣规范堆置于弃渣场内,临时弃土及表土就近贮存于临时堆土区,上覆土工布,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固废得到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行期《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态保护风电机组区不跨界施工,严格在施工红线范围内施工,不乱挖乱弃渣,做好植被恢复工作。施工边坡采取压实、拦挡和植被恢复措施。临时堆土采取拦挡、临时苫盖措施,防止表土流失。施工期避免或减少对野生鸟类的影响;减少项目施工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艳化风机叶片运行期避免或减少对鸟类的影响环境风险箱式变压器油浸式风机箱变设置3m3箱变事故油池。运行期防止发生风险事故涉及饮用水源道路涉及饮用水源路段设置事故应急池。施工期、运行期防止发生风险事故第9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9.1结论9.1.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单位:张家界中电高飞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高峰土家族乡、江垭镇、甘堰土家族乡,场址范围在北纬29°22′32.53″~29°23′51.12″,东经110°48′2.20″~110°52′26.44″之间,海拔高度约800m~1050m。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风电场工程计划安装8台风WTG220-6.25型风机,轮毂高度140m,装机容量50MW。综合考虑空气密度修正、尾流修正、风力发电机组利用率、风力发电机组功率曲线影响、叶片污染损耗、线损及自用电损耗、湍流影响损失、气候影响、偏航修正、计算误差折减等各种损失,综合折减系数76.0%,计算得到风电场每年上网电量为90.05G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801h,平均容量系数为0.206。9.1.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慈利县2023年的常规监测因子年均值均达标,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2)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慈利县2023年属于水达标区。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茅庵水库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九龙水库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风机位、周边居民点等声环境监测结果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4)生态环境现状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分为林地、草地、耕地、水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等几种类型。区域成土母岩以变质岩、砂岩为主,风化后形成的土壤砂性较重,林地覆盖率较高,占评价区总面积58.56%,草地分布广泛,占评价区总面积32.62%评价区自然植被划分为3个植被型组、5个植被型、14个群系。分别有杉木群系、马尾松群系、鹅耳枥群系、香椿群系、水竹群系、毛竹群系、苎麻群系、高粱藨群系、醉鱼草群系、山葛群系、狗尾草群系、蒌蒿群系、芒群系、蕨群系。评价区内暂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外来入侵种发现有大狼杷草和苏门白酒草。评价区有陆生脊椎动物4纲19目52科95种,其中两栖纲1目3科6种,爬行纲1目5科8种,鸟纲12目37科72种,哺乳纲5目7科9种。地区资料记载的陆生脊椎动物中,未发现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种,均为鸟类。湖南省重点保护动物57种,其中两栖类5种,爬行类8种,鸟类38种,哺乳类6种。9.1.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为施工机械和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汽车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施工作业时的粉尘、钻爆粉尘等。施工期扬尘通过洒水、设置洗车平台、堆场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建筑材料采取覆盖措施等进行控制;机械及车辆尾气较分散且为流动性,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因此,施工期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无废气产生,对环境空气基本无影响。(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作为洒水降尘,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运行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并经升压站设置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经回用水池收集后,经泵提升回用于升压站及周边绿化浇灌,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对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工,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施行。1、进一步优化施工设计,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集雨范围内设置施工临建区、弃渣场、临时堆土区等;不得在保护区范围内挖沙、取土;禁止在水源保护区集雨范围内堆放土方及材料、冲洗车辆及机械等;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或附近的工程尽量向背水面一侧设计。2、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控制临时占地和施工便道数量,不得擅自扩大范围。3、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附近的各项工程内容禁止在在雨季时间进行施工,同时施工期间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准备充足的防雨材料,例如雨具、油布、彩条布、编织袋等,在遇突然下雨时,应立即对开挖面、基坑、裸露边坡、场内道路、临时堆土等进行覆盖,减少雨水冲刷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不利影响。4、涉及保护区的风机采用干式变压器,不使用油类。5、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风机及其吊装场地,施工采取先从外侧开始开挖,尽量使整个场地保留一定的坡度,坡度尽量从外向内倾斜,既利于排水畅通,又可防止暴雨造成回填土的冲刷;施工平台外围修建挡土墙和截排水沟,同时在茅庵水库背水面的低洼处修建沉砂池,减少泥沙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的影响。6、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及附近的道路工程,道路开挖根据规划好的线路放好样,先清除植被集中堆放,再统一运输到项目区外处理,道路可根据地形实地优化最佳开挖方案,尽量少回填,少造成水土流失;道路开挖阶段应及时开挖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沉砂池,最好两侧都设置排水沟,受条件限制的至少一侧要设置,临时沉沙池数量尽量多,减少泥沙对下游的影响。7、施工完成后,尽快对场地进行恢复,选用前期剥离保存的表层土壤进行覆土,边坡采用铺狗牙根草皮绿化,绿化措施采取混播草籽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8、施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向水体中倾倒固体废物,禁止施工人员在保护区水体进行捕鱼、游泳等活动,不得损坏保护区内警示标志、界线牌等水源保护设施。9、为避免收集的路面径流水水量过大,排水边沟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加宽加深的形式,并在边沟内设置混凝土分隔栏,分为并行的两个边沟,分别用以收集路面径流和坡面径流。道路使用初期,由于道路两侧坡面植被未得以完全恢复,坡面径流和路面径流经边沟收集后排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再排放;待坡面植被恢复后,坡面径流沿着地势就近排放,路面径流经边沟收集后排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再排放。同时,在道路半路堤一侧,在路肩外侧设置防护栏。按照环评要求施工,在正常情况下,风机基础施工对水库供水影响有限。风机施工对茅庵水库和九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可控。(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施工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隔声围挡等措施后,可确保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正常运行后,单风机噪声以及多台风机噪声叠加后对防护距离外的环境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偏航系统刹车偶发噪声对各声环境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夜间突发噪声限值的要求。(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施工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方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弃方均送往弃渣场,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设置的垃圾收集箱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因此,施工期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风电场职工生活垃圾、废旧蓄电池、废油(包括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手套抹布等,其中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安全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占地、人为活动、噪声干扰等。总体而言,工程对植物和动物的影响均较小。本报告提出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避让、减缓、恢复补偿及管理措施。在严格落实相关生态保护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区域生态产生明显影响9.1.3总量控制本项目是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9.1.4风险分析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为运行期变压器油泄漏事故,通过采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降低各种事故的发生,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9.1.5公众参与2023年7月18日,建设单位在葆华公司官网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2025年1月8日,建设单位在葆华公司官网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敏感点以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了项目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18日建设单位在张家界日报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纸公示。本项目公众参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其调查程序和形式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上述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均未收到反馈意见。