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鞋 休闲鞋 防水鞋生产线招标采购公告(2025)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关于对湖南东泓旭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运动鞋、休闲鞋、防水鞋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2月14日,我局受理湖南东泓旭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运动鞋、休闲鞋、防水鞋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通讯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祁阳市民生南路185号404室)
项目名称:湖南东泓旭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运动鞋、休闲鞋、防水鞋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东泓旭鞋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灯塔路电子信息产业园4栋南侧厂房
环评单位:衡阳蓝天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附 件:湖南东泓旭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运动鞋、休闲鞋、防水鞋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送审稿)项目名称:年产200万双运动鞋、休闲鞋、防水鞋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湖南东泓旭鞋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2六、结论64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5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4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5项目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6项目排水路径图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附件3项目备案文件附件4厂房租赁协议附件5祁阳高新区调扩区规划环评批复附件6原料MSDS附件7胶水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报告附件8环境敏感目标补充监测报告附件9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附件10专家意见及签到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万双运动鞋、休闲鞋、防水鞋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208-431121-04-05-980248建设单位联系人马伟国联系方式189****8059建设地点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灯塔路电子信息产业园4栋南侧厂房地理坐标(111°52′26.0004″,26°33′22.957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952皮鞋制造C1953塑料鞋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2、制鞋业195 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或年用溶剂型处理剂3吨及以上的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高新区备[2024]35号总投资(万元)6180环保投资(万元)43环保投资占比(%)0.7施工工期3是否开工建设£否R是:已建成,未生产用地(用海)面积(m2)3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4.1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审查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4]2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用地属于规划中的二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5)根据《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祁阳高新区形成“一区三园”的空间结构。“一区”为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园”为新区片区、黎家坪片区、白水片区。规划面积1395.35公顷,其中新区片区852.39公顷,黎家坪片区243.00公顷,白水片区299.96公顷。根据《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黎家坪片区主要发展装备制造(金属制品等),辅助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制造、新型水泥等)、仓储物流;新区主要发展装备制造、轻工纺织(服装服饰业、制鞋业、文体用品制造业等)、食品生物医药、新能源材料(锂电池制造、特种陶瓷制造等),辅助发展高端服务业;白水片区主要发展轻工纺织(纺织产业),重点承接轻工纺织产业。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祁阳高新区灯塔路电子信息产业园4栋南侧1-2层厂房,位于规划中新区范围内,根据《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新区产业定位主要发展装备制造、轻工纺织(服装服饰业、制鞋业、文体用品制造业等)、食品生物医药、新能源材料(锂电池制造、特种陶瓷制造等),辅助发展高端服务业;本项目为“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制鞋业”,属于新区主导产业,因此,本项目所属产业与《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定位相符。与规划环评批复符合性分析:根据《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湘环评函[2024]29号)(见附件),本项目与批复内容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 与规划环评批复符合性分析《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中 二、后续规划发展建设应做好以下工作:本项目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一)做好功能布局,严格执行准入要求。园区应从规划层面提升环境相容性,以减小工业开发对城市居住及社会服务功能的影响。新区(区块二)部分区域现状巳与集中居住区交错布局,在紧邻集中居住区的位暨应限制新引入噪声大、以气型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并加强对巳有气型污染企业的污染控制,园区涉电锁工艺的项目应向黎家坪片区(片区一)集中,园区纺织相关产业应不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以减少废水排放量。产业引进应落实园区生态分区环境管控要求,执行《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最新修订版)提出的相关禁止性、限制性要求应予以落实。本项目位于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属于规划的新区(区块二)区域,租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不在集中居住区,属于制鞋业,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布局,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相关要求是(二)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园区污染治理。园区应切实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和运维,做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确保园区各片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按要求完成环保督察指出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问题的整改。各片区污水处理厂应具备针对该片区产业特征污染物的处置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营。做好黎家坪片区(区块一)工业污水处理厂与园区表面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设施的统筹设计布局,确保重金属排放因子按相关规定要求达标排放,黎家坪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规划期内排放规模按2万t/天控制,尾水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新区(区块二)的白竹污水处理厂规划期内排放规模按5万t/天控制,尾水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白水片区(区块三)的科技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规划期内排放规模按2.5万t/天控制,尾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应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表1二级标准、二氧化氯、硫化物、总铬等特征污染物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X8B4287-2012)直接排放标准、其他污染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园区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相关特征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加大VOCs排放的整治力度,对重点排放企业予以严格监管,确保其处理设施稳妥、持续有效运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的相关减排要求。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园区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动入园企业按规定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园区应落实第三方环境治理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强化对园区重点产排污企业的监管与服务。本项目位于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属于规划的新区(区块二)区域,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白竹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后交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理,拟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项目建成投产前需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申报排污许可证是(三)完善监测体系,监控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园区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方案落实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园区应加强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性监测,并覆盖相关特征排放因子,严防企业废水废气偷排漏排或污染治理措施不正常运行。本项目不属于排放涉重废水企业,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白竹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是(四)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园区环境事故。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涉重金属废水的收集输送管路应逐步改造为地上明管或架空管路,完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事故应急池的设计与建设,加强对园区污水管网的日常监惜、巡管,杜绝污水管网的泄漏。环评要求项目在建成验收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符的应急预案。是(五)做好周边控规,落实搬迁安置计划。园区管委会与地**府应共同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确保园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搬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暨防护距离和提出搬迁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未落实的,园区应确保相关新建项目不得投产。本项目位于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租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拆迁及移民安置是(六)做好园区建设期生态保护。尽可能保留自然水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本项目不涉及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等是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皮鞋、塑料鞋制造,属于制鞋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产业政策中的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二)选址合理性分析根据现场踏勘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位于祁阳高新区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内,项目所在厂房东侧紧邻华旺路,北侧为祁阳恒益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南侧为湖南聚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西侧为祁阳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厂房。项目租用现有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祁阳高新区土地利用规划,同时不属于新区禁止和限制引进的项目类型;项目选址地交通方便,周边敏感点分布少,不存在限制项目建设的外环境因素;综合来看,项目选址合理可行。(三)“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祁阳高新区新区,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项目所在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1、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经核实,本项目拟建地为工业园内,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祁阳市2023年大气环境各常规因子达标,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的。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项目为皮鞋、塑料鞋制造,属于制鞋业,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电资源,区域内生产和生活用水均使用自来水,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项目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租赁工业园区工业用地现有闲置厂房,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因此,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为皮鞋、塑料鞋制造,属于制鞋业,根据《湖南祁阳高新区调区扩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所属行业未被列入负面清单。根据《永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版)》,本项目位于祁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灯塔路电子信息产业园,属于永州市祁阳市浯溪街道(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3112120002),单元分类为重点管控单位,具体管控要求见下表。表1-1项目与永州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空间布局约束(1.1)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应符合《祁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方案》的规定。