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网优联5G智慧工厂Wi-Fi智能终端产品生产能力提升招标采购公告(2025)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微网优联5G智慧工厂Wi-Fi智能终端产品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17日我局对《微网优联5G智慧工厂Wi-Fi智能终端产品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86924810;传真:028-86924810;邮编:610017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链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成环审(承诺)〔2025〕7号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微网优联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微网优联5G智慧工厂Wi-Fi智能终端产品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成环审(承诺)〔2025〕7号

2025年2月17日

成环审(承诺)〔2025〕7号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微网优联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微网优联5G智慧工厂Wi-Fi智能终端产品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微网优联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微网优联5G智慧工厂Wi-Fi智能终端产品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根据四川众投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止生态破坏和防治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当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和承诺事项,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监测计划及污染源排放管理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污染物采样点,并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项目竣工后须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工作,项目依托环保工程需在项目竣工前完成环保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成都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17日抄送: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成都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四川众投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网优联5G智慧工厂Wi-Fi智能终端产品生产能力提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