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 工业用招标采购公告(2025)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5)第090595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升镇高沙长和路,用地面积为33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卢钊华。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无约定容积率
、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2.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3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小姐,联系电话:22116587
附件:
1.关于变更卢钊华中府国用(2005)第090595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
关于变更卢钊华中府国用(2005)第090595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1001013360m²100101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用地位置示意图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5)第090595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升镇高沙长和路,用地面积为33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卢钊华。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1、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无约定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2、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30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蒋小姐,联系电话:2211658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用地 工业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