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属矿物制品零土地技改 环境现状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受理《浙江帕特尼触头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温州路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非金属矿物制品零土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浙江帕特尼触头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378号
浙江帕特尼触头有限公司
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
见附件

温州路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非金属矿物制品零土地技改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鸡笼屿工业区
温州路斯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中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
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5年2月27日起七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
联系电话:88926386传真: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7日
(公示稿)浙江帕特尼触头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报告书.pdf 
  公示稿-温州路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非金属矿物制品零土地技改项目.pdf

浙江帕特尼触头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ZHEJIANGZHONGLANENVIRONMENTTECHNOLOGYCO.,LTD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目录第一章概述1.1建设项目由来及特点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5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第二章总则2.1编制依据2.2环境功能区划2.3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4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2.5评价范围与环境敏感区2.6相关规划第三章迁建前现有项目分析3.1现有项目基本情况3.2现有项目污染源强分析3.3现有项目总量控制情况3.4现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3.5现有项目运行监测情况3.6现有厂区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第四章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4.1项目概况4.2影响因素分析4.3水平衡和物料平衡4.4污染源源强核算4.5污染源强汇总第五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1自然环境概况5.2依托工程调查5.3环境质量现状5.4区域污染源调查第六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i,联系电话:0577-88981302目录6.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2水环境影响评价6.3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6.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6.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6.6环境风险评价6.7碳排放影响评价第七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7.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7.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7.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7.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7.5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7.6土壤污染防控措施7.7环境保护投资估算第八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8.1环保投资分析8.2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第九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9.1环境管理9.2环境监测计划9.3排污口规范化要求第十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1项目概况10.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0.3污染源源强清单10.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说明10.6污染防治措施结论10.7环境影响损益分析10.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9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ii,联系电话:0577-88981302目录附图:1、编制主持人现场勘察照片;2、项目地理位置图;3、项目周边环境概括图;4、乐清市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图;5、乐清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6、乐清市陆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7、乐清市“三区三线”图;8、乐清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9、项目所在区域用地规划图;10、项目所在厂区平面布置图;11、项目车间总平面布置图。附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租赁合同;3、不动产权证;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原环评批文;6、原环评验收意见;7、企业排污权电子凭证;8、排污许可证;9、危废处置协议;10、专家评估意见;11、专家评估意见修改清单。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iii,联系电话:0577-88981302第一章概述1.1建设项目由来及特点浙江帕特尼触头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电触头的企业,电触头是仪器仪表、电器开关中非常重要的接触元件。企业原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七路299号开展生产活动,2015年8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浙江帕特尼触头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11月通过了原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乐环规[2015]231号。企业于2018年7月22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了废气、废水、噪声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0月25日对固废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为温环乐验[2019]41号。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330382725853334G001X。企业原生产规模为年产特种铜基合金触头60吨、银-铜基复合触头80吨,因企业发展需要,租用温州宝伦电气有限公司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378号厂房进行迁建,本项目租用该厂区内1#生产车间1F厂房作为生产用房,迁建后生产规模不变,原有厂区停止生产,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项目专业生产合金电触头,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64、有色金属合金制造324”,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业主单位——浙江帕特尼触头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在现场踏勘和对资料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该项目于2024年12月19日温州市生态环境科学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1,联系电话:0577-88981302研究院在乐清市召开《浙江帕特尼触头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根据专家以及相关部门意见,最终修改形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拟报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本项目应该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具体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图见图1.2-1。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确定各专项评价的范围和工作等级;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进行各环境要素及专题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浙江帕特尼触头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收集相关工程资料,研究有关技术文件和其他项目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并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和相关资料收集等工作。