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场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补充报告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补充报告(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意见,请反馈至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传真:0593-2310005。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一、海域使用申请人:福建润时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补充报告(公示版)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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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自然资告〔2025〕12号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补充报告的公示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补充报告(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意见,请反馈至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传真:0593-2310005。项目具体信息如下:一、海域使用申请人:福建润时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三、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附件: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补充报告(公示版)宁德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1月23日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补充报告(公示稿)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678251882P)2024年12月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项目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项目性质公益性()经营性(√)用海面积640.8539hm2投资金额亿123.6元用海期限30年预计就业人数/人占用岸线总长度63.11m邻近土地平均价格/万元/hm2自然岸线21.64m预计拉动区域经济产值万/元人工岸线41.47m填海成本/万元/hm2其他岸线/m海域使用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电力工业用海”新增岸线/m用海方式面积具体用途透水构筑物103.0849hm2风机和海上升压站用海海底电缆管道537.7690hm2海底电缆用海注:邻近土地平均价格是指用海项目周边土地的价格平均值etcla品+长乙级测绘资质证书(湖本)专业类别:乙级:工程制最、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单位名称: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九路170号(2#厂房2、3层,3#办公楼22层、3层)法定代表人:苏月婷2证书编号:乙测资字35503081有效期至:发证机关(印章)2026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长乙级测绘资质证书(湖本)etcla专业类别:乙级:工程制最、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单位名称: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品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九路170号(2#厂房2、3层,3#办公楼22法定代表人:苏月婷层、3层)0证书编号:乙测资字355030812有效期至:发证机关(印章)2026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No.020698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仅限于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补充报告使用此证书需加盖“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公章后方可生效论证单位: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轻工食品园美禾九路170号邮政编码:361100联系电话:0592-7253852传真电话:0592-7253852电子邮箱:zjxtesting@163.com摘要1、项目用海基本情况(申请单位、用海面积、用海年限、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润时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本次申请海域使用总面积为640.8539hm2,其中透水构筑物的用海总面积为103.0849hm2(其中风机基础的用海面积为100.5235hm2,海上升压站的用海面积为2.5614hm2),海底电缆管道用海的用海总面积为537.7690hm2,申请用海期限30年。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规划容量为800MW,拟布置单机容量14.3MW的风力发电机组20台混排单机容量16M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总装机容量814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其中支路由采用66kV线缆,采用分段串接汇流接线方式进行集线汇流,每个回路为3~5台风电机组,共分14个回路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海上升压站通过3回220kV海缆接至陆上集控站,陆上集控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至500kV宁德变。本风电场风机基础均采用四桩导管架基础形式,海上升压站基础采用导管架型式。