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5)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7日10时至2025年3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沪山路上林小区3-41幢一单元401室房屋【权证号:浙(2021)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10926号,建筑面积计133.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计16.80平方米,城镇住宅出让用地,使用期限:2077年7月27日】。
瑕疵说明:房屋外墙有涂料脱落现象,屋内地面砖有翘起,其他未发现。
一、起拍价:67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保证金65000元。
本次拍卖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2024)浙03执723号
网拍号:温法网拍(2025)11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5年3月14日下午3:00-3:30时安排看样。
看样联系电话(请提前联系):1350661088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准入条件限制:无限制。
六、费用承担:1、办理土地过户所需要的税、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其他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在过户时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相关税费单据向本院申请退回)。买受人在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10日内应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逾期不办理,则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可能存在的欠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5年4月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7330 0012 0190 012368)。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1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5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7-88018112。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12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2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