委托检测公司对环境本底进行现状监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经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在工程分析、环境影响筛选和现状监测的基础上,进行现状评价和预测分析,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2,联系电话:0577-88981302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第阶段第阶段第三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图1.2-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图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3.1乐清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分析结论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378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饮用水源、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对照乐清市“三区三线”图,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域为二类区,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地表水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3,联系电话:0577-88981302(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项目营运后严格落实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严格“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基本能够维持地区环境质量,应严守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使用能源为电源,对资源的利用不会突破工业区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根据《乐清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38220003),具体单元管控空间属性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见下表1.3-1。表1.3-1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ZH33038220003浙江省温州市乐清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乐清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工业项目分类表”,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属三类工业项目,结合项目所在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产业准入条件清单,本项目为迁建项目,项目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内,与居民区距离较远,项目建设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满足生态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4,联系电话:0577-88981302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区域规划及要求,符合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要求。1.3.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合理布局及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分类收集,危废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因此本项目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1.3.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迁建后COD、氨氮、总氮总量控制值分别为0.160t/a、0.011t/a和0.053t/a,颗粒物和VOCS总量控制值为0.058t/a和0.140t/a,重金属总铜、总镍、总银总量控制值为0.007t/a、0.004t/a和0.002t/a。工程迁建前后削减排放量COD为0.303t/a,氨氮0.1047t/a,COD、氨氮排放量均在排污权指标核定范围内,迁建后颗粒物和VOCS排放量均有所削减,重金属总铜、总镍、总银均没有增加,满足总量控制要求。1.3.4规划环评符合性《乐清经济开发区北片区块及翁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南至海堤,西至经二路、沙头山与三屿山,北至盐盆山,总用地面积为1390.96公顷(13.9096km2)。根据规划,规划区域以电器加工产业、轻工制造为基础,通过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以电器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引入城市公共服务的多元功能,将生活居住、商业金融、文化体育以及生态休闲等功能融入其中。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乐清经济开发区北片区块及翁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稿)》,并于2021年11月通过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浙环函〔2021〕301号)。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378号,属于乐清经济开发区北片区块,对照规划环评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合金电触头,属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5,联系电话:0577-88981302于有色金属合金制品,未列入《乐清经济开发区北片区块及翁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禁止及限制类准入类清单,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1.3.5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1.3.6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378号,根据不动产权证,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要求。根据《乐清经济开发区北片区块及翁盐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则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要求。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环评关注的环境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烧结废气、焊接废气、酸洗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及敏感点的影响。(2)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纳管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其中生活污水为职工洗手、冲洗厕所时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酸洗废水、抛光废水、废气喷淋吸收废水等。(3)固废固废主要关注废水处理污泥、废酸渣、危废包装桶、金属边角料等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方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噪声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5)风险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6,联系电话:0577-88981302第十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1项目概况浙江帕特尼触头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合金电触头的企业,企业原生产规模为年产特种铜基合金触头60吨、银-铜基复合触头80吨,因企业发展需要,租用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378号温州宝伦电气有限公司1#生产车间1F厂房进行迁建,租用厂房总建筑面积为7559m2,项目迁建后生产规模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迁建后职工约4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8小时一班制(烧结工序为12h),厂区内无食宿。10.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大气环境根据《乐清市环境状况公报》(2022~2023年),乐清市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和24小时均浓度第98百分位数、PM10年均浓度和24小时均第95百分位数、PM2.5年均浓度和24小时均第95百分位数、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和一氧化碳的第95百分位数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TSP、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空气环境质量满足质量标准要求。(2)水环境根据项目所在地西侧盐火河监测数据,盐火河水质为III类,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要求。