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浴洁具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索引号
001008003002023/2025-00498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结果
发布机构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2-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受理温州市佳泽卫浴有限公司年产180万件卫浴洁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文件链接

1
温州市佳泽卫浴有限公司年产180万件卫浴洁具建设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城水暖园区海工大道玉山路33号4楼(浙江美达斯洁具有限公司内)
温州市佳泽卫浴有限公司
浙江博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5-2-12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联系电话:85851572传真:85851572
联系地址: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公众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佳泽卫浴公示.pdf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2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温州市佳泽卫浴有限公司年产180万件卫浴洁具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温州市佳泽卫浴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工程师资质页本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批准颁发,它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ThisistocertifythatthebeareroftheCertificatehaspassednationalexaminationorganizedbytheChinescgovemmentdepartmcntsandhasobtainedqualificationsfor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EngineeronproMiiistryotctionMinistryofHmanResourcesandsocinlSecurityThePeoale'sRepublieaichinaThePeoplesRepubhicafChina编号:HP00019772No.Sign签发日期:2016tn31日管理号:IssuedonFileN016035520350000003512520074本证书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批准须发,它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ThisistocertifythatthebeareroftheCertifieatehuaspassednationalexaminationorganizedbytheChinesegovemmcntdepartmcntsnndhasobtaincdqualificationsforEnvironmentallmpacTAssessmenlEngineerMinEtrIPraiCLtoMinistryoffhmanResosreesandsocialSecurityThePeonlesRepubliefchina编号:HP00019772ThePeoplesrepubheofChinaNo.姓名:姚海峰FullName性别:男Sex出生年月:1980年10月08日DateofBirth专业类别:ProfessionalType批准日期:ApprovalDa2016年5月22日持证人签名:SignatureoftheBearer签发单位盖章Issuedby签发日期:20161131日管理号:IssuedonFileN0i6035520350000003512520074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图1编制主持人现场勘察照片附图2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3项目四至及周边环境概况图附图4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分布图附图5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6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7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附图8温州市区陆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9温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附图10温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图附图11温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房权证附件3土地证附件4租赁合同附件5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6环评单位承诺书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温州市佳泽卫浴有限公司年产180万件卫浴洁具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城水暖园区海工大道玉山路33号4楼(浙江美达斯洁具有限公司内)地理坐标120度47分7.812秒,27度49分26.57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0--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300(租赁建筑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总体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2016年10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函〔2018〕8号)及《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评关于《温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补充说明》(2021年8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符合性(1)规划范围本规划环评范围为《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总体规划》规划区块,包括滨海园区和金海园区部分区块,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金海园区东堤,西至G228国道(滨海大道),南至滨海二十五路,北至通海大道,面积29.8平方公里。(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13-2025年,基准年为2013年。(3)规划目标到2020年,核心区块新增开发建设面积达7平方公里,内外交通网络逐步完善,开发建设框架初步形成。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企业不断集聚,高端产业实现快速发展。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配套服务功能不断提升。产业功能区和城市功能区实现空间联动与功能互补,形成产城融合发展的良好格局。(4)产业导向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核心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汽车产业、信息产业、现代物流四大主导产业,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提升技术水平、形成集群效应;积极培育新材料产业、健康产业、科研教育产业、时尚产业等新兴产业,为开发区产业发展集聚新动能;进一步强化传统制造业、传统商贸业、传统渔农业及传统建筑业等传统产业的升级。