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暖冬行动供热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博州精河县城镇暖冬行动供热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2-17

项目名称
博州精河县城镇暖冬行动供热工程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康宁小区
占地面积(平方米)
30700

建设单位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王海勇

联系人
龚江龙
联系电话
133****9165

项目投资(万元)
18000
环保投资(万元)
36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8-15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4800平方米供热厂房1座,130吨热水锅炉、160吨热水锅炉各1台及相关配套设备;换热站5座,65台循环泵、电力设施及设施检修;热计量数字化平台及关键点位数控系统;供热高压管DN300—DN700共7450米,供热低压管道DN50—DN350共9000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海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海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652722000000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暖冬行动供热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