项目总投资1236108.67万元,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0个月。2、项目立项情况经福建省委省政府同意,将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配置给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主体,并获福建省发改委批复同意项目的前期工作。福建润时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二十五亿元,为时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由福建润时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与运营。由于军事切割了本项目部分场址,场址风机有效布置区域缩小,在维持核准机位位置不变的原则下,风机台数由59台变更为53台,风机型号由59台单机容量13.6MW的风电机组,变更为20台14.3MW风电机组以及33台16MW风电机组。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成本以及技术成熟度,送出电压等级由500kV变更为220kV。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风机数量及送出电缆调整后,项目用海发生改变,应当重新提出申请。3、用海必要性本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霞浦东侧海域,风能资源具有很好的开发价值,其开发建设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实现福建省风电发展目标的需要、优化福建省能源供应结构的需要,且可以促进霞浦县社会经济发展。因此积极开发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是十分必要的。海上风电开发需通过风机进行发电,并通过海底电缆送至陆上,建设海上风机和铺设海底电缆是开发海上风电场工程的必要条件,设置外扩保护带有利于风力发电设备平稳安全的运行,这些涉海工程建设均需占用一定海域。因此,项目用海是必要的。由于军事切割了部分场址导致机位数变少,本项目考虑机位沿用海论后及军事切割后所剩余的53个既定机位进行择优选择,而非根据新的风场范围整体重新布置机位,这样可以避免大幅度调整风机布置。原论证方案的500kV海上升压站及500kV送出海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相较于220kV交流送出,技术成熟度略低;二是500kV交流送出福建电网方面可接受,但500kV方案需进行降压接入,电网方面无法给本项目单独配置500kV间隔的资源;三是500kV交流送出方案建造、调试、运维难度适中,国内有相关经验但不多,细节要求更高,需要建设人员有一定经验,而220kV交流送出方案建造、调试、运维运维较简单,且可参考经验最丰富,容错率更强;四是项目投资成本角度,基于当前铜价上涨后的最新海缆询价,500kV交流送出方案送出工程合计约45.88亿,220kV交流送出方案送出工程合计约43.74亿,500kV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造价均要高于220kV,但220kV的海缆工程量是500kV的1.5倍,核心在于海缆的截面选型与海缆的实时单价对造价的影响巨大。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成本以及技术成熟度,推荐采用220kV交流送出方案。因此本项目用海变更是必要的。4、规划符合性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霞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与《福建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福建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霞浦县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2022年修编)》、《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年)》等相关规划相衔接。5、占用岸线情况本项目220kV海底电缆登陆端有三个,登陆点一位于霞浦县长春镇东冲半岛南侧加竹村村前海堤西南侧沙滩,登陆点二即二次入海点位于武曲村炉坑,登陆点三即二次出海点位于洪江村。根据新修测海岸线成果,本项目海缆登陆点一加竹村村前海堤西南侧沙滩使用的岸线类型一为“自然岸线”,岸线类型二为“基岩岸线”。海缆登陆点二武曲村炉坑使用的岸线类型一为“人工岸线”,岸线类型二为“填海造地”。海缆登陆点三洪江村使用的岸线类型一为“人工岸线”,岸线类型二为“填海造地”。本项目申请范围在登陆点一、二、三与福建省新修测海岸线重叠长度分别为21.64m、20.78m、20.69m。本项目海缆在登陆点一采用定向钻非开挖的施工方式,该施工方式实际从岸线底部海床穿越,入土点在陆域侧,出土点在海侧。本项目海缆登陆点二、登陆三采用开挖施工方式穿越人工岸线。由于本项目登陆端的海底电缆实际用海空间为底土,对岸线的影响表现为对岸线底土空间的利用,不改变该岸线的自然属性和景观,对水文动力、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以及岸滩稳定基本不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登陆端的海底电缆不占海岸线,仅是使用海岸线。本项目不需要进行岸线占补平衡,不需要进行自然岸线生态修复措施。6、利益相关者协调情况本项目利益相关者/协调单位主要有港航部门、海事部门、养殖户、霞浦县溪南半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和国网福建霞浦县供电有限公司。本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协调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建设单位应尽快取得相关部门对本项目建设的支持意见,以保证项目用海与周边开发利用活动协调进行,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7、资源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根据数模预测分析,悬浮泥沙主要为海缆施工引起,悬浮泥沙增量浓度大于10mg/L等值线的扩散面积为59.78km2,悬浮泥沙在潮流场的作用下沿着电缆铺设方向向四周扩散。