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应符合《祁阳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2020-2024年)的要求。(1.2)湖南祁阳浯溪国家湿地公园:执行《湖南祁阳浯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1.3)祁阳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原则上不应超出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拓展空间;对园区外的现有企业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1.4)开展沿江化工污染整治,落实湘江干流(祁阳段)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要求,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1.5)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本项目属于制鞋业,不属于畜禽养殖业,不在祁阳浯溪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不在湘江干流(祁阳段)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2.1)全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城区建成区规模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2)严格禁养区管理,依法处理违规畜禽养殖行为。对全市限养区、适养区内传统畜禽养殖场全面进行提质改造,配套建设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使畜禽养殖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属于制鞋业,不焚烧秸秆,不属于畜禽养殖业符合3环境风险管控(3.1)按照《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祁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环评要求项目在建成验收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符的应急预案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4.1)能源: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清洁能源等工程实施,拓展天然气供应渠道,加快建设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等新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并逐步推广,减少煤炭使用量,到2025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 50%以内。(4.2)水资源:(4.2.1)到2025年,祁阳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4567万立方米以内,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在28071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降低18.06%、8.8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45。(4.2.2)加强生态流量保障。“十四五”期间通过明确闸坝、水库生态调度任务和推进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对水资源进行优化调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和最小水位要求。(4.3)土地资源:规划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0.11万亩(其中金洞管理区2.6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5万亩(其中金洞管理区2.38万亩),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23.30平方千米(其中金洞管理区104.38平方千米);全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54.96平方千米以内(其中金洞管理区控制在0.86平方千米以内),划定城镇发展区5561.36公顷,乡村发展区88006.56公顷,矿产能源发展区779.61公顷。(4.4)观音滩镇、浯溪街道: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执行《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祁政发〔2020〕23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使用电能,不使用化石燃料;项目生产工艺不使用水,仅员工生活用水;项目租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符合5、与《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祁阳高新区新区,与《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十一、永州市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1-8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2项目与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单元名称行政区划单元分类单元面积(km2涉及乡镇(街道)区域主体功能定位主导产业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省市县ZH43112120003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重点管控单元核准范围:9.56核准范围(一区三片):白水片区涉及白水镇;黎家坪片区涉及黎家坪镇;新区涉及浯溪街道、观音滩镇祁阳县: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白水镇、黎家坪镇、浯溪街道:省级重点开发区域湘环评函 [2017]41号:产业定位以农副产品加工、轻纺制鞋为主导,配套发展机械电子、新型建材、食品医药等辅助产业;湘发改函[2018]355号:新扩区域主要发展绿色食品、轻纺制鞋、机械电子、生物医药等产业;六部委公告2018年第4号:轻纺制鞋、食品、医药。1.新区东面紧邻湖南祁阳浯溪国家湿地公园(在建),北面距湿地公园最近约250m,白水片区东面距湿地公园最近约400m。2.新区紧邻祁阳县一、二水厂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区的白竹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距下游观音滩饮用水源取水口7.1km。3.各片区均距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较近(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尚未获批),其中:新区北面靠近浯溪景区(距离约300m);白水片区东面靠近八角岭景区(距离约1.45km);黎家坪片区东南面距大华山景区约1.1km。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1)禁止引进电镀、屠宰、造纸、制革、染整等水型污染重、排水涉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园区禁止排放涉重废水企业进入。(1.2) 白水片区:禁止引进气型污染大的企业和项目,原则上不得新建三类工业企业项目。(1.3)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三类工业企业项目。1.本项目为制鞋业,不属于水型污染重、排水涉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2.项目位于新区,不属于三类工业企业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2.1)废水: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各片区雨水就近排入附近自然水体或现有排洪渠。白水片区:废污水经祁阳科技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黎家坪片区:废污水依托黎家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祁水,适时对该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海螺水泥公司水泥生产区的初期雨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排入祁水。新区:废污水经白竹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湖南祁阳浯溪国家湿地公园内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禁止擅自取土、取水、排污。(2.2)废气:(2.2.1)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污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2.2.2)全面推进包装印刷、轻纺制鞋、生物医药、机械电子等工业VOCs综合治理,建立VOCs排放清单信息库,完善企业一企一档制度。(2.2.3)园区内水泥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海螺水泥公司特护期按要求实施错峰生产。(2.3)固废:做好高新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1.本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园区雨水沟,污水经预处理后排污入白竹污水处理厂。2.不在湖南祁阳浯溪国家湿地公园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以及擅自取土、取水、排污。3.本项目各工艺废气产污节点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4.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交专业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要求。相符环境风险防控(3.1)经开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组织严格落实《湖南祁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3.3)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严格落实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禁止工矿企业排放废水直接用于农业灌溉,防止污染物随灌溉水进入耕地。环评要求项目在建成验收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符的应急预案。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4.1)能源:(4.1.1)高新区管理机构应加强管理,对2017年以前建成的企业进行能源结构清洁化改造,2017年以后黎家坪、新区引进企业必须采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白水片区实施集中供热。各片区涉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严格执行禁燃区相关要求。(4.1.2)2020年,园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613029.43吨标煤,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 13109.17吨标煤,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预测值为0.579吨标煤/万元;到2025年,祁阳高新区能源消费强度控制在0.487吨标煤/万元,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81401.00吨标煤以内,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954897吨标煤以内。(4.2)水资源:优化高耗水行业空间布局,推动高耗水行业沿河布局,推广串联式循环用水布局,促进可利用再生水的企业与城市污水处理厂就近布局。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以纺织、食品等主要高耗水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规范各行业用水定额,各行业应严格按照湖南省用水定额执行,对暂时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逐步提高水利用率,确保在2021年达到用水定额要求。到2020年,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23%。(4.3)土地资源:工业项目用地应本着集约节约的原则,实行指标控制。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行政办公、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不得建设单层建筑。工业项目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50万元/亩。1.本项目使用电能。2.本项目生产各环节节约用水,废水经处理后排入白竹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3.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相符综上分析,本项目属于制鞋业,不属于环境管控单元限制、禁止引进的企业类型;因此本项目符合《湖南省“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十一、永州市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1-3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要求。(三)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1、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表1-3 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序号规划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符合2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加强政策引导。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且企业采用的原辅材料是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的要求符合3湖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VOCs重点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产业准入标准、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优先将VOCs排放类落后产能纳入各地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加快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装备。坚决关闭能耗超标、污染物排放超标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逐年淘汰一批污染物排放强度大、产品附加值低、环境信访多的落后产能。本项目生产工艺装备不属于淘汰落后及限制类符合2、 与《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南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中“(五)严格生态环境准入。严格生态环境分区引导。严格落实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根据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对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符合“三线一单”准入要求,与《湖南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中相关内容相符。3、与《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二)严格环境准入与管控”相关内容,分析如下:表1-4 与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序号规划内容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严格环境准入按照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把永州项目产业政策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防止落后产能和污染严重项目转入永州市,严控化工、建材、有色、电镀、印染等高污染项目的审批,禁止新建、扩建落后产能项目。坚持新建工业企业必须入园,严控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入园。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要求。