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滑系统零部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文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饮源工业技术(嘉兴)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机器人电控零部件10万套、通信电子零部件30万套、润滑系统零部件80万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2-14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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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源工业技术(嘉兴)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机器人电控零部件10万套、通信电子零部件30万套、润滑系统零部件80万套生产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干窑镇俞曹南路23号18幢102室
饮源工业技术(嘉兴)有限公司
浙江嘉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月14日
饮源工业技术项目环评(公示稿).pdf

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5日)联系科室:环评科联系电话:84228416通讯地址:嘉善县政务服务中心(嘉善县大云镇创业路388号)邮编:314100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信息来源: 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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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建年产机器人电控零部件10万套、通信电子零部件30万套、润滑系统零部件80万套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饮源工业技术(嘉兴)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浙江嘉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二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件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基本信息表及联审纪要附件2厂房不动产权证附件3污水接入口指认联系单(嘉善万洋众创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附件4大气现状检测报告附件5项目技术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清单附图附图1本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嘉善县“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图附图3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照片附图4嘉善干窑工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远期(2021~2025年)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5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附图6嘉善万洋众创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园区(A区)平面布置图附图7项目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8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9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附图10嘉善县“三区三线”划定图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年产机器人电控零部件10万套、通信电子零部件30万套、润滑系统零部件80万套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12-330421-07-02-21173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嘉善县干窑镇俞曹南路23号18幢102室地理坐标(120度54分37.782秒,30度53分44.58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嘉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12-330421-07-02-211730总投资(万元)1200环保投资(万元)29环保投资占比2.42%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建筑面积(m2)1041.3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环境敏感程度,确定专项评价的类别。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无需河道取水,无河道取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1—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表1-1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大气、地表水、风险评价、生态和海洋无需开展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嘉善干窑工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嘉善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嘉善干窑工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审批文号:善政发[2016]19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嘉善县干窑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嘉善县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嘉善县干窑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审查文件编号:善环函[2013]4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嘉善县干窑工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本规划区块为干窑镇工业城。规划范围:东至伍子塘,西南至平黎公路,北至幸福河。规划总用地面积4.51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25年①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二心、四轴、多片”的整体布局结构。二心:规划在俞曹路与九曲路交叉口、俞曹路与规划四路交叉口的两处配套服务中心。四轴:沿平黎公路与俞曹路的两条南北向发展轴和沿庄驰路与镇北路的两条东西向发展轴。多片:规划范围内河道纵横、高压线路密布,通过水域、高压线、防护绿带、道路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在规划区内形成相对集中的功能片区。②工业用地规划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区内工业用地分为近、远期,近期一类、二类、三类工业用地均存在,工业用地合计229.54公顷;远期,三类工业用地逐步淘汰,仅剩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合计229.54公顷;近期内:一类工业用地(M1)74.64公顷、二类工业用地(M2)109.26公顷、三类工业用地(M3)45.6公顷,工业用地与仓储用地可相互兼容,总面积229.54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56.66%。远期内:一类工业用地(M1)183.98公顷和二类工业用地(M2)45.56公顷,工业用地与仓储用地可相互兼容,总面积229.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56.66%。③环境保护目标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本地段大气质量应达到二级以上标准。2)水质:重现周边河道水域的保护,规划近期河流水质控制在Ⅳ类水体标准,消除Ⅴ类,远期应达到Ⅲ类水体标准。3)环境噪声:规划居民点,环境噪声限值按1类声环境功能区控制;商住混合区域环境噪声限制按2类声环境功能区控制。4)固体废弃物应全部收集并及时清运。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嘉善县干窑镇俞曹南路23号,地处干窑工业区内,为工业用地性质,并严格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做到废水、废气、噪声等达标排放,符合该工业城的产业定位,根据规划中用地为一类工业用地(M1),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但已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联合预审(详见附件1项目联审会议纪要),本项目允许准入。