工程建设对潮流场的改变微乎其微,对周边海域的冲淤环境未造成显著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油污水均收集运至岸上处理,不会对附近海域沉积物造成影响;由于施工期间产生悬浮泥沙来源于附近海域表层沉积物,一般情况下对沉积物的改变大多是物理性质的改变,对沉积物的化学性质改变不大,对工程区既有的沉积物环境产生的影响甚微,不会引起海域总体沉积物环境质量的变化;本工程防腐蚀设计采用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方式进行,虽然消耗一定的电功率,但是对环境比较友好,仅和海水发生电流交互,无其他物质释放,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指导设计、施工、环境管理,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工程方案设计过程中,把项目施工对海洋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悬沙和桩基占用海域不可避免地对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造成损害。为减少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的综合影响,实施以增殖放流为主的生态修复措施。8、项目用海选址、方式、面积、期限的合理性本项目为规划中的宁德深水A区,项目中风机的布置均在规划风电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具有唯一性。项目附近的社会条件可满足项目施工的需求,项目所在位置与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相适宜,与生态系统的适宜性较好,与周边用海活动可协调。因此,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本项目的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和“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其用海方式与用海单元的功能需求相适应,项目的用海方式是合理的。本项目用海面积已充分考虑到了直接用海(海上升压站、风机基座以及海底电缆垂直投影)、间接用海(海上升压站垂直投影的外缘线向外扩50m、风机基础最外缘点外扩50m为半径的圆以及海底电缆管道外缘线向两侧外扩10m)的范围等因素。项目用海面积能满足项目的用海需求且本项目申请用海界址点界定和用海面积的量算符合《海籍调查规范》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期限最高为五十年,本项目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属建设工程用海,因此,风机、海底电缆、海上升压站用海申请期限为30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且能满足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需要。经综合论证,在严格按照界定的用海范围和内容进行工程建设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海域使用管理对策措施以及本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相关要求下,从海域使用角度分析,方案变更后用海是可行的。目录1概述1.1论证工作由来1.1.1项目背景1.1.2项目工作由来1.2论证依据1.2.1法律法规1.2.2标准规范1.2.3相关规划和区划1.2.4项目技术资料1.3论证等级和范围1.3.1用海类型和用海方式1.3.2论证工作等级1.3.3论证范围1.4论证重点2项目用海基本情况2.1用海项目建设内容2.1.1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地理位置2.1.2建设内容变更情况2.1.3项目涉海情况2.2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2.2.1项目平面布置2.2.2项目主要结构、尺度2.2.3工程相关设计2.3项目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2.3.1施工条件2.3.2风电机组基础施工2.3.3风电机组设备安装2.3.4海上升压站施工I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2.3.5电缆敷设施工2.3.6“三场”设置及合理性分析2.3.7土石方平衡分析2.3.8施工进度2.4项目用海需求2.5项目用海必要性2.5.1项目建设必要性2.5.2项目用海必要性2.5.3用海变更的必要性3项目所在海域概况4资源生态影响分析5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5.1海域开发利用现状5.1.1社会经济概况5.1.2海域使用现状5.1.3海域使用权属现状5.2项目用海对开发利用活动的影响5.2.1项目用海对渔业的影响5.2.2项目用海对港口的影响5.2.3项目用海对航道的影响5.2.4项目用海对锚地的影响5.2.5项目用海对海底电缆管道的影响5.2.6项目用海对海堤的影响5.3利益相关者界定5.4相关利益协调分析5.4.1与航道的协调分析5.4.2与长春镇养殖活动的协调分析5.4.3与霞浦县溪南半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协调分析5.4.4与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的协调分析II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次;运营期每年监测1次。③监测项目:pH、悬浮物、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溶解氧、无机氮、活性磷酸盐、铜、铅、镉、锌、石油类。(2)沉积物①监测位置:在风电场区及周边海域设10个监测站位。②监测时间及频次:每年施工高峰期监测1次,施工结束后监测1次;运营期每年监测1次。③监测项目: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铜、铅、锌、镉。(3)生物质量①监测位置:在登陆点、风电场内外共设3个监测站位。②监测时间及频次:施工期每年春、秋季度各监测1次,施工结束后监测1次;运营期每年监测1次。③监测项目:总汞、铜、铅、镉、锌、石油烃(4)海洋生态①监测位置:在风电场区及周边海域设12个监测站位。②监测时间及频次:施工期每年春、秋季度各监测1次,施工结束后监测1次;运营期每年监测1次。③监测项目:叶绿素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含鱼卵仔鱼)、底栖生物。(5)渔业资源①监测位置:在风电场区及周边海域设12个监测站位。②监测时间及频次:施工期监测2次,在施工高峰年的春、秋两季大、小潮期实施;验收时监测1次;运营期每2年监测1次。③监测项目:游泳动物。(6)鸟类①监测位置监测位置设在海缆登陆点。②监测时间及频次:施工期在登陆点设观测站选择鸟类迁徙季节进行观测;运营期在登陆点选择119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鸟类迁徙季节进行观测。