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招标采购公告(漳州市商务局(漳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2025)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商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拍卖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拍卖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漳州市商务局关于加强拍卖行业规范管理的通知》(漳商务〔2024〕120号)等相关文件,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及对象
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经营企业年检截止时间为3月31日,漳州市辖区内所有拍卖企业及拍卖企业分支机构。
二、核查内容
(一)是否持续满足取得拍卖业务许可时的条件,重点核查有无注册拍卖师,注册资本是否在100万元以上;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核查遵守《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三十、三十一条等规定的情况,有无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行为,有无拍卖限制转让而未经批准,或者不适合通过拍卖方式转让的物品或财产权利的情况,及有无中止或终止拍卖后违规恢复拍卖或重新拍卖等情况;
在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统计报表及其他业务信息等的情况。
三、年检企业申报的材料
1.漳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
2.拍卖企业(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另需提供上级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
4.拍卖师(上级法人企业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拍卖师证复印件;
5.企业(独立核算分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上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年度业绩情况明细表),含历次拍卖日期、标的名称、成交价(万元)、委托人等信息;
7.在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上完成月报、年报工作的客观证明(如导出打印,或填报完成截屏等);
8.拍卖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企业主体和拍卖活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规范要求的自查,对照漳州市商务局宣传提示《两个严禁、十条规范》内容的自纠,以及企业主体、场所、员工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情况等;
9.《拍卖企业(分支机构)年度核查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以上非原件材料均需提供单位(企业)盖章确认。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近6个月内未开展拍卖业务的,须提供正当理由说明;相关材料加以备注说明,并加盖企业印章。
四、办理程序
参加年检企业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属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存档,一份交市商务局审核存底。县区初审通过后,汇总辖区内相关企业《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漳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原件)及审核资料等,到漳州市商务局商贸科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的企业参加年检,负责对本辖区企业年检初审,并将年检材料按规定存档备查。
(二)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复印件,初审时需由申请人签名、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的加盖核对章并签字。
(三)核查应结合日常进行,县区商务部门确认相关企业初审合格,出具一份“辖区内拍卖企业年度监管、核查情况报告”,报告应既有总体情况,又有具体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对拍卖企业日常监管,“双随机”纳入,核查申请材料落实年检通知要求的准确性、清晰度等。
六、持续加强日常管理
(一)强化拍卖行为监管。对拍卖企业不严格履行“限制转让的物品和财产权利”委托人、转让许可文件和竞买人、竞买许可文件的审查义务;接受“不适合通过拍卖方式转让的物品和财产权利”的委托等情况要进行重点监管。
(二)加强信息报送督促。敦促企业及时登录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按时开展月报和年报工作;督促企业按要求及时进行拍品信息、拍卖会备案、竞买人信息、成交确认书、成交结算单等信息以及年度核查情况的报送。
(三)紧盯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双随机”、年度核查等时机与方式,紧盯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强化自律杜绝纠纷舆论,加强隐患排查保证安全等方面,着力促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今后年度,如无另行更改,依此通知办理。                      
附件:漳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
      
漳州市商务局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0220-25漳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docx

漳商务〔2025〕21号漳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等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商务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拍卖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拍卖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漳州市商务局关于加强拍卖行业规范管理的通知》(漳商务〔2024〕120号)等相关文件,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一、年检时间及对象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经营企业年检截止时间为3月31日,漳州市辖区内所有拍卖企业及拍卖企业分支机构。二、核查内容(一)是否持续满足取得拍卖业务许可时的条件,重点核查有无注册拍卖师,注册资本是否在100万元以上;(二)遵守《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核查遵守《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三十、三十一条等规定的情况,有无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行为,有无拍卖限制转让而未经批准、或者不适合通过拍卖方式转让的物品或财产权利的情况,及有无中止或终止拍卖后违规恢复拍卖或重新拍卖等情况;在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统计报表及其他业务信息等的情况。三、年检企业申报的材料1.漳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2.拍卖企业(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另需提供上级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4.拍卖师(上级法人企业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拍卖师证复印件;5.企业(独立核算分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6.上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年度业绩情况明细表),含历次拍卖日期、标的名称、成交价(万元)、委托人等信息;7.在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上完成月报、年报工作的客观证明(如导出打印,或填报完成截屏等);8.拍卖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企业主体和拍卖活动落实《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规范要求的自查,对照漳州市商务局宣传提示《两个严禁、十条规范》内容的自纠,以及企业主体、场所、员工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情况等;9.《拍卖企业(分支机构)年度核查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意事项:以上非原件材料均需提供单位(企业)盖章确认。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近6个月内未开展拍卖业务的,须提供正当理由说明;相关材料加以备注说明,并加盖企业印章。四、办理程序参加年检企业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属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存档,一份交市商务局审核存底。