(5)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城水暖园区海工大道玉山路33号4楼(浙江美达斯洁具有限公司内),根据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附图7),本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根据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现状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符合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的产业导向,符合用地规划要求。2、《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根据《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函〔2018〕8号)及《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评关于的补充说明》(2021年8月),调整后的生态空间准入清单和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见下表。表1-1生态空间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编号四至范围生态空间示意范围图现状用地类型空间布局约束(ZH33030320003)区块一:北通海大道,东金海园区东堤,南滨海十八路,西G228国道(滨海大道)。区块二:北滨海十八路,东金海园区东堤,南滨海二十五大道,西G228国道(滨海大道)。工业用地为主,居住、商业用地、教育用地为辅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表1-2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区域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制定依据(ZH33030320003)禁止准入类产业42精炼石油产品制品251全部(除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浙江省温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54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水泥制造(除水泥粉磨站)/61炼铁311全部钢、铁、锰、铬合金62炼钢312;铁合金冶炼314全部钢、铁、锰、铬合金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贵金属冶炼322;稀有稀土金属冶炼323全部/67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电镀和热镀锌产品87火力发电4411燃煤火电/3牲畜饲养031;家畜饲养032;其他畜牧039全部/注:未列入禁止入驻产业参考《浙江省温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准入执行。表1-3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类别内容规划环评环保要求本项目情况及符合性水污染防治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全面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对企业生产全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加强各个环节环境污染控制,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鼓励节能减排技术与管理模式创新,以废物减量化、再循环利用和资源化为指导,不断提高节水意识,积极采用先进节水工艺设备,开展中水回用,提高水冲服利用率;建立和完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水集成、信息集成、技术集成、设施集成系统,实现内部物质、能量、信息循环与共享,创建绿色,环保、新型生态产业集聚区本项目采用清洁化能源电能,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能源和水资源不高,“三废”产生量较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企业生活污水经厂区已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已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废水加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①加速未建设区域污水管网建设②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水质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有行业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③企业都必须严格实施清污分流,厂区各只设一个污水排放口和一个清下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要求设置和维护图形标志,进管前设置监测井④对于工业废水超标进管应根据给排水管理处要求实行惩罚性收费本项目不产生生产用水。噪声污染防治布局优化按照居住/商业/1-3类工业用地逐级相邻的用地功能进行布局本项目四至均为工业企业。工业噪声①优先引入低噪声污染的企业,入区企业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工艺,一般不得采用高噪声设备。如必须要使用,则应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安装减振装置、吸声(消声)装置,设置隔声罩等控制措施,并加强车间的隔声,有效降低噪声影响。②各企业应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①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污染严重企业,提出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消除固体废物污染清洁生产方案。鼓励企业选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原料,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采用低能耗、高能效生产工艺,避免过量固体废物产生。建立企业内部多层次、多渠道资源再利用和深加工系统,控制固体废物最终产生量。②分类管理、定点堆放。对各类固体废弃物必须分类管理、定点堆放;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设设置符合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点,危险废物置一定密度垃圾箱和投放点,环卫部门应及时组织清运;对工业固体废弃物,进区各企业必须设置专门堆放点暂贮,然后自行清运至统一地点。③积极提倡废物利用,鼓励开展区域综合利用技术。提倡废物利用,尽可能地回收废弃物中有用成份。④对危险废物必须进行登记,统一进行管理。进区各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性工业废弃物必须进行申报登记,并定点进行堆放,暂存场地必须有防渗漏措施,暂存过程应根据《危险废物暂存标准》进行处置,企业承担相应处置费用。危险废物需转移,无论是综合利用还是转移无害化处置,都必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收集后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涉及电镀、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以及电镀和热镀锌产品,不属于《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禁止准入类产业,符合规划环评产业准入条件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可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因此符合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温州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城水暖园区海工大道玉山路33号4楼(浙江美达斯洁具有限公司内),根据《温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方案》(温环发〔2024〕49号),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在一张图上落实管控要求,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1)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分区管控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涉及“三线一单”划分方案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①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根据省美丽办《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浙美丽办〔2022〕26号)、《浙江省生态厅等17部门关于开展减少污染天数攻坚行动的通知》(浙环发〔2023〕18号)、市委其他符合性分析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22〕38号)、《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要求,确定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5%,PM2.5年均浓度低于23.2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稳中有降。