③监测项目主要包括:鸟类种类和数量,迁徙活动情况,栖息觅食情况等。(7)水文动力①监测位置在风场区及周边海域布设3个站位。②监测时间及频次施工期选择施工开始后和高峰期间监测1次;施工结束后监测1次;运营期可根据需要2年监测1次。③监测项目:流速、流向、悬浮泥沙及沉积物等。(8)地形地貌与冲淤①监测位置:冲淤监测范围为以工程外扩边界2km的海域,测量比例尺按照1:5000制图。②监测时间及频次工程运营期前5年内,每年监测1次,遇灾害性天气加密监测,5年之后根据前期监测分析结果,可2-3年监测1次。③监测项目:水深地形及冲淤情况。(9)水上噪声水上噪声影响主要来自运营期风机及升压站的运转,因此,跟踪监测站位的布设及时间的选择考虑运营期。①监测位置选择海上升压站外侧及典型风机外缘,以50m为间隔顺序布置监测点,直至达到环境背景噪声;②监测时间及频次验收时监测1次,运营期正常工作期间监测1次。③监测项目:Leq昼、Leq夜。(10)水下噪声①施工期水下噪声跟踪监测在风机基础施工期间,从施工期开始及时跟踪监测施工所产生的水下噪声特120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别是在施工期的第1个月,在风电站内安装的各类基础,至少应进行一次完整的水下噪声测量。在距离风机基础结构300-1000m处、不同的水层深度处(水听器离海面1-3m,垂直阵一般应布设到靠近海底)实时监测风机桩基打桩时产生的水下噪声。监测内容:a.打桩施工所产生的最大声压级Lpeak(dBre1μPa);b.噪声频带有效声压级(dBre1μPa);c.噪声声压谱(密度)级;d.分析水下噪声时-频特性。②在营运期水下噪声跟踪监测在海上风电场营运期,必须在不同风速风机的三个输出级别:低、中和额定风速输出时进行水下噪声测量。在距离风电场单个风机约100m处监测水下辐射噪声。同时应在距离风电场外部界限3-4km处进行水下背景噪声和风电噪声的综合测量。每年代表性一季。监测内容:a噪声频带有效声压级(dBre1μPa);b噪声声压谱(密度)级;c分析水下噪声时-频特性;d可考虑同时测量风机营运在空气中的辐射噪声。建议在风电投入运行后的12个月向相关部门提交工程海域水下噪声监测报告。(11)电磁辐射电磁辐射主要来自运营期的海底电缆。①监测位置:在项目海上升压站、风机附近及海缆沿线设9个站位。工频电磁场:以海底电缆的边缘线为测试原点,沿垂直于线路方向为测量路径,按测点间距10m顺序布点,确认某测点工频电场测值已为环境背景值时,可不再向远处测点继续测量。无线电干扰:测点的分布按工频电磁场测量路径,顺序测量各测点在0.5(1±10%)MHz频率的量值。在测量中确认某测点的无线电干扰测值已为环境121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背景值时,可不再向远处测点继续测量。②监测时间及频次验收时监测1次,运营期每年代表性一季。③监测项目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8.2生态保护修复措施项目建设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指导设计、施工、环境管理,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工程方案设计过程中,把项目施工对海洋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悬沙和桩基占用海域不可避免地对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造成直接损害。为减少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的综合影响,实施以增殖放流为主的生态修复措施。表8.2-1生态保护修复一览表保护修复类型保护修复内容实施计划责任人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增殖放流时间为每年5-6月福建润时海上风电有限公司(1)生态修复目标本项目生态修复目标为:“损害什么,修复什么;损害多少,修复多少”。(2)生态修复内容施工过程造成的鱼卵、仔鱼、游泳生物资源损失以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方式来补偿。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选择适合本地放流的海域进行增殖放流工作。(3)增殖放流原则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精神及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的要求,人工增殖放流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①依法规范原则。人工增殖放流工作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政策的要求执行,相关操作须符合相应的工作和技术规范。②因地制宜原则。人工增殖放流应根据项目区区及其周边水域生态环境和生物群落结构特点,使放流工作取得最佳效果。③科学有序原则。以人工增殖放流为主要手段的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是一项长122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期、系统的工作,要科学论证、有序推进,确保放流工作成效。④突出重点原则。人工增殖放流既要兼顾全局,更要突出重点,选择合适的地点、适宜的种类,按照科学论证的实施方案执行。(4)增殖放流方案放流物种主要依据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文件对项目海域的增殖放流推荐物种见表8.2-2。选择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物种时,应综合考虑项目区海洋生态调查结果、工程所在海域的生物资源特点与损失的生物资源种类。表8.2-2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增殖放流推荐物种所属海区重要放流海域行政区域面积(km2)适宜放流物种福建东部海区沙堤港海域福建宁德87黄姑鱼、长毛对虾、日本对虾、拟穴青蟹、三疣梭子蟹、大黄鱼、真鲷、黑鲷、黄鳍鲷、花鲈、点带石斑鱼、赤点石斑鱼、青石斑鱼、斜带髭鲷、鲻、曼氏无针乌贼、绿鳍马面鲀三沙湾福建宁德727现场放流由项目单位、苗种供应商、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水产技术部门、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等人组成,按放流技术规范,在指定海域开展放流工作。放流监督组由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专家或领导组成,负责主持验收监督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增殖放流任务。