实行排污总量前置管理,将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提条件,严控新增排放量。加强永州市11家省级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推进“三线一单”与排污许可、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数据系统共享。探索构建以“三线一单”为环境 空间管控基础,以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为环境准入关口,以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以执法、督察为环境监管闭 环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框架。本项目属于制鞋业,位于工业园区,不属于落后产能和污染严重项目符合2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制度,以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行业 发展规划引导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规划环评。推动规划编制底线约束,前置考虑空间 管制、总量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统筹区域空间布局与生态 安全格局,统筹发展目标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严格审查涉“两高”行业的有关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发展规模,优化规划布局与实施时序。推动在项目环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中落实规划环评成果。本项目严格执行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制度符合3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推行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土壤环境要素全覆盖,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严格落实企业持证排 污要求,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推进排污口清理整治,规范排污口设置。依托排污许可证实施企事业单位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监管和考核。加强对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推进全市排污许可制度与环 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融合,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本项目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符合4、与《祁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祁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4.2.2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相关内容,分析如下:表1-5 与祁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序号规划内容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建立工业炉窑管理台账,全面核实工业炉窑使用燃料和原料、治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限值、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基本信息,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治理要求和时间期限,扎实推进工业炉窑治理。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工序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应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属于制鞋业,不使用工业炉窑,不属于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符合2持续推进“散乱污”涉气企业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对列入淘汰的涉大气污染物排放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并进一步清理现场、恢复生态。严格控制全市砖瓦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积极化解砖瓦、有色等过剩行业产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本项目属于制鞋业,不属于列入淘汰的涉大气污染物排放散乱污企业及其他依法淘汰的落后产能符合3涉VOCs行业综合治理继续推动重点监管企业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确保企业VOCs排放长效稳定达标,对单纯用活性炭治理的需进行技术改造,增加长效处理设施,否则需安装浓度在线监测设备。加快金属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涉VOCs行业后处理效率,杜绝加工车间无气体收集处理设施、机械产品表面涂装露天喷涂、VOCs无组织排放的现象。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削减替代。新、改、扩建涉及VOCs排放项目,从原辅材料和工艺过程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本项目属于制鞋业,位于工业园区,不属于重点监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少。符合5、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6 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比一览表控制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源头和过程控制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为制鞋业项目,主要产生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运行与监测鼓励企业自行开展VOCs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应自行开展VOCs监测,并主动向当地环保部门报送监测结果符合采用吸附回收(浓缩)、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离子体等方法进行末端治理时,应编制本单位事故火灾、爆炸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并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建成投入验收之前,需编制应急预案符合综上分析,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6、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1月19日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7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序号要求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建设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区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扩建、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扩建、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祁阳高新区,不在饮用水保护区内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陆或围填海等建设项目,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砂、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祁阳高新区道,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祁阳高新区,不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在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设置污水直接排放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属于以上建设项目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为制鞋业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9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以上建设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改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11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改扩不符合要求高能耗高排放项目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制鞋业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不属于两高项目,位于祁阳高新区,不涉及生态敏感区,不排放生产废水,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关管控要求。7、与《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2023修改版)相符性分析根据《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1)禁止在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渠),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经设置排污口(渠)、建成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期限内组织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2)禁止在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渠),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经设置排污口(渠)、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民政府规定期限内组织拆除或者关闭。(3)禁止在湘江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湘江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祁阳高新区内,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应排放标准,选址不在湘江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涉及重金属,因此符合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8、与周边企业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内,本项目周边现有企业主要为鞋厂、电子厂、服饰厂、医疗器械、机械制造、塑料品制造等行业。本项目为制鞋业,属于新区主导产业,符合新区产业定位,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较少,不会影响或限制周边企业的发展,周边企业对本项目亦不构成限制影响;因此,本项目与周边企业具有相容性,选址无明显外环境限制。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由来及项目组成湖南东泓旭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31日,项目选址于湖南省永州市祁东经济开发区灯塔路电子信息产业园4栋南侧厂房1~2层。项目厂房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共设两层,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租用祁阳浯皓建设责任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改造建设,新建针车生产线6条,成型流水线2条,配套建设原材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等相关设施。项目总投资6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主要进行皮鞋、塑料鞋生产,建成后年生产200万双成品鞋。本项目已于2024年9月1日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备案编码为:2409-431100-04-01-997110。本项目因建设进度原因,在环评审批前开展了部分厂房改造及设备安装等建设活动,属于“未批先建”行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经调查核实后责令企业停止建设并进行整改(永环责改(祁)[2024]52号),企业积极配合补办环评手续,并承诺严格落实环保要求(详见附件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按要求补充完善环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本项目属于“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2 制鞋业 195”的“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或年用溶剂型处理剂3吨及以上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此,湖南东泓旭鞋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即组成编制小组,对项目拟建场址进行了实地勘查,在进行较充分的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租用祁阳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4栋南侧厂房1-2层进改造建设,厂房占地面积3000m2,总建筑面积约为6000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鞋面仓库、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以及办公区等,主要工程组成见表2-1。表2-1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生产厂房4栋南侧厂房,共四层,本项目为1-2层,占地面积3000 m2一层建筑面积约3000 m2,层高5m;主要用于放置6条针车生产线,设置冲裁区、注塑区、原料仓库等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约3000 m2,层高5m;主要用于放置2条成型生产线,设置鞋面仓库、成品仓库及办公区等辅助工程办公区占地面积约500 m2,位于一、二层西侧区域,设置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室等,厂内不设食宿框架结构储运工程原材料仓库占地面积约450 m2,位于一层东南侧区域,靠近厂房大门方便原料运输,用于原料储存;内部单独设置化学品仓库区域,用于储存PU胶、表面处理剂以及清洗剂等,面积10 m2,位于原料仓库东南角框架结构鞋面仓库占地面积约324 m2,位于二层西北侧区域,与成品仓库相邻,用于储存鞋面框架结构成品仓库占地面积约400m2,位于二层北侧区域,东侧设置检验线用于检验产品,检验合格的产品储存于成品仓库待售/公用工程给水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排水雨污分流,园区排水管网/供电园区电网接入供电/供热生产电供热,不设锅炉进行集中供暖,采用分体式空调/环保工程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依托现有废气处理措施刷胶、表面处理、洗清洁及注塑等工序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风机风量12000m3/h/噪声治理设备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固废治理垃圾桶若干,收集生活垃圾/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位于厂房一层东侧,面积10m2/在一层东侧设置10 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风险防控加强工艺管理、安全教育、设备维护,合理分区布置、配备应急物资、规范化学品及危废储存等,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二)产品方案项目产品主要为运动鞋、休闲鞋、防水鞋及注塑鞋,共计200万双。具体如下:表2-2 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位产量1运动鞋万双602休闲鞋万双603防水鞋万双304 注塑鞋万双50(三)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2-5。