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招标采购公告(2025)
[环评受理公示]关于安徽弋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办公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公告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安徽弋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办公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万套办公家具项目
建设单位
安徽弋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岗集镇
报告表全文
弋佰家具项目.docx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志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5年2月26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长丰县政务服务南部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62733043
通信地址
长丰县政务服务南部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邮编:2310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建设单位审核后公示,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1 万套办公家具项目项目代码2408-340121-04-01-768406建设单位联系人卫先有联系方式18255108666建设地点合肥市岗集镇金梅路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司院内 01 号厂房地理坐标( 117 度 14 分 22.343 秒, 31 度 58 分 43.43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110 木质家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八、家具制造业 21-36、 木质家具制造 211*-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 含量 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1.88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300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长丰县岗集镇总体规划(2010-2030 年)》规划审批机关:长丰县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长丰县岗集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环境影 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长丰县岗集镇总体规划(2010-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建审【2013】17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长丰县岗集镇总体规划(2010-2030 年)》相符性分析(1)产业发展定位符合性长丰县岗集镇产业发展定位为:岗集镇老镇区及规划新城区集 中发展汽车配件产业和物流业,其余部分建设生态农业、休闲旅游 业、特色农业等,禁止化学制浆、造纸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以及违 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入区。本项目属于 C2110 木质家具制造,不属于长丰县岗集镇主导 产业,但也不属于长丰县岗集镇禁止入区产业,故视为允许类。(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市岗集镇金梅路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 司院内 01 号厂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 皖 (2021) 长丰县 不动产权第 0042529 号】可知,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 符合长丰县岗集镇用地规划要求。2 、与《长丰县岗集镇总体规划(2010-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 1-1 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情况一览表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内容本项目建设情况结果一级保护区内及滁河干渠两侧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饮用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改、扩建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可发展无污染、高效益的生态农业;老镇区及规划新城区位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可发展不含表面处理工艺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不含危险品仓储运输的仓储物流业等。本项目位于长丰县 岗集镇境内,属于大 房郢水库和董铺水 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准保护区范围内,距 最近的生态红线大 房郢水库约 2.5km , 不在合肥市生态红 线范围内,项目为 C2110 木质家具制 造,不涉及表面处 理、危险品经营等符合老镇区及老镇区及规划新城区排水应全 部实行雨污分流制。老镇区及规划新城区 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预处理达到城镇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健全的污水 管网进入望塘污水处理厂或岗集镇污水 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一级 A 标准及主要污染物的提标标准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板桥河符合后排放。提高项目准入门槛。禁止引进化工、造纸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以及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禁止引进污染重、清洁生产水平低下的企业,禁止高耗水以及对水体污染严重、废气排放量大的项目进入。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造纸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不属于高耗水以及对水体污染严重、废气排放量大的项目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长丰县岗集镇总体规划(2010-2030 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其审查意见相关内容相符。其他符合性分 析1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市岗集镇金梅路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 司院内01号厂房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 皖 (2021) 长丰县 不动产权第 0042529 号】,属于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 道路、用电等各种设施已较为完善,给水、排水等设施也已完善, 可以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本项目位于合肥市岗集镇金梅路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 司院内01号厂房,东侧和南侧为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司厂 房,西侧为安徽中奥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侧为恒能电力设备有限责 任公司,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项目北侧207m处的民田村。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 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详见附图2 项目周围 环境概况图。从环境相容角度,本项目选址合理。2 、产业政策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2110 木质家具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24年本)中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为允许 项目;同时对照《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本》可知,本 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为允许项目。本项目已取得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备案表,项目编 码:2408-340121-04-01-768406。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3 、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经安徽省“三线一单 ”公众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优先保护单 元 0 个,重点管控单元 1 个,一般管控单元 0 个。详见附图 9 与 安徽省“三线一单 ”公众服务平台对照图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合肥市“三线一单”文本》要求, 开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分区防控图见附图,相关内容详见下 表:表 1-2 与《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合肥市“三线一单”》的符合性《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合肥市“三线一单”文本》要求符合性分析结 果生态保护红线依据中办、国办《关于划定并严 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和 《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 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生 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 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 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 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岗集 镇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 司院内,不在合肥市生态红线范 围内,也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 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 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 合环 境 质 量 底 线水 环 境到 2020 年,以《安徽省水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明确的 15 个国 考断面为基数,地表水水质优良 (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 到 66.67%;依据省市“十四五规 划”研究基础,已目前确定的 20 个国考断面为基数(巢湖西半湖 平均和东半湖平均各算 1 个点 位),到 2025 年,地表水水质 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 例达到 75%;到 2035 年,暂时 维持 2025 年目标。根据《合肥市水环境分区管控 图》本项目位于水环境一般管控 区。根据《2023 年合肥市生态环 境状况公报》中的数据,2023 年,巢湖湖区水质为Ⅳ类,呈轻 度污染,营养状态呈轻度富营养 状态,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巢 湖东、西半湖水质均为Ⅳ类,呈 轻度污染。东、西半湖营养状态 均为轻度富营养状态。与去年同 期相比,东、西半湖及全湖水质 类别无明显变化;东半湖及全湖 营养状态无明显变化,西半湖营 养状态由中度富营养好转为轻 度富营养。纳入国家考核的 20 个地表水断面均达到年度考核 要求。与去年同期相比,派河、 丰乐河、杭埠河、白石天河、裕 溪河、双桥河、柘皋河、兆河、 十五里河、滁河、罗昌河、西河 等河流总体水质保持优良,南淝 河水质由轻度污染好转为良好。 项目新增水污染物总量计入蔡 田铺污水处理厂之内,无需另外 下达。符 合大 气 环 境到 2020 年,合肥市 PM2.5 平均浓 度需达到 44 微克/立方米;到 2025 年,在 2020 年目标的基 础上,合肥市 PM2.5 平均浓度暂 定为下降至 36 微克/立方米;到 2035 年,合肥市 PM2.5 平均浓 度目标暂定为 35 微克/立方米。根据《合肥市大气环境分区管控 图》,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一般 管控区。根据《2023 年合肥市生 态环境状况公报》,合肥市属于 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域,PM2.5 现状浓度为 34 微克/立方米。本 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符 合土 壤 环根据《合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的要求确定,到 2020 年, 全市土壤污染趋势得到初步遏根据《合肥市土壤环境风险分区 防控图》,本项目位于土壤环境 一般管控区。