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制品加工 二氧化硫招标采购公告(2025)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市天寅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32058372226282XC

建设单位法人:金鑫

建设单位联系人:金鑫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5950914930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昆山市玉山镇北门路2159号7号厂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昆山市天寅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塑胶制品加工项目

项目代码:2404-320568-89-01-102345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地点:江苏苏州昆山市江苏苏州昆山市

中心坐标:经度:120.947222 纬度: 31.435556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4-07-05

环评审批文号:昆高环建〔2024〕38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58372226282XC001W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4-09-24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75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0.0

运营单位名称 :昆山市天寅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8372226282XC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昆山市天寅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2058372226282XC

验收监测单位 :江苏鹿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83MA1XJK9N2R

竣工时间 :2024-08-16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5-02-19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5-03-18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441294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搬迁

实际建设情况 :搬迁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厂房面积约3108.82m2,投产后预计年产塑胶制品500万件

实际建设情况 :厂房面积约3108.82m2,投产后预计年产塑胶制品500万件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注塑-溅镀-焊接-回火

实际建设情况 :注塑-溅镀-焊接-回火

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次增加2台碎料机以及1台螺丝热埋机,并增加碎料工艺,对边角料切割成大颗粒塑料,该过程不产生废气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注塑成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简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四氢呋喃、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厂界无组织丙烯腈、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苯乙烯、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完善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设置

实际建设情况 :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验收监测期间,注塑成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 ) 排放。注塑成型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四氢呋喃、氨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甲苯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丙烯腈、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苯乙烯、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无外排,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当地环境不造成影响。厂区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已设置各排污口的标志牌。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对施工期和运营期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实际建设情况 :公司已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年度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已归档备查;公司已取得排污回执单,登记编号:9132058372226282XC001W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COD(吨/年)
0.0
0.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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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0.0
not

氨氮(吨/年)
0.0
0.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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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0.0
not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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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0335
0.0
0.0
0.0
0.033
0.033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注塑废气处理装置
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 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标准,酚类、氯苯类、二氯甲 烷、丙烯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氨、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标准
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氨、丙烯腈、氯苯类化合物、甲苯、乙苯、苯乙烯、二氯甲烷、酚类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1.59mg/m3,排放速率0.00494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1,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
《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噪声主要为注塑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 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024年11月27-28日,委托江苏鹿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昼夜噪声进行了监测,验收监测表明: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不涉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不涉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不涉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不涉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胶制品加工 二氧化硫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