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浮桥招标采购公告(2025)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关于乳山银滩海上浮桥项目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将2025年02月28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5年02月28日-2025年03月06日(5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接受反映2025年02月28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电话:0631-6660338
电子信箱:rshbjxzxk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乳山市深圳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264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受理时间
附件
1
乳山银滩海上浮桥项目
乳山银滩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滨海新区大拇指广场附近海域
2025.02.28
公示版-乳山银滩海上浮桥项目环评报告 .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乳山银滩海上浮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乳山银滩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乳山银滩海上浮桥项目项目代码2408-371083-04-01-70001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乳山市滨海新区大拇指广场附近海域地理坐标东经121°41′53.446″~121°41′56.253″,北纬36°49′21.576″~36°49′32.99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四、海洋工程155海上娱乐及运动、海上景观开发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9131m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乳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408-371083-04-01-700011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0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三十四、旅游业2.旅游新业态:文化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海洋旅游、森林旅游、草原旅游、湿地旅游、湖泊旅游、冰雪旅游、红色旅游、城市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游乐及其他旅游资源综合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旅游信息等服务,智慧旅游、科技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自驾游、低空旅游、邮轮游艇旅游及其他新兴旅游方式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408-371083-04-01-700011。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然资发〔2024〕273号),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三、“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威政字〔2021〕24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威政字)〔2021〕24号,威海市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710.82km2,包括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451.73km2,包括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特别保护海岛、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海岸侵蚀极脆弱区等7类。一般生态空间包含面积其他符合性分析919.26km2,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根据一般生态空间的主导生态功能进行分类管控,以保护为主,严格限制区域开发强度。根据《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涉及“乳山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涉及面积0.9131公顷。已编制《乳山银滩海上浮桥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并于2024年12月12日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具的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编号:2024-030号)。根据《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乳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位于生态保护区。项目位置与威海市生态空间关系图见附图2,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叠置图见附图3,与《乳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叠图见附图4。(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在区域不在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范围内,项目位于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管控,维护生态系统健康与生物多样性。项目运营期不进行生产性活动,仅为游客海上观光休闲平台,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陆域处理,不会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产生影响,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土壤环境、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项目与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图详见附图5~7。