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坑塘水面经营权招标采购公告(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马棚口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滨海新区古林街道马棚口一村1200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马棚口一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马棚口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滨海新区古林街道马棚口一村1200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挂牌价格
157200.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标的及配套现状,对标的及配套现状无异议。 2、标的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 3、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标的,改变标的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标的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 4、流转期间,标的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承租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 5、标的用电、人工等费用支出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坑塘内的进、排水及费用由承租方自己负责。 6、承租方不得阻碍农田耕地用水(农业用水),如若违反,承租方担法律责任。 7、承包期满后,承租方的坑塘未清坑存有鱼、虾等养殖品种视为自动放弃,归转出方无偿所有。 8、在承租期内,承租方在所承租的池塘范围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与转出方无关。 9、承租方在承包期内所做的一切土方工程、修建的大小进排水闸涵、房屋等,承包期满后全部建筑物、构筑物无偿交转出方所有,转出方不付承租方任何经济损失。转出方在承包期内若对坑塘进行清淤,清淤所产生的土方原地保留,不得外运,更不能买卖坑塘土方,若出现类似情况转出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坑塘自行处理,交纳的承包费概不退还,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堆放清淤出的土方所占土地在本协议解除或到期时一并交由转出方所有。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以上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同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以上原因产生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方以上述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行为视同承租方违约,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农交所服务费用归出租方所有,该土地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0、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剩余部分退还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5个工作日内原数原路退回。 11、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渔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7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20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坑塘水面经营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