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五金配件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受理惠州市鑫瑞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扩建五金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
发布日期:
2025-02-11 09:45:27
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发布机构: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点击次数:
-
分享到 :
序号
受理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文件下载
1
2025/2/10
惠州市鑫瑞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扩建五金配件生产项目
惠州市鑫瑞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沙田
惠州市锐泽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公示稿 惠州市鑫瑞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扩建五金配件生产项目.pdf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邮编:516211
联系电话:0752-3826511
传 真:0752-3826511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惠州市鑫瑞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扩建五金配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惠州市鑫瑞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0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惠州市鑫瑞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02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市鑫瑞华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扩建五金配件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410-441303-04-01-384278建设单位联系人梁**联系方式132********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长安中三路惠阳汉丝装饰品有限公司厂房地理坐标(北纬:22度51分59.040秒,东经:114度32分9.60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2有色金属铸造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8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表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但项目不涉及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中列明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不产生及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至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无需设置地表—1—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因此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项目不涉及取水口,因此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长安中三路惠阳汉丝装饰品有限公司厂房,根据惠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可知,属于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ZH44130320006),应执行《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惠府〔2021〕23号)、《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度动态更新成果》(惠市环函〔2024〕265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相符性分析符合性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沙田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镇长安中三路惠阳汉丝装饰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101.15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8.51%;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335.10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符合国土面积的11.76%。全市海洋生态保护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红线面积1400.90平方公里,约占全市管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区辖海域面积的30.99%。域,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文件要求品有限公司厂房,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选址不涉及自然—2—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四五”省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84.2%,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保持100%,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进一步保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1)水环境控制底线: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2023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淡水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水环境质量底线。(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23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能够满足大气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熔化、压铸废气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由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油雾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底线。(3)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底化,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因此,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的管理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①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1.8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2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1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535。②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1)本项目不属于高水耗的产业。(2)根据《惠州市惠阳区沙田西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不属于耕地、永久农田保护区。项目选址符合城镇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3)本项目不使用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项目生产过程均使用电能,由市政电网提供。符合—3—控制指标。③优化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碳达峰工作严格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惠州市陆域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ZH44130320006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情况区域布局管控要求:1-1.【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1-2.【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1-3.【产业/综合类】加快淡水河流域内的电镀企业清退。1-4.【生态/限制类】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的准入要求,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5.【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6.【生态/综合类】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矿山应编制《矿山环境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按要求落实矿山保护、监测和生态恢复。1-7.【水/禁止类】饮用水水源保(1)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淘汰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和许可类项目。而且本项目不属于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2)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不属于石化、化工等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工艺为熔化、压铸、CNC加工工序,不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因此项目也不属于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3)项目不设电镀工艺。(4)根据《惠州市惠阳区沙田西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不属于耕地、永久农田保护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拓展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城镇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5)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函〔2014〕18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及《关于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20〕317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惠州市水源保护区。(6)本项目不在淡水河干流符合—4—护区涉及龙衣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流域特别规定”进行管理。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须拆除或者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经组织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1-8.【水/禁止类】禁止在淡水河干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扩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已有的堆放场和处理场,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污措施,危及水体水质安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1-9.【水/禁止类】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业。1-10.【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1-11.【土壤/限制类】严格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等量替代”原则。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设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7)项目不属于储油库项目,不属于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项目熔化、压铸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燃烧尾气经专用烟囱高空排放;油雾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8)本项目不属于土壤禁止类、限值类项目,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底化,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且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能源资源利用要求:2-1.【能源/鼓励引导类】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耗,引导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2-2.【能源/综合类】根据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能、天然气,均为清洁能源。符合—5—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1.【水/限制类】单元内纺织染整、金属制品(不含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等工艺设施)、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含屠宰及肉类加工,不含发酵制品)、饮料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3-2.【水/限制类】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淡水河流域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严者值,即准V类标准。对于7万吨/日以上处理能力的重点污水厂,排放标准提高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Ⅳ类标准。3-3.【水/限制类】严格实行淡水河流域水污染型限批准入,对定点园区外的电镀、印染等重污染项目实行行业限批;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仓储项目及有化学反应的化工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专业化工园区统一管理。