9.1.6综合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风电行业发展规范要求,符合慈利县“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工程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评价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后,可使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9.2建议(1)施工过程中联合茅庵水库管理机构形成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实时监测水库水质,提前预警,保障居民饮水安全。(2)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和水保文件提出的保护措施,加强生态保护与水土流失防治;对道路区、施工区可移栽的树木尽量移栽,发现保护植物必须采取移植、绕避等保护措施。(3)项目施工时,昼间施工应保证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材料运输经过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4)建议业主择优选择施工承包商,优化施工方案,提高和优化施工设备生产效率,对施工期间的高耗能设备纳入承包商评标指标和管理考核指标。建议加强对风电场职工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减少建筑能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配套220kV升压站建设单位:张家界中电高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八、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函;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核准文件;附件4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件5关于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用地不涉及大鲵保护区的回函;附件6建设用地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情况说明;附件7慈利县林业局关于项目初步选址的意见;附件8慈利县水利局关于项目初步选址意见的函;附件9慈利县人民武装部关于项目选址意见的函;附件10慈利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选址意见;附件11项目“三区三线”套合示意图;附件12检测报告。附图:附图1地理位置图;附图2升压站平面布置图;附图3监测点分布图;附图4保护目标图附图5项目水系图附图6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平面布置图附图7植被类型图;附图8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9升压站现状照片。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配套220kV升压站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添滨联系方式13501981297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高峰土家族乡地理坐标(东经110°48′19.833″,北纬29°23′59.793″)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61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16875m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92.4环保投资占比(%)1.85施工工期7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属于“输变电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应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规划情况(1)《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445号)(2)《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湘发改能源规〔2022〕40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规划符合性分析1.1.1与《“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2021年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445号),规划目标:“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十四五”主要发展目标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本项目为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配套220kV升压站,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50MW,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90050MW·h。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全国2025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的目标。因此,本项目符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1.1.2与《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湘发改能源规〔2022〕405号)符合性分析2022年5月31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湘发改能源规〔2022〕405号)。《规划》指导思想为:以清洁绿色低碳为基调,以服务能源安全为根本,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为导向,按照“风光为主、多元融合、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推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使可再生能源成为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清洁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能源“主力军”。《规划》“坚持项目布局与消纳送出相适应、项目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设与生态环保相协调,优先开发风能资源好、建设条件优,所在地消纳和送出能力强的储备项目,尤其是扩建和续建项目。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思路,推动省内风电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以不断扩大的建设规模和市场化资源配置带动省内风电产业继续发展壮大。开展老旧风电场风力发电设备“以大代小”退役改造,因地制宜推进易覆冰风电场抗冰改造,提升装机容量、风能利用效率和风电场经济性。到2025年,全省风电总装机规模达到1200万千瓦以上。”本项目为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配套220kV升压站,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50MW,项目属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中77项,编号ZJJ-FD-001;另外,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已列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重点建设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4〕888号)中2024年重点推进的风电项目清单项目。升压站的建设属于“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中的主要设施,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到2025年,全省风电总装机规模达到1200万千瓦以上”的规划目标。。因此,本项目符合《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2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2.1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不属于该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于2022年3月12日公布实施,本项目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根据对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1-1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类别序号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本项目情况禁止准入1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项目不涉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2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本项目不含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3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本项目符合《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4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不涉及5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不涉及6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不涉及二、许可准入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电力和市政公用领域特定业务本项目为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配套220kV升压站,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属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中77项,编号“ZJJ-FD-001”1.2.2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符合性分析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中的关于选址、设计、保护措施等要求,具体分析本项目与该技术规范相符性如下表。表1.1-5本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规范要求本项目符合性选址选线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升压站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变电工程在选址时应按终期规模综合考虑进出线走廊规划,避免进出线进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升压站出线走廊初步方案未进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变电工程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减少土地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等,以减少对生本项目升压站选址时已充分考虑占地符合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情况,尽可能少占地;原则上避免在0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变电工程;本项目升压站选址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符合设计变电工程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及其配套的拦截、防雨、防渗等措施和设施。