综上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嘉善县干窑工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2、与《嘉善干窑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根据《嘉善干窑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评中对干窑工业园区的企业入园条件、产业发展、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具体相关要求与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表类别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企业入园条件1、引进企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建议重点按照现已积聚起来的电力电子、精密机械、新型建材、服装加工、木业加工等主导产业引进企业,加大积聚效应,做强做大;适度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健康产业、绿色产业等污染较轻的其他产业;不再引进化工石化、印染、造纸、电镀、水泥及其他废水和废气排放量较大以及重金属污染较严重的企业3、严格按照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准入制度控制入区企业,对于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产出贡献低、安全管理差、技术装备落后等企业指定逐步搬迁、关停计划,尽快实施工业园区现有企业整治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属于精密机械,产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相关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发展对于不符合规划的化工、印染企业应结合嘉善县以及干窑镇的整体产业规划,制定计划,尽快实施转移和搬迁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符合水污染防治1、大力促进企业清洁生产2、加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3、积极开展中水回用项目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纳管,符合大气污染防治1、加快能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2、推广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3、加强对脱硫和除尘的治理4、积极推行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工艺废气5、防护距离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无需供热,符合噪声污染防治1、加强对工业园区内各类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对于高噪设备必须进行隔声降噪,减少噪声污染;各区块必须进行合理布局,统一规划,严格按规划要求建设2、进入或经过干窑工业园区内居住区的车辆严禁鸣笛,设立禁鸣标志,对区内车辆进行限速行驶3、交通干线附近沿路第一排建筑不得安排居民,二者相距须保持一定的噪声防护距离4、对入区企业必须实行“三同时”,建立噪声达标区;认真落产、严格执行干窑工业园区内企业与民住点卫生防护距离项目设备采购时选用低噪声型,对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并设于室内,采取综合降噪措施。设备安装时在底座加装橡胶减振器进行减振,符合固废污染防治1、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2、分类管理、定点堆放3、积极提倡废物利用,鼓励开展区域综合利用技术。4、对危险工业固废必须进行登记,统一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后合理规范固废处置,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危险固废,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①生态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等文件精神:“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其他符合性分析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本项目位于嘉善县干窑镇俞曹南路23号,根据嘉善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详见10嘉善县“三区三线”划定图)可知,属于城镇空间,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嘉善县“三区三线”划定要求。②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嘉善县2023年AQI日报统计数据可知,2023年嘉善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SO2、NO2、PM10、CO、PM2.5、O3均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属于达标区;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统计数据,2023年1月-12月,嘉善县交接断面考核结果为良好。2023年1-12月,嘉善县出境断面达到功能区水质要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Ⅱ类,水质达标率为100%。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工艺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分类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各项污染物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③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工业区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本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节能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④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嘉善县干窑镇俞曹南路23号,对照《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善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善政发[2024]12号》中《嘉善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干窑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120002),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3。由表1-3的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本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表1-3本项目与所属生态环境分区要求对照表序号空间布局约束本项目情况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对照《嘉善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34(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为二类工业项目,符合产业准入条件,符合2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对照《嘉善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中的工业项目分类表,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符合3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本项目位于干窑工业功能区内,企业VOCs排放将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符合4所有改、扩建耗煤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新增燃煤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管理要求,且排污强度、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属于耗煤项目,符合5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周边无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符合序号污染物排放管控本项目情况6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将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把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7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能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8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9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厂区已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10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生产车间等构筑物做好防渗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不会对周围土壤环境和地下水产生影响,符合11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无需开展碳排放评价,符合序号环境风险管控本项目情况12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符合13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不属于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要求企业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企业风险防控体系,符合序号资源开发本项目情况14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项目日常生产中做好提升相关资源能—6—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源利用率,做到能源节约型,清洁生产,项目不涉及煤炭消耗,符合1.2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2021~2035)本规划范围为嘉善县全域,包括魏塘街道、罗星街道、开发区(惠民街道)、西塘镇、姚庄镇、大云镇、陶庄镇、天凝镇、干窑镇。现状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期为2021-2035年。①总体要求-近期目标(2020~2025年)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水为脉、林田共生、城绿相依的自然生态格局,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建设成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绿色发展增长极。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和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在新增2个国控断面的基础上,全县地表水县控断面I-III类水比例达到93%以上;率先开展河湖生态健康评价,水生态系统得到初步恢复。