县区初审通过后,汇总辖区内相关企业《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漳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原件)及审核资料等,到漳州市商务局商贸科办理。五、注意事项(一)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的企业参加年检,负责对本辖区企业年检初审,并将年检材料按规定存档备查。(二)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复印件,初审时需由申请人签名、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的加盖核对章并签字。(三)核查应结合日常进行,县区商务部门确认相关企业初审合格,出具一份“辖区内拍卖企业年度监管、核查情况报告”,报告应既有总体情况,又有具体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对拍卖企业日常监管,“双随机”纳入,核查申请材料落实年检通知要求的准确性、清晰度等。六、持续加强日常管理(一)强化拍卖行为监管。对拍卖企业不严格履行“限制转让的物品和财产权利”委托人、转让许可文件和竞买人、竞买许可文件的审查义务;接受“不适合通过拍卖方式转让的物品和财产权利”的委托等情况要进行重点监管。(二)加强信息报送督促。敦促企业及时登录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按时开展月报和年报工作;督促企业按要求及时进行拍品信息、拍卖会备案、竞买人信息、成交确认书、成交结算单等信息以及年度核查情况的报送。(三)紧盯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双随机”、年度核查等时机与方式,紧盯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强化自律杜绝纠纷舆论,加强隐患排查保证安全等方面,着力促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今后年度,如无另行更改,依此通知办理。附件:漳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漳州市商务局2025年2月20日附件:拍卖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员工总人数注册拍卖师人数拍卖师情况姓  名执业注册时间注册号码企业诚信情况(含受处罚或受表彰情况)上年度企业变更情况变更时间变更项目变更前变更后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主营业务收入(佣金额)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    万元应交税费(纳税额)    万元拍卖场次    场次拍卖成交额    万元分公司情况名  称拍卖场次拍卖成交额 万元  万元拍卖企业承诺本公司承诺对本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县(市、区)商务(经信)局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市商务局核查意见(盖章) 年 月 日漳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填表人:联系电话:漳州市商务局办公室2025年2月20日印发漳商务〔2025〕21号漳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等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商务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拍卖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拍卖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漳州市商务局关于加强拍卖行业规范管理的通知》(漳商务〔2024〕120号)等相关文件,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一、年检时间及对象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经营企业年检截止时间为3月31日,漳州市辖区内所有拍卖企业及拍卖企业分支机构。二、核查内容(一)是否持续满足取得拍卖业务许可时的条件,重点核查有无注册拍卖师,注册资本是否在100万元以上;(二)遵守《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核查遵守《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三十、三十一条等规定的情况,有无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行为,有无拍卖限制转让而未经批准、或者不适合通过拍卖方式转让的物品或财产权利的情况,及有无中止或终止拍卖后违规恢复拍卖或重新拍卖等情况;在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统计报表及其他业务信息等的情况。三、年检企业申报的材料1.漳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2.拍卖企业(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另需提供上级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4.拍卖师(上级法人企业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拍卖师证复印件;5.企业(独立核算分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6.上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年度业绩情况明细表),含历次拍卖日期、标的名称、成交价(万元)、委托人等信息;7.在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上完成月报、年报工作的客观证明(如导出打印,或填报完成截屏等);8.拍卖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企业主体和拍卖活动落实《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规范要求的自查,对照漳州市商务局宣传提示《两个严禁、十条规范》内容的自纠,以及企业主体、场所、员工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情况等;9.《拍卖企业(分支机构)年度核查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意事项:以上非原件材料均需提供单位(企业)盖章确认。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近6个月内未开展拍卖业务的,须提供正当理由说明;相关材料加以备注说明,并加盖企业印章。四、办理程序参加年检企业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属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存档,一份交市商务局审核存底。县区初审通过后,汇总辖区内相关企业《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漳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原件)及审核资料等,到漳州市商务局商贸科办理。五、注意事项(一)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的企业参加年检,负责对本辖区企业年检初审,并将年检材料按规定存档备查。(二)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复印件,初审时需由申请人签名、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的加盖核对章并签字。(三)核查应结合日常进行,县区商务部门确认相关企业初审合格,出具一份“辖区内拍卖企业年度监管、核查情况报告”,报告应既有总体情况,又有具体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对拍卖企业日常监管,“双随机”纳入,核查申请材料落实年检通知要求的准确性、清晰度等。六、持续加强日常管理(一)强化拍卖行为监管。对拍卖企业不严格履行“限制转让的物品和财产权利”委托人、转让许可文件和竞买人、竞买许可文件的审查义务;接受“不适合通过拍卖方式转让的物品和财产权利”的委托等情况要进行重点监管。(二)加强信息报送督促。敦促企业及时登录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按时开展月报和年报工作;督促企业按要求及时进行拍品信息、拍卖会备案、竞买人信息、成交确认书、成交结算单等信息以及年度核查情况的报送。(三)紧盯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双随机”、年度核查等时机与方式,紧盯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强化自律杜绝纠纷舆论,加强隐患排查保证安全等方面,着力促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今后年度,如无另行更改,依此通知办理。附件:漳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漳州市商务局2025年2月20日附件:拍卖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员工总人数注册拍卖师人数拍卖师情况姓  名执业注册时间注册号码企业诚信情况(含受处罚或受表彰情况)上年度企业变更情况变更时间变更项目变更前变更后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主营业务收入(佣金额)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    万元应交税费(纳税额)    万元拍卖场次    场次拍卖成交额    万元分公司情况名  称拍卖场次拍卖成交额 万元  万元拍卖企业承诺本公司承诺对本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县(市、区)商务(经信)局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市商务局核查意见(盖章) 年 月 日漳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填表人:联系电话:漳州市商务局办公室2025年2月20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