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动总成碟刹和碟刹盘迁建 冲床招标采购公告(2025)



安徽天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天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制动总成碟刹和碟刹盘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关于申请对安徽天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制动总成碟刹和碟刹盘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报告”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濉溪经济开发区银杏路与利民路交叉口,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为59973.94m2,包含办公楼、宿舍楼、1#厂房、2#厂房、配电室等,购置冲床、闭式单点压力机、开式双柱可倾压力机、万向摇臂钻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0万套制动总成碟刹和碟刹盘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0万。项目代码:2305-340621-04-01-931606。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淮北随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工艺、性质、位置、规模及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四、项目建设、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运营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水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脱脂水洗废水采用“混凝反应+斜板沉淀+隔油+破乳+pH反调”预处理;除锈水洗废水采用“pH反调”预处理;无铬钝化、电泳、表调及磷化水洗废水采用“混凝反应+斜板沉淀+pH反调”预处理。以上预处理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污水混合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絮凝池+斜板沉淀池”处理后(处理规模70.0m3/d)汇同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排入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
3.运营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大气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碟刹盘生产:
蒸汽发生器(预脱脂、超声波脱脂及电泳)采用低氮燃烧器技术,废气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及二氧化硫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相关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限值要求。
双组份阴极电泳漆固化废气采用集气系统+除湿器+换热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相关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机废排放满足《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限值要求。
喷漆及固化废气采用集气系统+两级干式漆雾过滤器+除湿器+换热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相关限值要求;喷漆及固化颗粒物、天然气燃烧机废气排放从严满足《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的限值要求。
碟刹生产:
熔铝废气采用集气系统+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相关限值要求。
脱模废气采用集气系统+除湿器+换热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抛丸废气采用集气系统+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相关限值要求。
蒸汽发生器(预脱脂及超声波脱脂)采用低氮燃烧器技术,废气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颗粒物及二氧化硫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相关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限值要求。
天然气燃烧机(水分烘干)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天然气燃烧机废气排放满足《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限值要求。
喷漆及固化废气采用集气系统+两级干式漆雾过滤器+除湿器+换热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天然气燃烧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9)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相关限值要求;喷漆及固化颗粒物、天然气燃烧机废气排放从严满足《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的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排放管道(DA010)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设备的密封性,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碟刹盘激光打标、喷漆及固化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无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和危险废物暂存间(铝灰暂存)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中相关限值要求。
若生产过程中废气收集处理效率不能达到《报告表》中预期值,须采取更高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
4.运营期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
要求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厂区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5.运营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善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边角料、废抛丸渣、废包装袋、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纯水制备(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废机油、废切(磨)削液、废活性炭、废玻璃纤维过滤棉、漆渣、废包装桶、槽渣(脱脂、除锈、表调、磷化)、涂料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铝灰、废槽液、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6.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议,满足县生态环境分局总量控制要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在5日内将《报告表》及审批意见送至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制动总成碟刹和碟刹盘迁建 冲床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