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40µg/m3,O3浓度达到拐点,其它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②构建集约高效绿色美丽空间优化区域空间布局。落实嘉善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加强生态空间管控。统筹构建基于县域和示范区内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制度,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重要依据,优化调整产业布局,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新格局。实施差异化的国土空间管控。各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和城镇生活区等生产生活空间以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为主,重点推进生活和生产空间整治,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7—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嘉善县干窑镇俞曹南路23号,项目建设符合《嘉善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要求。1.3“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内容建设项目情况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购买现有闲置工业用房进行生产,且根据前文所述,符合《嘉善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相关管控要求,因此项目建设满足环境可行性的要求,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的可靠性本项目工艺废气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纳管排放,不会影响附近地表水环境;噪声排放后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固废做到安全处置。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各类污染物成分均不复杂,因此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不会对环境不良影响,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关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可靠,内容不存在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①建设单位对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从收集、运输、贮存到交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程序和要求,以及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②设置负责危险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③专职负责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危险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④对本单位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危险废物贮存要求如下:建设单位须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仓库,贮存场所要防风、防雨、防晒,避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用以存放装有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缝;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①建立危险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危险废物。②危险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③应防止危险废物在暂时贮存库房和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腐败散发恶臭。④危险废物转交出去后,每天及时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危险固废须及时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与有资质单位保持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贮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建立相关台账制度,并定期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并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合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4.2.5土壤和地下水针对土壤、地下水,要求企业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厂区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②危废仓库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防泄漏、防雨淋措施,设置围堰或导排沟。③加强对油桶、切削液桶等的管理,一旦发现有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防止发生泄漏进入土壤及地下水。④分区防渗:对地下水、土壤存在污染风险的建设区应做好场地防渗,即根据污染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划分为非污染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非污染区是指没有物料或污染物泄漏,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或部位。一般污染防治区指裸露地面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的物料泄漏容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重点污染防治区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的物料泄漏不容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相应污染区防渗要求详见下表。表4-27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要求污染区分区类别防渗要求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重点防渗区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一般固废暂存Mb≥1.5m,K≤10-7cm/s;或参照《危险一般防渗区区、生产车间等简单防渗区车间办公室一般地面硬化项目在采取以上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没有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的产生影响。4.2.6生态本项目位于干窑工业区内,本项目购买闲置闲置工业厂房从事生产(不新增用地),项目周边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且项目废水、废气及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影响。4.2.7电磁辐射项目分区危废仓库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等效黏土防渗层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49—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4.2.8环境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4.2.8.1风险源调查项目涉及危险性的物质为液压油、润滑油、油泥、废活性炭等。分布于生产车间、危废仓库中,具体风险源基本情况详见4-28。表4-28项目环境风险源调查表单元最大储存量(或产生量,t)1液压油1(设备在线量)2火花油0.04生产车间3润滑油0.184切削液0.45含油金属屑0.956废抹布(手套)0.170.03280.14490.810油泥0.05危废仓库11废活性炭0.517120.813废切削液桶0.0414废油桶0.144153.5774.2.8.2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值,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根据调查,企业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确定见表4-29。序号风险物质风险单元废火花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合计(危险固废)—50—表4-29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序号危险物质名称CAS号最大存在总量qn/t临界量Qn/t该种危险物质Q值1矿物油(润滑油、火花油、液压油)/1.2225000.0004882切削液/0.425000.000163废液压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3.577500.07154企业Q值∑0.072188由表4-29可知,Q值=0.072188。项目涉及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4.2.8.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管理目标是采用最低合理可行原则管控环境风险。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与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对环境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监控、响应。表4-30环境风险和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分析风险防范措施风险事故影响途径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气进入空气中①厂区平面布局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平面布局应充分考虑防火防爆、防噪声、防振动等因素,本着合理、节约用地、满足工艺流程、安全防护距离要求进行设计。