(3)资源利用上线:《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对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提出了要求,项目运行期间不消耗能源,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能源利用、水利用、土壤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威海市近岸海域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项目位于“乳山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区”优先保护单元(HY37100010008),与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1,项目与威海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见附图8。表1-1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单元名称管控维度准入要求相符性乳山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空间布局约束1.1禁止实施改变区内自然生态条件的生产活动和任何与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岸线附近的景区建设工程;禁止占用岸线和沙滩。本项目不改变自然生态条件,不占用岸线,涉及沙滩面积仅7m2,施工时逐个开挖,放入锚墩后立即回填,不进行其他土建活动,且项目已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具的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不会造成沙滩的侵蚀或粒度的变化。污染物排放管控2.1杜绝影响本海域的点面源污染,废水、污水、直排口必须达标排放。本项目无污染物外排。环境风险防控3.1保持自然岸线形态、长度和海底地形、海洋水动力环境的稳定。本项目建设不改变自然岸线形态、长度和海底地形、海洋水动力环境。资源利用效率//综上,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四、与《乳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已列入《乳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为近期需建设的重点项目。项目位于生态保护区,其管控要求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涉及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浮桥及观景平台,主要功能为观光及波浪体验。浮桥通过模块拼组而成,整体为透水结构;锚墩安装于大潮期退潮时施工,使用小型挖掘机作业,挖坑放入锚墩后立即填埋,对于未完全退水的区域,需采用施工快艇运输锚墩至设计点位安放。由潜水员配合船载抓斗完成水下基坑开挖与锚墩沉放。仅会对海底产生暂时扰动,对水动力环境、冲淤环境、水质环境等的影响有限。此外,浮桥建设会占用一定面积的沙滩,在沙滩区只进行锚墩的预埋,采用逐个开挖,放入锚墩后立即回填,不进行其他土建活动。浮桥和锚墩之间通过锚绳相连,在涨落潮过程中不会对潮水造成截留或阻碍,不会加剧沙滩的侵蚀,对区域沙滩和滩涂资源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项目已于2024年12月12日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具的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编号:2024-030号)。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生态功能的影响有限,且已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符合《乳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与《乳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叠置图详见附图4。五、与《山东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25年)》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乳山市滨海新区大拇指广场南侧海域,根据《山东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25年)》,本项目所依托岸段为“银滩旅游度假区宫家岛北部岸段(WH-218)”,属于严格保护岸线,其管理要求为“1、保持海岸自然形态,严禁破坏海岸生态功能;2、除国防安全需要外,禁止新增占压海岸线进行围填海、永久性建筑物建设等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3、可适度开展旅游观光等岸线原生态或开放式利用活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另有规定的,按其有关规定执行;4、严格保护沙滩和滩涂资源;5、因地制宜科学开展沙滩修复与养护等恢复岸线自然属性和生态功能的保护修复活动”。本项目不占用自然岸线,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仅沉锚施工会对海底产生暂时扰动,锚墩安装于大潮期退潮时施工,施工区基本处于退水状态,使用小型挖掘机作业,挖坑放入锚墩后立即填埋,对水动力环境、冲淤环境、水质环境等的影响有限;浮桥和锚墩之间通过锚绳相连,在涨落潮过程中不会对潮水造成截留或阻碍的情况,不会对区域沙滩和滩涂资源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建设不改变海岸自然形态,不破坏海岸生态功能。符合《山东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25年)》的管理要求。项目与《山东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25年)》叠置图见附图9。六、与《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位于海域海岛生态修复区中的近岸海域生态修复重点区,要求“加强海湾和河口整治修复,改善近海海水水质,增加滨海湿地面积,打造“蓝色海湾”,建设美丽海湾。实施岸线修复和生态化建设,推进受损沙滩建设和滨海休闲廊道建设等工程。开展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入侵治理工程,实施浅海海底森林营造工程,加强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推进海岛整治和生态修复,维护海岛典型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物种多样性。”