一旦发生泄漏,应能及时进行拦截和处理,确保油及油水混合物全部收集、不外排。本项目配套事故油池收集事故状态下事故油,不外排符合电磁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直流合成电场等电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根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分析,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符合声环境保护变电工程噪声控制设计应首先从噪声源强上进行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声源上无法根治的噪声,应采用隔声、吸声、消声、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满足GB12348和GB3096要求。根据本报告声环境影响分析,升压站可以做到厂界达标,升压站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目标符合生态保护输变电建设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应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本报告生态保护措施部分提出了避让、减缓、恢复的生态保护措施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设计。本报告提出了临时占地复垦绿化的要求符合水环境保护变电工程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宜考虑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具备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条件的变电工程,应根据站内生活污水产生情况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池、蒸发池等),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定期清理或外排,外排时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升压站内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符合施工变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满足GB12523中的要求;经预测,升压站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满足GB12523中的要求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施工期临时施工营地依托高峰风电场符合一期工程的施工营地。变电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厕所的化粪池应进行防渗处理;本报告要求升压站施工期临时厕所化粪池应进行防渗处理符合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还应符合HJ/T393的规定;升压站未处于城市规划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本报告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相关要求。1.3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3.3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在对全省国土空间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以是否适宜或如何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为基准,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以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按开发方式和强度,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按层级,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根据《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慈利县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属于限制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的产业政策为“限制开发区域,积极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良种化,鼓励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清洁能源、休闲旅游及特色产业发展”;另外《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电区不1件电体因电用管本项目为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配套220kV升压站,慈利县高峰风场一期工程属于风力发电项目,风电项目属于清洁能源项目,为限制开发域的产业政策中鼓励发展的产业,风电场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会损害当地的生态功能。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4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张家界市慈利县境内,根据慈利县市国土资源局查询结果(附11),本项目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无重叠。(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结果,项目拟建区域目前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磁环境都能达到相应质量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小,经一化处理后回用于绿化;设备噪声能做到厂界达标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此,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为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配套220kV升压站,慈利县高峰风场一期工程属于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消耗工业,升压站生活水量很小,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2024年12月6日,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分区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通知。本项目与该准入清单符合性见下表。表1.3-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序号属性/区域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1通用空间布局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注重创新生态保护模式,实施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本项目位于张家界市慈利县高峰土家族乡,属于七、结论综上分析,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环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具有较大的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项目污染物在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在确保达到设计要求,并且严格落实提出各项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八、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8.1编制依据8.1.1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和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07月16日修订,2017年10月1日执行);(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1年1月1日起施行)。8.1.2相关的标准和技术导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4)《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5)《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8.1.3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1)《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8.4评价因子、评价等级、评价范围8.4.1评价因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电磁环境评价因子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8.4.2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本工程升压站为220kV户外式布置,电磁环评影响评价等级应为二级。8.4.3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220kV升压站评价范围:站界外40m范围区域内。8.5评价标准电磁环境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场100µT。8.6保护目标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无电磁环境保护目标。8.7电磁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8.7.1监测布点结合现场踏勘情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并结合现场情况进行布点。8.7.2监测时间、监测频次、监测环境和监测单位监测时间:2023年7月19日。监测频次:白天监测一次。监测环境:详见下表。表8.7-1监测期间环境条件一览检测时间天气温度(℃)相对湿度(%RH)2023.07.19阴26.365监测单位: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8.7.3监测方法按《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执行。8.7.4监测仪器电磁环境现状监测仪器见下表。表8.7-2电磁环境现状监测仪器仪器名称/型号频率范围NF-5035电磁场强测试仪/PSTX485Hz-100kHz8.7.5监测结果电磁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见下表。表8.7-3拟建风电场升压站站址电磁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序号检测点位工频电场强度(V/m)工频磁感应强度(µT)是否达标监测值标准限值监测值标准限值1D1升压站西厂界外5m处0.34140000.006100达标2D2升压站南厂界外5m处0.39240000.005100达标3D3升压站东厂界外5m处0.31840000.005100达标4D4升压站北厂界外5m处0.35340000.006100达标8.7.6监测结果分析拟建风电场220kV升压站站址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392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0.006µ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µT的限值标准要求。8.8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8.1评价方法本工程220kV升压站采用类比监测的方法进行预测。8.8.2类比对象8.8.2.1类比对象选择的原则升压站电磁环境类比测量,从严格意义讲,具有相同的升压站型式、完全相同的设备型号(决定了电压等级及额定功率、额定电流等)、布置情况(决定了距离因子)和环境条件是最理想的,即:不仅有相同升压站型式、主变压器数量和容量,而且一次主接线也相同,布置情况及环境条件也相同。