(3)声环境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四周边界昼间声环境质量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4a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4)地下水环境根据监测统计结果,除DW1点位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总硬度、氨氮、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235,联系电话:0577-88981302钠、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高锰酸盐指数超标;DW2点位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氯化物、总硬度、氨氮、钠、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高锰酸盐指数超标;DW3点位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锰超标,各点位其他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指标超标可能与区域地表径流、农业面源的活动有关;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氟化物、钠等指标可能与区域临近东海,与海水水力联系较紧密,导致水质咸化有关。鉴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已经超标,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建设单位需采取严格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确保地下水水质不应本项目建设而恶化。(5)土壤环境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各点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项目所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10.3污染源源强清单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汇总详见表10.3-1。项目建成后“三本账”情况见表10.3-2。表10.3-1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汇总单位:t/a污染物种类项目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废水生活污水4800480生产废水70433521.53521.5合计废水量75233521.54001.5COD7.7467.5860.160氨氮0.0360.0250.011总氮//0.053总铜1.0761.0690.007总镍0.0070.0030.004总银0.0004/0.002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236,联系电话:0577-88981302废气烟尘1.1×10-21.045×10-25.5×10-4其中镍尘2.376×10-62.2572×10-61.188×10-7锡尘8.154×10-67.7463×10-64.077×10-7硫酸雾0.6530.4990.154喷砂粉尘0.050.0470.003喷涂粉尘0.6840.650.034油烟废气0.50.3600.140焊接废气0.0200.02固废金属边角料36.336.30一般废包装废物0.50.50合金废品59.3759.370灰渣0.010.010废布袋0.010.010回收粉尘固废0.650.650废水处理污泥21210废液压油1.51.50废油桶0.040.040危化品废包装1.01.00废酸渣0.60.60废舟皿0.010.010废过滤介质0.50.50生活垃圾1212010.3-2项目迁建前后污染物“三本账”变化情况汇总单位:t/a污染源类型污染物原环评核定量乐清市“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本迁建项目排放量迁建后排放量迁建前后排放增减量水污染源废水量4626/4001.54001.5-624.5COD0.4630.2300.1600.160-0.303氨氮0.11570.0230.0110.011-0.1047*总氮0.061/0.0530.053-0.008*总铜0.007/0.0070.0070*总镍0.004/0.0040.0040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237,联系电话:0577-88981302污染源类型污染物原环评核定量乐清市“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本迁建项目排放量迁建后排放量迁建前后排放增减量*总银0.002/0.0020.0020大气污染源颗粒物0.1216/0.0580.058-0.0636硫酸雾0.07068/0.1540.153+0.08332VOCS2.24/0.1400-2.100注*原环评未对总氮进行核算,按总氮排放标准进行计算。原环评未对总银进行核算,总铜、总镍采用的是乐清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计算的总量值,考虑纳管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没有专门的重金属处理工艺,因此原有重金属总量按纳管排放浓度进行核算作为总量控制值。10.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0t/a,生产废水产生量为7043t/a,为酸洗废水、抛光废水和废气喷淋吸收废水,产生量分别为551t/a、6300t/a和192t/a,废水产生总量为7523t/a。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厂区内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24t/d,酸洗废水和抛光废水经二级物化沉淀处理后与废气喷淋废水经回调池调节PH值,其中50%生产废水再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抛光工序作为清洗用水,50%达纳管标准后进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镍、总银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其它地方标准中未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本项目迁建后废水排放总量为4001.5t/a,COD排放量为0.160t/a,氨氮排放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238,联系电话:0577-88981302量为0.011t/a。废水排放削减量为624.5t/a,其中COD削减量为0.303t/a,氨氮削减量为0.1047t/a。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依托乐清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通过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及出水稳定达标等情况调查,满足依托的环境可行性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厂区生产车间地面采取水泥基础涂防氧树脂涂料,污水处理站池体、事故应急池池体防腐材料采用环氧树脂涂料,做到防腐防渗。因此,企业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需要明确地下水影响潜在风险影响来源,在采取严格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加强日常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废水管道的渗漏状况,避免给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在确保废水收集管道不发生破损的情况下,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显著影响。(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烧结炉烟尘经设备内部管道经水间接冷却降温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的废气引至楼顶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在酸洗槽上方安装集气罩,酸洗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引至楼顶2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机全封闭式运转,设备自带滤筒除尘设备,尾气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3)楼顶排放;高压冷喷涂设备内部配套除尘装置,产生的金属粉尘经滤筒除尘处理后尾气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4)楼顶排放;挤压、初轧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在设备上方设集气罩,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2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焊接废气经集气后引至楼顶2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经预测本项目污染物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各污染物叠加背景浓度后的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因此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大气污染物在切实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239,联系电话:0577-88981302(4)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根据计算结果,项目投产后厂界昼间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做得达标排放。为了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建议企业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在安装设备时尽可能设置隔声、减振等措施;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尽可能远离车间围墙,车间采用隔声效果良好的实体墙;同时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厂界四周的绿化。