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产业道路建设工程 产业道路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2024年绍光村乡村振兴产业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2024年绍光村乡村振兴产业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2024年绍光村乡村振兴产业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核准的请示》(金府〔2024〕253号)来文及附件已收悉(项目编码:2410-511502-04-01-549075),我局结合中乾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2024年绍光村乡村振兴产业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2024年绍光村乡村振兴产业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2024年绍光村乡村振兴产业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绍光村,路线起于金秋大道(岔口田),止于陈绍光纪念馆。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总里程4.9千米,主线长度4.54千米,路基路面为6.5米宽,支线长度0.36千米,路基路面为4.5米宽,路面结构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同步配套交安、涵洞等工程。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92.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2.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52万元,预备费3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定额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
五、项目业主: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人民政府。
六、行业主管部门:宜宾市翠屏区交通运输局。
七、建设工期:6个月。
八、项目招标事项及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项目业主接此批复后,抓紧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振兴产业道路建设工程 产业道路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