但是要满足这样的条件是很困难的,要解决这一实际困难,可以在关键部分相同,而达到进行类比的条件。所谓关键部分,就是主要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产生源。根据电磁场理论:(1)电荷或者带电导体周围存在着电场;有规则地运动的电荷或者流过导体的电流周围存在着磁场。(2)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随距离衰减很快,是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的基本衰减特性。工频电场强度主要取决于电压等级及关心点与源的距离,并与环境湿度、植被及地理地形因子等屏蔽条件相关;工频磁场主要取决于电流及关心点与源的距离。对于升压站外的工频电场,要求距离围墙最近的高压带电构架或电气设备布置一致、电压相同,此时就可以认为具有可比性;同样对于升压站外的工频磁场,也要求最近的通流导体的布置和电流相同才具有可比性。实际情况是,工频电场的类比条件相对容易实现,因为升压站主设备和母线电压是基本稳定的,不会随时间和负荷的变化而产生大的变化。但是产生工频磁场的电流却是随负荷变化而有较大的变化。根据以往对诸多升压站的电磁环境的类比监测结果,升压站周围的工频磁场远小于100µT的限值标准,因此本工程主要针对工频电场选取类比对象。8.8.2.2类比对象根据上述类比原则以及本工程的规模、电压等级、容量、平面布置等因素,本工程户外升压站选择与本项目主变规模相近的湖南湘西枫香(龙山)220千伏变电站现场实测结果进行类比分析,从而预测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湖南湘西枫香(龙山)220千伏变电站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目前稳定运行。8.8.2.3类比对象的可比性分析根据类比对象选择的原则,工频电场主要与运行电压及布置型式有关,只要电压等级相同、布型式一致,工频电场的影响就具有可类比性;工频磁场主要与主变容量有关。由下表分析可知,本项目220kV升压站的电压等级、布型式与类比对象湖南湘西枫香(龙山)220千伏变电站相同。因此,采用湖南湘西枫香(龙山)220千伏变电站作为本项目升压站的类比对象是可行的。表8.8-1本工程升压站与类比升压站类比条件对照一览表工程类比升压站拟建升压站升压站名称湖南湘西枫香(龙山)220千伏变电站慈利县高峰风电场一期工程配套220kV升压站地理位置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龙山县洗洛镇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电压等级220kV220kV布置形式户外式户外式主变容量2*180MVA1×100MVA110kV出线回数11110kV出线型式架空架空区域环境山地山地8.8.3类比检测(1)监测内容工频电磁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2)监测内容电磁环境现状监测按《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中相关规定执行。(3)监测仪器类比监测所用相关仪器情况见下表。表8.8-2监测所用仪器一览表NBM-550手持式场强仪/EHP-50F探头测量范围电场5V/m~100kV/m磁场1nT~10mT检定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证书编号2024F33-10-5378555002检定有效期限至2024年07月18日~2025年07月17日(4)监测时间及气象条件监测时间:2024年7月31日;气象条件:天气为阴天,环境温度为33.2~34.7℃,环境湿度为62.9~68.5%,风速0.9m/s。(5)监测期间运行工况监测期间运行工况正常运行(7)监测布点类比升压站分别在东南西北面围墙外5m各布1个监测点。监测布点示意图见图8-1。北一洪湾吉林一H图例变电站围墙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噪声评价范围比例尺电磁环境监测点20m声环境监测点数据来自吉林一号GS吉(2823)811号影像拍摄日期2022/84/87图8-1类比湖南湘西枫香(龙山)220千伏变电站电磁环境监测布点示意图(8)监测结果升压站类比监测结果见下表。表8.8-3湖南湘西枫香(龙山)220千伏变电站厂界电磁环境监测结果序号测点位置工频电场强度(V/m)磁感应强度(µT)1东侧厂界测点119.60.0642南侧厂界测点2280.80.4383西侧厂界测点351.00.6614北侧厂界测点4467.70.2638.8.4类比检测结果分析由监测结果可知,湖南湘西枫香(龙山)220千伏变电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467.7V/m,小于4000V/m的标准限值;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0.661µT,小于100µT的标准限值。8.8.5电磁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类比可行性分析,苏湖南湘西枫香(龙山)220千伏变电站在运行期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能够反映本工程220kV升压站本期规模运行期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水平。由类比监测结果可知,本工程220kV升压站本期规模运行期周围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根据湖南湘西枫香(龙山)220千伏变电站监测结果达标的情况,本工程220kV升压站评价范围内的主要环境影响因子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µT的标准限值要求。8.9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8.9.1结论通过类比分析,本工程投运后,升压站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影响能够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8.9.2建议建议项目投产运营后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项目电磁环境进行验收监测并定期开展监督监测,同时做好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工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慈利县岩泊渡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单位:张家界中电岩腾新能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慈利县岩泊渡风力发电项目项目代码3202-430000-04-05-905783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添滨联系电话13501981297建设地点湖南省(自治区)张家界市慈利县(区)岩泊渡镇(街道)地理坐标(东经110°50\'14.803\"—110°53\'26.571\",北纬29°23\'22.008\"—29°23\'33.44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风力发电/D4415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19.5373hm2(永久用地0.3808hm2,临时用地19.1565hm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湘发改许[2025]8号总投资(万元)28496环保投资(万元)87环保投资占比(%)0.3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审批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规划情况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445号)(2)规划名称:《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审批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湘发改能源规〔2022〕40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2021年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445号),规划目标:“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十四五”主要发展目标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50MW,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88.8GWh。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全国2025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的目标。因此,本项目符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与《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2022年5月31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湘发改能源规〔2022〕40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指导思想为:以清洁绿色低碳为基调,以服务能源安全为根本,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为导向,按照“风光为主、多元融合、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推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使可再生能源成为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清洁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能源“主力军”。《规划》“坚持项目布局与消纳送出相适应、项目建设与生态环保相协调,优先开发风能资源好、建设条件优,所在地消纳和送出能力强的储备项目,尤其是扩建和续建项目。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思路,推动省内风电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以不断扩大的建设规模和市场化资源配置带动省内风电产业继续发展壮大。开展老旧风电场风力发电设备“以大代小”退役改造,因地制宜推进易覆冰风电场抗冰改造,提升装机容量、风能利用效率和风电场经济性。到2025年,全省风电总装机规模达到1200万千瓦以上。”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50MW,项目属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中285项,编号ZJJ-FD-008。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到2025年,全省风电总装机规模达到1200万千瓦以上”的规划目标。因此,本项目符合《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3)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不断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4.1%,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本项目是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50MW,年上网电量为88.8GWh。预计本项目建成后,按照火电煤耗每度电耗标准煤301.6g,投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2.678万t,每年可减少CO2排放量约7.29万t、SO2排放量约6.933t、氮氧化物排放量约11.221t。此外,每年还可减少大量的灰渣及烟尘排放,节约用水,并减少相应的废水排放,节能减排效益显著。因此,本项目对我国推进能源革命、减污降碳,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具有积极意义,与“十四五”规划是相符的。