到203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温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根据《温州市环境质量概要(2023年度)》,温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均符合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标准,属于达标区域。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能满足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相应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②水环境质量底线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基于水环境主导功能、上下游传输关系、水源涵养需求、需要重点改善的优先控制单元等内容,衔接水环境功能区划、《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及《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意见》、《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温州规划纲要(2020-2035年)》等既有要求,考虑水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市控重点河流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市控以上考核断面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省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3%,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8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争取市控以上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保持在100%,“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95%以上;确保“十四五”期间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不恶化。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争取达到IV类标准。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至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无废水直接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③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原则,结合温州市及各县(市、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与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设置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7%以上。到2035年,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城水暖园区海工大道玉山路33号4楼(浙江美达斯洁具有限公司内),建设完成后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厂区地面均进行混凝土硬化、防渗防漏等措施,生产过程不涉及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故本项目运行对占地范围外周边范围内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④海洋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本项目不涉及海洋环境影响,因此不会突破海洋环境质量底线目标。(3)资源利用上线目标①能源(煤炭)资源上线目标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70万吨标准煤,全社会用电量达574亿千瓦时左右,能源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提高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15%,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单位能源消费碳排放持续下降,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完成浙江省下达的工作目标。到2035年,全面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非化石能源发电成为主体能源,能源消费碳排放系数显著降低,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本项目能源来自市政电网,总体能源消耗不大,符合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目标。②水资源上线目标至2025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8.52亿m3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明显提升,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全市各县(市、区)达到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至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5以上。至2035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4.07亿m3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显著提升。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全面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常态化推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化学品物质泄漏污染土壤、地表水、地下水;风险物质可能潜在泄漏、火灾等风险,燃烧后的烟尘、一氧化碳等主要通过大气途径进行传播。风险防范措施要求1、化学品仓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安装,必须满足危化品暂存的相关规定。2、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其他物品共存。3、单独设置化学品仓库,应设置耐腐蚀地坪、围堰、集水沟,末端设置相应最大厂区贮存量或作业量的事故应急池,以便收集发生泄漏事故时所产生的物料。化学品仓库内应有消防器材,厂区内应设有相应的应急物资。4、加强化学品的管理和工艺操作的安全管理,确保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5、当出现应急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6、建议企业按照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7、落实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重点环保设施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做好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安全风险,落实安全责任。