表2-3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原辅料名称单位用量最大存量储存方式规格备注1人造皮革PU万码262.5卷轴式50码/卷外购2贴合类网布万码202卷轴式50码/卷外购3细布热熔胶万码101卷轴式50码/卷外购4海绵万码60.5卷轴式50码/卷外购5塑胶鞋底万双15020袋装200双/袋外购6TPR颗粒t/a7.51袋装50kg/袋外购,用于制作注塑鞋底7PU胶t/a152桶装50kg/桶外购8表面处理剂t/a1.1350.25桶装25kg/桶外购9清洁剂t/a0.10.05桶装25kg/桶外购10白乳胶t/a10.1桶装25kg/桶外购11润滑油t/a0.50.25桶装10k/桶外购12活性炭t/a17.41袋装/废气治理13水t/a2700///市政管网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料介绍如下:①人造皮革:皮革是经脱毛和鞣制等物理、化学加工所得到的已经变性不易腐烂的动物皮。革是由天然蛋白质纤维在三维空间紧密编织构成的,其表面有一种特殊的粒面层,具有自然的粒纹和光泽,手感舒适。②网布:具有网孔的织物即网布。分为机织网布和针织网布(目前还有非织造),其中机织网布有白织或色织;针织网布也分纬编针织网布和经编针织网布两种,原料一般为锦纶、涤纶、氨纶等。③白乳胶:白乳胶是一种环保型水溶性胶黏剂,主要成分为聚乙烯醇。白乳胶外观为乳白色,是由醋酸乙烯单体在引发剂作用下经聚合反应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粘合剂。可常温固化、固化较快、粘接强度较高,粘接层具有较好的韧性和耐久性且不易老化。被广泛应用于木材、家具、装修、印刷、纺织、皮革、造纸等行业,胶接强度高,固化后的胶层无色透明,韧性好,不污染被粘结物;乳液稳定性好,储存期可达半年以上。④塑胶鞋底:本项目使用的塑胶鞋底为EVA发泡+TPR组合鞋底。EVA发泡+TPR组合鞋底是轻质、舒适与耐用的完美结合,既能满足鞋子缓震减压的需求,又能提供防滑和耐磨的性能。这种组合适用于多种类型的鞋类,是现代鞋底设计中的经典选择之一。⑤TPR颗粒:TPR材料(Thermo-Plastic-Rubber material),即热塑性橡胶材料,是一种兼具橡胶弹性和热塑性特性的高性能材料。以热塑性丁苯橡胶(如SBS、SEBS)为基础原料,添加树脂(如PP、PS)、填料、增塑油剂以及其他功能助剂,通过共混改性制得。TPR材料具有橡胶的弹性特性,同时无需硫化处理,可直接采用注塑、挤出、吹塑等工艺加工成型。项目使用的化学品主要为PU胶、表面处理剂及清洁剂,根据供应商提供的MSDS分析,本项目使用化学品主要成分见下表:表2-4 化学品主要成分分析表原料名称成分含量%本项目取值密度(g/cm3)PU胶聚氨酯树脂固体份60~7064.80.898碳酸二甲酯挥发份2~835.2乙酸甲酯2~8丙酮5~12丁酮5~12表面处理剂丙烯酸树脂固体份9~11100.86~0.93(本项目取中间值,即0.9)甲基环己烷挥发份2~890乙酸甲酯60~70丁酮5~12丙酮5~12清洗剂乙酸乙酯挥发份10~201000.86~0.93(本项目取中间值,即0.9)乙酸甲酯10~20丙酮10~30丁酮20~40溶剂油10~20注:“本项目取值”是根据企业提供的MSDS中各物质所占质量百分比计算所得。本项目所用PU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2-5 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符合性分析物料名称密度(g/cm3)挥发性有机物占比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理论值)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检测值)标准限值符合性PU胶0.89835.2%316g/L241g/L400g/L符合注:理论值根据企业提供的MSDS挥发份占比计算所得,检测值为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详见附件。(四)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下表。表2-6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成型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位1精密四柱裁断机(华森)40T(600mm)12台2四冷八热定型机(夏龙)热风2台3平面压底机(秉德)双座2台4砂轮式磨景机/1台5压烫机/1台6鞋舌压标机/2台7冷热鞋头定型机四冷四热1台8自动冷热滚压机800mm1台9除皱机自动2台10拔楦机/2台11画线机/6台12带计时感应蒸湿机/2台13单桶智能型PU刷胶机十个头2台14新式电控自动前帮机EF-868-3AD3台15扫刀双动式后踵结帮机EF-8622台16强力墙式压底机EF-878D6台17高效节能双层红外线生产线SD-968NIR2条18单色鞋用塑料注射机(剪式)GLJ-242台19台式验针机HD-5016ES2台20立式验针机HD-6016E2台21后踵定型机/1台针车设备1热气缝合密封机(电脑型)FY-608B2台2高低袜套一体试验机(双头)FY-5021台3精密四柱裁断机(华森)40T(600mm)1台4除皱机整形5台5单针三步进电脑罗拉车T4-1C61套6双针三步进电脑罗拉车T4-2C14套7包边机TTY-3353套8万能包边机TTY-4353套9直驱万能车TTY15308套10修边机TTY2012套11电子花样机TTY-J2210L3套12电子花样机TTY-J3020L16套13自动上胶分边锤平机/6套14冲孔机/6台15锤平机/6台16普通打扣机/2台17自动剪线万能车TTY-1530BFT-CQ1套18削皮机TTY-8014套19拉帮机TTY-6006套20印刷式画线机TTY-1390YS2套21切割机TTY-C11-1609P1套22过胶机/2台23电脑模版机/1台24喷胶机/6台25美标电脑罗拉车单针1台26贝斯曼罗拉车单针1台27美标万能车/1台28美果调速圆刀削皮机/1台29杰克电脑花样机30202台30杰克电脑罗拉车单针11台31杰克电脑罗拉车双针1台车间运输设备1电动叉车 /1台2普通叉车 /3台(五)、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由市政给水管供水。项目不提供食宿,用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用水。根据《湖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办公楼(不带食堂)用水定额按45L/(人·d),职工人数为200人,工作时间300天,则办公楼用水量约9m³/d(2700m³/a)。因此,本项目的年用水量为2700m³/a(9m³/d)。2、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园区内雨水沟(加盖)汇入园区雨水系统。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房采用干清扫,不产生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总用水量为9m³/d(2700m³/a),生活污水的产污系数以0.8计,则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2m³/d(2160m³/a),主要污染因子及产生浓度:CODcr300mg/L、BOD5200mg/L、SS250mg/L、NH3-N25mg/L。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湘江。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总量为2160m³/a(7.2m³/d)。3、供电用电为市政供电,从园区电网引入。输出380V的生产动力用电和220V的办公生活用电。4、消防本项目建筑防火设计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劳动动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200人,日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300天,均不在厂内食宿。(六)、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项目拟建地为祁阳经开区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4栋南侧1-2层,租用现有厂房改造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园东侧紧邻华旺路,北侧紧邻灯塔路,交通便利,物流运输方便,厂房一层西南角有一处厂房大门,原材料仓库位于一层西南侧紧邻厂房大门;一层西北侧为冲裁区,主要进行原材料裁剪预处理工序;冲裁区北侧即针车生产线,位于厂房一层西北侧;一层东北侧为注塑区,放置两台圆盘注塑机。厂房二层南侧为两条成型生产线,东北侧设置检验区及成品仓库;西北侧设置鞋面仓库,主要用于放置针车生产线生产的鞋帮、鞋面。办公室、会议室及其他配套设施设置于一层二层东、西侧区域,厂房中部设置3m通道,方便材料运输。项目总平面布置有利于生产、便于管理、布置紧凑、节约用地,厂容整洁及符合防火、卫生、绿化、环保等规范为原则,同时考虑当地主导风向和各种水、电管线的最佳入厂位置,以便于减少污染,利于生产,使总体设计更趋合理。项目所在区水、电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项目平面布局较合理。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租赁祁阳浯皓建设责任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施工工艺较简单,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车间改造及设备安装。(二)营运期工艺流程简述:1、项目共设置6条针车生产线布置于厂房一楼,工艺流程如下:图2-1 针车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简述:原材料入库:将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如皮革、布料、鞋底等)按照入库要求存放在指定区域,并进行分类和登记,确保后续工序的材料供应。裁断冲裁:通过专用设备(如裁断机)对大块原材料进行裁剪,根据设计要求切割成所需的形状和大小,以供后续加工。该工序产生废弃边角料固体废物。准备/手工:对裁剪后的材料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边缘修整、拼接、打孔等工序,确保材料符合加工标准。同时,手工完成一些精细操作,提升产品质量。该工序产生废弃边角料固体废物。外发高频:将部分需要特殊加工(如高频热压、压花等)的半成品外发至具备高频压花工艺的企业,完成特殊处理后返回生产线。针车:使用针车设备对鞋帮、鞋面等部件进行缝制或拼接,确保部件之间连接牢固,同时达到美观和设计要求。注塑:将加工好的鞋帮、鞋面等部件通过注塑工艺,与鞋底或其他组件结合,生产出具有完整结构的注塑鞋。成型生产线:经过针车生产线生产的鞋帮、鞋面进入二楼成型生产线,通过专用成型设备对鞋子进行整形,将鞋底、鞋帮及其他部件进行组装和固定,确保鞋子符合设计规格和外观要求。2、项目共设置2条成型生产线布置于厂房二楼,工艺流程如下: 图2-2 成型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工艺流程简述:备料:准备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鞋面、鞋底及其他辅助材料,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生产要求。定型:通过模具或加热工艺,将鞋面材料固定成预定形状,为后续工序奠定基础。拉邦:将鞋帮材料拉紧并固定在鞋楦上,确保鞋面平整且符合设计要求。入楦:将鞋楦放入鞋帮内,进一步固定鞋型,为鞋子提供支撑和标准化的尺寸。画线:根据设计要求,在鞋帮或鞋底部位标注粘贴或加工的参考线,为后续步骤提供定位。表面处理:为了提升粘合效果,对鞋底或鞋帮表面进行表面处理,使用专用表面处理剂处理后,采用电加热热风烘干机进行烘干。烘干温度约50~70℃,烘干时间10~20min,确保表面充分干燥后进入后续刷胶工序,该部分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VOCs)。刷胶:在鞋底或鞋帮需要粘合的部位涂刷胶水后,通过电加热热风烘干机进行烘干。充分挥发胶水中的溶剂是确保胶层达到最佳初始粘合力的关键,否则可能导致气泡、脱层或粘合不牢等问题。通常无需完全烘干,只需使胶层表面达到不粘手且适度干燥的状态,即可进行后续粘合操作。烘干温度约50~70℃,烘干时间8~15min,该部分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VOCs)。贴底:将鞋底与鞋帮进行正式粘贴,确保贴合精准且无气泡。压机:通过机械压力将鞋底与鞋帮牢固地粘合,确保鞋子的整体稳定性。整理/洗清洁:对成型后的鞋子进行修整,如修边、清除多余胶水等,确保外观符合要求。在洗清洁工序中,使用专用清洗剂,人工去除残留污渍或加工痕迹,进一步提升鞋子的整体外观质量。该工序使用的清洗剂会挥发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小包装:对单双鞋子进行初步包装,保护鞋子表面并便于后续分拣。大包装:将多双鞋子按照订单或批次打包入大包装箱,便于运输和存储。成品入库:将包装好的成品鞋子入库登记,待发货。出货:根据订单要求,将鞋子运输至客户或经销商,完成整个生产流程。项目运营期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详见下表。表2-7 项目产污节点分析类别产生工序污染因子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SS、NH3-N等大气污染物刷胶VOCs表面处理VOCs洗清洁工序VOCs注塑工序VOCs固体废物冲裁冲裁、手工修整废弃边角料原料入库废包装袋原料入库废包装桶废气处理废活性炭设备维护、洗清洁废抹布设备检修废润滑油员工生活生活垃圾噪声设备运行设备噪声(三)VOCs平衡及水平衡分析1、项目使用的化学品VOCs平衡分析本目营运期使用的化学品主要是刷胶、表面处理、洗清洁工序使用的PU胶、表面处理剂及清洁剂,上述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再通过一根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本项目上述工序均在半封闭车间内进行,其中80%在后续工艺中挥发,剩余20%残留在产品表面,废气产生点均采用集气罩和导气风管等抽取挥发性有机物,每个车间的集气罩和导气风管分别收集各处挥发性有机物后合并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系统处理,收集系统收集效率按70%计;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本项目废气处理系统活化活性炭定期更换,一次活性炭吸附去除效率按30%计,则二级活性炭吸附综合处理效率按51%计。则项目化学品VOCs平衡如表2-8所示。表2-8 项目化学品VOCs平衡表投入(t/a)产出(t/a)物料名称年用量VOCs含量名称占比重量占比重量PU胶1535.2%5.28挥发量合计80%5.122表面处理剂1.13590%1.022其中有组织收集70%3.585清洁剂0.1100%0.1其中活性炭吸附51%1.828有组织排放49%1.757无组织排放10%1.537残留在产品表面20%1.28合计6.402合计6.402图2-3 项目VOCs平衡图(单位:t/a)2、水平衡分析本项目生产工艺不使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地面采用干清洁方式,无地面清洗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园区内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白竹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项目水平衡如下。图2-3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祁阳浯皓建设责任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厂房占地面积3000m2,共两层,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用于建设针车生产线6条,成型流水线2条,并配套原材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等相关设施。1、相关建设情况现有厂房状况: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厂房建筑结构完整,无大规模破损和结构性问题,符合工业生产需求。遗留环境状况:场地内无遗留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无已知遗留环境问题,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2、现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厂区地面已硬化处理,具备一定的防渗能力,能够防止生产过程中废水及污染物渗入地下。场内设有初步废物收集设施,包括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及危废暂存区,具备部分通风和排气设施,但尚未达到项目运营期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需求。3、需完善的环保设施(1)废气治理设施:现状:厂房现有通风设施仅为简单排风系统,无法有效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完善措施:新增集气罩收集系统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废水处理设施:现状: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仅涉及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隔油化粪池。完善措施:园区配套的隔油池+化粪池可以满足对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白竹污水处理厂处理。(3)固体废物管理:现状: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及危废暂存间存在建设标准不足的问题,如地面防渗能力不足、未设置防风防雨设施。完善措施:按照本次评价要求加强危废暂存间防渗建设,并设置防风、防雨、防晒设施,防止污染扩散。(4)噪声防控设施:现状:厂区噪声控制设施尚不完善,未配备有效的隔音和减振设施。完善措施:增加生产设备基础减振装置和厂房隔音设施,确保设备运行噪声对外环境影响降至最低。(5)应急物资储备:现状:应急物资储备不完善,缺乏灭火器、堵漏卡箍、防护设备等应急工具。完善措施:配备消防物资,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性判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城市环境空气质 量达标情况评价优选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达标情况,判定项目所在区域时是否属于达标区。