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浮桥和观景平台,属于游憩用海项目,项目建设有助于推进银滩周边滨海休闲廊道建设,满足人们多元化的游览需求,提升银滩旅游竞争力。项目不占用自然岸线,浮桥和锚墩之间通过锚绳相连,在涨落潮过程中不会对潮水造成截留或阻碍的情况,不会对区域沙滩资源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建设不改变海岸自然形态,不破坏海岸生态功能。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七、与《山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符合性分析《山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强调生态保护红线的严格管控,要求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布局开发活动。本项目为浮桥及观景平台建设,主要功能为游客通行、观光以及游艇和救援船只靠泊,属于低影响的旅游活动。项目采用透水结构设计,施工过程对海底和沙滩的影响有限,符合山东省规划中对生态保护的要求。文件提出构建科学合理的海洋开发保护格局,强调陆海统筹和生态优先。本项目属于在不影响保护的前提下,适当开展旅游活动的管控要求。项目通过模块化拼组和缆绳连接,避免对潮水截留或阻碍,符合对海洋空间合理利用的指导原则。文件旨在打造绿色生态、经济发达、多元活力的海岸带。本项目位于乳山市滨海新区,该区鼓励发展旅游等低影响产业。项目通过提升滨海地区公共空间品质,契合山东省规划中关于提升海洋经济和滨海旅游品质的目标。综上,本项目符合《山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要求。八、与《威海市域海岸带保护规划(2020—2035年)》的符合性本项目位于乳山市滨海新区大拇指广场南侧海域,根据《威海市域海岸带保护规划(2020-2035年)》,项目所在区域为黄垒河至乳山银滩岸段的严格保护区,该区域的管控要求为“以保护为主,禁止与保护目的无关的开发活动。在不影响保护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开展科学研究、教育、渔业生产和旅游等活动”。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浮桥及观景平台,主要为游客通行、观光以及游艇、救援船只靠泊使用。浮桥通过模块拼组而成,整体为透水结构;锚墩安装于大潮期退潮时施工,施工区基本处于退水状态,使用小型挖掘机作业,挖坑放入锚墩后立即填埋,仅会对海底产生暂时扰动,对水动力环境、冲淤环境、水质环境等的影响有限。浮桥建设会占用一定面积的沙滩,在沙滩区只进行锚墩的预埋,施工时逐个开挖,放入锚墩后立即回填,对沙滩的影响较小。浮桥和锚墩之间通过缆绳相连,在涨落潮过程中不会对潮水造成截留或阻碍的情况,不会对区域沙滩和滩涂资源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建设对区域的影响较小,属于可适当开展的旅游活动,符合《威海市域海岸带保护规划(2020—2035年)》。项目与《威海市域海岸带保护规划(2020—2035年)》叠置图见附图10。件。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较小,且运营期间不会产生水动力环境、冲淤环境、水质环境等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瞬时游客容量为100人,最大日游客量约500人次。项目运营期将严格控制游客数量,能够有效控制运营期人为活动。运营期主要为游客提供休闲观光的亲海平台,并兼顾海上救援功能,不设卫生间、餐饮等设施,不进行生产性活动。游客生活污水依托后方驿站,浮桥及平台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陆域妥善处置,也可依托后方驿站垃圾桶,不排放入海,不向沙滩和海域丢弃,不会对红线区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3〕1号),本项目属于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生态保护红线允许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第5种情形“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因此,项目不会对红线区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7、对项目区周围国控、省控点影响分析距离项目最近的国控海水监测点与项目距离为3.67km,距离项目最近的省控点与项目距离为9.2km。项目距离海水监测点位较远,且运营期项目本身不产生污染物,不会对监测点海洋环境造成不利影响。8、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同样主要来源于船舶溢油事故,燃料油最大存在总量以1t计,根据表4-1、4-2,运营期环境风险为简单分析,如果船舶燃料油泄漏,也会周边海域的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运营期救援艇一般不使用,仅在需要救援时使用,因此船舶溢油风险相对较小。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1、区位条件适宜性项目位于乳山市银滩旅游度假区,地处青岛、烟台、威海三市中心地带,距乳山市老区15公里,地理位置优越。银滩是乳山市发展滨海旅游的重点区域,1994年被批准为省级旅游度假区,2002年列为国家AAAA级旅游度假区,年游客量达300余万人。项目背靠银滩旅游度假区,衔接“金鼎·风从海上来”驿站旅游资源,通过海上浮桥及观景平台建设,弥补银滩旅游基础设施短板,为游客提供近距离海洋观光体验,满足多元化旅游需求,促进乳山市经济发展。浮桥沿大拇指雕塑与“风从海上来”一期项目轴线建设,走向与主要浪向(SE~SSE)夹角较小,且宫家岛有效掩护南向海浪,区域波浪、泥沙输运较小,岸滩稳定,适宜浮桥建设和运营。项目选址于乳山市滨海新区大拇指广场南侧海域,区位条件优越,选址合理。2、社会条件适宜性交通条件:乳山市公路网发达,威青高速、烟海高速、309国道等高等级公路为项目提供便捷的集疏运条件。项目北侧为长江路、G228等交通干线,施工材料、设备可通过陆上交通运至场区。通信条件:项目区电话网络、互联网全覆盖,满足施工通信需求。场地条件:岸线外侧为沙滩和滩涂,陆上施工场地宽阔,供水供电、安全瞭望塔、卫生间等设施可依托“金鼎·风从海上来”驿站,配套设施完备。施工队伍:当地有多支专业资质完备、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伍,可满足项目建设需求。项目区交通便利,外部协作条件良好,选址合理。3、自然资源适宜性气候条件:银滩属暖温带东亚季风性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11.9℃。受宫家岛影响,项目区风场较小,有利于浮桥建设和运营。水深条件:项目区水深由岸边向海域逐渐增加,观景平台前沿水深为-3.56~-3.77m,用海区水深为1.73~-3.86m(1985高程),无沙坝沟槽,适宜浮桥建设。水文动力条件:区域潮差较小,平均潮差2.44m;极端高水位(50年重现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期)H1%最大值为3.32m。主要浪向为SE~SSE,与浮桥轴线夹角较小,且宫家岛掩护南向海浪,波浪、泥沙输运较小,岸滩稳定。