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交化改造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义乌市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萧山浦阳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项目名称:义乌市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3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18239293073
2025年2月14日

验收意见.pdf

义乌市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根据《义乌市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指南、义乌市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义乌市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地处金华市义乌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将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的现状平面交叉改造为立体交叉,采用阳光大道主线设隧道下穿江东路方案,起于阳光大道与稠廿路交叉处阳光大道立交桥北侧,沿阳光大道向北,在江东路处设置菱形互通,终于阳光大桥桥头南侧,路线全长0.962km。(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16年8月12日,建设单位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7822016016号)。2016年8月25日,建设单位取得本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关于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用地的预审意见》(义土资预[2016]22号)。2017年8月17日,本工程获得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义乌市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兼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发改投〔2017〕159号)。2017年9月27日,本工程获得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义乌市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义发改投[2017]206号)。2017年9月,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编制完成了《义乌市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2017年10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义乌市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义环中心〔2017〕98号)。2017年10月18日,本工程获得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批复的《关于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义交复〔2017]38号)。2018年2月1日,本工程获得义乌市水务局《义乌市水务局关于义乌市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义水务〔2018〕7号)。2018年4月1日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12月25日项目完工,2020年4月22日交工验收。项目设计单位为义乌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义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三)投资情况工程实际总投资243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4.8万元,占2.35%。(四)验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全部建成,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整体验收。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原义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义乌市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义环中心〔2017〕98号)项目建设内容。二、工程变动情况根据对项目已经建设部分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及《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照,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和环保防治措施等与原审批环评报告和批复基本一致,略有变动的建设内容包括:与环评相比,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基本完成,但稠廿路右转匝道(E匝道)因政策处理原因无法施工,经讨论对其进行甩项处理。综上,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施工期经调查,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均已落实相应的环保要求,在项目施工期间均未收到当地民众有关公路环保问题的上访和投诉。(二)运营期①废气:路面扬尘由于是沥青路面,路面含尘量小,扬尘影响小,并定期通过城市道路保洁措施进行清扫及洒水。②废水:定期检查道路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保证不出现雨水漫流。③噪声:道路两边设置了绿化带,定期检查、养护路面,保证道路长期处于良好路况,减少车辆对周围敏感点产生的影响。④固体废物:固废主要为沿线车辆散落的物品、生活垃圾等,通过日常保洁工作基本可以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三)生态影响调查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场地均进行了复绿。施工期间未发生超界施工和土壤污染事件。道路沿线做好了植被的保护,按设计要求对道路进行绿化。四、验收调查及监测结果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江苏禾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监测,本次调查的敏感点噪声均满足声功能区划要求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五、验收结论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项目”,验收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落实并正常运行,监测结果能达到环评及批复中相关标准要求,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要求,本项目工程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六、后续要求1、加强道路车辆交通管理。2、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清扫,保证雨水管网的畅通。3、加强沿线两侧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跟踪监测,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七、验收人员信息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月21日义乌市阳光大道与江东路立交化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签到表时间:年月日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验收负责人ne外团30700015511360089验收专家R小询有程师3003的信330702197303524181857验收成员2221223201198507167笑永坚浙2达点临722项目络理孩培锦没雅2区经理1802212600张国睬美1663755774张佛安做千关186974078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立交化改造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