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符 合境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 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 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 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 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 2030 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 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 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 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 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 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用地,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用 地,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对周边 土壤环境影响较小。资 源 利 用 上 线煤 炭 资 源 利 用 上 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 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新 建、改建集中供热和现有火电厂 锅炉改造的除外,但燃煤消费量 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需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已建成的,应当改 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 其他清洁能源。根据《合肥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分布图》,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 燃料禁燃区内。本项目使用电能 为主要能源,不涉及高污染燃料 使用。符 合水 资 源 利 用 上 线落实《******关于印发实 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等要求。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 供,主要为生活用水,使用量较 小,当地自来水厂能够满足项目 新鲜水使用需求;此外,项目不 属于高耗水高耗能行业项目,不 会突破水资源利用上线。土 地 资 源 利 用 上 线根据《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至 2020 年,合肥市土地利用将 继续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土地利 用结构和布局,严控建设用地总 量和强度,确保完成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国家 和省重大战略的实施,确保全市 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项目位于土地资源一般管控 区,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岗集 镇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 司院内,该地块建设用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项目性质符合万山镇 规划,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 新增用地,用地性质不会突破土 地资源利用上线。符 合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 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 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 和要求。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 年本)》和《安 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07 年本)中限制类或淘 汰类项目,为允许项目。项目不 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 部,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 所列负面清单之内。项目不属于 《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符 合产品目录》中禁止和限制类产 业。(1)与《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生 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1〕6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 司院内,在巢湖流域范围内。本项目距离巢湖32.6km,在巢湖流域 水环境三级保护区范围内。根据《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 品目录》,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限制类,为允许项目。(2)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 C2110 木质家具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24 年本)中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为 允许项目;同时对照《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7 本》可 知,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为允许项目。(3)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项 目不在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类的范围内,为许可准入类项目,符 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规定。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合肥市“三线 一单”》相关要求。4 、与“十四五”相关内容的管控分析表 1-3“十四五”相关内容的管控要求类别相关内容本项目管控要求35.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 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 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 间的占用。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 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 域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 用。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降 低碳排放强度,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本项目位于合肥 市长丰县岗集镇 合肥万胜达机车 制造有限公司院 内,属于工业用 地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放峰值,制定二 0 三 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 案。36.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 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开展污染 防治行动,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 境治理制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 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 消除重污染天气。治理城乡生活环境,推进城 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白 色污染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 理。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 造。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 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 化交易。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管理。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积极参 与和引领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保国际合作。项目生产过程产 生的废气可达标 排放。产生的危 险废物集中收集 后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项目建 成后需进行排污 许可填报。37.提升生态系统质和稳定性。坚持山水林田湖 草系统治理,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 护地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 强外来物种管控。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大江大 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好长江 十年禁渔。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 失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行 林长制。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加 强黑士地保护,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 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 观测,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 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38.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健全自然资源资产 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 监测和确权登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 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 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 循环利用。 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 度。提高海洋资源、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 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 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项目产生的废包 装袋等集中收集 后外售物资回收 公司回收利用。5 、与《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 2019 年 12 月 21 日安徽省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现将修订后 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公布,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如下:表 1-4 与《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序 号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分析结果1第三条 巢湖流域水环境实行三级保护。巢湖湖体,巢湖岸线外延一千米范围内陆域,入湖河道上溯至一万米及沿岸两侧各二百米范围内陆域为一级保护区;巢湖岸线外延一千至三千米范围内陆域,入湖河道上溯至一万米沿岸两侧各二百至一千米范围内陆域为二级保护区;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 巢湖流域水环境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项目距离巢湖岸线最近距离为32.6km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闸口河符合2第二十三条水环境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二)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水泥、石 棉、玻璃等水污染严重的小型项目;(三)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四)围湖造地;(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严格限制在水环境三级保护区内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水泥、石棉、玻璃等水污染严重的大中型项目;确需新建的,应当事先报经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 意。其中,排放含氮、磷等污染物的项目,按照不低于该项目氮、磷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实行减量替代本项目属于水环境三级保护区,无保护区内禁止行为符合3第二十四条 水环境一、二级保护区内除执行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制革、化工、印染、 电镀、酿造、水泥、石棉、玻璃等水污染严重的项目; (二)新建、扩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4第二十五条 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除执 行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 条规定外,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 建、扩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 及 其他危险化学品;(三)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四)从事网围、网箱养殖;(五)利用机械吸螺、底拖网等进行捕捞作业;(六)设立畜禽养殖场;(七)从事水上餐饮经营;(八)开垦、围垦、填埋等改变湿地用途或者占用湿地5第二十七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排污口,设置标注单位名称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及数量等内容的标志牌,在厂界内、外排污口分别设置排污取样口。