根据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1-12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中相关数据判定,其判定结果如下。表3.1-1 2023年祁阳市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点位监测因子年评价指标监测浓度(年平均值)标准值(年平均值)占标率(%)达标情况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39μg/m370μg/m355.7% 达标PM2.527μg/m335μg/m377.1% 达标二氧化硫8μg/m360μg/m313.3% 达标二氧化氮11μg/m340μg/m327.5%达标臭氧日最大8h第90百分位156μg/m3160μg/m397.5%达标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值1.1mg/m34mg/m327.5%达标根据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祁阳市2023年达标情况评价指标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因子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判定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补充监测及评价本项目涉及特征污染物为VOCs,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技术指南中提到“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前苏联居住区标准》(CH245-7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等导则或参考资料。排放的特征污染物需要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限值要求才涉及现状监测,且优先引用现有监测数据。本项目未开展大气专项评价,按照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工作要求开展相关监测工作,VOCs不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中,可不开展环境现状监测。2、声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存在东南侧居民点,距离本项目最近厂界距离为35m。因此,本次需要监测其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委托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3日~1月4日进行现场监测。1)监测点位:项目东南侧35m居民点2)监测因子:LeqA;3)监测频次:每日监测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连续监测2日;4)监测结果:表3.1-2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检测结果dB(A)昼间参考限值夜间参考限值1月3日N1:项目东南侧敏感点546046501月4日N1:项目东南侧敏感点54604650注:项目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根据上表可知,项目东南侧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3、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主要为湘江。本次环评期间收集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1月-12月份《永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告,根据该公告,永州市祁水入湘江口、白水入湘江口断面2023年1-12月水质检测结果: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表1中的24项基本项目标准限值进行评价,祁水入湘江口、白水入湘江口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全部满足II类指标要求。即项目河段水环境质量较好。表3.1-3 监测断面水质类别统计结果监测断面2023年1月~12月123456789101112祁水入湘江口ⅡⅡⅡⅡⅡⅡⅡⅡⅡⅡⅡⅡ白水入湘江口ⅡⅡⅡⅡⅡⅡⅡⅡⅡⅡⅡⅡ根据2023年1月-12月份《永州市环境质量状况》,祁阳市辖区的省控监测断面祁水入湘江口、白水入湘江口两个断面水质达标。4、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厂区生产车间地面已全部硬化,所有生产设施均设置在室内。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气为挥发性有机物,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白竹污水处理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途径。故可不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5、生态环境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建设,占地范围均为工业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6、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祁阳经济开发区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据调查,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等;本次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调查列出厂界外500m范围内居住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的名称及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调查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确定需纳入保护的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2-1。 表3.2-1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敏感要素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方位及距离经度纬度环境空气长流路沿线居民111.86073226.551096居民散户,约100人人群二类区S,35-260m灯塔公租房111.86209626.552625居住区,约200人人群二类区S,102-170m声环境居民楼111.86217626.551568一栋居民楼(超市),约20人人群二类区ES,35~50m地表水湘江(杨家桥村至观音滩双同村沙洲上端)渔业用水区III类E,1414m地下水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由于VOCs无相关排放标准,一般以TVOC或NMHC进行表征,本次采用NMHC进行表征,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详见表3.3-1。表3.3-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2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来源监控点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12017(20m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4.0//厂房外设监控点10(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30(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园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竹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3)噪声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6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表3.3-2噪声评价标准标准类别昼间Leq(dB(A))夜间Leq(dB(A))(GB12348-2008)3类≤65≤55(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危废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湖南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期间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废气:VOCs废水:COD、NH3-N(1)废气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3.65t/a。(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160t/a。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中COD及NH3-N的标准限值分别为50mg/L及5mg/L,计算得到处理后水中污染物量如下。CODcr=50mg/L×2160m³/a=0.108t/aNH3-N=5mg/L×2160m³/a=0.0108t/a综上,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汇总详见表3.4-1。表3.4-1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汇总表 单位:t/a项目详细测算依据本项目排放量建议总量指标CODcr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0.1080.108NH3-N0.01080.011VOCs工程分析3.653.6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属于租用祁阳浯皓建设责任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包括车间改造和设备安装,不存在较大的建筑施工污染。施工期间的污染主要是厂房装修、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安装和建设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厂房装修、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安装应在白天进行,并避开休息时间,粉尘以及车辆扬尘可通过洒水降尘处理,噪声可经厂房墙体隔声和自然衰减。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不对其做进一步论述,重点分析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污染源强分析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为成型生产线刷胶、表面处理及洗清洁工序产生的VOCs,以及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1)成型生产线(刷胶、表面处理及洗清洁工序)产生的VOCs根据VOCs平衡分析,项目成型生产线刷胶、表面处理及洗清洁工序所用的胶水、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物总含量为6.402t/a,其中80%挥发产生VOCs,剩余约20%残留在产品上,因此VOCs产生量约为5.122t/a。本项目成型生产线设置于半封闭车间内,废气产生点均采用导气风管和集气罩等抽取挥发性有机物,各车间的导气风管和集气罩分别收集各产生点的挥发性有机物,合并后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排气筒DA001排放。集气系统配套风机风量为12000m3/h,收集系统收集效率按70%计,二级活性炭吸附综合处理效率按51%计。则刷胶、表面处理及洗清洁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1.757t/a,排放速率为0.732kg/h,排放浓度为61.002mg/m3。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1.537t/a,排放速率为0.64kg/h。(2)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建设单位拟在厂房一层针车生产线东北侧设置两台注塑机,用于生产注塑鞋。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为TPR颗粒,该材料无需硫化处理,可通过低温加热直接加工注塑成型。根据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195 制鞋行业系数手册-1959 其他制鞋业行业系数表中橡胶、塑料、鞋底材料-注塑工艺-挥发性有54机物产污系数为11100毫克/双-产品。项目年生产注塑鞋50万双,则注塑工序VOCs产生量为0.555t/a,注塑车间为半封闭车间与成型生产线共用风机,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合并后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因此,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0.19t/a,排放速率为0.079kg/h,排放浓度为6.61mg/m3。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0.167t/a,排放速率为0.069kg/h。综上,25m排气筒DA00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1.947t/a,排放速率为0.811kg/h,排放浓度为67.611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17.0kg/h,排放浓度≤120 mg/m3)。表4-1 废气污染源强汇总情况排放源污染物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风机风量(m3/h)治理措施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DA001VOCs5.6772.36512000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9470.81167.611无组织排放VOCs1.7030.71/加强收集1.7030.71/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鞋工业》(HJ1123—2020)中附录F:表F.1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中挥发性有机物可行技术为水基型胶粘剂源头替代、吸附法、生物法、吸附法与低温等离子体法或光催化氧化法组合使用;因此,本项目废气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活性炭吸附法为可行性技术。根据废气源强分析,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及导气风管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2)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系统完全收集的有机废气。为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扩散,建设单位通过优化厂房通风设计并增加局部排风装置,进一步提升废气的收集效率。部分设备采用局部负压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剩余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量较小,且排放浓度较低,通过车间新风系统排出厂房。经过上述改进措施,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得到了有效控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废气污染源基本情况表4-2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排放口编号排放口类型污染物种类地理坐标高度/(m)排气筒内径/(m)温度/(℃)经度纬度DA001一般排放口VOCs111°52′24.781″26°32′35.736″250.625表4-3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面源)面源编号污染源名称污染物名称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面源高度(m)MY-1生产车间VOCs1003054、废气排放量核算1)有组织排放污染物核算表4-4 有组织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核算排放浓度/(mg/m3)核算排放速率/ (kg/h)核算年排放量/ (t/a)主要排放口1DA001VOCs67.6110.8111.947主要排放口合计VOCs1.947有组织排放总计有组织排放总计VOCs1.9472)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核算表4-5 无组织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排放口编号产污环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排放量(t/a)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1MY1生产过程VOCs集气罩收集,局部密闭《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4.01.703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总计VOCs1.7033)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4-6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物年排放量(t/a)1VOCs3.655、排气筒设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租用电子信息产业园4栋南侧厂房1~2层进行建设,4栋南侧厂房共计4层,单层层高约5米,项目废气处理设备放置在厂房一层,因此排气筒高度设置25m可以高出楼顶5米,排气筒高度设置合理。