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7、碳排放评价(1)核算边界确定报告以企业法人为核算边界,核算其所有的生产场所和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设施范围包括直接生产系统工艺装置、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2)排放源和气体种类识别本项目主要排放源为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3)核算方法1)计算公式根据《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计算公式如下:E=E燃烧+E过程+E电力+E热力式中:E: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2e;E燃烧:企业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量,tCO2e;E过程:企业边界内工业生产过程各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tCO2e;E电力:企业净购入的电力产生的排放量,tCO2e;ECO2净热:企业净购入的热力产生的排放量,tCO2e。本项目主要排放源为净购入的电力产生的排放量,其计算公式如下:E电力=AD电力×EF电力式中:E电力:净购入的电力产生的排放,tCO2e;AD电力:企业的净购入使用的电量,MWh;EF电力: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tCO2/MWh。本项目天然气燃烧的CO2排放,其计算公式如下:E燃烧=Σ(ADi×EFi)n式中,E燃烧:企业边界内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排放量,tCO2;AD:天然气的活动水平,GJ;EF:天然气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tCO2/GJ。AD=NCV×FC式中,AD:天然气的活动水平,GJ;NCV:天然气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单位为GJ/万Nm3;FC:天然气的净消耗量;单位为万Nm3。EF=CC×OF×44/12式中,EF:天然气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tCO2/GJ;CC:天然气的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采用本指南附录二所提供的推荐值;OF:1天然气的碳氧化率,%,采用本指南附录二所提供的推荐值。2)活动水平数据企业净购入的电力消费量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确定,本项目耗电量20MWh,本项目消耗天然气约为5万Nm3。3)排放因子数据电力供应的CO2排放因子等于企业生产场地所属电网的平均供电CO2排放因子,根据主管部门主动最新发布数据进行取值。本项目电力供应的CO2排放因子取自《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22年修订版)》(0.7035吨CO2/MWh)。根据《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附录二表2-1中的数据,天然气的低位发热量为389.31GJ/万Nm3;天然气的单位热值含碳量为15.3×10-3吨碳/GJ,天然气的碳氧化率为99%。4)计算结果本项目天然气燃烧的CO2排放计算如下:表4-30企业天然气燃烧的CO2排放计算表项目情况化石燃料品种净消耗量(万Nm3)低位发热量(GJ/万Nm3)单位热值含碳量(吨碳/GJ)碳氧化率(%)碳排放量(tCO2)本项目天然气5389.3115.3×10-399108.1本项目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计算如下:表4-31企业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计算表名称现有项目本项目数量单位数量单位AD电力0MWh20MWhEF电力0吨CO2/MWh0.7035吨CO2/MWhECO2净电0吨CO214.07吨CO2(4)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本项目E过程、E热力均为0,,则本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122.17吨二氧化碳当量。表4-32企业温室气体和二氧化碳排放“三本账”核算表单位:t/a核算指标企业现有项目拟实施建设项目“以新带老”削减量企业最终排放量产生量排放量产生量排放量二氧化碳00122.17122.170122.17温室气体00122.17122.170122.17(5)评价指标计算碳排放评价指标计算式如下:1)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Q工总=E碳总/G工总Q工总—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tCO2/万元;E碳总—项目满负荷运行时碳排放总量,tCO2;G工总—项目满负荷运行时工业总产值,万元。2)单位产品碳排放Q产品=E碳总/G产量Q产品—单位产品碳排放,tCO2/个产品;E碳总—项目满负荷运行时碳排放总量,tCO2;G产量—项目满负荷运行时产品产量,无特定计量单位时以t产品计。3)单位能耗碳排放Q能耗=E碳总/G能耗Q能耗—单位能耗碳排放,tCO2/t标煤;E碳总—项目满负荷运行时碳排放总量,tCO2;G能耗—项目满负荷运行时总能耗(以当量值计),t标煤。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和企业提供资料,统计本项目(全厂)的综合能耗,项目主要能耗为电力和天然气,汇总表如下表所示:表4-33本项目能耗统计表类型标煤折算系数本项目消耗量折标煤使用量天然气1.2143千克标准煤/m³5万Nm360.715电力0.1229千克标准煤/千瓦时20米Wh2.458合计63.173表4-34碳排放评价指标计算参数表核算边界E碳总(tCO2)G工总(万元)G产量(万件产品)G能耗(t标煤)企业现有项目0000拟实施建设项目122.1720018063.173实施后全厂122.1720018063.173项目碳排放绩效核算情况见下表.表4-35碳排放绩效核算表核算边界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tCO2/万元)单位产品碳排放(tCO2/万只产品)单位能耗碳排放(tCO2/t标煤)企业现有项目000拟实施建设项目0.6110.6791.934实施后全厂0.6110.6791.934(6)碳排放绩效评价1)横向评价本项目为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目前国家、省级及温州市暂未发布相关行业的单位产品碳排放Q产品、单位能耗碳排放Q能耗,故本项目仅选取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Q工总评价建设项目碳排放水平。参考《温州市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温环发〔2023〕62号)附录六的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本行业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参考值为0.78tCO2/万元,经比较可知,本项目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强度低于《温州市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中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参考值。2)纵向评价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进行碳排放绩效纵向对比。(7)碳排放控制措施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碳排放主要来自于电力和天然气燃烧过程。企业应从源头防控、过程控制等方面采取减碳减排措施。应选用先进且节能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同时日常生产过程应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实行各生产线、工段能耗专人管理,确保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建议企业尽可能安排集中连续生产,应杜绝大功率设备频繁启动,减少能耗;企业需每年做好碳排放核算,做好生产端用电量的计量,及时有效做好统计与台账记录。针对电表等计量设备,需及时校验与维护。根据能源法和统计法,建立健全的能源利用和消费统计制度和管理制度。