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需向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规范化排污口建设,设置标识牌相符第二十九条禁止下列排放水污染物的行 为:(一)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二)将废水稀释后排放;(三)在雨污管道分离后利用雨水管道排放;(四)将废水通过槽车、储水罐等运输工具或者容器转移出厂非法倾倒;(五)擅自改变污水处理方式、不经过批准的排污口排放;(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厂区内已进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相符第三十条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 理。巢湖流域各类工业园区未配套建设 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不得审批园区内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相符6 、与“ 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 知(国发(2023)24 号) ”相符性分析表 1-5 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 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本项目属于 C2110 木质家具制造,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符合优化含 VOCs 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 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 VOCs含量限值标准。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为热熔胶,不属于高 VOCs含量的原辅料符合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 2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 30%左右。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本项目使用电能符合7 、与关于印发《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 作方案》的通知(皖环发〔2024]1 号)的符合性分析表 1-6 与(皖环发〔2024]1 号)相符性分析与本项目相关的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 性(一)加强替代管理。工业涂装、包装印刷、 竹木加工、家具制造、汽车修理与维护、鞋 和皮革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要按照 《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技术指引(试行)》(附件3)要求,开展 低 VOCs原辅材料和生产方式替代,优化 管控台账及档案管理,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 平。各地要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4 号)要求,在认真梳理2021至2023年度VOCs源头削减治理项目清单基础上,对涉 VOCs重点行业和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 胶粘剂、清洗剂以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的产 业集群进行再排查,将含 VOCs原辅材料 使用企业全面纳入源头替代企业排查台账 (附件2),对具备替代条件的,加强调度 指导;对无法替代的,要开展论证核实,严 格把关并逐一说明。本项目属于C2110木质家具制造,使用 的胶粘剂为热熔胶, 不含任何有机溶剂, 固含量100%,不属于 高VOCs含量的原辅 料符合(二)严格项目准入。根据《低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要求,进一步完善VOCs 排放 管控地方标准建设,细化相关行业涂料种类 及各项污染物指标限值,编制实施固定源挥 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制鞋、汽修、木 材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禁止建设生 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全省工业涂装、包装印 刷等重点行业和涂料、油墨等生产企业的新 (改、扩)建项目需满足低(无)VOCs含 量限值要求。省内市场上流通的水性涂料等 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执行《低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应在 包装标志或产品说明上标明符合标准的分 类、产品类别及产品类型(或施涂方式)。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不含任何有机溶剂,固含量100%,VOCs含量符合《胶 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要 求,不属于高VOCs 含量的胶粘剂符合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 清洗剂以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的产业集群, 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溶剂型工业涂料、油 墨、胶粘剂“能替则替 ”。企业应进一步做 好VOCs管控台账管理,包括含VOCs原辅 材料台账、VOCs废气处理设施台账、危废 台账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企业承诺做好台账记录工作,保持期限 不少于5年符合2.3胶粘剂包括 VOCs含量限值符合《胶粘剂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规定 的水基型胶粘剂和本体型胶粘剂。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不含任何有机溶剂,固含量100%,VOCs含量符合《胶 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要 求符合8 、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表 1-7 与(GB33372-2020)相符性分析与本项目相关的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 性表3 本体型胶粘VOC含量限量-其他-热塑类≤50g/kg本项目使用的热熔 胶主要成分为EVA 共聚物53% 、氢化树 脂47% ,不含任何有 机溶剂,固含量100符合9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 14 部分:家具制造业》(DB34/T 4230.14—2022)的符合性分析表 1-8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 14部分:家具制造业》相符性分析与本项目相关的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 性4. 1. 1涂料、胶粘剂、清洗剂中VOCs含量限值应符合GB 18581 、 GB 33372 、GB 38508和HJ 2541的 要求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不含任 何有机溶剂,固含量100% , VOCs含量符合《胶粘剂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要求符合4.2. 1. 1擦色剂、稀释剂、固化剂、 胶粘剂、清洗剂、涂料、腻子等 VOCs物料应密闭储存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为固态, 采用密闭塑料袋包装包装符合4.2. 1.2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 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 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 地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为固态, 采用密闭塑料袋包装,存放于 室内仓库。符合4.2. 1.3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 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 口,保持密闭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在非取 用状态时采用密闭塑料袋包 装符合4.2. 1.4废涂料、废胶粘剂、废清洗 剂、废活性炭等含VOCs 废料(渣、 液) 以及VOCs物料废包装物等危 险废物密封储存于危废储存间本项目废热熔胶、废活性炭、 废封边条等含VOCs 废料皆 按危险废物管理,密闭储存于 危废库符合4.2.2. 1 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 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转移时 采用密闭塑料袋包装符合4.3末端治理4.3. 1施胶施胶废气宜采用吸附浓 缩+燃烧/催化氧化或其他等效方 式处理4.3.2.2小风量低浓度或不适宜浓缩 脱附的废气的可采用活性炭吸附 等工艺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为固,VOCs产生量很小,属于小风 量低浓度,不适合浓缩脱附, 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符合7.2环境管理台账一般按日或按批次进行记录,异常 情况应按次记录。记录应保存5年 以上本项目环境管理台账,按批次 进行记录,异常情况按次记 录。记录保存5年符合10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表 2.5-8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与本项目相关的要求本项目情况相 符 性大 力推 进源 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 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 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 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 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 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 的胶粘剂, 以及低 VOCs 含量、 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 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 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本项目使用的胶粘剂为 热熔胶,属于鼓励的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符 合全 面加 强无 组织 排放 控 制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 。含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 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 库、料仓等。含 VOCs 物料转移 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 容器、罐车等。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为 固态,采用密闭塑料袋 包装,存放于室内仓库; 热熔胶转移时采用密闭 塑料袋包装。使用热熔 胶的设备封边机自带密 闭罩。符 合提高废气收集率 。遵循“应收尽 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 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 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 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 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 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 置通风量。本项目使用热熔胶的设 备封边机自带密闭罩, 废气收集处于微负压状 态。符 合进 设 宜 效 治 设 推 建 适 高 的 污 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 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 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 度、压力, 以及生产工况等,合 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 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 属 于 小 风 量 低 浓 度 VOCs,宜采用吸附技术 处理,建设单位拟采用 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符 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 项目背景安徽弋佰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是—家从事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 件生产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07 月 02 日,公司坐落在安徽省合肥市 长丰县岗集镇金梅路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司院内 01 号厂房。经营范围 为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家 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装卸搬运;专业设计服 务;平面设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 软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门窗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包装材料及制品 销售;包装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 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器辅件销售;电器辅件制 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 日用家电零售; 日用电器修 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随着 国家经济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对企业办公用品的需求量 越来越大,以及轻工业化发展战略的推进,导致业务突飞猛进,为了应对现 有的形势及未来发展,公司拟在合肥市岗集镇金梅路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 限公司院内 01 号厂房租赁厂房加工建设,与当地人民共谋发展。