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竣工环境保护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惠州市宏昇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惠州市宏昇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惠州市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龙门红工业区21栋厂房1-2楼
建设单位:惠州市宏昇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
公示内容:附件内容不对外公开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方式:136223079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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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惠州市宏昇塑胶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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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保护 竣工环境保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