项目风机风量为12000m3/h,排气筒内径为0.6m,因此,烟气风速约为11.8m/s,满足《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规定,排气筒内径设置合理。6、废气排放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大气环境现状调查,永州市属达标区,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较少,零散分布在周边道路沿线,项目挥发性有机物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7、自行监测要求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鞋工业》(HJ1123-2020),本项目废气污染物自行监测方案如下:表4-7 废气监测要求一览表监测项目监测内容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执行标准污染源监测废气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厂界外非甲烷总烃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行业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二)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水源强分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主要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根据水平衡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2160m3/a(7.2m3/d)。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本项目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情况如下:CODCr:330mg/L、BOD5:150mg/L、SS:250mg/L、NH3-N:38mg/L。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进入白竹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湘江。各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如下表所示4-8。表4-8 项目生活污水污染源强一览表污染物产生浓度措施厂区预处理后mg/Lt/amg/Lt/a污水量/2160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白竹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GB18918-2002一级A后外排/2160CODcr3300.71281500.324BOD51500.272800.1728SS2500.54700.1512氨氮380.0821200.0432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白竹污水处理厂处理。(1)纳入白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可行性祁阳白竹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祁阳白竹污水处理厂位于祁阳县城南区观音滩白竹村1组、8组,总面积为81311m2,其中近期建设用地面积为38092m2,根据《祁阳县白竹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可知,白竹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为2.5×104m3/d;中期(2020 年)新增2.5×104m3/d;远期(2030年)新增3×104m3/d,近期工程污水管道总长度68926m,纳污范围为:白竹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为城南和东江规划区范围,总面积为28.15km2,白竹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既有生活污水,也有少量工业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将接入白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污水处理厂采用“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BDP生物池+高效沉淀池+高效纤维滤池及反冲洗间+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对污水进行多级处理。经处理后,污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并最终排入湘江。目前污水处理厂已正式投入运行,项目配套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已完成,可确保本项目建成后污水顺利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祁阳市白竹污水处理厂是规划环评中设置的专门处理新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采用工艺为常用的成熟工艺,处理效果稳定,实际运行效果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确保对受纳水体湘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排放污水排放量占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比值较小,在污水处理厂可接纳范围内,不会对污水厂造成冲击,项目污水纳入祁阳市白竹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综上,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可行,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可接受。(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信息①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4-9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进入白竹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1#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隔油池+化粪池DW001☑是□否☑企业总排□雨水排放□清净下水排放□温排水排放□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②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4-10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1DW001111.8738926.556382160白竹污水处理厂连续排放每天衡白竹污水处理厂CODCr50NH3-N8(5)3、自行监测要求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鞋工业》(HJ1123-2020),单独排入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可不开展自行监测。因此,本项目无需开罩自行监测。(四)运营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及污染途经分析本项目厂区地面已进行硬化处理,基本不存在大气沉降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将存放于危废间,并严格按照规范管理。正常工况下,本项目的潜在土壤污染源均满足设计要求,防渗设施性能良好,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在事故工况下,项目可能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污染源及影响因子如下表所示。表4-11 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污染源非正常工况潜在污染途径主要污染物化学品仓库、危废间原料桶、危废桶破碎有机物、矿物油经地表径流进入无防渗地带,渗入土壤、地下水环境有机物、矿物油2、防控措施根据防渗分区原则,本项目分为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2简单防渗区:办公室、生产车间做到简单防渗,水泥进行地面硬化。②重点防渗区:化学品仓库、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地面采用黏土铺底,在上层铺10~15cm水泥硬化。重点防渗区需要达到防渗性能Mb≥6.0m,渗透系数≤1×10-7cm/s的等效黏土防渗层。综上所述,项目化学品仓库、危废间等有污染土壤、地下水的环节经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后,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防止建设工程对厂区附近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此外,项目周边土地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无集中式饮用水源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受本项目影响不大。(五)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噪声源强分析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运行产生的噪声值为70~85dB(A),采用墙体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建设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噪声源详见表4-12。表4-12 主要产噪设备及其源强(室内声源)单位:dB(A)序号声源名称声功率级/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XYZ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1刷胶机170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消音等45878.0055.04昼间2029.04154.0054.8728.87119.0054.9028.90145.0054.8728.8712刷胶机2704512712.0054.95昼间2028.95154.0054.8728.87115.0054.9228.92145.0054.8728.8713前帮机组704010710.0054.98昼间2028.98159.0054.8728.87117.0054.9128.91140.0054.8828.8814压底机组786810710.0062.98昼间2036.98131.0062.8836.88117.0062.9136.91168.0062.8736.8715定型机16520878.0050.04昼间2024.04179.0049.8723.87119.0049.9023.90120.0049.9023.9016定型机2652012712.0049.95昼间2023.95179.0049.8723.87115.0049.9223.92120.0049.9023.9017拔楦机17578878.0060.04昼间2034.04121.0059.8933.89119.0059.9033.90178.0059.8733.8718拔楦机2757810710.0059.98昼间2033.98121.0059.8933.89117.0059.9133.91178.0059.8733.8719注塑机1756624124.0059.89昼间2033.89133.0059.8833.8813.0060.9734.97166.0059.8733.87110注塑机2757724124.0059.89昼间2033.89122.0059.8933.8913.0060.9734.97177.0059.8733.87111自动裁切机754210110.0059.98昼间2033.98157.0059.8733.87117.0059.9133.91142.0059.8833.88112裁断机组8230717.0067.09昼间2041.09169.0066.8740.87120.0066.9040.90130.0066.8840.88113针车组854224124.0069.89昼间2043.89157.0069.8743.8713.0070.9744.97142.0069.8843.88114风机85961019.9069.98昼间2043.9813.0370.9544.95117.1069.9143.91195.9769.8743.871注:定义生产厂房西南角为坐标原点(0,0,0)点,室内边界距离依次为东南西北。本项目前帮机、裁断机、针车、压底机同类设备均位于同一平面,且集中布置在一个区域。因此,将前帮机、裁断机、针车、压底机分别设置为点声源组,其声源组点位统一设在各设备区域的中心位置。各设备组声功率级计算如下:前帮机组含3台前帮机,单台声功率级为65dB(A),则前帮机组声功率级为70dB(A);裁断机组含5台裁断机,单台声功率级为75dB(A),则裁断机组声功率级为82dB(A);针车组含100台针车,单台声功率级为65dB(A),则针车组声功率级为85dB(A);压底机组含6台压底机,单台声功率级为70dB(A),则压底机组声功率级为78dB(A)。2、噪声防护措施为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及厂房隔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具体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大型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风机进出风口与通风管道采取软管连接的方式,并将风机封闭在通风机间内,大型通风设备均采用消声措施,以减轻对作业场所环境的影响;②合理布置车间内各设备,尽量将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间,特别是高噪声设备;尽量增加距各厂界距离,利用距离衰减降噪;同时在生产车间采用隔音材料隔声处理。③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确保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尽量让高噪声设备错时运行。3、声环境影响分析固定声源的噪声向周围传播过程中,会发生反射、折射、衍射、吸收等现象。因此,随传播距离的增加而产生的衰减量并不按简单的几何规律计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对室内声源的预测方法,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①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式中: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a/(1-a),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a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③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地,按下式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④将室内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⑤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式中: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⑥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式中:Leq——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量,dB(A);Leqb——预测点背景值,dB(A);⑦预测值计算采用点声源的半自由声场几何发散衰减公式:式中:Loct(r)——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Loct (r0) ——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r0=1综上分析,上式可简化为:4、噪声预测结果及影响分析由于本项目设备较多,因此本次采用软件进行模拟预测,采用的软件为环安噪声预测软件。项目设备噪声值及其通过距离衰减到厂界处贡献值见表4-13:表4-13 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昼间)(单位:dB(A))名称贡献值功能区类型标准值达标情况厂界东侧60.443类区65达标厂界南侧57.393类区65达标厂界西侧60.493类区65达标厂界北侧57.553类区65达标表4-13 项目周边敏感点预测结果(单位:dB(A))敏感点预测现状值贡献值预测叠加值标准值达标情况昼间5445.2854.5560达标夜间4604650达标注: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仅东南侧存在一处居民楼(超市),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距离约35m,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80.0034375.0070.00163-65.0060.0055.0050.0045.00-198-40.0035.0037830.00-384337517图4-1 噪声预测结果等声级线图(单位:dB(A))项目只在昼间开工,晚上不开工。