新建年产 1 万套办公家具项目位于合肥市岗集镇金梅路合肥万胜达机车 制造有限公司院内 01 号厂房,租赁现有厂房总面积约 2300m2,购置裁板锯、 推台锯、雕刻机、封边机等木工加工设备。达产后,形成年产 1 万套办公家 具的生产能力。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次新建项目属于 C2110 木质家具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修正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及《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 境部令第 16 号)规定,该项目属于“十八、家具制造业 21-36 、木质家具制 造 211*-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 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属于 “十六、家具制造业 21-35 、木质家具制造 211 ,竹、藤家具制造 212 ,金属 家具制造 213 ,塑料家具制造 214 ,其他家具制造 219-其他” 。 本项目排污 许可实行登记管理。表 2.1-2 排污许可信息表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十六、家具制造业 2135木质家具制造 211,竹、藤家具制造 212,金属家具制造 213,塑料家具制造 214,其他家具制造 219纳入重点排污单位 名录的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 10 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 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 剂)的、年使用 20 吨及以 上水性涂料或者胶粘剂的、有磷化表面处理工艺的其他2.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2.2.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表 2.2-1 建设项目工程内容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生产车间租赁现有厂房,总面积 2300m2 ,主要布置数控裁板锯 1 台、精密推台锯 2 台、雕刻机 1 台、冷压机 2 台、封边机 4 台等生产设备年产 1 万套办公家具辅助工程原料仓库位于生产车间西南角,面积约 230m2 ,用于原料储存成品仓库位于生产车间西南角,面积约 260m2 ,用于成品储存公用工程给水由市政自来水供水管网供给,用水量 300t/a排水雨污分流管网,雨水经雨水管网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排水量 240t/a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给,用电量 20 万 KW·h/a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木工粉尘通过设备自带收尘系统收集,统一进入 1 套中央布 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封边有机废气通过设备自带密闭罩收集废气,进入 1 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尾气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噪声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安装阶段严格把关,提高了安装精度,后期加大设备维护管理;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措施固废处理设置 1 间一般固废库 30m2 和 1 间危废库 10m2 ,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2.2 产品方案建设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见下表。表 2.2-2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位产量备注1办公家具套10000/注:本项目主要为定制产品2.2.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1)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见下表。表 2.2-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名称年用量规格、形态包装方式最大储存量板材4 万张2400*1200*25、固态散装4000 张五金配件1 万套固态箱装3 万个pvc 封边条25 万米2g/m ,固态箱装2.5 万米热熔胶15 吨25kg/袋、固态袋装1.25 吨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热熔胶 MSDS ,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主要成分为 EVA 共 聚物 53% 、氢化树脂 47% ,不含任何有机溶剂,固含量 100%。2.2.4 主要生产设备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表 2.2-4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 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数量(套/台)备注1广东豪德数控裁板锯HP280SG1自带粉尘收集装置2广东豪德精密推台锯MJ320G2自带粉尘收集装置3合肥飞克雕刻机49 尺1自带粉尘收集装置4冷压机50T2/5广东南兴高速封边机NB577DP1自带密闭罩6广东森佰森封边机Q965JE3自带密闭罩7广东速博森双面清洁 除胶机SQ1300A1/8合肥飞克侧孔机/1自带粉尘收集装置9广东新力亚木工排钻MZ1自带粉尘收集装置10小型木工设备修边机/1/11曲线封边机/1/12铰链开孔机/1/13面板开孔同心钻/1/14气动切割机/1/15开式可倾压力机/1/16空气压缩机/1/2.2.5 劳动定员和生产班制本项目劳动定员20 人,全年工作日为 300 天,单班制,每班 8 小时。 不在厂内食宿。2.2.6 总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司院内,东 侧和南侧为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司厂房,西侧为安徽中奥混凝土有限 公司,北侧为恒能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生产,整个厂房分为南北 2 个区,北区为木加工区, 南侧为组装区及仓库。厂房内各功能区又相对集中布置,即方便管理,有利 安全,同时又便于管理、有利于生产,流程、物料输送形成最佳路径。本项目废气经有效处理后达标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蔡田 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生产设备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 后,对本项目四周厂界的噪声影响很小。固废皆妥善处理。综上,本项目总平面布局较合理。2.2.7 项目水平衡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产生工业废水的建设项目应开展水平衡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 污水,故无需开展水平衡分析。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用水量依据《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679-2019)核算,本项目 劳动定员20 人,不在厂区住宿,用水量以 50L/人·d 计,则用水量为 1.0t/d (300t/a),产污系数按照 0.8 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0.8t/d(240t/a)。项目用水、排水情况见下表。表2.2-7 给水、排水核算情况一览表序 号项目用水量标准日用水 量m3/d年用水 量 m3/a日排水 量 m3/d年排水 量 m3/a1生活用水50L/人*d(20 人)1.03000.8240合计/1.03000.8240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3 营运期工艺流程2.3.1 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板材下料F------一粉尘融刻PVC封边条、封边成型有机废气热胶排钻打孔粉尘五金配件组装打包入库图 2-1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简述:下料:项目外购板材,使用板锯或台锯进行切割得到需要的尺寸规格; 此工艺会产生粉尘。项目采用的板锯和台锯皆自带粉尘收集装置,在加工机 械尘源下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产生的局部负压作用,将粉尘吸入 输送管道,再送到除尘器内。雕刻:根据客户要求使用雕刻机在板材表面雕刻相应图案;此工艺会产 生粉尘。项目采用的雕刻机自带粉尘收集装置,在加工机械尘源下方或侧向 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产生的局部负压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 除尘器内。封边成型:使用封边机对板材进行封边处理,使用的热熔胶融化会产生 有机废气。项目采用的封边机自带密闭罩,上方设有排气口,密闭接入二级 活性炭装置处理。排钻打孔:使用木工排钻对相应区域进行打孔,方便后续进行组装。此工艺会产生粉尘。项目采用的钻孔设备皆自带粉尘收集装置,在加工机械尘 源下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产生的局部负压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 管道,再送到除尘器内。组装:将家具各部分通过五金配件进行组装。打包入库:成品完成后进行包装防止移动及运输过程中表面损伤,最后 入库待售,项目使用纸箱打包。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合肥市岗集镇金梅路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 公司院内 01 号厂房,租赁现有厂房生产,租赁前为空置厂房,原用途为成品 仓库,不涉水和危化品,无遗留环境污染问题。根据现场勘查现有厂房内地 坪均处于硬化状态,无裂痕,故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 、大气环境(1)常规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常规污染物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 3 年的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的监测数据,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根据《2023年合肥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 年, 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优的天数为 86 天,良好 228 天,优良率为 86.0% 。全市可 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 62 微克/立方米,与 2022 年同比浓度下降 1 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 34 微克/立方米,与 2022 年同 比浓度上升 2 微克/立方米。①二氧化硫(SO2)2023 年合肥市全市二氧化硫(SO2 )年均浓度值为 7 微克/立方米,达到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②二氧化氮(NO2)2023 年合肥市全市二氧化氮(NO2 )年均浓度值为 31 微克/立方米,达 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③一氧化碳(CO)2023 年合肥市全市一氧化碳(CO) 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为 0.9 毫克/立 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④臭氧(O3)2023 年合肥市全市臭氧(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值第 90 百分位数为 150 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⑤可吸入颗粒物(PM10)2023 年合肥市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均值为 62 微克/立方米,达 到国家二级标准。⑥细颗粒物(PM2.5)2023 年合肥市全市细颗粒物(PM2.5 )年均值为 34 微克/立方米,达到国 家二级标准。表 3-1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一览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627088.6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43597. 1达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76011.7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304075.0达标O3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 度第 90 百分位浓度15016093.8达标CO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 浓度900400022.5达标由上表可知,2023 年合肥市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2018 年 8 月 13 日)要求,项目 所在区域为达标区。(2)特征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要求,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 引用建设项目周边 5 千米范围内近 3 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 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 1 个点位补充不少于 3 天的监测数据。本项目特征污染 物为非甲烷总烃和 TSP 。