(5)固废影响分析项目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合金废品、回收粉尘固废、灰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液压油等以及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金属边角料、合金废品、回收粉尘固废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酸渣、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废经合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6)土壤影响项目运营期间,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经过大气沉降进入土壤的含量很低,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事故状况下,液态物料、废水通过地面漫流、垂直渗入等形式输入周边土壤,可能会对局部土壤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受污染的场地范围基本可以控制在厂区内部。因此,企业须加强管理,杜绝非正常工况发生,发生污染情况后应及时对污染地块进行治理。项目运营期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后,能有效降低对土壤污染影响。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7)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硫酸、银合金粉、镍粉、丙烷以及危险废物等,主要分布在厂区内的原料仓库、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储存设施。项目涉及主要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有毒和易燃液体,存在风险物质泄漏和受热、电火花、明火情况下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危险,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环境污染物问题,可能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将造成危害。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240,联系电话:0577-88981302根据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等级判断,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III级。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距建设项目边界5km区域范围;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附近地表水体;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化学品仓库硫酸泄漏事故发生后,硫酸雾的最大影响范围为泄漏点外50m内,对周边敏感点很小。本项目生产废水采用“二级物化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50%回用,50%外排纳管至乐清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24t/d。厂区内设事故应急池(30m3),在发生事故时可以对全厂的事故废水等进行收集,事故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异常影响。如果厂区内的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纳污水体造成不利影响。企业可以有效杜绝事故情形下的废水排放情况发生,降低纳污水体的环境风险。依托企业和园区的“三级防控体系”,事故废水一般不直接排入所在地周边的地表水体,基本可以杜绝生产废水事故性排放的发生,故水环境风险较低,处于可接受的水平。在污染物泄漏后会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能够及时发现并消除污染源,地下水污染的影响范围将会控制在污染源附近的较小范围内。项目应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按照本评价的要求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能够有效的降低事故风险的发生和影响后果。综上,在建设单位有效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10.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10在项目评价范围内行政村进行现场张贴公示,另在政务网上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期限均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环保审批部门、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等均没有接收到周围群众、单位来信来电反馈信息。公众参与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241,联系电话:0577-88981302施细则》等有关要求。10.6污染防治措施结论污染防治措施见表10.6-1。表10.6-1污染防治措施清单污染类别污染物治理措施废水其中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酸洗废水和抛光废水经二级物化沉淀处理后与废气喷淋废水经回调池调节PH值),其中50%生产废水再经深度处理后回用,50%达纳管标准后进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纳管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其中烧结废气烧结废气经设备内部集气管道至布袋除尘器,风量3000m3/h,经除尘后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1)楼顶排放。酸洗废气酸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至碱液喷淋塔,风量6000m3/h,经碱液吸收后通过28m高排气筒(DA002)楼顶排放。喷砂粉尘喷砂机全封闭式运转,设备自带滤筒除尘设备,风量为1000m3/h,引至楼顶2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涂粉尘喷涂粉尘经设备配套的滤筒除尘后,风量为12000m3/h,引至楼顶2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油烟废气挤压、初轧油烟废气经收集后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风量8000m3/h,引至楼顶2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焊接废气焊接废气经集气后引至楼顶2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噪声其中设备运行噪声在设备选取时应考虑低噪声要求。厂界达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车间采取隔声效果良好的实体墙,建筑物采用局部隔声措施,安装隔声门窗等。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固废其中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10.7环境影响损益分析项目环保投资合计约1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67%。项目建设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虽然对生产过程产生的“三废”污染物的治理需投入大量的资金,同时企业本身、周围居民、周围生态环境都承受着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242,联系电话:0577-88981302一定的污染经济损失风险,但其损失额远小于项目建设所能取得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10.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总量控制本项目迁建后COD、氨氮、总氮总量控制值分别为0.160t/a、0.011t/a和0.053t/a,颗粒物和VOCS总量控制值为0.058t/a和0.140t/a,重金属总铜、总镍、总银总量控制值为0.007t/a、0.004t/a和0.002t/a。工程迁建前后削减排放量COD为0.303t/a,氨氮0.1047t/a,COD、氨氮排放量均在排污权指标核定范围内,迁建后颗粒物和VOCS排放量均有所削减,重金属总铜、总镍、总银均没有增加,项目涉及总量指标无须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2、监测计划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结合厂区的污染源分布、污染物性质与排放规律以及区域环境特征,给出了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监测计划详见表9.2-1环境监测计划,具体污染源监测应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定期取样监测。10.9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浙江帕特尼触头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378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乐清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在建设及将来的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评价分析,若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控制环境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可以认为,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则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壹号18栋13楼,243,联系电话:0577-889813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金属矿物制品零土地技改 环境现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