本报告预测各类噪声源经降噪、减振、隔声后的噪声贡献值,经计算后厂区各边界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东南侧居民点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对周边的声环境无不良影响。5、自行监测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运营期项目噪声自行监测要求如下。表4-14 噪声自行监测一览表监测点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时段执行标准四周厂界等效连续A声级1次/季昼、夜间《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六)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三类。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由厂区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办公活动产生。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项目年工作300天,预计定员200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项目生活垃圾排放量为30t/a(100kg/d),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①废弃边角料:主要来源于原材料的裁剪和加工环节,产生量约为5g/双鞋。按年产200万双鞋计算,废弃边角料产生量约为10t/a。该部分废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②废包装袋:主要是TPR颗粒等原料包装袋,TPR颗粒年用量为7.5t/a,废包装袋合计约150个,平均每个0.2kg,则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0.03t/a。该部分废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3、危险废物①废包装桶:项目使用的PU胶、表面处理剂及清洗剂等均为桶装,其中PU胶为50kg/桶(单个重量按4kg计),表面处理剂及清洗剂等均为25kg/桶(单个重量按2kg计),则废包装桶产生量约为1.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该部分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②废润滑油:本项目机械设备需定期更换润滑油,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7-08,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③废抹布:项目设备维护及成品鞋洗清洁会产生少量含油废抹布等,产生量约为20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该部分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④废活性炭:根据废气污染物分析,本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量约为4.7t/a。建设单位使用碘值800以上的活性炭,活性炭与非甲烷总烃的吸附重量比例约为1:0.3,活性炭利用率按90%计,则所需活性炭量为4.7÷0.3÷0.9=17.41t/a。本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选用煤质类、蜂窝状活性炭,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其单台充填量约为3m3(3*2),活性炭重400kg/m3~650kg/m3,本次评价取均值按550kg/m3,单台活性炭吸附装置一次装填量约为3.3t,则每两个月需要更换一次活性炭(每年更换6次)。则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过程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22.1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该部分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39-49,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的处置见下表4-15。表4-15 项目固废分类及处置情况一览表废物名称主要成分产生环节废物特性产生量(t/a)废物代码处置去向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员工生活/30/环卫部门回收废边角料皮革、网布生产过程一般固废10900-999-99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塑料袋原料运输一般固废0.03900-999-99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塑料、有机物原料运输危险废物1.3900-041-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润滑油设备维护危险废物0.5900-217-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抹布有机物设备维护危险废物0.02900-041-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有机物、活性炭废气治理危险废物22.11900-039-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项目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详见下表。表4-16 危险废物汇总表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废包装桶HW49900-041-491.3原料运输固态塑料、有机物有机物三个月T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2废润滑油HW08900-217-080.5设备维护液态油类物质油类物质半年T,I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3废抹布HW49900-041-490.02设备维护固态有机物、油类物资有机物两个月T/In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4废活性炭HW49900-039-4922.11废气治理固态有机废气有机废气两个月T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废包装桶HW49900-041-491.3原料运输固态塑料、有机物有机物三个月T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2废润滑油HW08900-217-080.5设备维护液态油类物质油类物质半年T,I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3废抹布HW49900-041-490.02设备维护固态有机物、油类物资有机物两个月T/In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4废活性炭HW49900-039-4922.11废气治理固态有机废气有机废气两个月T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表4-17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序号贮存场所(设施)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能力贮存周期1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桶HW49900-041-49厂房一楼东侧危废暂存间10m2桶装10t三个月2废润滑油HW08900-217-08桶装半年3废抹布HW49900-041-49袋装两个月4废活性炭HW49900-039-49桶装两个月4、环境管理要求(1)一般固体废物企业需自觉履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一般工业固体申报管理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六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第三十七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及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房一层东侧,占地面积约为10m2,有效高度为1.5m,有效储存容积为15t,运转周期为每10天一次,周期内一般工业固废最大停留量为0.334t,生产运营期间具备储存能力。本项目在厂房一层东侧设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暂存本项目一般固废。本项目的暂存场地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2)危险废物位于厂房一层东侧,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相邻,占地面积10m2,危废暂存间有效高度为0.8m,有效储存容积约10t。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5.38t/a,废活性炭转运周期为两个月,因此危废暂存间周期内最大停留量约为5.1t,可以满足生产需求。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采用封闭厂房,地面用混凝土硬化,在硬化后的混凝土表面和墙裙涂覆环氧树脂等进行防腐、防渗,确保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项目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运往具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移交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登记危险废物的转出单位、接收单位、危险废物的数量、类型、最终处置单位等。(3)管理要求①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③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应和有资质单位签定合同。④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⑤危废暂存库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对入库和出库的危废种类、数量造册登记,并填写交接记录,由入库人、管理人、出库人签字,防止危废流失。根据危废性质确定危废暂存时间。⑥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⑦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综上所述,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项目周边的环境影响很小。(七)运营期环境风险影响和防治措施。1、环境风险识别(1)环境风险物质识别经现场调研,企业生产原料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风险物质,厂区暂存的胶水、表面处理剂和危险废物为最大风险源。(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①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442n+Xn(C.1)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 Q2, ..., 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 时,将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本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见表4-18。表4-18 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一览表序号风险物质名称所在位置最大存在总量(t)CAS号1PU胶、表面处理剂、清洗剂丙酮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0.318567-64-12丁酮0.318578-93-33乙酸甲酯0.300779-20-94乙酸乙酯0.0077141-78-65甲基环己烷0.018110-82-26溶剂油0.0077/7润滑油0.25/表4-19 企业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与其临界比值序号风险物质名称CAS号最大存在总量(t)临界量(t)Q值1丙酮67-64-10.3185100.031852丁酮78-93-30.3185100.031853乙酸甲酯79-20-90.3007100.030074乙酸乙酯141-78-60.0077100.000775甲基环己烷110-82-20.018100.00186溶剂油/0.007725000.000003087润滑油/0.2525000.0001∑Q0.09644308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为0.09644308<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Q<1时,企业环境风险潜式为I,对风险评价作简单分析,仅分析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并提出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3)生产过程环境风险识别项目在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如管理操作不当或意外事故,存在着泄漏事故风险。评估的内容可具体划分为: 危废暂存间和胶水、表面处理剂:本项目危险废物和胶水、表面处理剂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均可能会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出现事故造成泄漏。发生泄漏时,对皮肤具有轻度刺激作用;若遇明火会发生火灾,如不能及时扑灭,会产生烟尘、NO 等空气污染物,同时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亡。2、评价工作等级判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中的评价工作等级判据,本项目风险潜势为Ⅰ,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表4-20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环境风险浅势Ⅳ+、ⅣⅢⅡⅠ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a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3、防治措施(1)运营和生产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工艺管理,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应建立科学、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体系,做到各车间、工段生产、安全都有专业人员专职负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让所有员工了解本厂各种原材料、最终产品以及废物的物理、化学和生理特性及其毒性,所有防护措施、环境影响等。把好设备进场关,将隐患消灭在正式投入使用前。同时加强容器、设备、管道、阀门等密封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完好。厂区应建立处理环境事故的日常和应急两级物资储备,包括应急车辆以及自身防护装置、抢修设备工具等应急物资。同时需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如灭火器、堵漏卡箍、消防沙土等。(2)总图布置和建筑物安全防范措施总平面布置根据厂区内生产装置及安全、卫生要求合理分区,分区内部和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通道和间距;总图布置的建筑防火间距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设计。厂区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人流和货运应明确分开,原料、产品、副产品等大宗货物运须有单独路线,不与人流及其他货流混行和平交。厂区道路应根据交通、消防和分区的要求合理布置,力求顺通,保证消防、急救车辆畅行无阻。(3)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规范胶水、表面处理剂等原辅材料的存储,化学品在取料后应立即重新密封容器,储存于阴凉处,远离热源、火源;储存及使用生产区应为禁烟区。车间、原辅料仓库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渗处理。仓库中保持通风良好,规划平面布局并设置消防通道。(4)废气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废气排放量增大。项目应加强维护管理,增设应急处理装置。A、各生产环节严格执行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并设置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B、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如对废气处理设施的循环水系统、抽风机等设备进行点检工作,并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杜绝事故性废气直排,并及时呈报单位主管。