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技术改造建设 水毁修复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唐县革命大渠灌区水毁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保定市明花食品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南环路与满于公路立交桥西南侧保定明花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保定市明花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淘汰现有1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锅炉房改为闲置厂房;在蒸汽间内新建2台2t/h蒸汽发生器。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26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03208636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明花食品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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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明花食品 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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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燃气锅炉技术改造建设 水毁修复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