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运城市海鸥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地块位于位于秋风北路以西,汇源街以南,东至秋风北路,西至国有储备土地,南至后土大道,北至汇源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24017号)规划面积101730.66m2(152.596亩),本次调查地块运城市海鸥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地块属于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对应地块的一部分,面积76309.15m2(合114.4637亩)。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块原用地类型为农用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解店镇新城村和芦邑村。现依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本地块规划为体育用地,为运城市海鸥体育公园项目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体育用地(08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一)等法律法规,为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万荣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山西蓝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土壤采样点位。根据样品的现场感官判断、土壤样品快检结果和土层分布情况,共送检土壤样品13个(含2个平行样)。
土壤采样点采集样品的监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基本项目(45项)和表2中有机氯农药(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石油烃(C10~C40)、锑,以及不在GB36600-2018中的氟化物、锡、pH,共计56项。地块内检出污染物共计10项,其中8项(砷、镉、铜、铅、镍、汞、石油烃(C10~C40)、锑)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和锡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2556-2022)中第二类用地的土壤筛选值。因此,在当前地块规划利用方式下,地块内土壤中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
综上所述,该项目地块满足地块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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