(4)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在对全省国土空间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以是否适宜或如何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为基准,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以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按开发方式和强度,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按层级,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根据《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慈利县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区是指生态系统脆弱或生态功能重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不具备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条件,必须把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从而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也提供一定的农产品、服务产品和工业品。另外,《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风电项目属于清洁能源项目,为限制开发区域的产业政策中鼓励发展的产业,风电场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损害当地的生态功能。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5)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22日)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22日),第二章中提到“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第五章提到“(十二)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开发水能。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利用生物质能。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50MW,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88.8GWh,有利于实现“意见”中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同时也是“意见”中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需要大力发展的风能利用项目。因此,本项目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22日)是相符的。其他符合性分析1.1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1.1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风力发电项目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及禁止类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于2022年3月12日公布实施,本项目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根据对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表1.1-1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类别序号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本项目情况禁止准入禁止准入11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中涉及矿山开采的相关要求有: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禁止在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山采石、采矿、爆破等危害作战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项目不占用耕地,项目周边无大坝项目用地不涉及作战工程安全保护区域。项目不涉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项目不占用耕地,项目周边无大坝项目用地不涉及作战工程安全保护区域。项目不涉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2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本项目不含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3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本项目符合《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4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不涉及5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不涉及6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不涉及二、许可准入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电力和市政公用领域特定业务本项目“慈利县岩泊渡风电场”属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中285项,编号“ZJJ-FD-008”1.1.2与《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相符性分析国家针对目前风电设备产能过剩、风电设备生产企业增长过快的局面,国发〔2009〕38号文《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指出:“重点支持鼓励自主研发2.5MW及以上风电整机及轴承、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及产业化示范·····。”本项目设备选择时,依据风电场山地区域的地形地貌、风力资源等自然条件,以充分利用风电场风能资源为出发点,并通过对国内外风电机组生产厂家的调研以及地形和交通运输条件、湍流强度以及各型风机的成熟性等特点,并结合生产厂家的供货能力等因素比较了不同型号风力发电机组。从工程投资、项目经济性、年上网电量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选择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机组。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1.1.3与《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发展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2016年10月19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废物类收集,送乡镇垃圾收集系统进行处置;弃渣、表土收集堆存,建设5个弃渣场,施工结束后对弃渣场、道路上下边坡等进行覆土绿化。实施分类收集,并集中送乡镇垃圾收集系统进行处置,不随意丢弃;是否设置5处弃渣场,是否对表土进行收集,是否对弃渣场进行覆土绿化。弃渣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收集后送乡镇垃圾收集系统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情况;各类危废收集后依托高峰一风电场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和运输。环境风险//各箱变底部设置3m3事故油池;依托高峰一期制定应急预案检查事故油池建设和运行情况。检查依托的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环境监测环境监测及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报告按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监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按要求开展各项环境管理内容其他////七、结论本工程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风电场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未处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未占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和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的有林地、天然乔木林地等区域。通过鸟类专项评价对鸟类迁徙通道的论证,项目的建设对鸟类迁徙影响较小。同时,工程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但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对策后,各种不利影响均可得到较大程度地减缓或减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总体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附表样方调查表1日期:2023年7月6日样方总面积/m2:20m×20m记录人:李恒、唐英植被类型杉木林(From.Cunninghamialanceolata)环境特征地形海拔(m)坡向坡度(°)地点YBD-03风机区域山脊905西北5经纬度E:110°51\'02.9329\";N:29°23\'25.5979\"层次3层种类组成及生长状况考察照片乔木层郁闭度0.86乔木层均高7m,优势树种为杉木(Cunninghamialanceolata),高5-8m,胸径8-17cm,其他主要物种有油桐(Verniciafordii)、女贞(Ligustrumlucidum)等。灌木层层盖度25%灌木层均高1m,无明显优势种,主要物种有盐麸木(Rhuschinensis)、灰白毛莓(Rubustephrodes)、水竹(Phyllostachysheteroclada)等。草本层层盖度20%草本层均高0.5m,优势种为芒(Miscanthussinensis),高0.4-0.8m,其他主要物种有一年蓬(Erigeronannuus)、狗尾草(Setariaviridis)等。样方调查表2日期:2023年7月5日样方总面积/m2:20m×20m记录人:蒋军、李恒植被类型马尾松林(From.Pinusmassoniana)环境特征地形海拔(m)坡向坡度(°)地点YBD-05风机区域山坡847东南10经纬度E:110°51\'34.0621\";N:29°23\'07.4719\"层次3层种类组成及生长状况考察照片乔木层郁闭度0.85乔木层均高8m,优势树种为马尾松(Pinusmassoniana),高6-10m,胸径11-20cm,其他主要物种有棕榈(Trachycarpusfortunei)、杉木(Cunninghamialanceolata)、枫香(Liquidambarformosana)等。灌木层层盖度20%灌木层均高1.2m,无明显优势种,主要物种有湖南山麻秆(Alchorneahunanensis)、盐麸木(Rhuschinensis)、构(Broussonetiapapyrifera)等。草本层层盖度20%草本层均高0.3m,无明显优势种,主要物种有臭牡丹(Clerodendrumbungei)、薯蓣(Dioscoreapolystachya)、苎麻(Boehmerianivea)等。样方调查表3日期:2023年7月6日样方总面积/m2:20m×20m记录人:李恒、金戈植被类型香椿林(From.Toonasinensis)环境特征地形海拔(m)坡向坡度(°)地点YBD-02风机区域山脊923西3经纬度E:110°50\'49.1922\";N:29°23\'27.6253\"层次3层种类组成及生长状况考察照片乔木层郁闭度0.88乔木层均高8m,优势树种为香椿(Toonasinensis),高5-9m,胸径8-17cm,其他主要物种有化香(Platycaryastrobilacea)等。灌木层层盖度35%灌木层均高1.6m,无明显优势种,主要物种有灰白毛莓(Rubustephrodes)、马桑(Coriarianepalensis)、湖南山麻秆(Alchorneahunanensis)等。草本层层盖度25%草本层均高0.5m,无明显优势种,主要物种有芒(Miscanthussinensis)、山葛(Puerariamontana)、蛇床(Cnidiummonnieri)等。