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 更新泵站设备 更换污水处理专用设备 改造监测与自动化控制系统招标采购公告(2025)


博州精河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2-19

项目名称
博州精河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团结南路4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25000

建设单位
精河县安阜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新萍

联系人
王云飞
联系电话
158****0408

项目投资(万元)
9000
环保投资(万元)
1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1-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更新设备共计169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老化管道10公里,更新泵站设备9套,更换污水处理专用设备88套,升级通用设备和电气设备36套,改造监测与自动化控制系统36套。项目实施后,预计年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量5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精河县安阜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任新萍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精河县安阜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任新萍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652722000000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 更新泵站设备 更换污水处理专用设备 改造监测与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