工程地质条件:场地无活动断裂构造,无地震、岩溶、滑坡等不良地质作用,场地稳定。4、生态环境适宜性项目采用透水结构,不影响海域水体交换,对海洋生态系统影响甚微。项目区无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物种。运营期通过控制游客数量、严格环保措施,确保污水和垃圾不排入海域,工程建设及运营对海洋生态系统影响极小。项目选址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生态环境影响可控,选址合理。5、与周边海域其他用海活动的适应性项目周边主要为旅游娱乐用海和渔业用海。北侧为“金鼎·风从海上来”驿站,建有爱情迷宫、风车矩阵等旅游设施,与项目相辅相成。周边渔业用海距离较远,项目施工及运营不会对其产生影响。项目选址与周边用海活动相协调,适应性良好。6、项目关于生态红线不可避让分析项目涉及“乳山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已编制《乳山银滩海上浮桥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并于2024年12月12日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具的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编号:2024-030号),详见附件5。本项目已取得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乳山银滩海上浮桥项目用海的批复(详见附件6)。综上,项目选址区位条件优越,社会条件完备,自然资源适宜,生态环境影响可控,与周边用海活动协调,选址合理。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对施工车辆、船舶定期进行发动机保养及尾气处理装置检查,确保排放达标。2、使用清洁能源,禁用劣质燃油以减少CO、HC、NOx等污染物排放。3、减少施工车辆、船舶怠速运行时间,降低燃油消耗及废气排放量。二、水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废水控制(1)施工船舶及机械设备产生的含油废水应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海域。(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后方陆域“金鼎·风从海上来”驿站,禁止排入海域。2、减少泥沙入海污染海洋环境的措施与对策(1)施工前精心准备,科学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应在全面调查和分析现场施工条件的基础上,合理选择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和资源消耗做出合理的安排,使工程的质量、工期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2)避免在雨季、风暴潮及天文大潮等不利条件下进行施工,以减少泥土的冲刷流失量。(3)为减轻施工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应严格控制施工区域,避免任意扩大施工范围,以减小施工作业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范围。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工期,以减轻施工对工程区及其邻近海域海洋环境的影响。三、声环境保护措施低噪声设备选用: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如低噪声发电机、低噪声打桩机等,从源头上降低噪声产生。四、固体废物管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桶,定期清运至陆域环卫部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排入海域。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范围控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避免超范围作业,减少对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施工后清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区域,恢复海域原貌,确保施工活动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浮筒、锚墩选用无毒、无害、无放射性、防腐蚀材料,避免对海洋沉积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制定施工期环境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分工,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及时处理。六、生态保护红线及沙滩保护措施1、建设单位应认真设计施工工艺,优化施工方案,严控施工范围,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临时工程,确保项目施工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2、选用高密度聚乙烯环保原料制成的浮筒,避免对生态保护红线区产生不良影响,并减少更换浮筒等施工作用次数。3、锚墩安装于大潮期退潮时施工,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量,以及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水动力环境、冲淤环境、水质环境、生态环境等的影响。4、采用透水构筑物的用海方式,浮桥和锚墩之间通过锚绳相连,在涨落潮过程中不会对潮水造成截留或阻碍的情况,减少对水动力环境、冲淤环境的影响。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1、浮桥和观景平台的铺设可能对海底地形和海洋生物栖息地造成影响,采用低扰动施工技术,减少对海底地形和海洋生物的影响。2、施工人员活动可能增加沙滩垃圾,影响沙滩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沙滩原貌。3、施工过程中,为防止船舶溢油风险污染事故,应做到有序施工,施工船在预先规定的区域内,严禁乱穿乱越。船舶上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在不利天气时避免施工。4、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监测,及时掌握环境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扩散。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运营期主要为游客提供休闲观光的亲海平台,不设卫生间、餐饮等设施,工作人员及游客如厕、用餐均依托后方陆域现有设施。一、声环境保护措施1、在购置救生艇时,优先选择采用先进降噪技术和低噪声发动机的产品。