样方调查表4日期:2023年7月5日样方总面积/m2:20m×20m记录人:蒋军、李恒植被类型毛竹林(From.Phyllostachysedulis)环境特征地形海拔(m)坡向坡度(°)地点YBD-09备选风机区域山脊807西北9经纬度E:110°53\'18.4880\";N:29°23\'32.5404\"层次3层种类组成及生长状况考察照片乔木层郁闭度0.90乔木层均高9m,优势树种为毛竹(Phyllostachysedulis),高7-10m,胸径7-13cm,其他主要物种有乌桕(Triadicasebifera)、构(Broussonetiapapyrifera)、檫木(Sassafrastzumu)等。灌木层层盖度20%灌木层均高1.3m,无明显优势种,主要物种有野桐(Mallotustenuifolius)、石山棕(Guihaiaargyrata)等。草本层层盖度20%草本层均高0.7m,无明显优势种,主要物种有芒(Miscanthussinensis)等。样方调查表5日期:2023年7月5日样方总面积/m2:5m×5m记录人:李恒、唐英植被类型水竹林(From.Phyllostachysheteroclada)环境特征地形海拔(m)坡向坡度(°)地点Z5弃渣场区域山坡772北8经纬度E:110°52\'18.1373\";N:29°22\'57.0745\"层次2层种类组成及生长状况考察照片灌木层层盖度92%灌木层均高2.2m,优势种为水竹(Phyllostachysheteroclada),高1.8-2.3m,地径0.8-1.5cm,其他主要物种有构(Broussonetiapapyrifera)等。草本层层盖度15%草本层均高0.5m,无明显优势种,主要物种有山葛(Puerariamontana)、一年蓬(Erigeronannuus)、狗尾草(Setariaviridis)等。样方调查表6日期:2023年7月5日样方总面积/m2:5m×5m记录人:李恒、金戈植被类型油茶灌丛(From.Camelliaoleifera)环境特征地形海拔(m)坡向坡度(°)地点YBD-09备选风机区域山坡738东南6经纬度E:110°53\'23.6748\";N:29°23\'30.0477\"层次2层种类组成及生长状况考察照片灌木层层盖度82%灌木层均高3m,优势种为油茶(Camelliaoleifera),高2.6-3.2m,地径9-12cm,其他主要物种有湖南山麻秆(Alchorneahunanensis)、杨梅(Morellarubra)、枹栎(Quercusserrata)等。草本层层盖度10%草本层均高0.1m,无明显优势种,主要物种有薹草(CarexL.)、紫金牛(Ardisiajaponica)等。样方调查表7日期:2023年7月5日样方总面积/m2:5m×5m记录人:李恒、金戈植被类型盐麸木灌丛(From.Rhuschinensis)环境特征地形海拔(m)坡向坡度(°)地点YBD-07风机附近山脊774北5经纬度E:110°52\'22.0154\";N:29°22\'54.0373\"层次2层种类组成及生长状况考察照片灌木层层盖度86%灌木层均高2.2m,优势种为盐麸木(Rhuschinensis),高1.7-2.4m,地径2.2-5cm,其他主要物种有高粱藨(Rubuslambertianus)、泡桐(Paulowniafortunei)幼株、菝葜(Smilaxchina)等。草本层层盖度25%草本层均高0.5m,优势种为芒(Miscanthussinensis),高0.4-0.8m,其他主要物种有博落回(Macleayacordata)、三脉紫菀(Asterageratoides)、薯蓣(Dioscoreapolystachya)等。样方调查表8日期:2023年7月6日样方总面积/m2:5m×5m记录人:李恒、唐英植被类型醉鱼草灌丛(From.Buddlejalindleyana)环境特征地形海拔(m)坡向坡度(°)地点Z3弃渣场区域山坡882东北12经纬度E:110°50\'54.0638\";N:29°23\'24.9481\"层次2层种类组成及生长状况考察照片灌木层层盖度88%灌木层均高2.1m,优势种为醉鱼草(Buddlejalindleyana),高1.6-2.4m,地径2.5-5cm,其他主要物种有马尾松(Pinusmassoniana)幼树、水竹(Phyllostachysheteroclada)等。草本层层盖度20%草本层均高1m,优势种为芒(Miscanthussinensis),高0.8-1.2m,其他主要物种有狗牙根(Cynodondactylon)、魔芋(Amorphophalluskonjac)等。样方调查表9日期:2023年7月6日样方总面积/m2:1m×1m记录人:蒋军、李恒植被类型博落回灌草丛(From.Macleayacordata)环境特征地形海拔(m)坡向坡度(°)地点Z1弃渣场区域山坡954北10经纬度E:110°49\'55.6607\";N:29°23\'19.5388\"层次1层种类组成及生长状况考察照片草本层层盖度90%草本层均高1.5m,优势种为博落回(Macleayacordata),高1.3-1.9m,其他主要物种有一年蓬(Erigeronannuus)、芒(Miscanthussinensis)、高粱藨(Rubuslambertianus)等。样方调查表10日期:2023年7月6日样方总面积/m2:1m×1m记录人:李恒、唐英植被类型山葛灌草丛(From.Puerariamontana)环境特征地形海拔(m)坡向坡度(°)地点YBD-01风机区域山坡921西南6经纬度E:110°50\'22.5000\";N:29°23\'23.9620\"层次1层种类组成及生长状况考察照片草本层层盖度92%草本层均高0.35m,优势种为山葛(Puerariamontana),高0.2-0.4m,其他主要物种有鸭跖草(Commelinacommunis)等。样方调查表11日期:2023年7月6日样方总面积/m2:1m×1m记录人:李恒、唐英植被类型狗尾草灌草丛(From.Setariaviridis)环境特征地形海拔(m)坡向坡度(°)地点YBD-04风机区域山脊831南7经纬度E:110°51\'17.0942\";N:29°23\'11.1947\"层次1层种类组成及生长状况考察照片草本层层盖度78%草本层均高0.3m,优势种为狗尾草(Setariaviridis),高0.15-0.4m,其他主要物种有皱叶酸模(Rumexcrispus)、苏门白酒草(Erigeronsumatrensis)、青蒿(Artemisiacaruifolia)等。样方调查表12日期:2023年7月5日样方总面积/m2:1m×1m记录人:蒋军、李恒植被类型芒灌草丛(From.Miscanthussinensis)环境特征地形海拔(m)坡向坡度(°)地点YBD-08备选风机区域山脊848东南6经纬度E:110°53\'01.3278\";N:29°23\'10.7803\"层次1层种类组成及生长状况考察照片草本层层盖度93%草本层均高1.1m,优势种为芒(Miscanthussinensis),高0.8-1.2m,其他主要物种有垂序商陆(Phytolaccaamericana)等。湖南省桑植县双泉水库综合治理安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建设单位:桑植县双泉水库管理所编制单位: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1前言1.1项目由来1.2建设项目特点1.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6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2总则2.1评价目的2.2评价原则2.3评价依据2.4环境功能区划2.5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6评价工作等级2.7评价范围2.8评价工作内容、重点及方法2.9环境保护目标3工程概况3.1双泉水库现状情况3.2本次扩建工程概况3.3建设标准3.4工程方案3.5工程施工组织方案3.6主体工程施工3.7施工进度3.8施工总布置3.9主要施工设备3.10工程运行管理3.11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3.12公用工程4工程分析4.1施工期工程分析4.2运营期工程分析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1自然环境概况5.2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4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6底泥现状调查与评价5.7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2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3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4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5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6.6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7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评价7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7.1环境保护措施设计原则7.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7.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7.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7.5声环境保护措施7.6生态保护对策措施7.7土壤环境保护措施7.8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7.9水土流失防治措施7.10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8环境风险分析8.1环境风险评价总则8.2风险调查8.3环境风险潜势初判及评价等级8.4风险识别8.5环境风险分析8.6风险防范措施8.7应急要求8.8分析结论9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9.1环境管理9.2环境监测9.3竣工环保验收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0.1环境经济效益分析10.2社会效益分析10.3环境损失分析10.4环境影响损益分析1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1.1工程概况11.2政策、法规等符合性结论11.3环境现状评价结论11.4主要环境影响结论11.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11.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1.7环境风险分析结论11.8公众参与结论11.9综合评价结论11.10建议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附表2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4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6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7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件: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件2: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桑植县双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附件3:双泉水库林权证附件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湖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附件5:《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同意张家界市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试点的复函》附件6: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附件7:桑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双泉水库综合治理安全提升项目选址意见附件8:桑植县林业局关于建设双泉水库综合治理安全提升项目的意见附件9:桑植县水利局关于实施双泉水库综合治理安全提升项目的审查意见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与生态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3:项目三区三线图附图4:项目与国家公益林位置关系图附图5:项目与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6:项目区域水系图附图7: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大坝加高横断面图、溢洪道设计图、施工导流布置图附图8:库区前后淹没范围图附图9:项目敏感目标分布示意图附图10: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分布图附图11:陆域生态评价范围样方、样线调查位置示意图附图12:项目评价范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示意图附本:附本1:湖南省桑植县双泉水库综合治理安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1前言1.1项目由来双泉水库位于澧水左岸一级支流郁水上游,坝址坐落于马合口白族乡双泉村境内,距桑植县约32.0km,距马合口白族乡约15.0km。