3-4.【水/综合类】单元内金玉东方珠宝生产基地不得排放工艺废水和重金属污染物,并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3-5.【水/综合类】统筹规划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建设和完善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将有条件的农村和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体系,并做好资金保障。3-6.【大气/限制类】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新建项目VOCs实施倍量替代。3-7.【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1)扩建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模废液经脱模液净化回收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脱模剂调配用水,不外排;喷淋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不属于文件所述“水/限制类”项目。(2)项目属扩建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VOCs实施倍量替代,由生态环境局进行总量调配。(3)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底化,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且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1)扩建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模废液经脱模液净化回收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脱模剂调配用水,不外排;喷淋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不属于文件所述“水/限制类”项目。(2)项目属扩建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VOCs实施倍量替代,由生态环境局进行总量调配。(3)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底化,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且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符合符合环境风险管控要求:4-1.【水/综合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4-2.【水/综合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排查,开展风险评估及水环境预警监测。4-3.【水/综合类】开展流域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4-4.【大气/综合类】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加强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生产、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指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气体),需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1)本项目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2)本项目占地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3)本项目不属于流域生态修复试点工程。(4)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将按照要求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是符合惠州市“三线一单”的相关规定的。2、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相符性分析(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7—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加强政策引导。(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C3392有色金属铸造、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属于化工、包装印刷等项目。项目熔化、压铸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燃烧尾气经专用烟囱收集后高空排放;油雾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综上,本项目符合(环大气[2019]53号)的相关要求。3、项目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惠州市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惠州市2024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惠州市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环〔2024〕9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六)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通过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污染物减量置换等方式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组织开展汛期城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工业污染专项整治,污染地表水的有毒有害物质未能够及时有效处理,从而进入地下水体,污染了地下水环境。(4)泄漏事故根据前文分析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的总储存量不大,局部泄漏量很少,因此泄漏后对周围人群健康影响不大,但可能会对地表水造成一定污染。(5)火灾、爆炸事故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在火灾、爆炸的灭火过程中,消防喷水、泡沫喷淋等均会产生废水,以上消防废液含有大量的石油类,若直接通过市政雨水或污水管网进入纳污水体或市政污水处理厂,含高浓度的消防排水势必对水体造成不利的影响,进入污水厂则可能因冲击负荷过大,造成污水厂处理设施的停运,导致严重污染环境的后果。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防范措施:①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且安装时按正规要求安装;②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③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2)危险废物泄漏事故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尤其是贮存间内部地面硬底化处理,周围设置围堰,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尽可能减少现场贮存量和缩短贮存周期。(3)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措施①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②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③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除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员工也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④自动消防系统应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作;⑤对电路定期予以检查,用电负荷与电路的设计要匹配;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⑦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项目所在园区已完成雨污分流,但未设置事故应急池。发生火灾事故时,事故废水截留暂存措施:在园区雨水管网集中汇入市政雨水管网的节点上安装可靠的隔断措施(控制阀门),可在灭火时将此隔断措施关闭,防止消防废水直接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在厂房边界预先准备适量的沙包,在车间灭火时堵住厂界围墙有泄漏的地方,防止消防废水向场外泄漏;在厂房车间门口构筑建设事故应急设施(如堤栏、缓坡),收集车间火灾时产生的消防废水,防止消防废水向场外泄漏,依托厂内雨水管道输送事故废水,雨水管网已硬底化,在发生火灾等事故的时候,及时关闭雨水阀门,将事故废水截留在雨水管网内,从而避免消防废水、物料对地表水的影响。图4-7项目事故废水收集流程图事故状态下,本公司24h值班室值班人员将第一时间关闭雨水总排放口闸门,以防止事故废水流出厂区,可有效保证事故废水截留在园区内。扩建项目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的加工生产,属于C3392有色金属铸造、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属于化工类行业。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原料主要为铝合金锭,机油、废机油厂区暂存量较少,原料区和危废暂存间位于车间内,经核算项目Q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1级,通过加强防火标识和员工培训等应急措施,妥善处置,防止事故废水进入水体,项目应根据应急需要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响应和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五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企业应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和原广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粤环办(2020)51号文件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备案。6、分析结论本项目危险物质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存在主要环境风险为危废暂存间泄漏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厂房发生火灾事故引起次生环境污染;在落实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措施的情况下,确保生产设施、环保处理设施等安全运行,总体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影响不大。八、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不存在电磁辐射影响。—8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熔化压铸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收集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A002燃烧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收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燃气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OxSO2厂界无组织排放NMHC加强密闭车间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加强密闭车间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NMHC《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84—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TPTN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沙田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限值中较严值脱模废液CODCr石油类经“脱模液回收净化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脱模剂调配用水企业用水标准声环境生产设备辅助设备连续等效A声级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危废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不涉及生态保护措施不涉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火灾风险,应按规范设置灭火和消防装备,制定巡查制度、提高人员防火意识和加强火源管理,定期培训工作人员防火技能和知识;针对原辅材料、危险废物泄漏,应按规范要求使用、贮存和管理原辅材料、危险废物,设置警示标识,加强人员安全教育;针对废气事故风险,应定期检修废气治理设施,发现异常,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处理设施进行维修。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无—86—六、结论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环境影响可行。该项目属于一类工业用地,要保证项目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居民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87—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挥发性有机物(t/a)0.01350.01000.213300.2268+0.2133颗粒物(t/a)0.4629001.763302.2262+1.7633NOx0001.125001.1250+1.1250SO20000.840000.8400+0.8400废水生活污水(t/a)14801248012001600+120CODcr(t/a)0.05920.049900.004800.0640+0.0048BOD5(t/a)0.0148000.001200.0160+0.0012SS(t/a)0.0148000.001200.0160+0.0012NH3-N(t/a)0.00300.002500.000200.0032+0.0002TP(t/a)0.0006000.0000500.00065+0.00005TN(t/a)0.0222000.001800.0240+0.0018生活垃圾生活垃圾(t/a)27.75002.25030+2.25一般工业不合格品(t/a)6.5002.509+2.5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t/a)0.5000.100.6+0.1金属边角料及碎屑(t/a)2000.0102.01+0.01危险废物废空桶(t/a)0.1000.100.2+0.1废抹布(t/a)0.05000.0500.1+0.05废切削液(t/a)0.15000.0500.2+0.05含油金属碎屑(t/a)1000.2501.25+0.25废机油(t/a)0000.200.2+0.2废活性炭(t/a)0003.05703.057+3.057喷淋废水(t/a)000404+4废过滤棉(t/a)0000.200.2+0.2铝灰渣(t/a)0002.54702.547+2.547油泥(t/a)0000.100.1+0.1废过滤材料(t/a)0000.1200.12+0.12脱模废液(t/a)0000.500.5+0.5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89——9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五金配件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