非甲烷总烃无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TSP 数据引用《合肥源慧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汽车家电工程材料生产加 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委托安徽诚翔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大气特 征污染物监测的监测数据,项目监测点“G2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位于本 项目东北侧约 2.7km ,该项目监测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4 至 3 月 21 日, 监 测点位在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且检测时间在近三年之内,所以监测数据 可以引用。该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如下表:表 3-2 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监测地点检测项目评价标准浓度范围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 率达标情况G2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TSP( mg/ m3)300176-292970达标由上表可知,评价区域内 TSP 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较好。2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纳污水体为板桥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 IV 类标准。本评价引用合肥市生态环境局2024 年 8 月水环境质量月报: 板桥河共监测 3 个断面。监测结果表明鸳鸯路桥、天水路桥和北二环断面 3 个断面均为Ⅲ类水质,水质良好。3 、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无需进行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4 、生态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填写指南)》, 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 行生态现状调查。本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 公司院内,租赁现有厂房,属于产业园区外但不新增用地,故无需开展生态 环境现状调查。5 、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6 、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租赁厂房已完成硬化,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本次 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1 、大气环境本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司院内,项 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涉及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居民点,具体见下表。表 3-3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 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Y民田村0207居民区60 户,约 180 人二类区N207凤梅家园二期4120居民区1200 户,约 3600 人二类区E4122 、声环境本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 、地下水环境本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司院内,厂 界周边为工业区,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 、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司院内,租 赁现有厂房,属于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但不属于新增用地情形,不涉及生 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 准1 、废气排放标准本项 目废气排放执行《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4/ 4337-2023),具体要求见下表。表 3-4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337-2023)《摘录》污染物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有组织排放监控位置厂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 排放浓度限值mg/m3颗粒物10车间或者生产设施0.5NMHC30车间或者生产设施4.0表 3-5 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单位:mg/m3污染物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含义厂区无组织排放监 控位置NMHC6监控点处 1 小时浓度平均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 、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进入园区 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蔡田 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对于接管标准中未规定的应执行《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限值。表 3-6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 ,pH 除外污染物名称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pH6~96~9COD420500BOD5230300SS180400NH3-N40/3 、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标准值见下表。表 3-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时 段昼 间夜 间2 类60504 、固废标准及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2020)中提出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项目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后建成,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 求,以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 COD 、氨氮、颗粒物、VOCs。废气:项目外排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0.025t/a 、VOCs 0.0005t/a。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 240t/a。项目废水经 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 COD:0.06/a、NH3-N:0.006t/a,其总量纳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总量内,不申 请新总量。固废: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排放总量为零。根据工程分析,该项目投产并切实实施污染防治措施后,控制污染物的 排放总量建议指标建议为:颗粒物 0.025t/a、VOCs 0.0005t/a。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 施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主要影响为噪声, 影响时间很短且周边无敏感目标,故施工期不再评价。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加工粉尘和封边有机废气。1.1 废气源强1.1.1 木加工粉尘本项目木加工主要为下料、雕刻、打孔等,采用中央除尘器系统收集处 理粉尘,尾气通过 1 根不低于 15m 的排气筒排放。项目产尘设备板锯、台锯、 雕刻机、钻孔机等木加工设备皆自带粉尘收集装置,在加工机械尘源下方或 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产生的局部负压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统 一进入 1 套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收集效率按照 90%计,布袋除尘器除 尘效率按照95%计。下料工艺木粉尘产生源强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 手册》中“211 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系数手册” ,下料工艺颗粒物产污系数为 150 克/立方米-原料,雕刻、打孔等其他机加工木粉尘产生源强参照《排放源统计 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203 木质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机加工 工艺颗粒物产污系数为45 克/立方米-产品,本项目木材原料总用量为 2880m3/a (2400mm*1200mm*25mm*40000/1000000000=2880m3 ),木材边角料约占原 料 5% ,则产品总量为 2880×0.95=2736m3/a。木工粉尘总产生量为 2880×150/1000000+2736×45/1000000=0.555t/a。根 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共设置 1 台板锯、2 台台锯、1 台雕刻机、2 台 钻孔机, 自带收尘装置风机设计风量 2000m³/h ,则中央除尘器系统总风量为 12000m3/h ,年工作时间 2400 小时,则项目木工粉尘排放量为 0.025t/a ,排放 速率 0.0104kg/h ,排放浓度为 0.87mg/m3。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337-2023)中排放限 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达标排放。未收集到的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 0.0555t/a ,排放速率 0.0231kg/h。1.1.2 封边有机废气本项目封边采用热熔胶,主要成分为 EVA 共聚物和氢化树脂,不含任何有机溶剂,固含量 100% 。本项目封边工序热熔胶的加热温度为 180~210℃ , 未达到热熔胶的分解温度,因此,加热过程中热熔胶不会分解,但在加热过 程中会有少量未经聚合的单体释放,主要成份为乙烯和醋酸乙烯等有机废气, 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 保局)中推荐的塑料废气排放系数,在无控制措施时,胶粒非甲烷总烃的排 放系数按 0.35kg/t 胶粒原料计,项目年使用热熔胶 15t ,则项目封边工序非甲 烷总烃产生量约为 0.0053t/a。年工作时间 2400 小时,产生速率为 0.0022kg/h。 项目采用的封边机自带密闭罩,上方设有排气口,密闭接入二级活性炭装置 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项目共设置 4 台封边机,每台封边机配套风机设计风量 1000m³/h ,则系统总 风量 4000m³/h,集气罩收集效率按 90%计,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效率按照 90% 计。经计算,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 0.0005t/a,排放速率为 0.0002kg/h,排放浓 度为 0.05mg/m3,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337-2023) 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0mg/m3 ),达标排放。未收集到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约为 0.0005t/a ,0.0002kg/h。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废气源为:木加工粉尘和封边有机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汇总于下表所示。表 4.1-1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汇总表车间/生产线产排污环 节污染物种 类污染物产生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时间产生浓度 mg/m3产生 量 t/a收集效率%治理工艺去除效率%是否为可行技 术废气排放量m3/h排放浓度 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h/a生产车间木加 工颗粒物17.40.55590布袋除尘95是120000.870.01040.0250.02310.05552400封边非甲烷 总烃0.50.005390二级活性炭90是40000.050.00020.00050.00020.00052400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气筒信息及排放标准汇总于下表所示。表 4.1-2 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气筒信息及排放标准汇总表车间/生产线产排污 环节污染物 种类排气筒排放标准及限值高度直 径温 度编号名称地理坐标排放口类 型浓度速率标准名称mm℃mg/m3kg/h生产车间木加工颗粒物150.720DA001木工粉尘 排气筒117.239883,31.978599一般排放 口10/《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337-2023)封边非甲烷 总烃150.420DA002封边废气排气筒117.239733,31.978822一般排放 口30/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 本项目废气例行监测要求汇总于下表所示。表 4.1-3 本项目废气例行监测要求汇总表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执行标准DA001木工粉尘排气筒颗粒物1 次/年《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337-2023)DA002封边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 次/年厂界颗粒物1 次/年非甲烷总烃1 次/年厂房外非甲烷总烃1 次/年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2 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1.2.1 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加工粉尘和封边有机废气。