水库坝址控制集雨面积为30.6km2,干流长度为12.1km,干流平均坡降为17.3‰。双泉水库于1965年10月动工兴建,1968年正式蓄水运行。双泉水库为中型水库,工程等级属III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枢纽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32.24m,相应正常库容为821万m³;设计洪水位435.17m,相应设计库容为1011.06万m³;校核洪水位为436.28m,相应校核库容1065.45万m³;死水位为403.30m,相应死库容为15.02万m³。双泉水库设计灌溉2.9万亩农田,是一个以灌溉为主,兼有供水、防洪、生态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坝后电站(已关停)等组成。水库已建成蓄水运行五十多年,在灌溉、供水、防洪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工程效益,但因水库建设年代久远,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水库安全运行,正常发挥其防洪与兴利等功能,为此双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势在必行。《湖南省桑植县双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8月8日取得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张环审〔2024]13号),主要建设内容:大坝整修加固工程(脉动灌浆7168.73米,帷幕灌浆2986.3米,改造坝顶路面2027平方米,新建下游护坡10439.57平方米,整修上游护坡8554.77平方米)、泄洪工程(整修加固溢洪道30米,新建下游护坦32.1米、下游挡土墙1道)、输水工程(拆除卧管1处,封堵老涵洞1处,新建进水塔1座、迁移库内应急水源1处)、监测设施(新建水雨情监测设施1套、大坝安全监测设施1套、视频监控设施1套、白蚁监测设施1套、监测管理信息系统1套,购置水库应急通讯、无人机、测量等专用设备)及其他附属工程(改造防汛公路1公里,新建管理用房462.56平方米);总投资4165.09万元。湖南省桑植县双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目前正在施工中,施工单位为湖南宏禹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4月施工完成。湖南省桑植县双泉水库综合治理安全提升项目主要任务包括:1、对双泉水库大坝加高培厚;2、扩充双泉水库灌区灌溉范围;3、新建双泉水厂,解决官地坪等8个乡镇集镇、工业及农村的供水问题;4、新建大汩头至双泉水库引调水隧洞;5、对郁水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本次环评主要针对双泉水库大坝加高扩容进行评价,其余内容另行环评。双泉水库大坝加高扩容工程内容包括:(1)保持大坝主体不变,大坝上游面拆除现有砼六棱块护坡及挖除块石压脚后,于大坝上游侧对大坝坝体加高培厚,加高后坝顶高程465.1m,上游设置1m高防浪墙,最大加高高度为27.73m,加高后最大坝高为70.67m,水库总库容扩容至3611万m3;(2)对大坝坝体塑性砼防渗墙防渗,对坝基岩层帷幕灌浆防渗;(3)大坝上游坝面铺设砼六棱块护坡,下游坝坡整平,新铺设草皮护坡,排水棱体维持现状;(4)拆除现有溢洪道砌体结构,于大坝左岸山体新开溢洪道,进口采用3扇宽×高=6m×4m闸门控制,闸门下游新开泄槽段采用台阶式消能,末端接现有溢洪道挑流段;(5)于大坝右岸重建进水塔,重建输水隧洞并利用部分现有隧洞,出口接灌区总干渠;(6)完善水库雨水情、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标准化建设;新开240m防汛公路至坝顶,新开坝顶至进水塔255m便道。双泉水库加高扩容工程建成后可有效减轻下游洪水威胁,为区域防洪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可新增灌溉面积至5.4万亩,促进粮食增产增收,为区域粮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提升供水安全,提升生态安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项目扩容后总库容为3611万m3,属于其中“五十一、水利”中的“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项目,项目围堰施工将对大坝下游水域产生短暂的SS污染影响,表现为水体浑浊。但随着围堰施工结束,SS影响将不存在。11.4.1.2运行期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1)对地表水水质的影响结论本工程为已有大坝的加高扩容工程,本次工程完成后,水库运行本身不产生水污染物,运行期污废水主要为水库管理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管理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施肥,不排入水库和周边水体,对区域水环境影响很小。(2)水温影响双泉水库水温为分层型结构,水库扩容后,水库下泄水温主要在4~9月下泄水温出现低温水现象,在采取分层取水措施后,低温水现象基本消除。同时考虑到水库坝下河道有一定的升温作用,表明采取措施后的双泉水库下泄水温对下游农业生产影响不大。11.4.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11.4.2.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结论做好施工期扬尘的防护措施下施工,如采取道路硬化管理、边界围挡、裸露地面覆盖、物料遮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保证路面清洁干净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输车辆的废气是沿交通路线沿程排放,由于项目施工区域地形开阔,空气流通性好,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是很小的,且施工结束后废气影响将随之消失。11.4.2.2运行期大气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水库运行期基本无气型污染物产生。水库管理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11.4.3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11.4.3.1施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评价区域地下水涵养量主要补给途径为大气降水。本工程建设基本是在现有工程范围内,对地下水涵养量影响小。另外,工程用水来源主要为地表水。因此,项目建设对地下水水量和水位影响不大。11.4.3.2运行期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运行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道采取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双泉水库运行多年,水库蓄水对当地地下水的补给作用相对稳定,且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的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因此本项目工程不会对本项目区域地下水位产生影响。11.4.4声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的环境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场地施工机械作业、车辆运输等。本评价建议施工期采取积极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应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备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降速行驶、禁止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可将施工活动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的程度。且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机械噪声影响也就随着结束。11.4.5生态影响结论11.4.5.1施工期生态影响结论(1)陆生生态影响结论本项目对区域生态系统不产生阻隔、切割和不可逆的影响,不影响物种和群落的组成。施工占地严格控制在红线范围内,不随意砍伐树木。施工期作业机械发出的噪声、产生的振动以及施工人员的活动会使建设地及其附近的陆地动物暂时迁移到离建设地较远的地方,鸟类会暂时飞走,施工期间区域生物量有所下降,但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设施等占地进行土地平整恢复,随着临时占地复耕复绿,一般的陆生动物会随着项目建设的结束逐渐回迁,生物量将得到补偿。项目施工期不改变自然生态体系的结构,对陆生生态影响小。(2)水生生态影响结论项目水库中水生生物大多为常见种类,没有特殊种类或敏感物种,工程建设不会造成严重的水生生态影响。由于施工期为暂时性,施工结束后影响即可消失,鱼类随着项目建设的结束可逐渐回迁,水生生境即可恢复,项目建设不会造成严重的水生生态影响。11.4.5.2运行期生态影响结论(1)陆生生态影响结论项目完工后,临时占地清理后进行全面整地并恢复原地类,恢复原来地类的生态功能,经过生态恢复整治,临时占地对陆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水库扩建完成后,水库运营期平均水位较现状将有所提高,水库周边植被将因水分条件的改变而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演替。由于水库区域湿度增加,有利于近水区森林群落植物生长,但林地外貌及主林层结构变化需要多年时间,并且随海拔的升高及距离的增加,其影响逐渐减弱。(2)水生生态影响结论水库扩建后库区规模变大,库区基本保持现有生态群落,由于水面的增加,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数量和生物量将会增加。水库扩建后将改善下游水文情势,可以保证河道下游由较均匀的下泄流量,可以提高枯水期河道下泄流量,改善了枯水期河道生态环境,有利于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等的生存,其生物量将所有增加。本次评价建议建设单位运行阶段应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定期监测下游河道生态流量需求情况,保证下游河道生态流量需求(最小生态流量为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5%)。11.4.6土壤环境影响结论11.4.6.1施工期土壤环境影响结论施工人员践踏和车辆行驶的碾压将使土壤结构变得紧实,土壤孔隙度降低,频繁地践踏或者人为清除凋落物,使地表的枯枝落叶层难以保留。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将及时清理占地并恢复原地貌,故施工期对土壤环境无明显影响。11.4.6.2运行期土壤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为水库扩容工程,运营期项目本身不排放污染物,不会加重区域土壤污染,因此,运营期对土壤环境无明显影响。水库区为山区峡谷型地貌,库周山体雄厚,由透水性差的岩体组成,发育的断层高程较高且渗径较长。库区地处峡谷山区,水库正常蓄水位较扩容前正常蓄水位增加,但水库周边无大片农田、城镇,不存在较大的浸没问题。11.4.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11.4.7.1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结论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会产生泥渣,收集后用于回填;建筑垃圾中能回收的部分分类收集后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收集后运至弃渣场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理;隔油池收集的废油、机械设备维护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在落实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不利影响。11.4.7.2运行期固体废物影响结论本项目完成后,水库运行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水库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不利影响。11.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11.5.