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预制建筑构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18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2013226
0993-206870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2069077
通讯地址:石河子市南二路市民中心三楼行政审批区
邮 编:83000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装配式预制建筑构件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北工业园区纬八路26-4号
石河子市博泰预制件有限公司
新疆润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租赁石河子市瑞博通商贸有限公司厂区,新建预制件生产线2条,购置桥型起重机(行车)3台、模具15套。 本项目总投资2400万,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1)钢筋切割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切割方式为等离子切割,由于切割过程产生的金属碎屑粒径较大,密度较大,在重力作用下可快速在作业区附近自然沉降。 故本项目仅对切割粉尘进行定性分析。 (2)焊接烟尘 将外购的钢筋按要求,先利用钢筋切割机进行下料分割,再使用设备对不同部分的钢筋按要求进行调直或弯曲,最后使用钢筋绑扎的方式加工成钢筋骨架。 本项目使用的是钢筋绑扎的方式加工成钢筋骨架,不进行焊接,故不产生焊接粉尘。 (3)道路扬尘 项目运输车辆出入场地时会产生道路扬尘,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厂区内道路和场地均进行硬化处理;运输车辆运输时表面洒水,用篷布遮盖,做到全封闭运输,严禁超载,同时控制车速;及时清扫路面;厂区设置雾桩增湿抑尘,确保路面尘土充分湿润,道路扬尘对环境影响不大。 因此本项目仅对道路扬尘进行定性分析。 2、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地下水管网排入石河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蒸汽用水量 项目生产废水为蒸汽发生器用水的软化浓水,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清洗车辆,蒸汽发生器外排水,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清洗车辆;蒸汽冷凝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 (3)车辆冲洗用水 车辆冲洗用水经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4)模具清洗用水 模具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电锅炉、钢筋切割机、钢筋箍筋弯曲机、模具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介于85~90dB(A)之间。运营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采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强降低噪声源;(2)噪声较高的设备采用隔振垫,并加固安装设备以降低振动时产生的噪声等。项目在正常工况下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钢筋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废混凝土块、混凝土渣收集后可继续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模具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贮存、管理。
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配式预制建筑构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