1.2.1.1 木加工粉尘木工粉尘采用成熟的家具厂配套中央除尘系统,项目产尘设备板锯、台 锯、雕刻机、钻孔机等木加工设备皆自带粉尘收集装置,在加工机械尘源下 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产生的局部负压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 统一进入 1 套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 放。家具厂中央除尘系统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有两点:一是投资费用,二是 运行费用。前者是一次性的,后者是经常性的,其累积数可为前者的数倍甚 至数十倍。针对木材粉尘的亲水特性,粉尘在有一定的水分的含量下容易结 块,在除尘器灰斗里面架拱成桥导致堵料现象,我们在除尘器灰斗设计有振 动器,进行辅助清灰,减少人工辅助清灰的工作;针对木材粉尘浓度大的特 点,我们对除尘器采用渐变的气流通道设计,保证气流均匀分布。对气流组 织进行设计,避免对家具厂除尘器内部局部区域高速冲刷与磨损,木屑除尘 措施: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下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产生的局部负 压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除尘器内,可达到各作业点的粉尘浓 度降至 2mg/m3 以下。除尘效率在 95%~99%以上。家具厂中央除尘系统的工作原理分为四个步骤:1、含尘气体由进气口进入箱体,通过滤袋得以净化,净气孔经文氏管进 入上箱体,从排气口排出,滤袋外表面粉尘不断增加,使除尘器阻力增大, 为使设备阻力维持在一定范围;2、清灰时由控制仪定期顺序触发各控制阀,开启嵌入式脉冲阀,使气包 内压缩空气由喷吹管上的喷嘴喷出(一次风);3、通过文氏管诱导数倍于一次风的周围空气(二次风)进入滤袋,在瞬 间产生振动波与逆向气流,抖下粉尘,落入下箱体,经排风阀排出机体;4 、在清灰过程中,每次喷吹时间称脉冲宽度,一般仅 0.1~0.2 秒,全部 滤袋完成一个清灰循环的时间为脉冲周期。家具厂中央除尘系统工艺特点:1 、采用变频调速,根据车间用量自动调节,比原来设备可节省电量 30%--70%;2、采用分室停风脉冲喷吹清灰技术,克服了常规脉冲除尘器和分室反吹 除尘器的缺点,清灰能力强,除尘效率高,排放浓度低,漏风率小,能耗少, 钢耗少, 占地面积少,运行稳定可靠,经济效益好;3 、由于采用分室停风脉冲喷吹清灰,喷吹一次就可达到清灰的目的,所 以清灰周期延长,降低了清灰能耗,压气耗量可大为降低。同时,滤袋与脉 冲阀的疲劳程度也相应减低,从而成倍地提高滤袋与阀片的寿命;4、检修换袋可在不停系统风机,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分室进行。滤袋袋 口采用弹性涨圈,密封性能好,牢固可靠。滤袋龙骨采用多角形,减少了袋 与龙骨的磨擦,延长了袋的寿命,又便于卸袋;5、采用上部抽袋方式,换袋时抽出骨架后,脏袋投入箱体下部灰斗,由 人孔处取出,改善了换袋操作条件;6、箱体采用气密性设计,密封性好,检查门用优良的密封材料,制作过 程中以煤油检漏,漏风率很低;7 、进、出口风道布置紧凑,气流阻力小;8 、过滤速度的选择 过滤速度是除尘器选型的关键因素,应根据烟尘或 粉尘的性质、应用场合、粉尘粒度、粘度、气体温度、含水份量、含尘浓度 及不同滤料等因素来确定。 当粉尘粒度较细,温、湿度较高,浓度大,粘性 较大宜选低值。如≤1m/min;反之可选高值,一般不宜超过 1.5m/min 。对于 粉尘粒度很大,常温、干燥、无粘性,且浓度极低,则可选 1.5~2m/min 。 过 滤速度选用时,应计算在减少一室(清灰时)过滤面积时的净过滤风速不宜 超过上述数值。1.2.1.1 封边有机废气封边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工作原理:当有机废气气体由风机提供动力,正压或负 压进入塔体,由于活性炭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 学健力,因此当此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 保持在固体表面,污染物质及气味从而被吸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塔后,进 入设备排尘系统,净化气体高空达标排放。废气活性炭吸附器产品优点:①吸附效率高,适用面广;②维护方便,无技术要求;③能同时处理多种混合废气。发财置备箱体废气入口达标排放人口清兰口出口洗兰楼口备工果门图 4-1 活性炭吸附装置结构原理图1.2.2 废气排放达标分析经核算,木工粉尘木工粉尘排放量为 0.025t/a ,排放速率 0.0104kg/h ,排 放浓度为 0.87mg/m3 。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4/ 4337-2023)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达标排放。经核算,封边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量为 0.0005t/a ,排放速 率为 0.0002kg/h,排放浓度为 0.05mg/m3,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DB34/ 4337-2023)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0mg/m3), 达标排放。1.2.3 治理措施政策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加工粉尘和封边有机废气。木工粉尘采用成熟的家具厂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尾气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封边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 中央除尘系统和二级活性炭属于其中表 4 中的可行技术。对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本项目产生的有机 废气属于小风量低浓度 VOCs 宜采用吸附技术处理,建设单位拟采用二级活 性炭装置处理,符合要求,属于适宜的治污设施。对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活性炭吸附处理 效率不得低于 90% ,本项目二级活性炭处理效率 90% ,符合要求。对照《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要求,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 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 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 更换。本项目采用活性炭碘值为 800mg/g ,符合属于高效的治污设施。综上,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可保证废气达标排放,符合相关法规 政策,属于可行技术。1.3 废气非正常工况分析(1)非正常工况源强分析非正常排放一般包括开停车、检修、环保设施不达标三种情况。本项目在开车时,首先运行废气处理装置,然后进行生产作业,使生产 中的废气都能得到及时处理。停车时,废气处理装置继续运转,待工艺中的 废气完全排出后再关闭。设备检修以及突发性故障(如,区域性停电时的停 车),企业会事先安排好设备正常停车,停止生产。项目在开、停车时排出 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排出的污染物和正常生产时的情况基本一致。因 此,非正常工况考虑废气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情况,本报告按最不利的情况考虑,即废气处理装置完全失效,处理效率下降至 0%。本项目非正常工况 为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表 4.1-4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汇总表位置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速 率 kg/h排放浓度 mg/m3排气量 Nm3/h排放高度 m生产车间木加工颗粒物0.231317.41500015(DA021)生产车间封边非甲烷总烃0.00220.5400015(DA022)《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7-2023)颗粒物/10//非甲烷总烃/30//根据上表可知,在非正常工况下,木加工粉尘排气筒(DA001)排放的 粉尘不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337-2023)限值要 求;封边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DB34/ 4337-2023)限值要求。(2)非正常工况防范措施为确保项目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建设方在日常运行过程中,拟采取 如下措施:①由公司委派专人负责每日巡检废气处理装置,做好巡检记录。②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并导致废气非正常排放时,应立即停止废气 产生工序,待废气处理装置故障排除后并可正常运行时方可恢复相关生产。③按照环评要求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更换滤芯、 布袋,以减少有机废气的非正常排放。④建立废气处理装置运行管理台账,由专人负责记录。1.4 废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2023 年合肥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 年合肥市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 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2018 年 8 月 13 日)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加工粉尘和封边有机废气,木工粉尘采用成 熟的家具厂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的尾气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封边 有机废气产生量及产生速率极小,收集后通过 1 根不低于 15m 的排气筒直排。综上,本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 制度并有效执行的前提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 、废水2.1 废水源强分析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用水量依据《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679-2019)核算, 本项目劳动定员 20 人,不在厂区住宿,用水量以 50L/人·d 计,则用水量为 1.0t/d(300t/a),产污系数按照 0.8 计,则生活污水 排放量为 0.8t/d(240t/a)。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见下表所示。表 4.2-1 本项目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汇总表工序污染 源类别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废水产生量m3/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治理工艺处理能 力 m3/h治理效 率%是否为可行技术废水排放量m3/a排放浓度 mg/L排放量t/a员工生活员工生活生活污水COD2403000.072化粪池1.016.7是2402500.06BOD51500.03633.31000.024SS2000.048501000.024NH3-N300.00716.7250.006本项目废水排放信息汇总于下表所示。表 4.2-2 本项目废水排放信息汇总表污染 源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标准编号名称类型地理坐标员工生活生活污水COD间接排 放蔡田铺污水处 理厂废水间断排 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DW001厂区总 排口一般排 放口117.239151E, 31.978995N蔡田铺污水处理厂 接管标准BOD5SSNH3-N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HJ 1027-2019)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本项目无污水、雨水监测要求。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2 废水排放达标分析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外排总水量为 240t/a ,主要污染物为 COD、BOD5 、SS、NH3-N。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 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外排废水需达到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 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 A 标准,尾水排入板 桥河。根据《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18)及区域生活污水调查,生 活污中主要污染因子及浓度为:COD300mg/L、BOD5150mg/L、NH3-N30mg/L、 SS200mg/L 。本项目废水产排及去向情况汇总于下表所示。表 4.2-3 本项目废水产排及去向情况表污染物CODBOD5SS氨氮生活污水(240t/a)产生浓度(mg/L)3000.03620030产生量(t/a)0.0720.3240.0480.007经化粪池处理后浓度(mg/L)25010010025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量(t/a)0.060.0240.0240.006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42023018040是否满足接管标准要求是是是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mg/L)5010105最终排入环境量(t/a)0.0120.00240.00240.0012由上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蔡田 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满足达标排放要求。2.3 污水接管可行性分析(1)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概况蔡田铺污水处理厂位于合肥市庐阳经济开发区内,规划总规模 20 万吨/ 日,收水范围包括庐阳经济开发区、双凤经济开发区、双墩镇及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部分地区,服务面积约 86 平方公里。其近期设计为 5 万吨/ 日,分两步建设。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 2.5 万吨/日,概算投资 9687 万元, 采用氧化沟工艺,于 2007 年 11 月建成投入试运行;一期续建工程设计处理 规模 2.5 万吨/日,概算投资 3338 万元,于 2009 年 8 月建成投产。5 万吨/日 规模出水水质全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出水排入板桥河。