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加油站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2月14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自公告公开之日算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555640邮编:121007
通讯地址: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或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生态分局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一、项目名称:锦州渤海物流加油站建设项目
二、文 号:锦环审函〔2025〕8-2号
三、发文时间:2025年2月14日
附件:锦州渤海物流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流加油站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