放流活动应注意保留过程材料,在放流活动结束后做好归纳总结工作。123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9结论与建议9.1结论9.1.1项目用海基本情况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规划容量为800MW,拟布置单机容量14.3MW的风力发电机组20台混排单机容量16M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总装机容量814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其中支路由采用66kV线缆,采用分段串接汇流接线方式进行集线汇流,每个回路为3~5台风电机组,共分14个回路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海上升压站通过3回220kV海缆接至陆上集控站,陆上集控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至500kV宁德变。本风电场风机基础均采用四桩导管架基础形式,海上升压站基础采用导管架型式。项目总投资1236108.67万元,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0个月。本项目用海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电力工业用海”。本项目用海方式一级类包括“构筑物用海(风电桩基及海上升压站)”和“其他用海方式(海底电缆)”,二级类包括“透水构筑物(风电桩基及海上升压站)”和“海底电缆管道(海底电缆)”。本次申请海域使用总面积为640.8539hm2,其中透水构筑物的用海总面积为103.0849hm2(其中风机基础的用海面积为100.5235hm2,海上升压站的用海面积为2.5614hm2),海底电缆管道用海的用海总面积为537.7690hm2,申请用海期限30年。9.1.2项目用海的必要性分析结论本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霞浦东侧海域,风能资源具有很好的开发价值,其开发建设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实现福建省风电发展目标的需要、优化福建省能源供应结构的需要,且可以促进霞浦县社会经济发展。因此积极开发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是十分必要的。日益成熟的海上风电开发技术和工程所在海域丰富的风能资源为本工程的开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海上风电开发需通过风机进行发电,并通过海底电缆送至陆上,建设海上风机和铺设海底电缆是开发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必要条件,设置外扩保护带有利于风力发电设备平稳安全的运行,这些涉海工程建设均需占用一定海域。因此,项目用海是必要的。124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9.1.3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工程建设后,涨急时刻潮流场大部分海域的流速变量在0.02m/s以下,流向变量在3°以下,桩基附近海域流速最大变量为0.3m/s,流向最大变量为8°;落急时刻潮流场大部分海域的流速变量在0.02m/s以下,流向变量在2°以下,桩基附近海域流速最大变量为0.2m/s,流向最大变量为7°。可见,工程建设对潮流场的改变较小。对比工程建设后风机所在海域的冲淤状态,紧邻风机海域淤积强度有所增加,最大增幅为0.05m/a,成排风机间海域冲刷强度有所增加,最大增幅为0.15m/a,对周边海域的冲淤环境未造成显著影响。根据数模预测分析,悬浮泥沙主要为海缆施工引起,悬浮泥沙增量浓度大于10mg/L等值线的扩散面积为59.78km2,悬浮泥沙在潮流场的作用下沿着电缆铺设方向向四周扩散。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油污水均收集运至岸上处理,不会对附近海域沉积物造成影响;由于施工期间产生悬浮泥沙来源于附近海域表层沉积物,一般情况下对沉积物的改变大多是物理性质的改变,对沉积物的化学性质改变不大,对工程区既有的沉积物环境产生的影响甚微,不会引起海域总体沉积物环境质量的变化;本工程防腐蚀设计采用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方式进行,虽然消耗一定的电功率,但是对环境比较友好,仅和海水发生电流交互,无其他物质释放,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对海洋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项目在底栖生物和鱼卵仔鱼及渔业资源的损失。本项用海存在施工期溢油事故、船舶通航安全和自然灾害、鸟类飞行撞击风机、风机损坏及倒塌、海缆短路环境事故,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患于未然。9.1.4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结论本项目实施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开发活动有:推荐内航路、推荐中航路、养殖活动、海堤,需进行协调的利益相关者或协调单位有:港航部门、海事部门、养殖户、霞浦县溪南半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国网福建霞浦县供电有限公司。125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协调工作未完成,建设单位应尽快取得相关部门对本项目建设的支持意见,以保证项目用海与周边开发利用活动协调进行,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9.1.5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根据《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中位于“海洋开发利用空间”、“海洋生态空间”。项目用海不会影响工程区及周边海域功能区主导功能的正常发挥,项目用海符合《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霞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与《福建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福建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霞浦县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2022年修编)》、《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年)》等相关规划相衔接。