②废气处理过程环境风险防范要求企业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③泄露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建设单位应重视原料使用的安全措施,严格按照不同原料的性质分类贮存;对危废暂存库、生产车间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另外,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库地面及四周做防渗处理,并设置导流沟及收集池,防止渗漏液泄漏进入周边土壤。④火灾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1)预防措施: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常检查并及时处理。2)防护措施:车间禁止吸烟;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配备若干灭火器和防护设施等;在生产车间外配备有消防水泵,车间内配有灭火器等火灾消防器材,配备有电气防护用品和防火、防毒的劳保用品,并有专人管理和维护;要求胶水仓库配备良好的通风措施,配备灭火器等火灾消防器材,远离火源;保持各集气风机的正常运行,以保证对废气的有效收集。3)应急处理:迅速撤离火灾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润滑油等在使用、贮存过程中泄露泄漏、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等在贮存、运输过程中泄露安全隐患导致次生事件火灾及灭火过程中对大气及水环境造成影响—51—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尽可能快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根据火灾态势确定是否通知消防进行灭火。4)火灾事故伴生的防范措施: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关闭雨水阀门,用防汛沙袋封堵雨水管道,用铲子挖导流沟,将消防废水引入堵截的雨水管道,用应急泵将消防废水抽入应急桶,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⑤危险废物贮存、运输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危险废物必须贮存在符合国家对安全、消防的标准要求、设置明显标志的专用仓库,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入库,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装运应做到定车、定人。被装运的危险物品必须在其外包装的明显部位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规定的危险物品标志,包装标志要粘牢固、正确。国家对危险废物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废物,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另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中相关要求:①加强环保设施源头管理:新、改、扩建环保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充分考虑安全风险,确保风险可控后方可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1)立项阶段: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对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在环评技术审查等环节,必要时可邀请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专家参与科学论证;2)设计阶段:企业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自行开展或组织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专家参与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3)建设和验收阶段: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环保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形成书面报告。②有效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52—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置,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4.2.7环保投资估算:项目环保投资见表4-31。环保投资额约29万元,约占总投资(1200万元)的2.42%。表4-31本项目三废治理投资估算项目内容投资(万元)营运期废水生活污水:利用园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0废气新增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以及相应排气管道8噪声噪声处理设施(车间隔声、设备减震等)6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产垃圾委运、危险固废收集暂存处置10应急措施购置灭火器、消防栓等应急设备以及相关应急演练、培训等5合计——29—5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塑料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非甲烷总烃要求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良好的员工工作环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丙烯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苯乙烯、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Cr、NH3-N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纳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声环境东厂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厂房隔声,使用低噪声设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执行3类标准(昼间)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电磁辐射////固体废物①要求项目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仓库和危险固废仓库,其中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企业按危废要求转运、贮存、运输、处置,并做好相应计划申报和台账管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分区防控的原则,各区域按相应要求进行防渗处理。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各项污染物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原料运输按相关法规、规范要求进行;原料、危废分类储存,设置规范的暂存场所,规范管理台账;上岗人员必须进行专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业技术培训、应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其他环境管理要求①企业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等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营运期间污染物排放全面稳定达到国家与地方环保相关规定要求。②项目如在营运前后性质、规模、工艺、建设地点、防治措施或产品有变更,则应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审核,必要时应重新报有关部门审批。—55—六、结论本项目选址于嘉善县干窑镇俞曹南路23号18幢102室,地理位置较好,基础设施已部分配套,并正逐步完善,能满足本项目的生产需要,选址符合嘉善县总体规划,符合浙江省嘉善县干窑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2120002)的准入要求。本项目主要从事机器人电控零部件、通信电子零部件、润滑系统零部件的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其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不会对当地的环境产生影响,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企业应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及安全生产。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56—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VOCs///0.017t/a/0.017t/a0.017t/a臭气浓度///1级/1级/废水废水量///203t/a/203t/a203t/aCODCr///0.008t/a/0.008t/a0.008t/aNH3-N///0.001t/a/0.001t/a0.001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1.5t/a/1.5t/a1.5t/a金属边角料///4.75t/a/4.75t/a4.75t/a废模具///1t/a/1t/a1t/a废塑料///1.26t/a/1.26t/a1.26t/a生活垃圾///4.5t/a/4.5t/a4.5t/a危险废物废抹布(手套)///0.1t/a/0.1t/a0.1t/a废火花油///0.032t/a/0.032t/a0.032t/a废润滑油///0.144t/a/0.144t/a0.144t/a废切削液///0.8t/a/0.8t/a0.8t/a油泥///0.05t/a/0.05t/a0.05t/a废活性炭///0.517t/a/0.517t/a0.517t/a废液压油///0.8t/a/0.8t/a0.8t/a废切削液桶///0.04t/a/0.04t/a0.04t/a废油桶///0.144t/a/0.144t/a0.144t/a含油金属屑///0.95t/a/0.95t/a0.95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润滑系统零部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文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