(2)接管可行性分析①排水路径及去向本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司院内,在 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项目区已建成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接入 市政污水管网可行。②处理能力蔡田铺污水处理厂目前规模为 5 万吨/日,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8m3/d ,排放的废水量很小,且污染因子简单,不会对蔡田铺污水处理厂造 成冲击,影响较小。③进出水水质据表 4.2-3 可知,本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COD 、SS 、NH3-N 等,水 质满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造 成冲击,污水处理厂完全有能力接纳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并处理达标排放。 因此从水质上分析本项目废水接管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2.4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成 的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 废水经预处理后满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要求,从水质水量、接管 标准及建设进度等方面综合考虑,项目废水接管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是 可行的。因此,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 、噪声3.1 项目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本项目噪声源及降噪措施情况汇总于下表所示。表 4.3-1 本项目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汇总表(室内)序 号建筑物名 称声源名称型号声级功率 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距室内边界距 离/m室内边界声级 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持续时间 h/aXYZ声压级 /dB(A)建筑物外距离1生产车间裁板锯HP280SG90选低噪 设备; 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11181380.5白班8 小 时2555.51≤24002推台锯MJ320G9013~ 1520~241576.02551.013雕刻机49 尺85321611065.52045.514冷压机50T7528~3122~351365.52045.515封边机NB577DP7030231458.01543.016封边机Q965JE7032~3424~281654.41539.417除胶机SQ1300A8035151566.02046.018侧孔机/8568121375.52550.519排钻MZ8570141866.92046.91表 4.3-2 本项目噪声源强及降噪措施汇总表(室外)序 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 称型号声级功率 dB(A)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运行时段排放源强 dB(A)持续时 间 h/aXYZ1车间外风机 1/90选购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设置隔声罩73152白班 8 小时60≤24002车间外风机 2/905521160空间相对位置中以厂房西南角为坐标原点。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本项目噪声例行监测信息汇总于下表所示。表 4.3-3 本项目噪声例行监测信息汇总表项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执行标准噪声厂界四周Leq1 次/季《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2 项目噪声排放达标分析本项目采用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 技术要求,分别预测项目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 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公式:10lgA式中:Lp1 ——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dB;Lw——声源的声功率级,dB;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 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 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α/(1-α) , 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 ;α 为平均 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公式:Lr-1011式中: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 个声源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dB;LPlij ——室内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靠近护栏结构出的声压级公式: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 级,dB(A);TLi——围护结构 i 倍频带的隔声量,dB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等效室外声源公式:Lw=Lp2T+10lgSS——室外声源的声压级的透过面积项目采用导则推荐的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公式进行预测。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公式:Lp=Lw-20lg(r2/r1)-8(半自由声场)式中:Lp 为倍频带声压级、Lw 为倍频带声功率级,dB;r1 、r2 为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1m;多源叠加模式:Leq 总=10lg[100. 1Leq1+100. 1Leq2 + … …+100. 1LeqN ]式中:Leq1、Leq2 、… …、LeqN 为第一个声源、第二个声源、… …、第 N 个声源在某预测点的等效声级。生产车间各噪声源距离四周厂界的情况及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表 4.3-4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预测点厂界噪声贡献值(dB(A))评价标准东厂界39.8昼间≤60dB(A),夜间≤50dB(A)南厂界40. 1西厂界48.9北厂界42.2经预测分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最大噪声贡献值为 48.9dB(A),厂界 四周噪声排放值均可满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达标排放。3.3 噪声措施治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 要求,噪声治理应优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选址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仍达 不到要求的,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柔性连接、绿化以及综合控 制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噪声控制。(1)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 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在设备的基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基座,减小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2)合理布局,合理布置厂内各功能区的位置及车间内部设备的位置, 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本项目要求选用低噪声风机。风机隔声设计:设置风机隔音房,罩 型机箱,箱内壁衬吸声材料,并设置散热进、出风消声器;出风管道消声设 计:出风管道消声后,可以有效降低设备的空气噪声及高速气流引起的再生 噪声;管道振动噪声控制设计:对进风管道做隔声包扎,其结构为阻尼层, 低频隔声层,吸音层和钢板护面层,以此控制管道噪声;机壳、基础减振设 计:风机机壳与基础之间增加弹簧减振器、橡胶减振器、软木、沥青毛毡等 减振方法来减弱噪声的传播。采取上述措施后,风机隔声、消声量约30dB(A)。建设单位严格的执行上述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4 、固废废物4.1 固体废物产生源及产生量一般固体废物:(1)废包装袋项目热熔胶采用袋装,拆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 的资料,废包装袋约占原料 2% ,项目热熔胶使用总量为 15t/a ,则废包装袋 产生量为 0.3t/a,热熔胶为固态胶粘剂,在非融化状态不会沾染包装袋,对照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不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可外售 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2)木材边角料项目木加工过程会产生木材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边角料 约占原料 5% ,项目木材使用总量为 1440t/a(2880×0.5= 1440),则木材边 角料产生量为 72t/a ,集中收集后可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3)木粉尘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中央除尘器收集的木粉尘为 0.4745t/a ,集中收集后可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1)废热熔胶本项目封边工艺会产生废热熔胶,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 版 ) 》 , 不能排除不是危险废物 ,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 危废编号: HW13/900-014-13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热熔胶约占原料 1% ,项目 热熔胶使用总量为 15t/a ,则废热熔胶产生量为 0. 15t/a。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 库,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2)废封边条本项目封边工艺会产生废封边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 pvc 封边条 约占原料 5% ,项目 pvc 封边条使用总量为 0.5t/a ,则 pvc 封边条产生量为 0.025t/a 。由于沾染废热熔胶,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属 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49/900-041-49。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 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3)废活性炭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来处理有机废气。根据《现代涂装手册》 (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 年出版),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等各成分的吸附量约 为 0.25g 废气/g 活性炭。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的 VOCs 量约为 0.0043t/a,则本项目吸附有机废气理论所需的活性炭用量约为 0.02t/a, 活性炭设计安装量约20kg ,需每年更换 1 次。加上被吸附的 VOCs 量,则废 弃活性炭产生量为 0.0243t/a 。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 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49/900-039-49 ,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库, 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拟采用蜂窝状活性炭,活 性炭碘值为 800mg/g。(4)废润滑油本项目设备保养、维修使用到润滑油,使用量约 0.2t/a,废润滑油产生量 约为使用量的 80% ,则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 0. 