9.1.6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结论项目附近的社会条件可满足项目施工的需求,项目所在位置与自然资源和环境条件相适宜,与生态系统的适宜性较好,与周边用海活动可协调。因此,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本项目的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和“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其用海方式与用海单元的功能需求相适应,项目的用海方式是合理的。对不同的布置方案,要按整个风电场发电量最大,兼顾各单机发电量,综合考虑发电量、施工条件、经济性等因素,比较得出推荐平面布置方案;综合考虑海缆路由选择原则、对环境的影响、经济性等因素,比较得出本项目推荐海底路由方案。因此,本项目的平面布置是合理的。本项目用海面积已充分考虑到了直接用海(海上升压站、风机基座以及海底电缆垂直投影)、间接用海(海上升压站垂直投影的外缘线向外扩50m、风机基础最外缘点外扩50m为半径的圆以及海底电缆管道外缘线向两侧外扩10m)的范围等因素。项目用海面积能满足项目的用海需求且本项目申请用海界址点界定126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和用海面积的量算符合《海籍调查规范》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期限最高为五十年,本项目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属建设工程用海,因此,风机、海底电缆、海上升压站用海申请期限为30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且能满足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需要。综上所述,本项目用海在选址、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用海面积和用海期限等各方面的确定是合理的。9.1.7项目用海可行性结论宁德深水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规划容量为800MW,拟布置单机容量14.3MW的风力发电机组20台混排单机容量16M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总装机容量814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其中支路由采用66kV线缆,采用分段串接汇流接线方式进行集线汇流,每个回路为3~5台风电机组,共分14个回路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海上升压站通过3回220kV海缆接至陆上集控站,陆上集控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至500kV宁德变。本风电场风机基础均采用四桩导管架基础形式,海上升压站基础采用导管架型式。项目总投资1236108.67万元,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0个月。本项目用海类型一级类为“工业用海”,二级类为“电力工业用海”。本项目用海方式一级类包括“构筑物用海(风电桩基及海上升压站)”和“其他用海方式(海底电缆)”,二级类包括“透水构筑物(风电桩基及海上升压站)”和“海底电缆管道(海底电缆)”。本次申请海域使用总面积为640.8539hm2,其中透水构筑物的用海总面积为103.0849hm2(其中风机基础的用海面积为100.5235hm2,海上升压站的用海面积为2.5614hm2),海底电缆管道用海的用海总面积为537.7690hm2,申请用海期限30年。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风能资源转化为电能并产生经济效益,有利于补充福建省电网清洁能源,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对提高全省绿色新能源装机容量比例,优化全省能源供应结构,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其建设和用海是必要的。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霞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与《福建省“三区三线”127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划定成果》、《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福建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霞浦县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2022年修编)》、《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年)》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本项目的利益相关协调单位有:港航部门、海事部门、养殖户、霞浦县溪南半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和国网福建霞浦县供电有限公司。目前,建设单位与利益相关者的协调方案尚未全部完成,但项目建设与这些利益相关者可协调。本项目建设对海洋水文动力变化不大,对周边海域的冲淤环境未造成显著影响;根据数模预测分析,悬浮泥沙主要为海缆施工引起,悬浮泥沙增量浓度大于10mg/L等值线的扩散面积为59.78km2,悬浮泥沙在潮流场的作用下沿着电缆铺设方向向四周扩散;项目建设对海域沉积物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本项目用海存在施工期船舶溢油事故、船舶通航安全和自然灾害、鸟类飞行撞击风机、船舶撞击风机、海缆短路等事故的风险,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或杜绝事故的发生。因此,从海域使用角度分析方案变更后用海是可行的。9.2建议(1)本项目所在区域容易受台风影响,应合理安排施工日期,如需在台风季节施工应采取有效的防范台风侵袭措施,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2)本项目的路由方案目前仍处于桌面路由阶段,建议建设单位尽快开展路由勘查。128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上风电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