待检修完毕再通知生产车间相关工序。C、建设单位必须严加管理,杜绝事故排放的事故发生。建议预留足够的强制通风口机设施,车间正常换气的排风口通过风管经预留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治理设施等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如情况严重,应停止生产直至系统运作正常。定期对废气排放口的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加强环境保护管理。D、废气处理设施中,应设相应的备用设备,主要是风机。⑥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部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有可能发生危险废物的泄漏事故,给周边人员及环境造成重大损害。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设计。危险废物临时暂存场所规范性建设要求:A、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B、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防护区域以外。C、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D、用以存放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E、基础必须防渗,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以防止生产中跑、冒、滴、漏以及各种构筑物渗漏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F、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9218-2018)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评价等级属于简单分析,总体上环境风险本项目选址不处于敏感区,经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后,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进一步降低,其潜在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表4-2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万双运动鞋、休闲鞋、防水鞋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祁阳高新区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4栋南侧1-2层地理坐标经度E111°52′26.0004″纬度N26°533′22.9572″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主要危险物质为PU胶、表面处理剂、清洗剂及润滑油,分别存储化学品仓库和危废暂存间内。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①泄露风险:危险废物贮存过程可能发生泄漏对土壤、地下水等环境造成危害。②火炸事故:电力设施老化或遇到火花引起火灾事故。③废气处理装置运行故障,导致废气事故排放;防范措施要求(1)原料中的化学品设置专门的化学品仓库并定期检查,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2)本项目相关工程防渗措施需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防溢流等措施。(3)生产区设置布置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规范、规定,设备之间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间距,并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4)加强职工操作技能的培训,建立和严格执行各部门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责任制度,杜绝操作事故隐患。(5)尽量采用技术先进和安全可靠的设备,生产设备、电线线路等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6)明示各种警示标牌,加强厂区的内外巡视及管理,严格交接班制度。严禁烟火,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配备齐全灭火器材。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评价等级属于简单分析,总体上环境风险较小且易于控制。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预案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八)环境管理环境管理的具体内容如下:(1)组织编制企业环境管理条例及日常监测计划。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直接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领导,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好环保工作。(2)加强运行期生产管理,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环保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转,杜绝事故性排放的发生。(3)建设规范化排污口依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所有排污口,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排污口的规范化要求如下:1废水排放口本项目只设置一个生活污水排污口,排污口位置根据实际地形位置和污染物的种类情况确定;本项目污水排放口属于一般污水排放口。②废气排放口本项目设1个废气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排气筒(编号DA001),高25m、内径0.5m。③固定噪声排放源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边界噪声敏感点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④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固体废物如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等应统一收集堆放,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的堆放场地。⑤设置标志牌要求按照环境保护标志牌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企业自行制作好相关标识牌,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物的排污口设置警告性标志牌。提示性标志牌和警告性标志牌样图如下表:表4-22 提示性标志牌和警告性标志牌说明表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噪声源固体废物堆场危险废物暂存间提示图形符号JX(生6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单位名称:设施编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7YY危险废物警告图形标志C《表4-17 标志形状及颜色标志类型形状背景颜色图形颜色警告三角形边框黄色黑色提示标志正方形边框绿化白色标志牌设置位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缘离地面2米。排污口附近1米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⑥排污口建档要求要求使用生态环境部统一印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根据排污口管理档案内容要求,项目建成后,应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纪录于档案。(4)负责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本工程应建立以企业总经理领导,专职环保职能科室负责企业的环境档案管理,制定各项环保计划并监督实施,对厂区排污实行全程控制的监管,确保环保计划的实施和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5)建立环境管理台账环境管理台账,指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对自行监测、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等行为的具体记录。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设置专职人员进行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环境管理台账的编制要求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执行,该技术规范规定了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形式、记录内容、记录频次和记录保存的一般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形式分为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两种形式,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编码应与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编码一致。记录频次和记录内容要满足排污许可证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九)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6180万元,其中用于本项目污染防治的投资约43万,占总投资的0.7%,具体分析如下:表4-23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单位:万元治理项目污染物环保设施环保投资(万元)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25m排气筒20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隔油化粪池/固体废物一般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1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10m210机械设备噪声设备减振、厂房墙壁隔声2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区防渗,地面硬化等10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合计43(十一)排污许可衔接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四条,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应当在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1952皮鞋制造”及“C1953塑料鞋制造”,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中的“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2、制鞋业195 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或年用溶剂型处理剂3吨及以上的”,本项目属于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投产前在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申请排污许可证。另项目在取得环评批复后,并配套环评要求的环保设施,在具备投入正常生产的条件下应尽快完成本项目验收工作。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要素内容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速率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厂内)加强废气收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非甲烷总烃(厂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行业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BOD5SS、氨氮经园区隔油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白竹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声环境设备噪声噪声隔声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厂区员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产过程废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原料运输废包装袋原料运输废包装桶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10m2),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设备维护废抹布设备维护废润滑油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区防渗,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办公室、生产车间做到简单防渗,水泥进行地面硬化生态保护措施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原料中的化学品设置专门的化学品仓库并定期检查,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2)本项目相关工程防渗措施需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防溢流等措施。(3)生产区设置布置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规范、规定,设备之间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间距,并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4)加强职工操作技能的培训,建立和严格执行各部门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责任制度,杜绝操作事故隐患。(5)尽量采用技术先进和安全可靠的设备,生产设备、电线线路等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6)明示各种警示标牌,加强厂区的内外巡视及管理,严格交接班制度。严禁烟火,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配备齐全灭火器材。其他环境管理要求①本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10月1日起施行)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2日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6日印发),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②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736 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③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竣工后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登记内容。六、结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位于祁阳高新区新区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有关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行;通过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也能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因此,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挥发性有机物///3.65t/a/3.65t/a3.65t/a废水CODcr///0.108t/a/0.108t/a0.108t/aNH3-N///0.011t/a/0.011t/a0.011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10t/a/10t/a10t/a废包装袋///0.03t/a/0.03t/a0.03t/a危险废物废包装桶///1.3t/a/1.3t/a1.3t/a废抹布///0.02t/a/0.02t/a0.02t/a废润滑油///0.5t/a/0.5t/a0.5t/a废活性炭///22.11t/a/22.11t/a22.11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动鞋 休闲鞋 防水鞋生产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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