2、制定严格的救生艇维护计划,定期对救生艇发动机、传动部件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及时更换磨损的零部件,确保发动机运行平稳,减少因设备故障或部件磨损而产生的异常噪声。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游客行为管理:通过宣传教育和管理措施,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禁止游客向海域丢弃垃圾或破坏海洋生物栖息地。三、固体废物环境保护1、分类收集:在项目区域内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明确标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对于游客集中区域,如观景平台、服务中心等,增加垃圾桶数量和清理频次。2、游客宣传教育:通过景区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方式,向游客宣传固体废物分类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游客正确投放垃圾,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3、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对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和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固体废物泄漏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四、生态保护红线及沙滩保护措施严格限制项目运营活动范围,明确禁止在生态红线内除浮桥、观景平台及必要配套设施以外的区域开展任何建设活动。加强对游客的环保宣传教育,在浮桥入口、观景平台及周边显著位置设置环保宣传栏和警示标识,向游客普及生态红线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减少对生态红线区域生态环境的干扰。根据沙滩承载能力和生态保护要求,制定科学的游客接待计划。避免沙滩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区域游客过度集中,减少游客活动对沙滩的踩踏破坏。在沙滩上设置明显的游客活动分区标识,将浮桥和观景平台周边沙滩划分为不同功能区域,如休闲活动区、踏浪体验区等,引导游客在指定区域内活动,避免游客在沙滩上随意穿行或集中在某一区域活动,降低游客活动对沙滩生态的影响。五、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1、风险防范:定期进行船舶燃油系统检查,包括油箱、油管、油泵、阀门等部件,查看是否有渗漏、变形、损坏等迹象。及时更换老化、磨损或存在故障隐患的燃油系统部件。定期组织船员参加溢油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理培训,提高船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2、应急预案制定:制定运营期环境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分工,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及时处理。3、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其他1、生态跟踪监测本项目为浮桥及观景平台建设,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且评价范围不涉及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项目浮桥由专业厂家设计、生产,运至现场安装,现场施工过程仅为锚块安放过程,施工作业时间较短,悬浮泥沙产生量和扩散范围不大,污染随施工结束消失。运营期工作人员及游客如厕、用餐均依托后方陆域现有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陆域环卫部门妥善处置,也可依托后方驿站垃圾桶,不向沙滩和海域丢弃。(1)施工期监测方案1)海洋水质监测计划监测站位:项目区附近海域布设1个调查站位。监测项目:SS、石油类、无机氮、COD、磷酸盐、重金属等。监测频率:施工期采样监测1次。监测方法:按照《海洋监测规范》和《海洋调查规范》执行。2)沉积物监测计划其他监测站位:项目区附近海域布设1个调查站位。监测项目:硫化物、有机碳、石油类、重金属等。监测频率:施工期采样监测1次。监测方法:按照《海洋监测规范》和《海洋调查规范》执行。3)海洋生态监测计划监测站位:项目区附近海域布设1个调查站位。监测项目:叶绿素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监测频率:施工期采样监测1次。监测方法:按照《海洋监测规范》和《海洋调查规范》执行。(2)营运期监测方案运营期项目本身不产生污染物,不设置监测方案。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约1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的2%。具体环保投资见下表。表5-1环保投资一览表阶段项目单价(万元)数量金额(万元)—1项1施工期含油废水监测—3项61210运营期垃圾桶—1项不可预见费——合计———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验收要求环境保护措施验收要求陆生生态////水生生态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规范施工,最大限度降低悬浮泥沙扩散。施工是否规范,是否最大限度降低悬浮泥沙扩散。//地表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驿站卫生间,船舶含油污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排海。《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生活污水依托驿站卫生间,不排海。船舶含油污水船舶含油污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船舶机械,采取消声等措施,加强维护保养是否选用低噪声船舶机械,采取消声等措施,维护保养情况加强管理场界达标振动////大气环境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采用清洁燃油,并加强对施工船舶的维修保养是否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合格的燃料油//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情况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游客丢弃的垃圾垃圾及时清理电磁环境////环境风险设立应急预案,成立抢救小组应急设施及预案应急设施及预案是否配备相关应急设施,是否编制应急预案环境监测////其他////七、结论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上浮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