16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17-08),收集后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5)废润滑油桶本项目设备保养、维修使用到润滑油,使用量约 0.2t/a,规格为 20kg/桶, 则废润滑油桶产生量约为 10 个/a ,单个桶重约为 2.0kg ,则废润滑油桶产生 量约为 0.02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润滑油桶属于 危险废物(HW49/900-041-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6)废含油抹布本项目使用润滑油进行设备保养,维修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废含油抹布手 套,产生量约为 0.001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含 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1-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 0.5kg 计,共 20 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10kg/d ,3t/a ,生活垃圾集中收 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 4.4-1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编 号产生源固体废物 名称属性废物类别 及代码物理性状环境危险特性产生 量 t/a贮存方式有毒有害物质利用处置方式去向利用 量 t/a处置 量 t/a1拆包废包装袋一般工业固废900-999-99固态/0.3暂存于一般固 废库,分类暂存/综合利用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0.3/2木加工木材边角料220-001-03固态/72暂存于一般固 废库,分类暂存/综合利用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72/3中央除 尘器木粉尘900-999-66固态/0.4745暂存于一般固 废库,分类暂存/综合利用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0.4745/4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危险废物HW49/900-039-49固态T0.0243暂存于危废库,分类暂存有机废气委托处置委托有资质单 位外运处置/0.02435封边废热熔胶HW13/900-014-13固态T0.15暂存于危废库,分类暂存废胶粘剂委托处置委托有资质单 位外运处置/0.156封边废封边条HW49/900-041-49固态T/In0.025暂存于危废库,分类暂存废胶粘剂委托处置委托有资质单 位外运处置/0.0257设备保 养废润滑油HW08/900-217-08固态T ,I0.16暂存于危废库,分类暂存油类委托处置委托有资质单 位外运处置/0.0258设备保 养废润滑油桶HW49/900-041-49固态T/In0.02暂存于危废库,分类暂存油类委托处置委托有资质单 位外运处置/0.029设备保 养废含油抹布HW49/900-041-49固态T/In0.001暂存于危废库,分类暂存油类委托处置委托有资质单 位外运处置/0.0110员工生 活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固态/3.0分类收集,暂存 于厂区垃圾桶/委托处置交由环卫部门 清运处置/3.04.4.2 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分析1 、一般工业固废环境影响分析(1)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影响分析本项目拟建一座一般固废库,位于生产车间南侧,建筑面积 30m2 ,储存 能力约 60t ,本项目投产后一般固废产生量约 72.7745t/a ,转运频次为一季一 次,拟建的一般固废库容量可满足本项目日常生产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 需求。一般固废库采取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2)环境管理建设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 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 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一般工业固 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可追溯、可查询。2 、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拟建一座危废库,位于生产车间南侧,建筑面积 10m2 ,本项目投 产后危废产生量约为 0.38t/a ,转运频次每年转运一次,拟建危废库容量可满 足本项目日常生产产生的危废贮存需求。危废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 设,采取“四防”(防风、防雨、防遗撒、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均采取密 封桶装或袋装,并采用托盘进行分类、分区收集,并张贴危险废物标志牌。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固体形式存在,固体危废贮存在包装袋内,贮 存场所地面铺设抗渗混凝土及耐腐蚀硬化地面,表面无裂隙;因此,贮存过 程中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基本无影响。(2)环境管理本项目在日常运营中,应制定固废管理计划,将固废产生、贮存、利用、 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和企业内部产生和收集贮存部门危险废物交接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 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的有效监督,每年转运一次,禁止将 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 处置等经营活动。5 、地下水、土壤根据第三章分析,本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和土壤环境影响 评价。但考虑到本项目运营过程会产生危险废物,评价要求建设项目采取分 区防渗措施,具体的防渗防控措施见下表。表 4.5-1 本项目分区防渗措施防渗单元污染区域 或部位防渗等级防渗要求防渗措施危废库地面重点等 效 黏 土 防 渗 层Mb≥6.0m ,K≥1×10-7cm/s;或参照 GB16889 执行保持厂房内混凝土地坪完整,增加2mm 厚的耐腐蚀环氧树脂硬化地面,表面无裂隙一般固废库地面简单一般硬化地面保持厂房内混凝土 地坪完整生产区地面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建设单位应保持厂房内混凝土地坪 完整,对于危废库增加 2mm 厚的耐腐蚀环氧树脂硬化地面,并保证表面无裂 隙。6 、生态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属于产业园区外但不新增用地,且周边无生态环境 保护目标,无生态环境影响。7 、环境风险7.1 、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环境 风险单元主要为危废库,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活性炭、废热熔胶、废 封边条、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7.2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 值)g根据企业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对应的临界量,计算比值(Q), 计算公式如下:式中:q1 、q2 、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 、Q2 、 …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t。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 1≤Q<10;(2)10≤Q<100;(3) Q≥10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所列环境风 险物质名单,确定环境风险物质临界量,本项目使用的危险物质在表 B.2 其 他危险物质临界量推荐值中。表 4.7-1 厂界内危险物质 Q 值确定表序号危险物质名称最大存在总量 qn /t临界量 Qn /t该种危险物质Q 值1废活性炭0.02431000.0002432废热熔胶0.151000.00153废封边条0.0251000.000254废润滑油0.161000.00165废润滑油桶0.021000.00026废含油抹布0.0011000.00001合计0.003803由上表可知,本项目 Q 值为 0.003803<1 ,风险潜势为Ⅰ。(2)风险评价工作等级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 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按照表 1 确定评价工作等级。风险潜势为Ⅳ及以上,进行一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Ⅲ ,进行二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Ⅱ , 进行三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表 4.7-2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环境风险潜势Ⅳ 、Ⅳ+ⅢⅡⅠ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 a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 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 A。由上表可知,本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定位简单分析。根据导则,本次 评价填写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具体见下表。表 4.7-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100 万套新能源车辆配件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 区(长 丰)县岗集镇金梅路合肥万胜达机车制造有限公司院内地理坐标经度117 度 14 分22.343 秒纬度31 度 58 分 43.432 秒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危废库:废活性炭、废热熔胶、废封边条、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等环境影响途径及危 害后果(大气、地 表水、地下水等)大气:火灾伴生/次生产生废气影响周边居民健康;地表水、地下水:废润滑油泄露,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 响。风险防范措施要求(1)火灾的防范措施①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②车间应保证废气处理装置正常稳定运行,同时车间通风换 气,防止火灾爆炸的危险。③严禁火源进入生产厂房和仓库内。(2)危险废物管理与防范措施①加强操作人员环保意识,了解危废种类、收容要求及环境 危害;②建立健全危废台账制度,严格管理,责任到人;③各种危废上贴有标签,分类储存;专人看管负责,每日巡 查。(3)防渗措施危废库设为重点防渗区,保持厂房内混凝土地坪完整,增加 2mm 厚的耐腐蚀环氧树脂硬化地面,表面无裂隙。填表说明(列出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项目物质风险识别根据本项目的储存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8 、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源。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 要素排放口(编 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颗粒物设备自带收尘系统+ 中央布袋除尘器 +15m 高排气筒《 家具制造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 DB34/ 4337-2023)DA002非甲烷总烃设备自带密闭罩+二级活性炭+15m 高排气筒无组织颗粒物加强设备密闭,提高 废气收集效率非甲烷总烃地表水环境DW001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蔡田铺污水处理 厂接管标准声环境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等效连续A 声级,Leq选购低噪声、低振动型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固体废物设置 1 间一般固废库 30m2 和 1 间危废库 10m2,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 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具有 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电磁辐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库设为重点防渗区,保持厂房内混凝土地坪完整,增加 2mm 厚 的耐腐蚀环氧树脂硬化地面,表面无裂隙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火灾的防范措施①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②车间应保证废气处理装置正常稳定运行,同时车间通风换气,防止 火灾爆炸的危险。③严禁火源进入生产厂房和仓库内。(2)危险废物管理与防范措施①加强操作人员环保意识,了解危废种类、收容要求及环境危害;②建立健全危废台账制度,严格管理,责任到人;③各种危废上贴有标签,分类储存;专人看管负责,每日巡查。(3)防渗措施危废库设为重点防渗区,保持厂房内混凝土地坪完整,增加 2mm 厚 的耐腐蚀环氧树脂硬化地面,表面无裂隙。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 项目属于“十六、家具制造业 21-35 、木质家具制造 211 ,竹、藤家 具制造 212 ,金属家具制造 213 ,塑料家具制造 214 ,其他家具制造 219-其他 ”,本项目排污许可实行登记管理。投产前应完成排污许可 实行登记填报。(2)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根据环保竣工验收相关要求, 自主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 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六、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在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规和条例,并采取本报告 提出的相应的环保治理对策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 本项目可行。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 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t/a)④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⑥变化量t/a⑦废气颗粒物///0.025/0.025+0.025非甲烷总烃///0.0005/0.0005+0.0005废水COD///0.06/0.06+0.06BOD5///0.024/0.024+0.024SS///0.024/0.024+0.024NH3-N///0.006/0.006+0.00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0.3/0.3+0.3木材边角料///40/40+40木粉尘///0.4745/0.4745+0.4745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0243/0.147+0.0243废热熔胶///0.15/0.15+0.15废封边条///0.025/0.025+0.025废润滑油///0.16/0.16+0.16废润滑油桶///0.02/0.02+0.02废含油抹布///0.001/0.001+0.00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3.0/3.0+3.0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家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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