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11.5.1.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营地内外建设完善的截洪、收集、处理及回用设施,将施工废水全部回用,禁止废水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配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林地施肥。11.5.1.2运行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双泉水库运行方式的特点,确定清理范围为如下:正常蓄水位以下林木砍伐与迹地清理;水库采取分层取水措施消除下泄低温水现象;水库运行本身不产生水污染物,运营期污废水主要为水库管理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施肥。11.5.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11.5.2.1施工期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施工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加强强物料仓库、危废暂存间的安全管理,其中放置油料的地面应按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采取地面硬化措施,加强监控。散料堆场采取覆盖措施,防止产生水土流失污染地下水。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等发生,避免油料泄漏污染。施工生活垃圾禁止随意丢弃,对生活垃圾收集点采取地面硬化,并定送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11.5.2.2运行期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1)运行期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施肥,严禁排入双泉水库及周围水体。(2)运行期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规范管理,暂存于垃圾桶,集中收集后送附近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11.5.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1.5.3.1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在物料运输过程中,加强物料转运、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密封运输,限制车速。加强弃渣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洒水、覆盖等措施,弃渣场做好挡护工程。加强运输车辆遮盖和路面洒水。加强施工作业面保湿,减少扬尘。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恢复植被绿化。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11.5.3.2运行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水库运行期本身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双泉水库管理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11.5.4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立警示牌;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高噪声车辆,在居民点周围控制机动车辆行驶速度,并且禁止鸣笛;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昼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活动,尽可能避免多台施工机械集中在一个区域同时开展施工作业;同时改善施工人员作业条件,给施工人员配备耳塞、防声头盔等个人噪声防护用具。11.5.5生态保护对策措施11.5.5.1陆生生态保护一、陆生植物保护措施采取优化工程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边坡开挖对植被的破坏;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监理工作,设置警示牌,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对现有生态的保护;项目建设不可避免的会造成原区域内植被破坏,生态系统结构及功能受到影响,在植被修复过程中,必须尽量保护施工占地区域原有体系的生态环境,植被修复措施不仅考虑植被覆盖率,而且需要在利用当地原有物种的情况下,尽量使物种多样化,避免单一。在保证物种多样性的前提下,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二、陆生动物保护措施优化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减少临建占地和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前开展施工占地区和水库淹没区陆生动物洞穴、窝巢的清查。避免破坏动物栖息的巢穴;施工期间组织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合理设置项目施工时段和方式,防止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及时对临时工程进行拆除,并进行植被恢复,削减项目占地对区域野生动物生境占用的影响。加强对项目施工人员的生态教育和野生动物保护教育,加强宣传力度。11.5.5.2水生生态保护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制定严格的禁止非法捕捞鱼类的管理条例和措施,严禁施工人员滥炸、滥捕河中鱼类。同时施工过程应尽量避开鱼类繁殖期,减少不必要的干扰,为鱼类繁殖创造一个安静的环境。施工建筑垃圾严禁随意抛入周边水域,施工场地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需建沉淀池、化粪池等预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防止污染水域水质。为解决水库扩建及运行过程中鱼类资源的流失,保护水库鱼类资源,应在水库取水口、泄洪闸处增设拦鱼设施。建设鱼类增殖站对当地的土著鱼类进行增殖放流,以减缓水库扩建及运行对鱼类的影响。运行期落实生态流量下泄要求(最小生态流量为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5%),确保下游河道生态环境。11.5.6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各废污水的处理和回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尽可能收集堆置运走处理;项目的各项废污水处理构筑物应做好防渗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在完工后平整场地,并进行生态恢复。11.5.7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区:施工前对用地范围内进行表土剥离,并运送弃渣场集中堆放,采取临时拦挡、覆盖措施。施工过程中,布设临时排水、沉砂池,填方边坡采用临时拦挡,设置截排水措施。临时施工道路区:施工期设置临时排水沟、截水土沟,采用袋装土拦挡,边坡采用草皮护坡,路面铺碎石子;施工完毕后进行场地清理和平整,表层碎石子运送至弃渣场,场区进行覆土后,栽植林草进行恢复。施工生产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采取袋装土拦挡和防尘网覆盖;施工期场内设临时排水、土质沉砂池等;施工完毕后对场区进行场地平整恢复。临时堆放场区:沟口设置拦挡坎,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截流沟;施工后期进行场区进行覆土后,栽植林草进行恢复。弃渣场:弃渣表土分区堆存,四周设置挡土墙,并设置截排水沟和沉淀池,堆存完毕区域及时覆盖并栽植林草进行绿化,工程完毕后对整个弃渣场进行绿化恢复,并及时影响林草抚育工作。11.5.8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会产生泥渣,收集后用于回填;建筑垃圾中能回收的部分分类收集后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收集后运至弃渣场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理;隔油池收集的废油、机械设备维护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11.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实施可在很大程度上减免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针对不利影响情况,本项目环境保护总投资费用可作为恢复环境质量所花费的费用。本项目为非污染生态工程,工程造成的各项环境损失均为暂时的、可以恢复或补救的,本项目运行后其产生的环境生态效益是长远的,工程产生的正效益占主导地位,产生的社会效益显著。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在环境经济上是可行的,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11.7环境风险分析结论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建设单位需按照要求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风险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不扩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在严格采取安全防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条件下,保障项目安全施工、安全运行,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11.8公众参与结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的规定,本次公众参与以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及现场张贴公示等方式,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或建议。11.9综合评价结论湖南省桑植县双泉水库综合治理安全提升项目属于生态型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对保障灌溉、防洪、供水具有重要意义。工程的短期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对大气、声环境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但这些影响在采取有效地保护和恢复措施以及协调好相关利益群体关系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总体上对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11.10建议(1)在施工区域设立警示牌,加强对施工及管理人员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树立良好环境保护意识。(2)工程应重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减轻工程实施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3)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减轻因工程施工活动对项目区环境和生态造成的影响,并在工程施工活动结束后立即对工程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使其尽早恢复到工程占压前的状态,减轻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4)水库大坝北侧距离生态红线较近,该区域施工时应加强施工管理,临时工程不得设置在生态红线范围。(5)落实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环境监测计划。(6)建设单位运行阶段应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定期监测下游河道生态流量需求情况,保证下游河道生态流量需求(最小生态流量为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淹没处理方案 双泉水库综合治理安全提升 山风电场二期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