(8)碳排放评价结论本报告以企业法人为核算边界,核算其所有的生产场所和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本项目主要排放源为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和天然气燃烧的CO2排放,碳排放量为122.17tCO2/a。本项目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强度低于《温州市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中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参考值。总体而言,项目的实施符合目前碳排放管理要求,项目碳排放水平可接受。环保本项目环保投资概算详见下表。投资表4-36环保投资估算表单位:万元污染源治理措施金额营运期废气喷塑粉尘回收系统+脉冲袋式除尘+引高排放DA0018固化废气、燃气废气风冷装置冷却+活性炭吸附+引高排放DA002抛丸粉尘布袋除尘+车间通风排放磨光粉尘、振光粉尘加强车间通风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依托厂区已有设施)0噪声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根据《隔振设计规范》(GB50463-2008)中相关要求对高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必要时设置隔声间。2.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3.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1固废生活垃圾放置垃圾桶,委托环卫清运1危险废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物暂存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点,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环境风险环境风险预防与应急措施,环境应急预案等1合计1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喷塑粉尘排气筒DA001颗粒物回收系统+脉冲布袋除尘+20米高排气筒引高排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固化废气、燃气废气排气筒DA002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SO2、NOX风冷装置冷却+活性炭吸附+20米高排气筒引高排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颗粒物、SO2、NOX/《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厂房外NMHC/《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5地表水环境废水排放口DW001①COD、悬浮物②氨氮、总磷③总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①《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②《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③《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声环境厂界等效连续A声级采购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隔声减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电磁辐射无固体废物1、一般工业固废临时贮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落实有关固废综合利用途径,使固体废物及时得到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利用。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采取基础防渗、防火、防雨、防晒、防扬散、通风,配备照明设施等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危险废物妥善分类贮存,做好标牌、标识,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理,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3、日常管理和台账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暂存点和化学品仓库列入重点防渗区,其余区域列入简单防渗区,做好相应防渗处理。生态保护措施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化学品仓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安装,必须满足危化品暂存的相关规定。2、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其他物品共存。3、单独设置化学品仓库,应设置耐腐蚀地坪、围堰、集水沟,末端设置相应最大厂区贮存量或作业量的事故应急池,以便收集发生泄漏事故时所产生的物料。化学品仓库内应有消防器材,厂区内应设有相应的应急物资。4、加强化学品管理和工艺操作的安全管理,确保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5、当出现应急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6、建议企业按照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7、落实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重点环保设施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做好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安全风险,落实安全责任。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等环保档案。2、在项目建成投产实际排污前,进行排污许可登记。3、按照本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厂区污染源例行监测计划。六、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用地规划要求和“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对周边环境影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按照我国环保法的规定,凡从事建设项目,其防治污染的环保处理措施必须实行“三同时”原则,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方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同时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采取严格的环保治理和管理手段,确保环境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的减缓。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t/a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烟粉尘///0.35/0.35+0.35挥发性有机物///0.006/0.006+0.006SO2///0.01/0.01+0.01NOX///0.094/0.094+0.094废水废水量///192/192+192COD///0.01/0.01+0.01氨氮///0.001/0.001+0.001总氮///0.003/0.003+0.0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铁丸///1.25/1.25+1.25收集的粉尘///0.374/0.374+0.374废布袋///0.02/0.02+0.02一般包装废物///0.6/0.6+0.6废砂轮///0.01/0.01+0.01废谷壳///1.5/1.5+1.5危险废物废活性炭///2.004/2.004+2.004废油桶///0.001/0.001+0.001生活垃圾///2.4/2.4+2.4碳排放量(二氧化碳当量)///122.17/122.17122.17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浴洁具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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