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硕农产品加工厂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2025年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2-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庄河市黑岛镇岩硕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1-89818887传 真:0411-89818887通讯地址:辽宁省庄河市世纪广场一号营商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 编:116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庄河市黑岛镇岩硕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黑岛镇黄贵城村孙屯
庄河市黑岛镇岩硕农产品加工厂
大连庄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庄河市黑岛镇黄贵城村孙屯,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本项目建设一台4t/h生物质专用蒸汽锅炉用于红薯片烘干,年产红薯片90吨。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意见
环评报告批复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岩硕农产品加工厂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